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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楼 不恋水的鱼说: 江相派虽然跑的是江湖路,骗的是不义财,但是单从他们的行事准则上来看,其实这些江湖相士还是很讲究“道义”这两个字的。比如说,首先江相派内部就将“拆白”和“拐子”排除在外,理由是前者骗财又骗色,后者离人骨肉。而这两点,这在他们看来是不道德的,是不符合江湖道义的——当然,个人认为除了江湖道义之外,可能更多地还是怕纠缠不清,怕动了感情。但无论如何,江相派内部,骗色是绝对不允许的,而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何立庭(张雪庵的嫡传弟子,张是光绪年间的大相士,绰号“玄机子”)死后,傅吉臣不能接任掌门的一个重要原因。(傅吉臣曾经骗过几个姨太太给自己做侍妾,因此一直被同门所鄙夷。)
除了骗色之外,江相派对骗财也有规定,那就是,骗财必须是骗不义之财。因为江湖人都是讲究义气的。“财有义与不义之分,不义之财,众人皆可取之,”这是符合中国传统道德观念的。江相派认为,自己去骗取贪财人手中的不义之财,是替天行道,是非常高尚的。首先不义之财被骗了之后,本主一般都不敢声张,对江相派影响较小,二来江相派要骗的是大财,但在那个年月,但凡规规矩矩做事情的,基本都发不了财。
关于骗钱的规矩,《阿宝篇》里有明确的阐述,“贪者必贫,君子引为大戒,佛门亦为五戒之首,故“做阿宝”咎不在“相”(骗者),而在“一”(受骗者)。”)
贪官者,民贼也;奸商者,民蠹也;豪强者,民之虎狼也;其或以知欺愚
恃强凌弱,欺人孤寡,谋人财产,此皆不义之财也。不义之财,理无久享,不报在自身,亦报在儿孙。不义之财,人人皆得而取之。故曰:‘做阿宝’者,非‘千’(骗)也,顺天之罚而已。”
做"阿宝"(骗子),不是骗,只是因为他们太贪,我们替天行道罢了。但是,请注意,与不能骗色一样,江相派即使骗的是不义之财也应当注意取舍适度,不允许做得太过分,杀死目标客户是严重违犯本派规矩的,必须逐出师门和派内,被逐者不得再干这一行,否则轻者“捣毁档口”(把你场子踢了),重则要你性命!
“故善为“相”者,取之不竭其力,不伤其根,上顺天理,下快人心,并使之有所畏怯而不敢言。”骗钱骗的顺天理,随人心,还让人不好声张,能做到这份上,这个阿宝就算是成功了。
来自:掌上乐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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