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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劳二哥:不理解她为何跟着法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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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0:48 | 只看该作者
21楼 天涯过客说:
  来源:大象新闻   8月18日,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早上8时20分左右,大象新闻记者在法院门口见到了劳荣枝二哥劳声桥。   “今天我会通过视频旁听的形式参与到二审开庭当中。”劳声桥表示,自己和劳荣枝已经二十余年没有见面,他和家人昨天就从江西九江赶到南昌,希望见妹妹一面。   大象新闻记者从被害人小木匠的女儿处了解到,今日他们不会到现场参加开庭,“我们希望维持原判,给父亲一个交代。”小木匠女儿表示,父亲离世后,母亲一个人拉扯兄妹三人,生活非常辛苦。 案件回顾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曾为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4年劳荣枝与男友法子英相恋,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依法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劳荣枝多次表示自己为被害者,多次被法子英利用,在其胁迫下参与作案,并向被害人家属致歉。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2022年4月30日,“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在二审审理过程中,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裁定“中止审理”。2022年6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已恢复审理。 点击进入专题: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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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1:13 | 只看该作者
22楼 天涯过客说:
  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此前公告,8月18日9时30分,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一图看懂劳荣枝案↓↓ 点击进入专题: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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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1:35 | 只看该作者
23楼 天涯过客说:
   来源:湖北日报    劳荣枝案于8月18日二审开庭。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表示,此次二审开庭时,他会申请现场旁听,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们还会申请再审。   公开资料显示,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18岁从九江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九江某学校任教。成为教师一年后,劳荣枝在当地认识了大她10岁的男子法子英。1996年,劳荣枝办理停薪留职后,跟随法子英一起离开九江。两人流窜多地,涉及7人命案。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捕后,被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同年12月28日执行枪决。逃亡近20年后,劳荣枝于2019年11月28日在福建厦门落网。 点击进入专题: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劳荣枝案二审继续开庭审理劳荣枝二审态度强硬不配合劳荣枝否认和法子英是情侣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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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2:02 | 只看该作者
24楼 天涯过客说:
  8月18日上午,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案,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在庭前会议中,劳荣枝及其辩护人表示不申请回避。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发表异议,被法庭依法驳回。央视法治在线记者在现场旁听。目前,上午庭审已结束,下午继续开庭。(总台央视记者 刘建辉 祝田夫 邹其元 李旭晨)   来源:CCTV法治在线   此前报道   回顾劳荣枝案一审:劳荣枝法子英供述多处不一致,辩护人或提“证据不足 望发回重审”(红星新闻)   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将于8月18日上午9点半,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劳荣枝案一审审理过程中,劳荣枝认为自己被法子英胁迫,起辅助作用,未和法子英事前共谋,她没有杀人的故意,不应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法院南昌中院则认为,相关证据足以证明劳荣枝的罪行。   2021年9月9日上午,一审法院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月10日,劳荣枝的二哥在得知劳荣枝案将要开庭的消息后,表示希望能进入庭审现场旁听,见一下多年未亲眼见到的劳荣枝。他还认为,劳荣枝案一审判决和法子英案一审判决有相悖的地方,此次二审开庭辩护律师辩护的一个方向,或将提出一审判决证据不足,望发回重审。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南昌中院对劳荣枝案作出的3万多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和法子英案安徽合肥中院在1999年判决书进行比对。发现法子英案判决认定3起犯罪事实,劳荣枝案判决认定4起犯罪事实,劳荣枝案新增的那一起案件两名被害人均幸存。法子英案法院认定的事实主要以法子英供述情况为主,劳荣枝案法院则认为劳荣枝对一些细节供述相对稳定。法子英和劳荣枝多处案件细节的供述虽不一致,南昌法院以劳荣枝供述稳定等理由采信劳荣枝的说法。   两份判决书比对   劳荣枝案判决新增一起绑架案   劳荣枝出生于1974年,18岁毕业于九江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此后被分配到九江某学校。成为教师一年后,劳荣枝在当地认识了大她10岁的有妇之夫法子英。1996年,劳荣枝办理停薪留职后,跟法子英一起离开九江。两人流窜多地,涉7人命案,法子英在合肥作案期间被捕。劳荣枝则潜逃了20年,后被抓获。   1999年11月,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子英作出判决。法院认为,法子英伙同劳荣枝作案,在南昌,绑架抢劫财物并杀害3人;在温州,二人使用暴力入室抢劫后,为灭口杀死2人;在合肥,二人诱骗绑架殷X后,以杀死肢解无辜木匠陆X为手段恐吓殷X交出财物,之后将殷X杀死。法院以法子英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为由,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99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枪决。 法子英被捕   红星新闻记者将劳荣枝案一审判决书和法子英案一审判决书进行比对,发现劳荣枝案新增一起有幸存者的绑架案。   劳荣枝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南昌中院审理查明,劳荣枝与法子英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案4起。   红星新闻记者比对发现,发生在1998年夏天的常州案是劳荣枝案中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南昌中院作出的判决书显示,这起案件法子英对常州犯罪事实已有供述,但当时证据不足未移送审查起诉。劳荣枝伙同同案人法子英第一次作案发生在1996年,案发后警方已将他们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该起案件是他们在逃避侦查期间连续作案的案件之一,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   南昌中院判决材料显示,据被害人刘甲的陈述,他在卡拉OK厅认识的一名小姐(劳荣枝),千方百计引诱他进入她房间。后该小姐配合男子将其绑在椅子上,那个持刀男子还特意对每处加固了一下,使他根本不能动弹。二人全程无交流,配合默契,他认为二人是预谋犯罪。   因二人在他身上未取得财物。第二天上午,他打电话让妻子刘乙送钱来,小姐出去接刘乙,出发前二人商议如果小姐一个小时未回来,另一人则杀人灭口。   下午刘乙被小姐带到案发房间,被劫取钱财后,刘乙被绑起来。后该男子与小姐离开现场,刘甲和刘乙就逃走了,二人被劫取的财物是刘乙带来的7万元现金及其包中几千元现金。   刘乙的证言与刘甲一致。劳荣枝带钱走之后,法子英想要杀刘甲,她恳求后,法子英放弃加害行为,用手指着刘甲,说了三遍:“你记着,你的命是你老婆给的。”   劳荣枝对法院的证据均无异议,认为具体的金额无法确认。一审法院在这起案件中认定绑架勒索的财物为7.5万元现金。   南昌中院认为,此案系法子英与劳荣枝共谋,法子英和劳荣枝作案手法娴熟、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刘甲到达出租房后,法子英持刀控制刘甲,劳荣枝对刘甲实施捆绑的行为。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劫取财物并对刘乙实施捆绑。劳荣枝的行为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两份相差20多年的判决书中,南昌、安徽、合肥案中,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供述的一些内容存在差异。   南昌案——   法子英杀害熊X时劳荣枝是否进入现场?   南昌案中,1999年的合肥法子英案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为:1996年6月,法子英与劳荣枝在南昌租房,并预谋绑架勒索钱财。劳荣枝化名“陈佳”在某夜总会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35岁的熊X。法子英曾跟踪熊X到他家。7月28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X诱骗至她的出租房处,将其杀害。为毁尸灭迹,法子英将熊X尸体肢解装入四个袋中。   当晚,法子英劳荣枝二人携带从熊X身上搜得的钥匙来到熊家。法子英用尖刀威逼熊妻张X交出财物,于29日凌晨用皮带勒死张X、用裙带勒死其3岁女儿熊X璇。为制造假象逃避侦查,法子英回其租房处将熊X的部分肢体运至熊家。法子英、劳荣枝二人于7月29日凌晨离开熊家。经法医鉴定,熊X系被他人勒死后分尸,张X、熊X是被他人勒颈窒息死亡。   红星新闻记者根据两人各自的案件判决书进行比对,发现南昌案中有一些细节有所不同。法子英的说法是,劳荣枝按他的要求,把熊X骗到出租屋内,让劳荣枝离开现场后,抢劫财物并杀人分尸。劳荣枝则称,她把人骗上楼后,躲在一旁的法子英持刀控制住熊X,她上前捆绑熊X,并劫取了熊X身上的财物,法子英让她下楼,他要和熊X谈判。后来她回到出租屋,下午四五点她和法子英打车去熊X家,用熊X的钥匙能打开他家的门。法子英回到出租屋的时候,熊X还活着。   关于熊X妻儿被害的情节,法子英的说法是当晚11点,他和劳荣枝一起到熊X家中,劳荣枝在门外等候,他入室抢劫并将熊X的妻子和小孩勒死。然后叫劳荣枝进来,对她说这家里没人,让劳荣枝在家中找些财物,并在家中等他。法子英前往出租屋将熊X的尸块运入他家中,天快亮时,其与劳荣枝一起离开熊家。   劳荣枝则称,晚上10点左右,她和法子英去熊X家。熊X的老婆和小孩还在睡觉,他老婆醒后很配合。法子英控制住那对母子,她就翻箱倒柜找值钱的东西。临走时,她害怕留下指纹,跟法子英说要不一把火烧了熊老板家,法子英不听,她就先走了,法子英后离开。她和法子英去九江法子英母亲家不知道熊X一家三口是什么下场,其隐隐约约知道法子英可能杀了人。   相关证人证言,劳荣枝与法子英到南昌后,法子英自称是做小生意的,劳荣枝到夜总会坐台是自称南昌人,但说不出南昌话只会讲普通话,喜欢与有钱人来往。熊X对面邻居在7月28日下午6时许,其看见一名年轻女子拿钥匙在试开熊X的家门。晚上11点左右,邻居看到一个陌生男子提着黑色提包下楼。   南昌中院在2021年作出的一审判决认为,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供述多处不一致,法院认为在熊X到达劳荣枝出租房后,法子英持刀控制熊X,劳荣枝实施了对熊X捆绑的行为。理由为熊X体重较重,法子英同时持刀控制并实施捆绑客观难度大。劳荣枝对该行为的供述一直稳定,证人也证明她看到劳荣枝试开过门。法院未采信法子英所称作案时劳荣枝未进入现场的供述。   南昌中院认为,同案人法子英的供述以及劳荣枝在供述中提到“点一把火烧了这个家”“法子英要善后”等证据,足以证实劳荣枝伙同法子英预谋绑架熊X。劳荣枝对抢劫熊X并致死的行为,应以抢劫罪论处;在对熊X家进行抢劫时,劳荣枝通过预谋犯罪控制张甲、熊X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她们可能会被法子英杀害而不顾,客观上导致被害人身亡,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   温州案——   知道被害人可能被害而不顾   1999年的合肥法子英案判决书显示,温州案中的事实情况为,1997年10月初,法子英、劳荣枝窜至浙江温州,法子英在与22岁的梁X商谈转租住房事宜过程中感觉梁X有钱,遂与劳荣枝预谋抢劫。10月10日,法子英与劳荣枝来到梁X住处,逼其交出财物。后又逼迫梁X打电话将27岁的刘X叫来,供他抢劫。法子英将刘X、梁X勒死,并从二人身上抢走财物。   劳荣枝供述内容提到,梁X是她在KTV上班时认识并得知梁X要租房。法子英决定绑架勒索梁X,让她以租房的名义带他一起到梁X的出租房。法子英就用刀胁迫梁X,她将梁X捆绑起来。刘X来时也是她开的门并把刘X带到卧室,法子英用刀架在了刘X的脖子上,她把刘X捆绑。   取完钱以后,她按照约定给法子英发了取到钱的暗号,两人在高速公路路口相会并离开温州。她和法子英每次作案前都会先研究好作案逃跑路线,一般都是选择在可以第一时间离开当地的地方会合。她不知道梁X和刘X最后怎么样。   2021年时南昌劳荣枝案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劳荣枝供述卢X穿睡衣来敲门、抢劫后其曾用梁X手机接听一个电话等细节,非亲历不能知晓。根据证据和同案人法子英的供述以及被告人劳荣枝在供述中提到的证据,足以证实劳荣枝伙同法子英进入梁X住处实施抢劫,又逼迫梁X叫来刘X再次实施抢劫,法子英是在劳荣枝劫取钱财后才勒死被害人梁X、刘X。劳荣枝通过预谋犯罪控制被害人,并置于法子英非法控制的危险状况之下,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可能会被法子英杀害而不顾,客观上导致被害人被害身亡,应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论处。   合肥案——   法子英翻供后承认杀害殷X   1999年合肥法子英案判决书显示,1999年7月1日二人租住在合肥,并预谋准备工具绑架杀人。法子英在某门市部以“关狗”为名定制钢筋笼一只;劳荣枝则到一旧货市场买了旧冰箱一台,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某歌舞厅坐台,物色到绑架对象35岁的殷X。7月22日上午,劳荣枝打电话诱骗殷X至租房处。法子英手持尖刀逼住殷X,将他的手脚捆绑锁进钢筋笼。   为使殷X相信其是绑匪并逼殷X尽快交出财物,法子英以有木工活要做为名,将35岁的木匠陆X骗在租房处杀害后将尸首放入冰柜存放。在法子英的恐吓下,殷X按法的意思写了二张字条给其妻刘丙,要刘丙交钱赎人。当晚9时许,法子英逼迫殷X打电话给其妻刘丙,叫刘丙准备钱在合肥市长江饭店与他见面,法子英携带字条前去收钱,但因故未成。当晚11时,法子英再次打电话与刘丙约定次日上午9时见面。   7月23日上午,法子英逼殷X又给其妻写张字条,10时左右,法子英将殷勒死。之后,法子英携带自制手枪及字条来到殷家,向殷妻刘丙索要1万元。刘以筹钱为由让其在家中等待,随后向警方报案,法子英当场被警方抓捕归案。经法医鉴定,殷X系被他人勒颈窒息死亡。陆X身体多处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头颅躯干分离。   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并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多名证人证言,劳荣枝在逃往厦门后,以打工、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后索要财物、求包养或由男性提供财物供养的方式生活。日常消费较高,存在依赖男人生活的思想。   合肥案中,法子英在供述中多次提到,他2次出门去找殷X妻子要钱时,均交代劳荣枝,如果他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回到出租屋,劳荣枝就把笼内的殷X杀掉。此外,法子英辩护人与法子英会见笔录证明,案发后法子英不知道殷X死亡的事实。之后,法子英翻供,说之前说的是假话,殷X是他用铁丝勒死的,用的老虎钳拧铁丝。   关于殷X的死亡,劳荣枝供述的内容为,在这次作案中,她主要是配合法子英,不会去反抗,也不想反抗。她和法子英一直都是“合作”的,只是分工不同,实施杀人的行为主要是法子英做。   2021年南昌中院一审审理认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在绑架殷X过程中,又另起杀人犯意,劳荣枝在案发当日买冰柜用于藏尸,法子英找来陆X并将陆X杀害,劳荣枝在明知法子英要杀人的情况下买冰柜,还协助法子英移动装有陆X尸体的冰柜,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劳荣枝在殷X手书字条上添加“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等威胁内容,殷X的死亡结果是处于劳荣枝的预料之中,符合绑架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绑架罪论处。   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以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点击进入专题: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劳荣枝案二审继续开庭审理劳荣枝二审态度强硬不配合劳荣枝否认和法子英是情侣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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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2:35 | 只看该作者
25楼 天涯过客说:
  劳荣枝案二审进行到了第三天,今天(20日)上午9点将继续开庭审理。上午将进行最后一轮的举证质证,双方如有新的证据将会提交,随后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由于上诉人劳荣枝及辩方律师多次强调之前的讯问笔录中多处非劳荣枝本意,系误解以及讯问人员自行解读添加,一再要求法庭公开同步讯问录像,昨天下午,法庭播放了一段讯问录像。据了解今天辩方律师会继续要求法庭播放相关讯问录像,以佐证己方提出的异议。   (总台央视记者 武兵 李竟成 熊方 李志贵)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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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2:56 | 只看该作者
26楼 天涯过客说:
  2022年8月19日,劳荣枝案二审第二日庭审休庭。   本日庭审中,检辩双方对劳荣枝所涉“常州案”、“合肥案”、进行了法庭调查和举证质证,因为检辩双方争议较大,将在8月20日继续开庭。劳荣枝家属、“南昌案”被害人家属、媒体、法律界人士、群众等70多人参加了庭审旁听。   封面新闻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本日庭审中,劳荣枝推翻了她曾对“常州案”、“合肥案”所作出的大量不利供词,否认故意杀人,坚称绑架、抢劫行为是受法子英逼迫,没有共谋,不是主犯,而是胁从犯;   在劳荣枝辩护人要求下,法庭传唤了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对“合肥案”中“殷某某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是否有劳荣枝添加的字迹进行了质证;法院当庭播放了劳荣枝受审时的部分同步录音录像;检辩双方就合肥中级人民法院和南昌中级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上,进行了多轮举证质证。   劳荣枝身着白色防护服参加庭审,在接受讯问阶段,两次落泪讲述自己遭受法子英殴打虐待的过往,并称嘴上曾被法子英打破缝针,现在还有疤痕,头部曾遭法子英用凳子殴打凹陷,至今偶尔疼痛,“法子英常打得我身上好多伤,用衣服遮住后,还要出台去给他赚钱。”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劳荣枝辩称:   “我一个当老师的,怎么就把自己变成了抢劫犯”   8月19日,劳荣枝接受了检方的多次讯问,当检方问及作案细节时,多次回答“记不清”。劳荣枝称,“我一个当老师的怎么就把自己变成了抢劫犯”。   针对检方指控的“表面从事陪侍服务,实在物色作案对象。”劳荣枝辩解称,这都是被法子英所支配,“我工作是为了赚钱生活,我在法子英的控制下就是一个傻子,没有能力辨别一个人有没有钱,法子英要求我每天事无巨细地向他汇报。”   检方质问“为什么要事事向法子英汇报?”   劳荣枝回:“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检方提问:“你和法子英去了很多城市,是为了做什么?”劳荣枝回答:“我要生活,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   检方追问,“你说被法子英控制,为何还一起去这么多地方游玩”,劳荣枝回答,“我当时像行尸走肉,是被他安排。我还想去华盛顿呢,我能去得了么?”   劳荣枝也辩称她根本不喜欢法子英,恨他、害怕他,“我交朋友会选择优秀的人。法子英实施的犯罪是低智商犯罪,如果让我来选,我至少要找一个身家几千万元、上亿的人。”   对于“常州案”,劳荣枝承认捆绑过刘某的脚否认捆过手,承认用老虎钳“吓唬过”想要逃跑的刘某,“也许击打过,我记不清了,但绝对没有见血,肯定没有”。辩方认为,“常州案”的许多细节需要本案唯一幸存者刘某出庭质证。但刘某以涉及隐私为由不愿出庭。   检方在庭上反驳,从劳荣枝、法子英供述及证人证言等可以相互印证看出,该案中,从色诱到绑架,再到抢劫,不是一个人能完成的,二人是分工合作,系合谋。   对于“合肥案”,劳荣枝再次称自己没有合谋参与案件,没有色诱殷某华。“那天是殷某华先联系我的,法子英知道了,让我把他叫到家,法子英突然持刀将他控制。”   她说,如果是她来主导,肯定不会选殷某华来下手,“他没有钱。”劳荣枝对案件中的多个主要细节一一否认,“没有杀害殷某华,没有买冰柜。”   劳荣枝称在隔壁房间看守铁笼内的殷某华时,听到了法子英杀害小木匠陆某明时的惨叫,“很恐怖的声音,被吓到。”在法子英落网前一天晚上利用“买夜宵”之机逃离了出租屋。客观证据显示,殷某华在7月22日10时22分用手机拨打了劳荣枝的传呼号。   检方当庭反驳,有证言及劳荣枝、法子英二人供述可以认定,冰柜系劳荣枝所买。“买夜宵逃离出租屋”系劳荣枝单人供述,不应采信。一审判决中未认定两人杀害殷某华,但认定系二人共同致死,劳荣枝应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辩护人质疑字条笔迹鉴定客观性   笔迹鉴定人出庭作证   8月18日上午,辩护人对一审判决合肥案中关于“殷某华写给妻子的字条上有劳荣枝自行添加的字迹”这一认定提出异议申请鉴定人到庭。封面新闻记者了解到,该字条系证明劳荣枝具有主观恶性的关键客观物证。   8月19日下午,法庭传唤两名笔迹鉴定人出庭进行了举证质证。据鉴定人介绍,受委托的鉴定机构对检材先后出具过两份鉴定报告。第一份报告中,认定字迹为一人所书写。第二份报告认定不是一人所书写,添加的小字内容是劳荣枝的笔迹。第二份报告被一审法院所采信。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曾刊载报道称:检察官在调阅法院法子英案案卷材料时,发现其中殷某华手书字条可能有他人添加字迹,疑为劳荣枝。对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对笔迹进行鉴定后,公安机关技侦人员得出的结论是:笔迹是一个人所写,可能受心态等影响,略有不同。   为解开心中的疑惑,办案组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将该证据交由江西省检察院技术部门进行笔迹鉴定。江西省检察院文件检验鉴定人称,他们组织了全省检察机关鉴定力量对该字迹进行会检,并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文件检验系的专家会商,通过特征比对,一致认为送检字条字迹与公安机关扣押的劳荣枝笔记本中的字迹、劳荣枝案后写的实验样本字迹为同一人所写。   鉴定人在质证过程中称:鉴定样本中提取了劳荣枝落网前笔记本和落网后字迹,与纸条对比,确认是她字迹,稍微部分有差别,属正常变化。   辩护人认为“检材的鉴定过程有他人干预,客观性存疑,希望重新鉴定笔迹”。此外,辩护人除了与劳荣枝笔迹鉴定,还希望与法子英笔迹进行鉴定。 劳荣枝案二审开庭。   法院播放劳荣枝受审录音录像   面对审讯偶尔面带微笑   8月18日,劳荣枝多次发言称,侦办人员经常误解她的意思,质证笔录和她的语言有一定出入。辩护人也称,查阅受审录音录像是发现诱供、笔录与语言不一致,审讯过程不合规的情况。   8月18日,经合议庭评议,一份笔录因单人审讯被以非法证据排除,辩护人提出的其余非法证据排除要求被合议庭驳回。检方表示,曾花了1个月查看劳荣枝受审讯时的监控视频,未发现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所说笔录与语言不一致的情况。   8月19日,劳荣枝再次在质证过程中,称笔录与审讯过程中的她所说的话不一致。法院表示,准许当庭播放部分劳荣枝受审讯时的同步录音录像片段。   庭审中播放的片段为劳荣枝在2019年12月31日关于“常州案”的录像片段。封面新闻记者看到录像中,劳荣枝身着粉色棉衣蓝色马甲,披发,讲话时上身左右摇摆,有时头前后晃动,偶尔面带微笑。因旁听庭的信号传输不佳,记者无法听清劳荣枝和审讯人员对话的具体内容。   据辩护人和检方质证,该段视频中说的内容,大部分与笔录一致,但辩护人指出,劳荣枝称“自己和法子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的笔录,没有对应的录音中出现。检方回应称这段内容在其他地方出现,系办案人员总结在此处。审判长表示,因庭审时间有限,合议庭会在庭后审查相关证据。   >>>案情回顾   劳荣枝于1974年生于江西九江, 1994年劳荣枝与法子英确认男女朋友关系,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被指控与法子英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杀人案件。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同年12月28日,法子英被执行枪决。劳荣枝逃亡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2020年12月21日、22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劳荣枝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   封面新闻记者 杨峰 石伟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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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3:19 | 只看该作者
27楼 天涯过客说: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18时23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劳荣枝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经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损失4.8万余元。劳荣枝对原审判决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80余人以视频方式旁听了庭审。   (总台央视记者 李文杰 奚丹霓 武兵 李竟成 熊方 李志贵 张仕杰)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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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3:44 | 只看该作者
28楼 天涯过客说:
  等待劳荣枝伏法,朱大红从29岁等到了52岁。   1999年,朱大红的丈夫陆中明,被劳荣枝的男友法子英以有木工活为由,骗至租住处后遭杀害分尸。此前三年间,法子英与劳荣枝已先后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等地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   法子英在当年12月28日被执行枪决,劳荣枝开始了20年的逃亡,朱大红则铆着劲,一个人撑起整个家庭。   那个曾经站在丈夫身后什么都不用操心的小女人,“像撑住家里马上要倒的房子一样顶了上去。”为了赚钱,她往往四五点就要起床,穿过半座城市去打工,农忙时又要趁着夜色回来耕种。三个年幼的孩子早早体会了失去父亲的心酸,刚刚初中毕业便辍学打工了。 陆中明、朱大红与孩子们的合影。受访者供图   朱大红艰难拉扯大三个孩子的时候,劳荣枝却过着另一种生活——弹琴、画画、养狗。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厦门落网。2021年9月9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判处劳荣枝死刑。2022年8月18日,劳荣枝案二审开庭,经过三天庭审,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23年过去,朱大红已不再年轻,眼角爬上了皱纹,头顶也钻出了白头发,但她终于要等来这个最后的结果了。   “我相信法律是公平的。”这些年,朱大红一直试图缝合她和孩子们“被击碎”的人生,等到一切尘埃落定,“我要慢慢地、好好地过好后面的日子。”   “幸福彻底散了”   今年52岁的朱大红看上去要比同龄人苍老得多,眼角堆起层层皱纹,斑点在脸颊上连成一片,因为常年做保洁工作,双手坚硬而粗糙,但很有力量。   60多斤的两桶水,她用肩一顶、双手一扶,就能用扁担一颤一颤地挑起水桶。她说话也是短促有力的,嗓音洪亮,蹦出的音节又快又响,有时对方还来不及听清她在说什么,电话就被飞速挂断。   朱大红很忙,忙着种地,忙着打工,忙着还债,拉扯大三个儿女,几乎全靠她一人。这样的生活二十多年如一日。但她的人生本不该是这样的。 2021年9月12日下午,朱大红挑水准备浇地。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1999年,对于当时只有29岁的朱大红来说,日子还“很有奔头”。她有一个勤劳、聪明的丈夫,三个可爱的儿女,最大的不过7岁,最小的只有3岁,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陆中明会木匠活,在90年代一天就能挣上七八十元,朱大红经常骄傲地跟孩子们说,“你们爸爸是个手艺人,别人挣一块钱,他就能挣五块钱。”闲暇时,他就去街上收小猪仔,往南边的城市贩卖。   他还是个疼爱妻子的好丈夫。朱大红回忆起婚后生活,脸上写满了满足,那是她最幸福的几年,“我们没吵过半句嘴,他也从来没让我操过半点心。”夫妻二人憧憬着,大儿子该上小学了,等到秋天,家里再盖个砖瓦房,陆中明还打算买个新刨子。   最后一次离家前,陆中明嘱咐二儿子陆阳,“要听妈妈的话,回来给你买水果。”陆阳一直喊着,“不要去,不要去。”“这次快,农忙就回来了。”陆中明安慰他。 陆中明留下的工具箱。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一切在1999年7月22日戛然而止。“劳荣枝案”一审判决书显示,为恐吓另一名受害者,法子英以有木工活为由,将时年31岁的陆中明骗至租住处后杀害、分尸,将尸体装入冰柜,劳荣枝协助移动装有尸体的冰柜。   而朱大红还在老家等待丈夫打工回来。直到一个月后,她才从亲戚口中得知丈夫遇害的消息。朱大红怎么也想不明白,那个农忙时会组织人到各家帮忙插秧、半夜也会爬起来帮别人干活的老好人,怎么会被杀害。   “我感觉天都塌了,幸福彻底散了。”朱大红顿了几秒,才又说下去,“我这一辈子不会再遇到他这样的人。”   “我的人生怎么走到了这一步?”   陆中明遇害后,朱大红开始害怕走夜路,“感觉见到哪个人都像杀人犯。”乡间土路少有灯光,她也只能硬着头皮往家走。   小路的尽头便是她的家,砖瓦房没能盖起来,土房没了人维护修葺越来越破败——屋顶盖着茅草,墙壁裂了道大缝,塞满了塑料纸来挡风,因为怕倾倒,就用个树桩子撑着,但还是经不起风雨,随时都有坍塌的可能。屋子西北角是用砖垒起的床,上面没有棉絮被子,只铺了一层薄薄的木板,再叠层草。   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第一次见到朱大红就是在这样的情景下。她记得,两个孩子坐在床边,手里拿着的生山芋还挂着泥巴,他们好歹搓搓就一口啃下去。   朱大红一见到刘静洁就哭了,她想不明白,“我的人生怎么走到了这一步?”   法子英已于1999年12月28日被执行枪决,劳荣枝一直在逃,但朱大红提出的民事赔偿,却因“法子英无实际赔偿能力,免予赔偿”。   支撑不下去了,朱大红带着三个孩子投奔娘家,家里住不开,就去借邻居家不住的房子。看着三个孩子吃不好穿不好,那时的朱大红想过死。   最后是女儿打消了她轻生的念头,“小孩子站在面前,我的心又活过来了。我这样做,对不起孩子,也对不起父母。人活在世上,最起码要知道感恩,要知道回报。” 朱大红与陆中明的三个孩子。从左至右分别为女儿陆晴(化名)、大儿子、二儿子陆阳(化名)。受访者供图   2004年左右,朱大红带着孩子回到了丈夫的家乡合肥市长丰县怀堂村,照顾婆婆。用刘静洁的话来说,“她像撑住家里马上要倒的房子一样顶了上去。”   陆中明遇害后,婆婆终日以泪洗面,双眼渐渐失明了。家里没有劳动力,种地变得格外艰难,朱大红生性要强,不愿意总麻烦别人,再加上种地的收入一年只有四五千块钱,维持不了全家的生计,她不得不外出打工。   孩子们很小就学会了照顾自己。小学三四年级时,陆晴学着自己做饭——把锅搭在小煤炉上,加点白水,自家种的白菜放进去煮一煮就是一餐。伙食最好的,是学校中午两三块钱一份的盖浇饭,陆阳每次都吃得干干净净,晚上就不必再琢磨吃的。   衣服也是捡别人不要的穿,五颜六色,裤子肥大,有的还破了洞。一年冬天,陆晴收到一双还算新的红色小皮鞋,但太薄了,她被冻得坐在马路边大哭,陆阳没办法,只能胡乱给鞋里塞点纸取暖。   有时放学回家,门被锁住,兄妹俩进不去屋,坐在家门口哭。朱大红回来,看见孩子们哭,她也跟着哭。   这种时候,她总是格外想念陆中明,但又不敢跟孩子倾诉,怕惹得他们伤心。偶尔陆阳惹她生气,她才会吐出一句:“你没继承你爸爸的聪明。”   陆阳和陆晴对父亲的记忆,全部来自于照片和母亲的只言片语。在陆阳保留的照片里,父亲的笑容总是舒展——有撑在摩托车上的,有站在油菜花田里的,还有和朱大红并肩坐在一起抱着孩子的,照片里母亲的脸上也有笑容。   在朱大红的印象里,孩子们只知道父亲去世了,案件细节直到劳荣枝落网后才知道。但在孩子们的世界中,没有了父亲,本身就意味着不同。   陆阳最怕开家长会,他不愿意回答爸爸为什么没有来,性格也越来越自卑。青春期时,也像其他孩子一样,有点叛逆,跟着调皮的同学拿了一把别人家门口晒的花生偷偷卖掉,被老师请了家长。朱大红从打工地赶到学校,走一路哭一路,“我怎么有你这样的儿子?”陆阳推着自行车跟在母亲身后,“那一刻我感觉我特别错,一下子就成熟了。”   从那之后,陆阳很少和母亲顶嘴,感到委屈时,就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哭。他学会了跟自己和解,“爸爸不在了,妈妈一个人不管多难也想把这个家撑起来,我得赶紧长大,照顾我妈妈。” 朱大红曾用来拉稻子的木板车,现在被搁置在墙角。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把家撑起来   要不是几个月前,朱大红把腿摔断,不得不在家休养,她还会在合肥没日没夜地做着那份宾馆保洁工作。   她已经干了十几年,早中晚三班倒,旺季时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打扫三四十间客房,长期甩被子、换床单、刷马桶,她的肩膀、双腿和腰背时常疼痛,总是贴着膏药。即便气力耗尽,每月工资也只有两三千块。   为了加班方便,朱大红花一两百块钱在市区租了间民房,水泥墙壁光秃秃的,连陆阳也不大愿意去,“天稍热,就像进了微波炉,透不过气来。”   这样也比每天来回跑强多了。从村里到打工的地方将近20公里,朱大红要先骑电动车到公交站,她近两年才学会骑,车技还十分不熟练,正常不过20分钟的路程,她要花去近3倍的时间。   早些年还没公交车的时候,路上要耗费更久。早上四五点钟,她就要从家出发,一路走到村口或镇上,再搭车穿过半座城市,“每天早出晚归,一路哭着去合肥打工。”   赶上农忙就更不得了。   下班后,朱大红要立刻赶回村子,在门口点盏灯,一个人把白天晒好的稻子再翻一面,直至半夜。到了浇水的季节,她挨家挨户借机器抽水;该收获的时候,因为没有拖拉机,朱大红只好拉着木板车割稻子,两个孩子在后面推,至少要走两里路,万一碰到下雨,就只能任由稻子被淋湿发霉。   “那些日子,天都是黑的,看不到亮。”其实改嫁不是没可能,但她不愿意。“宁可我自己苦,也要把孩子抚养成人。不能让我的小孩成了孤儿,最后成了流浪儿,说不定走向社会成为什么败类。” 朱大红家里煤炉与煤气灶,墙壁已经被熏黑。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她咬牙撑了下来。陆阳和陆晴上初中时,朱大红终于将砖房涂上了水泥,那时,村里几乎都住上了水泥房。她还给孩子们买了自行车,以免他们步行六七公里上学太过辛苦。家里添置了煤气灶,但没有油烟机,墙壁被熏得发黑。   孩子们也越来越懂事。陆阳会骑着自行车,到村口接送母亲。放学后,兄妹俩就泡在田里干活,收稻子、摘棉花、拾花生。   三个孩子都在初中毕业后就选择了辍学打工。家里虽然靠朱大红一点一点撑了起来,但一人的收入养活全家仍是入不敷出,债务越滚越多。   陆阳一门心思想赚钱还债,初中的每个寒暑假,他都想办法打工。辍学之后,他去搓面条,做服务员,到厂里打螺丝,研究过跑腿送外卖,“哪个钱多做哪个。”去年的时候,他白天做厨师学徒,晚上搬货。   搬货的都是中年人,年轻人极少,“因为太累了。”最多的一次,他一晚上搬了七八吨货物,“感觉胳膊不是我自己的胳膊,腿不是我自己的腿。”手上被磨出了老茧,他还是挺了下来,“我们得接受现实,该吃的苦还是要吃。”   朱大红没少和他吵架,觉得学门手艺才是正经事,陆阳只是默默听着,盘算着走一步算一步。   “没让孩子把书读成,这是我的一个遗憾。”朱大红有点自责。但孩子们对她,只有感恩。   一次朱大红过生日,女儿发来短信:亲爱的妈妈,这些年你含辛茹苦把我们带大,你是我们的精神支柱。   “我心里暖暖的,孩子知道我的苦。”朱大红很欣慰,这条短信她一直留着,一个人的时候,总是翻出来看看。 朱大红一家常年在外务工,家门经常落锁。新京报记者 左琳 摄   等待一个结果   刘静洁认识朱大红超过20年了,她看着这个坚强的女人把破碎的生活一点点缝合,也看着她身上留下了越来越多岁月的痕迹,她知道,劳荣枝始终是朱大红心里的一根刺。   1999年,法子英刚被执行死刑时,朱大红经常给刘静洁打电话:“劳荣枝怎么还没被抓到?”刘静洁理解她,“朱大红一直抱着希望,想给陆中明一个交代,也期待能得到一点赔偿。”   朱大红记得自己十多年前最为焦虑,成天想着“消失了”的劳荣枝。她的名字,她那张头发烫着“大波浪”的照片,不停地在朱大红脑袋里打转。   最近几年,朱大红有时反倒安慰起刘静洁:“很有可能她躲在哪里,不好找到。我相信警察总会找到她的。” 年轻时的朱大红(左)与律师刘静洁的合影。受访者供图   2019年11月28日,潜逃20年的劳荣枝在厦门落网。三年过去,朱大红还是可以飞快地说出这个日子。   她还记得劳荣枝被捕的第二天晚上,她正准备烧饭,陆阳犹豫着拉住她:“妈,是爸爸的事情。另一个人好像被逮到了。”朱大红激动极了,赶忙找刘静洁求证。   接着,采访她的记者蜂拥而至。在刘静洁的办公室里,律师和朱大红被团团围住,卷宗被翻得散了架,只能靠透明胶带固定。朱大红不太适应采访,刘静洁记得,她只说了几句就匆匆离开。   朱大红一直不愿意以受害者家属的身份被关注,她不想被议论,被可怜,收获或同情或惋惜的目光。有次买菜,有人认出了她,但她否认了。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一审在南昌开庭。朱大红参加过法子英的庭审,那时的她觉得法子英特别可怕,“浑身起鸡皮疙瘩,连话都不敢讲。”但她无法控制自己愤怒的表情,那张年轻又严肃的面孔被记者拍下来,印在了当年的报纸上。   这次面对劳荣枝,她不再害怕,只想亲眼看看她是个什么样的人,想知道他们为什么要杀害她的丈夫。   庭审中,坐在公诉人身后的朱大红一直面无表情,偶尔低着头。听到陆中明的案件时,她坐直了,忍不住哽咽着问劳荣枝:“你的心是肉长的吗?” 2020年12月,劳荣枝案一审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图源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等待宣判的8个月里,朱大红的急躁又被唤起。她时不时打电话给刘静洁:“如果不判死刑怎么办呢?能赔偿多少钱呢?”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劳荣枝死刑。听到宣判,朱大红轻松了不少,她对着镜头微笑:“我对结果很满意。”   唯一不满意的是48065.5元的赔偿判决。刘静洁很清楚,这些补偿远远不够,她向法院申请了司法救助。   “劳荣枝案”一审的结果,多少给了朱大红一些底气。   庭审宣判后的晚上,朱大红在高铁站找路,一位保洁员凑上来:“你是上电视的那个人吧?”这次朱大红没有回避,“又不是干什么坏事,认出我没什么大不了的。” 2021年9月,   孩子们特意去祭拜了陆中明。坟前的野草已经没过脚踝,被烧焦的草变得灰白,混着鞭炮的碎屑,铺在坟前厚厚一层,一只红蜻蜓落在摇晃的草上,陆晴双手合十,将消息念给父亲。   之后,朱大红一家照旧沿袭着此前的生活。等待劳荣枝二审结果的这一年,朱大红的内心更加平静。她相信劳荣枝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她不愿意再多想这些,只想过好以后的日子,看着孩子们成家立业。   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朱大红和孩子们要再去陆中明坟前看一看。23年过去,要开始新的生活了。   (应受访者要求,陆阳、陆晴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左琳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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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4:34 | 只看该作者
29楼 天涯过客说:
  “劳荣枝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被害人,恕无法共情。”检方认为,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将被害人称为“猴子”,还百般为自己开罪。归案后,劳荣枝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想要求生,但对于被害人而言,生命已被剥夺。   8月20日上午9时,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继续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在当天的庭审中,检辩双方分别提交了新证据,并进行最后一轮举证质证。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在最后陈述中称“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   20日18时20分许,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下午6时许,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检方提交多份证人证言,反驳劳荣枝曾被法子英强奸及堕胎   在8月20日上午的庭审中,检方共提交了六组证人证言。   在庭审中,劳荣枝称,她在九江生活期间遭到法子英强奸,半年内两度堕胎,其中一次堕胎是在九江市妇幼保健院,甚至在刚堕完胎后仍被法子英侵犯。   检方提交的证人陈某的询问笔录提到,法子英与劳荣枝在一场婚礼上认识,后来双方以男女朋友名义交往。法子英比较强势,发现劳荣枝跟其他人在一起时,就会对劳荣枝拳打脚踢,但有时法子英对劳荣枝也很好,劳荣枝要的东西法子英都会买,法子英多次找陈某借钱,借钱时曾说劳荣枝爱慕虚荣,称劳荣枝是个“花钱的祖宗”。   对于劳荣枝被法子英强奸一事,陈某则称“没有听说过”。此外,检方还找到了劳荣枝口中当年为她做堕胎手术的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医生,但该名医生的证言显示,劳荣枝并未在该院做过堕胎手术,检方也没有在该院找到相关记录。   劳荣枝曾提到,有一次堕胎是在法子英的姐姐的陪同下去医院做的。但检方提交的法子英的三姐、四姐和劳荣枝在石油系统的同事的证言显示,三人均没有听说过劳荣枝为法子英堕过胎。   劳荣枝在九江师范学校时期的同学则作证称,自己在1995年时曾接到过劳荣枝的电话,在电话中,劳荣枝很开心,说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对方有老婆,男朋友还准备带自己去外地工作。后来该同学与劳荣枝见面时,劳荣枝的状态很不好,看上去很害怕男朋友。后来该同学通过新闻得知,劳荣枝口中的男朋友就是法子英。这名同学还提到,劳荣枝曾在电话里说自己没钱,被强奸了,上厕所流了很多血,但劳荣枝并没有在电话中说是被谁强奸。   检方认为,上述证人证言说明,劳荣枝说自己曾堕胎这一情况不存在,不足以证实劳荣枝遭到法子英强奸。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庭审现场,穿防护服的为劳荣枝。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法子英的刑事判决书,1981年,法子英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被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劳荣枝在庭审中多次称,自己是受法子英胁迫,法子英曾拿一起发生在九江的灭门案恐吓自己不能离开他,否则他就要伤害她的家人。劳荣枝称,在与法子英逃亡重庆时自己提出过离开,但招来的却是殴打和威胁。其间法子英还去九江找过曾经的狱友刘某,并伙同刘某入室抢劫。“法子英就是想拉刘某下水,让刘某陪他一起逃亡。”劳荣枝说。   检方则表示,并未查到劳荣枝所说的该起刘某入室抢劫相关案情。   在庭上,刘某的证言也被检方作为新证据一并提交。刘某称自己曾因强奸入狱,与法子英“关系还可以”,但不知道法子英出狱的时间。自己出狱后,在1996年至1998年间在广东做传销,其间也未与法子英联系,直到劳荣枝被捕后,他才知道劳荣枝的男朋友是法子英,此前不知二人的关系。   此外,检方还提交了劳荣枝母亲的证言。劳荣枝的母亲称,劳荣枝曾在“南昌灭门案”后往家中打过一次电话。她在电话中告诉女儿,警方把劳荣枝留在家中的相册拿走了,并叮嘱女儿在外面“放精明点”,其意思是让女儿尽快离开法子英。 ▲开庭前,劳荣枝正在进入法庭。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辩方提交同学对劳荣枝的评价,检方认为不能作为证据   在上午的庭审中,辩方也提交了四组新证据。   第一组证据是一段媒体的采访视频。视频中劳荣枝的同学说,对法子英的第一印象很恐怖,“阴森森的”。她评价劳荣枝真诚、善良,不是爱慕虚荣的人,怀疑劳荣枝是被法子英威胁控制才犯了罪。视频播放到一半时,合议庭认为该段视频是公开资料,所有人均可获取,为节约时间无需全部播放。劳荣枝看到视频后情绪激动,哭出声来,要求看完,但未获合议庭准许。   检方则认为,采访视频存在剪辑,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也不清楚,且被采访人打有马赛克,内容大多是对劳荣枝的人格评价,与本案无关,不能作为证据。   辩方提交的第二组证据是法子英持枪拒捕的画面,以及劳荣枝在厦门落网时的画面,以证明法子英十分凶悍,而劳荣枝却性格温和,在抓捕时并未抗拒。合议庭同样认为该视频系公开资料,不予当庭播放。此外,辩方还提交证据,对字迹鉴定结论提出质疑;以另一起案件的判决说明对劳荣枝量刑过重,还要求公安机关对劳荣枝陈述的被法子英殴打处验伤。   ━━━━━   劳荣枝曾遭诱供?检方:不存在刑讯逼供和诱供   在法庭辩论环节,劳荣枝逻辑清晰,语言流畅。   她认为自己之前的供述是被诱导的,还称自己提过被法子英殴打,也提出过验伤等一系列诉求,均被侦查人员漠视,最后才自暴自弃,“即使很多笔录不实,我也签字了。”其辩护人也称,同步录音录像与审讯笔录相差很大。   对此检方表示,在侦查阶段,劳荣枝的审讯笔录取证合法,真实可信。同步录音录像与审讯笔录无实质性差异。且庭前会议已查明,不存在刑讯逼供。   针对劳荣枝及辩护人所说的情况,检方进行了重点说明。检方认为,劳荣枝在审讯中供述了大量此前不掌握的、非亲历不可知的案件细节,譬如劳荣枝多次把被害人称为“猴子”,提前与法子英选定作案后逃亡的碰头地点,提到法子英曾想把人扔进河里造成溺死假象,供述在“常州绑架案”中带被害人刘某妻子坐出租车时绕圈——这一细节与刘某妻子的陈述也相互印证……这些细节,此前法子英都没有供述,因此审讯中不存在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所说的诱供情况。 ▲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庭审现场。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检方提到,除了上述细节,劳荣枝还供述了很多与法子英相处的心理活动,比如自己没钱,所以很依赖法子英,法子英提分手自己就会哭,并说自己在翻钱时感到亢奋,“只有在干坏事时才会有的感觉”,还提到自己不会生小孩,称“自己干了很多坏事,不想让小孩承受罪恶”……这些心理活动是劳荣枝当年真实的心理活动,也不可能是诱供。   检方表示,在审讯中,劳荣枝与侦查人员相处融洽,多次主动找侦查人员谈及个人感情生活、在厦门的生活细节等等,经审讯人员提醒,她才断断续续交代与案情相关内容。笔录均有劳荣枝的签名手印,劳荣枝及辩护人反复强调“诱供”,属于以偏概全。   ━━━━━   一审存在多项程序违法?检方做出回应   辩方提出一审存在多项程序违法,包括一审中检察官助理不应参与出示举证、发表意见;一审剥夺了劳荣枝及其辩护人的申请回避权利,一审庭前会议没有宣读其中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官助理的名字,判决书落款却有署名等。   对此,检方在庭上做出回应。   检方表示,检察官助理是可以出庭的,一审中,检察官助理只做了播放、宣读PPT等辅助性工作,举证、发表意见均由检察官进行,庭审全程有录音录像;一审时,劳荣枝及辩护人均表示不需要申请回避,庭前会议时也已告知法官助理名单,且法官助理对案件不起决定性作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被害人亲属、上诉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共80余人以视频方式旁听了庭审。图源: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此外,辩方还提出了其他程序违法情形,包括管辖权异议——此前该异议已被合议庭驳回。检方表示,该案的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南昌,也由南昌立案并通缉,应由南昌管辖。   检方还提到,劳荣枝曾对一审法援律师的辩护表示感谢,也曾明确拒绝过家属委托的律师,并要求继续由一审法援律师辩护,最后因一审法援律师拒绝继续辩护,才变更辩护律师。   ━━━━━   检辩双方就争议充分发表意见,检方认为一审事实清楚   二审庭审中,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辩方认为,案件存在事实不清的情况,劳荣枝没有故意杀人的实行行为,也无客观证据证明劳荣枝知道有其他人死亡,法子英的杀人行为属“行为过限”,即共同犯罪人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劳荣枝只应对共同抢劫承担责任。   检方对辩方进行了反驳,认为无论是从客观上还是主观上,劳荣枝与法子英都构成犯罪共同故意,劳荣枝对被害人死亡明知或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杀人结果持放任态度,比如在“合肥绑架杀人案”中,劳荣枝知道购买冰箱的目的是藏尸,她还是买了。   在检方看来,劳荣枝在二审庭审中的陈述矛盾重重,与事实不符。其当庭的翻供没有事实和在案证据,且明显与在案证据矛盾,不可采信。劳荣枝作为成年人有足够时间逃走,但并没有逃走,而是积极参与犯罪。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不是投案及时澄清,而是隐匿逃亡。她说被法子英以杀害家人威胁,但无证据印证,劳荣枝的母亲也未提到过遭到法子英的威胁,劳荣枝也从未因此事报警。   综上,检方认为一审事实清楚。   “劳荣枝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被害人,恕无法共情。”检方认为,劳荣枝主观恶性极深,将被害人称为“猴子”,还百般为自己开罪,一边为法子英物色作案对象,不断作案维持生活,一边说自己是受害人,希望法子英被抓,但在法子英被抓后一直潜逃。归案后,劳荣枝对关键问题避而不谈,想要求生,但对于被害人而言,生命已被剥夺。 ▲8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 罗振宇 摄   ━━━━━   劳荣枝表示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   在此次庭审最后的陈述环节,劳荣枝又重新回忆与法子英的相识过程,讲述自己初恋很帅、最后一任男朋友很帅等大量与案件无关的琐事,被法官提醒。   在8月20日的庭审中,她情绪数次激动。第一次是她听到同学证言时激动落泪。在陈述中,劳荣枝讲到法子英是她的“噩梦”,情绪再次激动。   她向被害人及被害人家属表示歉意,请求被害人家属、公众原谅,原谅自己因害怕未投案自首,也为自己逃避追捕道歉。但与此同时,劳荣枝认为自己没有犯罪预谋,罪不至死。她否认了“故意杀人罪”的全部指控,表示不认可一审的判决。   在陈述的最后,劳荣枝表示,希望得到公平公正的判决,希望回归社会,“如果能回归社会,会尽力赔偿被害人家属。” 点击进入专题: 劳荣枝一审被判死刑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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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1 15:44:57 | 只看该作者
30楼 天涯过客说:
  来源:安徽网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8月20日,劳荣枝上诉案进入第三天庭审,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两轮法庭辩论,二者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交锋与碰撞。   焦点一: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   一审时,劳荣枝因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被判决死刑。劳荣枝不服提出上诉,其否认自己参与杀人,只承认抢劫和绑架的事实。   辩方律师当庭称,劳荣枝没有故意杀人实行行为。其具体提出,劳荣枝没参与杀害熊某义,也不知道其一家的死亡,不应该对三人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就梁某春和刘某清的死亡,法子英和劳荣枝并没有事前的共谋,就杀人行为没有形成合意,缺乏成立共同犯罪的意思联络;在陆某明被杀害的案件中,劳荣枝属于完全不知情的,没有事先预谋,没有事中参与,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犯;劳荣枝没有故意杀害殷某华的作案动机。   辩方称从法理上说,劳荣枝对被害人的死亡缺乏明知、没有合意,均系法子英单独实施的行为,属于实行过限。   检方则认为不存在实行过限,在上述三案中,劳荣枝有共同故意,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而法子英杀人行为未超出劳荣枝主观故意,劳荣枝应当预见。   焦点二:劳荣枝是主犯还是从犯?   辩方律师提出,在已生效的法子英的判决书中,劳芝枝被认定为从犯,而劳荣枝一审判决书中,劳荣枝被认定为主犯,针对同一犯罪事实,二者相互矛盾。   检方表示,劳、法二人在共同实施犯罪中,先有商议,后有分工,作案后共同占有赃物,劳荣枝积极实施的色诱绑架对象、看守人质、取钱等部分,不可或缺,是主要犯罪行为。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焦点三:劳荣枝主动交代常州案算不算自首?   对比劳荣枝一审判决书和法子英的一审判决书,可以看到,劳荣枝的判决书中,多了一起“常州绑架 抢劫犯罪事实”的指控。   辩方认为,这起常州案是劳荣枝在公安机关尚未立案的情况下,主动交代的一起犯罪事实,应该视为自首。   检方则认为只能构成“坦白”,而非自首。检方表示,该案在法子英一审判决书中没有出现,是因为当年该案被害人没有报案,法子英作过一次供述,警方核实未找到被害人,劳荣枝落网后如实供述常州案绑架事实,系坦白,一审已认定。   焦点四:一审是否需要组成七人合议庭?   此外,辩方律师还从一审判决的程序问题上发表辩护意见,其提出,劳荣枝案一审判决在程序上存在着重大违法的情形,大量基本事实认定错误,法律适用上也存在错误,量刑畸重,二审法院应该发回重审或者直接予以纠正。   辩方认为,该案系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应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因为无论是依据《人民陪审员法》还是依据新修订的《刑诉法解释》,劳荣枝案的一审合议庭都应当由3+4的模式组成,一审程序合议庭组成是违法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发回重审。   检方则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也就是说,该案是可由三人合议庭或3+4的混合制。检方也不认为,该案属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焦点五:一审是增加还是变更未起诉罪名?   辩方认为,一审法院无权增加检察院未起诉的罪名,具体为无权在南昌案件和温州案件给劳荣枝增加故意杀人的罪名。   辩护律师指出,一审公诉机关在南昌案件和温州案件中,对劳荣枝只起诉了抢劫罪,并没有起诉故意杀人罪。南昌中院主动地增加了一审公诉机关未起诉的罪名,有悖控辨审制度的基本结构要求,是重大的程序违法。   检方则认为,南昌中院并不是新增罪名而是变更罪名,是针对同一个事实,且征询了控辩及被告人三方意见。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责任编辑:祝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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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8-28 09:07:53 | 只看该作者
31楼 天涯过客说:
一边却在庭审中称其为“家人”
而该案真正的受害者
却被她称之为“猴子”“路人甲”
认识法子英之前,她在石油系统子弟小学当老师;与法子英出走的4年,她在声色场所坐台设下“仙人跳”,二人犯下4起大案、背负7条人命;法子英伏法后的20年,她化名“雪莉”,成为酒吧里的“知性”女招待。
她似乎有着多副面孔。归案后的一张照片中,她面带微笑。但在法庭上,她又频频哽咽落泪。她说被捕后曾“一心求死”,但一审被判处死刑的她,在二审开庭期间,几乎每一次发言,都反复辩说自己“被控制”“被胁迫”,不顾是在法庭程序的哪一个环节。
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到20日下午6时许,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劳荣枝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
《中国新闻周刊》旁听了此次庭审。持续3天的二审,控辩双方争辩激烈,合议庭多次调停。开庭首日针对庭前会议内容的讨论就持续了两个半小时。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2022年8月18日,劳荣枝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
二人确立“仙人跳”的作案方式
时间回到26年前的夏季。1996年7月,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一户人家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杀人抢劫案。警方现场发现,当地某空调销售公司总经理熊某义(殁年37岁)被碎尸,及妻(殁年28岁)女(殁年2岁)被害,家中财物被抢。
后经调查,熊某义是死于南昌市西湖区的一处出租房内。在制造3人“同死一室”的假象后,嫌犯逃之夭夭。
这是4起大案中的第一起。劳荣枝的供述显示,案发后,法子英曾表示后悔,“没想到搞了把大的”。
二人确定了“仙人跳”的作案方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从事陪侍服务。她后来说,因为在坐台的时候也骗过几个客人的钱,“对这种事情就没那么恐惧了”。
在两人的出租屋,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熊某义,从其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等财物及房门钥匙。劳荣枝前往熊家,用劫得的钥匙试开门锁后返回。当晚,两人携带尖刀前往,在剪断熊家及对面住户电话线后进入房间,法子英用尖刀、绳子和皮带等物对熊某义妻子张某进行控制,劳荣枝翻找财物。之后,为了灭口,法子英用皮带将张某勒死,用裙带将熊某义女儿熊某璇勒死。
笔录记载,劳荣枝曾多次就本案供述,其提议剪断对门住户电话线,在离开时,她还曾担心害怕留下指纹,建议“一把火烧了”。
劳荣枝在二审庭审时辩称,在南昌时,她与法子英已经分手。她把“南昌案”描述为,在熊某义主动联系她,并上门后,法子英带着刀“从天而降”。实际上,单从体格看,熊某义(约180cm,90kg左右)对比法子英有较大优势。劳荣枝却称没有参与。
犯下该案时,两人成为情侣才一年多。
劳荣枝1974年出生于江西省九江市的一个石油系统家庭,家中兄弟姐妹5人,她是幼女。1992年师专毕业后,劳荣枝进入石油子弟小学当语文教师。法子英比她大10岁,家中7个兄弟姐妹,排老幺,因此得了“法老七”的诨名。1981年,他因犯抢劫罪获刑8年。
劳荣枝庭上自述,1994年,两人在朋友的婚礼上认识,并在次年2月因被法子英强奸建立关系,当时她还不满21岁。对于法子英,劳荣枝说,“我恨他,但20多年也原谅了,我恨的是我自己”。
二审最后一天,检察官应劳荣枝的说法提交了多份新的证人笔录,其中就包括法子英当年的好友陈某及劳荣枝的同学孙某。
陈某说,他感觉劳荣枝“没什么感情”,法子英只是“玩玩而已”。法子英比较强势,发现劳荣枝对其他男的“多看几眼”,就会对她拳打脚踢,但有时法子英对劳荣枝也很好。法子英多次找陈某借钱,借钱时曾说劳荣枝爱慕虚荣,称她是个“花钱的祖宗”。
孙某则称,1995年,她曾接到劳荣枝的电话。电话中,劳荣枝很高兴地说自己“找了个男朋友”。几个月后,两人见面时,劳荣枝看上去很憔悴,“发现男友来了,很害怕”。
到第二起案发地温州前,两人又去游历了多地,如重庆、宁波、韶山等。
1997年9月,两人到了温州。劳荣枝继续在当地一家KTV从事陪侍服务,她的同事梁某不幸成了作案对象。
一审判决书显示,同年10月10日,两人以看房为由前往梁某(女,殁年20岁)住处,法子英持刀威胁,劳荣枝用电线、布条等物将梁某手脚捆绑。二人又逼迫梁某打电话将该KTV领班刘某清(女,殁年27岁)骗过来,采取同样手法劫得刘某清手机一部,并逼迫其交出存折密码。随后,劳荣枝独自前去银行取出人民币25750元,并电话告知法子英,后者随即用电线、皮带等物将梁某、刘某清勒死。
劳荣枝称,“我就像电线杆杵在那里”,她曾告诉法子英不要伤害两人。
2021年9月9日,劳荣枝一审在江西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殷某华死亡时法子英已被擒
1998年发生的“常州案”,是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当年,法子英也曾供述了案件的部分内容,但因证据不足未移送审查起诉。
一审判决书显示,该年夏天,二人来到江苏省常州市,继续沿用前述作案模式。被害人刘某被劳荣枝诱骗至其租住处,随后遭法子英持刀威胁,并被刺破胸口。期间,法子英离开现场欲将刘某停在楼下的汽车挪走。在劫取车上的5000元现金后,又逼迫刘某给妻子打电话索要财物。
双方商定了指定地点,由劳荣枝前往将刘妻带回出租房。在拿到刘妻随身携带的70000元现金后,劳荣枝、法子英先后离开现场。
劳荣枝曾多次称自己遭到胁迫,在检察人员看来,她在四起案件的过程中都具有相当大的自由性。在“常州案”的庭审环节,检察员向劳荣枝发问“为什么不带着巨款跑?”劳荣枝给出的回应是“怕法子英找自己的家人报复”。
而本案的被害人刘某则提到,二人对其采取限制措施时,全程无交流,配合默契。法子英还曾提到“要找一个小工杀给他看”。
在最后一起案件中,被害人殷某华如何死亡,也成为庭审中的争议话题。1999年6月,两人来到合肥市。劳荣枝化名“沈凌秋”从事陪侍服务,并物色了作案对象殷某华(殁年34岁)。判决书显示,该年7月22日,在将殷某华诱骗至家中,法子英持刀威胁,劳荣枝用绳子将殷某华手脚捆绑,二人将殷某华关进提前准备的钢筋笼内。
法子英供述了之后的情节。为拿到财物,他以当面杀人威胁殷某华,劳荣枝购买了一台旧冰柜用于存放尸体。随后,他以有木工活为由诱骗被害人陆中明(“小木匠”,殁年31岁)至其租住处,并在厨房将陆中明杀害。
当晚,殷某华给妻子刘某打电话,要求其携款到合肥市长江饭店与法子英见面,并按二人要求书写两张纸条,交代妻子要配合准备30万元。但刘某发现,纸条上还有几行不同字体的小字,系“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死的比刚才那个人还快”等内容。后经江西省检察院两名鉴定人员鉴定,小字系劳荣枝所写。
1999年7月23日,一则警匪拔枪互射的视频震惊全国。画面中的悍匪正是法子英。后在警方的围捕下,他束手就擒。同年11月,法子英因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据他的辩护律师说,当得知劳荣枝仍在逃,“他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而法子英从未过问过自己的妻女。
笔录显示,在劳荣枝落网后,侦查人员曾向其提了一个假设性问题,她的回复是,自己会拖延时间,“被抓了不会马上交代法子英下落”。最初法子英被捕时,他也并未供出劳荣枝出租屋的所在地。
法子英曾供述,是其勒死了殷某华。但南昌一审援引了合肥市公安局当年的鉴定报告,认为殷某的死亡时间是在7月24日左右,而法子英在头一天已经被警方所擒。
据法子英当年供述,他曾多次向劳荣枝表示,如果殷某华反抗,或他到点没回来、被警察抓了,就“勒死他”。
法子英(中)。
呛检方:“可以去问法子英”
在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开始了长达20年的亡命天涯之路。
2019年11月28日,在福建厦门商场的一家手表专柜里,几名便衣警察围住了一名自称为“洪叶娇”的女子。她的微信名字叫“Amoy Sherry”,简介里写着,“永远都学不会说谎哄你开心的,体重秤,镜子,还有银行余额”。在厦门市思明区的一处酒吧,“Sherry”这个名字曾是店内颇受欢迎的“女客服”。她是被天眼系统发现的。
这起沉寂了20年的特大案件再次回到公众视野。当时,厦门一名侦查人员曾表示,劳荣枝案发这么多年,几乎没有社会活动的痕迹。在一审检察官看来,劳荣枝心思缜密,心理素质非常的好。20年里没有去过小地方,都是在大城市,在声色场所,人很多的地方。
另一名检察官则表示,劳荣枝的反侦查能力要高出法子英。“在关键点上,只要一死人,她就不在场。只要一死人,她就不知情”。
至少从落网时看,劳荣枝并未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她有了新的男朋友,穿着讲究,喜欢弹钢琴、画画,家里还养了2条狗。
2021年,劳荣枝同样因犯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被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判处死刑,决定执行死刑。南昌中院并未认定劳荣枝直接实施加害行为,但认为其通过预谋犯罪控制被害人,并置于法子英非法控制的危险状况之下,且知道或应当知道可能会被法子英杀害而不顾,客观上导致被害人被害身亡。对此,劳荣枝并不认可共犯的说法。在法庭上,她将一切罪恶都归因于法子英对其的胁迫。她说,那时候她年纪还小,是“单纯”“傻傻的”。
2022年8月18日,本案二审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劳荣枝穿着一身防护服走进法庭,她想摘掉头套和目镜,称自己“失聪”“呼吸困难”。当看到同学、好友的视频画面时,她痛哭不止。
庭上,劳荣枝大改自己过往的有罪供述。一审时,她表示接受抢劫罪和绑架罪的指控,但并未参与故意杀人。这一次,她辩称仅是被动参与绑架。自己直到“合肥案”后才知道法子英杀人。
侦查笔录中记载了劳荣枝供述的几起案件的关键情节,如“合肥案”中其为了处理尸体购买冰柜,“南昌案”中为消灭指纹,其提议“放把火把房子烧了”,她辩称,这些均为侦查机关“自说自话”。就捆绑的情节上,她只承认捆绑了“常州案”中刘某的脚。
劳荣枝还称自己对财物并无支配权,坐台是为了赚钱给法子英花,每日要向法子英汇报。她还称在法子英面前毫无话语权,她以买床单为例,称不可以挑自己喜欢的颜色。但在针对本案中的重要作案工具“冰柜”的询问时,她曾供述称,“一般是白色的,我喜欢白色家电,不可能买别的颜色”。
她时而又态度强硬,当检方问及“逃亡到重庆时租房是否住在一起”,她回答:“不住一起难道租两套房吗?”检方问“为什么事事向法子英汇报”,她突然抬高音调,呛了回去“你可以去问法子英”。
劳荣枝曾作48次有罪供述
随着案情披露,劳荣枝案也引起社会公愤。作为一起死刑案件,本案到底是否存在铁证,系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
在刑事案件中,“重物证,轻口供”是基本原则,这也是劳荣枝一方辩护的核心。在庭前会议上,辩护人对侦查机关的笔录提出质疑,认为笔录内容与同步录音录像有实质性差异,且存在疲劳审讯、诱导等情况。
此前的庭前会议上,合议庭在审查辩护人提交的片段过后排除了一段约半小时、仅有一名侦查人员进行问询的笔录。检方认为,检察人员对录音录像研究了长达一个月,笔录上的内容存在概括,但并无实质性差异。就此问题,合议庭表示将于庭后审查再议。
检方还表示,在近8个月的时间里,劳荣枝作了48次有罪供述,其表述自然、稳定,过程中不存在疲劳审讯、诱导等情况。其间,劳荣枝也供述了一些“非亲历不可知”的案件细节。
据悉,在“常州案”中,劳荣枝曾透露,其搭乘出租车去找被害人刘某的妻子取钱,因怕被跟踪,还让车绕了几圈,这与后来刘某妻子的证言一致。这样的细节还包括“温州案”中,抢劫后其曾用梁某手机接听一个电话等。
庭上,合议庭驳回了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对“案件管辖权”“常州绑架案需要证人出庭”“笔迹鉴定”等11项异议。辩护人提出,“被害人的口供不是多次就是真实的”。尽管劳荣枝在此次二审期间多次翻供,“此次供述由控辩审三方在场,更真实”。辩护人还表示,劳荣枝如实供述“常州案”,事实上构成“特殊自首”。
检察人员在总结陈词时指出,劳荣枝一边辩称被法子英强奸并曾堕胎,自己也是受害人,一边却又与法子英处处以情侣相称、以夫妻相处,甚至在庭审中还称其为“家人”。而该案真正的受害者,却被她称之为“猴子”“路人甲”。一边辩称自己当时年纪小,一切都是听从法子英的,另一边又称如果让她来主导,根本不会实施这样“低智商的犯罪”,称“合肥案”中的殷某华只是个“路人甲”,如果让她来选,至少要找一个身家几千万元、上亿的人……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研究所教授阮齐林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若只有口供无其他,是不能定案的,但若有其他证据和口供配合,定案并没有问题。“本案中,只有口供这个前提并不存在”,他表示,法子英已经被枪毙,其作了4起大案、杀害7人也都是客观事实和证据,“被害人是劳荣枝的客户,还有两人是她的同事,几人又不认识法子英,怎么会跑到出租屋去?”
此外,藏着小木匠尸体的冰柜,劳法二人长时间共同居住、生活同样属于证据。到案后,劳荣枝也把共同作案的事实本身供述得很详细。“这些作案经过最重要的一点是几乎都采取了杀人灭口”,在阮齐林看来,这与他们的作案模式有关,“劳荣枝杀熟,骗的都是同事或者歌厅里面认识的客人,引诱到出租屋进行抢劫绑票”。
阮齐林还称,劳荣枝称自己遭受胁迫和控制,这是一个从宽情节,但证明责任在其自己。控方只需证明其参与了犯罪,且是主犯之一。
法庭上,劳荣枝对被害人的家属表示了歉意。但旁听席中的两名被害人熊某义(“南昌案”)家属,面色凝重,表情未有转变。熊某义的弟媳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希望二审维持原判,“3岁的孩子都不放过,天理不容”。
在当庭回忆“合肥案”时,劳荣枝称听到了“小木匠”陆中明的惨叫声,“像是电影《埃及艳后》里恐怖的声音”。
遇害前,陆中明上有七旬体弱多病的老母,下有3个幼小的孩子。一家人住在两间破败不堪的茅草房。1999年7月21日,陆中明为了给孩子筹集学费和修理摇摇欲坠的房屋,趁农闲几天到合肥打工,谁知身上却无辜被捅了二十余刀。他的妻子朱大红撑起了这个破碎的家,靠务农、在酒店做客房保洁抚养三个孩子长大成人。直至2019年劳荣枝落网后,身边的同事才知道她的这段经历。
朱大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对案件二审有信心。不过,因劳荣枝上诉,一审获赔的48000多元尚未到位。其代理律师刘静洁表示,一审法院对于案件的审理已经很清楚,“劳的反侦查能力很强,但7条人命还说没参与,这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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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 09:04:20 | 只看该作者
32楼 天涯过客说:
法院认为:“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
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执行死刑)共谋,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二人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长期潜逃,于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宣判后,劳荣枝提出上诉。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二审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当事人的部分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共计60余人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旁听了宣判。(来源:央视新闻)
[案情回顾]
2019年11月28日,身负7条人命的劳荣枝终于在厦门落网。
自1996年起,她伙同男友法子英在南昌、广州、温州、南宁、合肥等地流窜,多次以“色诱+绑架勒索+杀人”的方式作案。3年后,法子英被捕,并于1999年12月28日被枪决,劳荣枝则开始了20年的逃亡生涯。
劳荣枝曾在庭审中称自己是一个心智不成熟的无知少女,受法子英诱骗,才走上犯罪的道路。她坚称自己也是受害者,遭受了来自法子英的肉体和精神折磨,“当时我只想活,希望媒体不要妖魔化我”。
2021年9月9日,南昌中院对该案一审宣判,判处劳荣枝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听闻判决后,她当场痛哭,而后连说两句“我不服”,并表示要上诉。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江西高院公开审理了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今日二审宣判,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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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 09:05:55 | 只看该作者
33楼 天涯过客说:
来源:天目新闻
#受害人家属称等劳荣枝伏法才心安#[#劳荣枝二审死刑# 受害人家属:等她伏法才心安]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上诉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一案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天目新闻 记者在二审庭审现场看到,对于判决结果,劳荣枝当庭表现镇定,表示“很失望”“我不服”。该案将交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面对复核期间,是否要委托律师的询问,劳荣枝表示“要考虑一下”。#劳荣枝态度嚣张不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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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维持死刑判决,受害人家属们已等待这份判决书20多年(澎湃新闻)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二审宣判,决定维持一审原死刑判决。以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为一起涉及4起案件7条人命的跨世纪复杂大案,劳荣枝案一审、二审审理过程历时2年多。这一份终审判决书,从一家三口被灭门算起,南昌案熊某的家属已足足等待了26年;从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算起,合肥案家属朱大红一家,则已经等待了23年。
背负7条人命逃亡20年,数个家庭无辜破碎
“20多年的等待,我们是在伤痛和煎熬中度过的。”对于合肥小木匠案被害人一家而言,劳荣枝像是“恶魔”般的存在。
1999年6月,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市歌舞厅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劳荣枝男友法子英以“关狗”为名,提前定制了一只钢筋笼。同年7月22日上午,劳荣枝将被害人殷某诱骗至租住处,殷某被捆绑关进钢筋笼。为逼迫殷某尽快交付财物,法子英外出将正在找活干的木匠陆某,骗至租住处残忍杀害,展示给殷某,并将陆某的尸体放入冰柜。之后法子英来到殷某家,向殷某妻子索要钱财,殷某妻子外出报警,法子英被公安机关抓获,劳荣枝则逃走从此失去踪影20年。同年7月28日,殷某和陆某的尸体在法子英和劳荣枝的租住处被公安机关发现。
小木匠陆某被杀害时,家中有3个孩子,其中最小的女儿只有3岁。陆某的无辜惨死,让家中瞬间失去顶梁柱。此后,陆某的妻子朱大红独自撑起整个家,将三个孩子辛苦养大。
检察机关一审指控,在1996年至1999年期间,劳荣枝和法子英共同谋划在南昌、温州、常州、合肥犯下4起绑架、抢劫、故意杀人案件共致7人死亡,其中劳荣枝参与杀害5人,并抢劫大量钱财。
指控的数字背后,是数个家庭的无端破碎。
检察机关指控劳荣枝最早的一起犯罪,是1996年发生在南昌的一起灭门案。
1996年6月,劳荣枝与法子英来到江西省南昌市租住。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某夜总会做陪侍小姐,并与法子英共同确定了被害人熊某为作案对象。同年7月28日中午,劳荣枝打电话将熊某诱骗至其租住处。劳荣枝和法子英从熊某身上抢走金项链、手表及家房门钥匙等财物后,威逼熊某说出家庭住址。期间,法子英将熊某杀害。当日晚上,法子英又带着劳荣枝前往熊某家,用此前拿到的钥匙打开了家门,先后将熊某妻子、女儿杀害,并抢走财物。
1997年9月,时隔一年多后,劳荣枝与法子英再次到浙江省温州市作案。劳荣枝在KTV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并确定同为“坐台女”的梁某为目标。同年10月10日,劳荣枝与法子英以租房为名来到梁某住处实施抢劫,并逼迫梁某打电话骗另一被害人刘某清(KTV领班)过来。得手后,法子英将梁某、刘某清杀害。劳荣枝与法子英事后到约定地点一起逃离。
1998年夏发生在常州的抢劫案,则是唯一一起被害人幸存的案件。
1998年夏天,劳荣枝和法子英来到常州市租住。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作案对象。某晚,劳荣枝诱骗被害人刘某至其租住地,事先躲藏在室内的法子英持刀威胁刘某,并刺破刘某胸口。两人逼迫刘某打电话给其妻子索要财物,并索得人民币7万元。取得财物后,劳荣枝和法子英将刘某妻子捆绑,二人先后离开现场。
庭审中“选择性失忆”,一二审均否认杀人指控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逃亡20年之久的劳荣枝坐在被告席上,却从头至尾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
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属于共同犯罪,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相应刑事责任。
开庭伊始,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劳荣枝立即表示对指控罪名“不认可”,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参与作案是遭到法子英的胁迫,并将许多事情推到已经被处决的法子英头上。
“旁边有座桥,我每天上班要走过,应该是往里左手边第一栋。”庭审中,时隔20多年,劳荣枝仍能清晰地记起当年和法子英共同在常州租住的房屋位置,但对于发生在南昌、合肥、温州三地的案件关键细节,她却“不记得”了。
除了常州案,劳荣枝当庭对其余三起案件的供述,都不同程度地推翻了此前在侦查机关所作的笔录。但在2019年12月她刚落网后所做的讯问笔录中,她曾详细供述了如何与法子英分工,以坐台物色有钱人实施抢劫等犯罪事实。
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在案件的侦查和审查阶段,劳荣枝共作出48份讯问笔录,其中大部分的有罪供述是在归案初期所做。检察机关正是依据这些口供及在案的其他证据,认为对几名被害人的死亡劳荣枝均是积极主动作为,构成共同犯罪证据充分。
劳荣枝的一审辩护人则认为,对检方指控的抢劫和绑架罪名无异议,但部分事实存在证据瑕疵,尤其是对劳荣枝故意杀人的指控,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需要注意的是,在同案犯法子英已被正法、证据因年代久远存在瑕疵的情况下,对于整个案件的审判而言,劳荣枝本人的供述至关重要。
劳荣枝本人的供述,也成为案件二审的一大争议焦点。
2022年8月18日至20日,在长达3天的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中,劳荣枝几乎全盘推翻此前供述,对涉及故意杀人的指控全面否认,主要理由是她被法子英恐吓,从精神上、身体上被法子英控制。劳荣枝还称,此前审讯环节中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多是在审讯机关诱供、疲劳审讯的情况下作出。
劳荣枝的说法遭到检方反驳,检方认为,法子英和劳荣枝两人的口供相互印证,包括现场的在案证据跟劳荣枝的供述也是相吻合的,她的翻供言辞存在大量的自我矛盾。例如,劳荣枝一边辩称被法子英强奸并曾堕胎,自己也是受害人,一边却又与法子英处处以情侣相称、以夫妻相处,甚至在庭审中还称其为“家人”,而真正的受害者,却被她称之为“猴子”“路人甲”;劳荣枝一边极力否认自己和法子英有预谋,一边又说从南昌开始就确定了“仙人跳”方案,而案件中,两人总能不约而同地出现,被害人则一个接一个在出租屋中被绑或者被杀;同时,劳荣枝一边称自己被法子英殴打、威胁、精神控制,一边又承认两人先后到韶山、宁波、杭州等地游览“祖国大好河山”。
出庭检察员总结认为,劳荣枝在二审中的当庭供述矛盾重重、漏洞百出、违背常理。根据刑诉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被告人庭审中翻供,但不能合理说明翻供理由的,或者其辩解与证据矛盾的,而庭前供述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的,可以采信。劳荣枝的当庭翻供,没有事实和依据,与在案证据相矛盾,应不予采信。
案件审理历时两年多,一份判决书等了二十六年
劳荣枝案是一起跨世纪的大案。劳荣枝的系列犯罪行为,发生在1996年至1999年的上个世纪末,而归案则是在时隔20年后的2019年。
2019年11月28日,逃亡整整20年后,劳荣枝在福建厦门湖里区东百蔡塘广场手表专柜被厦门警方抓获。同年12月5日,南昌市公安局派员押解劳荣枝返回南昌;同年12月12日,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于对该案提前介入侦查;同年12月17日,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劳荣枝批准逮捕。
因年代久远不少证据未得到保留,且另一名同案人法子英已被处决“死无对证”,劳荣枝案的审理过程注定漫长。
2020年8月31日,归案9个月后,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一案向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9月1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劳荣枝案;同年12月21日、22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2021年9月9日,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劳荣枝被判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决定执行死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表示上诉。
今年8月18日,前期因为疫情原因案件中止审理后,案件终于迎来二审开庭。庭审十分激烈,一共耗时3天,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11月3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案进行二审宣判,决定维持原一审死刑判决。
从2020年9月法院受理劳荣枝案,到2022年11月二审终审宣判,案件整个审理过程历时2年多。
这一份终审判决书,从一家三口被灭门算起,南昌案熊某的家属已足足等待了26年;从失去丈夫、失去父亲算起,合肥案家属朱大红一家,则已经等待了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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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 09:08:23 | 只看该作者
34楼 天涯过客说:
[人民法院报:劳荣枝二审被判死刑,意味着什么?]“我是一个心智停留在21岁的,极其简单的、依赖别人的人。”很难想象,这是“杀人女魔头”劳荣枝在一审庭审现场亲口说出的话。
自从2021年9月9日,劳荣枝被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少网友都纷纷表示支持判决结果并称“大快人心”,个别网友曾表示“不用二审了,应该直接枪毙她”。
2022年11月30日上午,劳荣枝案二审公开宣判。
时隔一年多,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日上午对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劳荣枝的上诉还有没有意义?
● 法院能否在一审判决后将劳荣枝“直接枪毙”?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至死刑执行完毕,需要花多长时间?
● 对于劳荣枝的上诉,二审法院是进行部分审查,还是全面审查?
● 在案件面前,审判与民意之间是何种关系?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刑法学科带头人石经海,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郑延谱、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王政勋、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讲师黄健在接受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采访时,就上述几个问题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越是性命攸关,越需严谨慎重
个别网友认为,像劳荣枝这样的事关七条人命的杀人凶手,在一审判决过后应当将其“直接枪毙”,才能以最快速度实现正义。那么,法院能否这么做呢?
不能。郑延谱告诉记者,当二审法院收到劳荣枝的上诉状并确定启动二审程序后,会对劳荣枝的杀人行为进行综合评价,继而判断劳荣枝行为的“必杀性”。
而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是剥夺他人生命的、最为严厉的刑罚。因此,当被告人被判处死刑,且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并不会被“直接枪毙”。死刑案件需要经过复核并核准,死刑判决才会发生法律效力--这就是死刑案件中特有的死刑复核程序。
在郑延谱看来,死刑复核是检验死刑判决准确性程度的一道“阀门”。“法院通过不断地审核及论证,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死刑判决的准确性,保证死刑政策的严肃与谨慎、慎杀与少杀,从而提升案件质量,实现公平正义。”
黄健表示,死刑判决生效后至死刑执行完毕,这中间还需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交付下级法院执行、通知同级检察院到场派员监督、在行刑前对罪犯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等程序。
对于二审法院多久能够获得死刑复核结果这一问题,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未明确规定。“所以,死刑复核期限在个案中难以预测,不同案件差别较大。少则不到一个月,如药家鑫案、赖小民案;多则可能几年,如王书金案的第一次死刑复核。”
但死刑被核准后多久才能真正执行死刑,这一时限有在刑事诉讼法第262条明确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此前的二审维持原判,上诉也不意味着“苟延残喘”
一年多后的今天,江西高院二审维持原判,仍判处劳荣枝死刑立即执行。对此,部分网友提出疑问,劳荣枝的上诉是否还有意义?上诉真的只意味着被告人得以“苟延残喘”,没有其他作用吗?
其实不然。上诉制度的设立,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以及最大程度地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王政勋认为,正是因为上诉制度的存在,使得增加了一道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审判程序,那么“冤假错案”发生的几率就会相应减少,司法公正就更能得到保障。即使“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上级法院也是以法定形式确认了一审判决的正确性,有力保证了公正的实现。”
刑事上诉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判决的正当性与民众的可接受性。此外,黄健表示,上诉也能使被告人的上诉事实和上诉请求得到上级法院的全面审查,从而使她的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二审程序是不拘泥于当事人上诉内容的全面审查
二审到底会在一审的基础上,审查些什么呢?针对网友的这一困惑,郑延谱表示,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二审法院开庭审理死刑上诉、抗诉案件时,合议庭应当在开庭前对案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不拘泥于当事人的上诉内容。因此,劳荣枝案也会被二审法院全面审查。
所谓“全面”,就包括了“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适当,在诉讼过程中是否有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是否提出新的事实和证据,被告人的供诉和辩解、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采纳情况等等。”王政勋解释道。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故意杀人、抢劫、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实际上,不是只有在作案现场直接实施杀人行为的,才算作主犯。石经海表示,如果法院调查清楚后发现,劳荣枝虽然没有在现场直接杀人,但仍然在杀人行为中起到了主要作用,那么同样算作是主犯。因此,二审法院在审查证据时也会注意查明,劳荣枝“到底是属于起到主要作用的实行犯,还是起次要作用的实行犯,还是起辅助作用的从犯。”这三种不同的地位和身份,将会影响定罪量刑的判断。
“劳荣枝的口供属于能够证明本案事实的直接证据,自然也会被二审法院重新审查。”黄健认为,劳荣枝之所以始终主张自己未参与任何杀人过程,主要是其以为法子英已“死无对证”,无其他证据对自己是否参与杀人过程的口供部分进行补强或反驳,“这也是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主张辩护意见的基础理由。”
但是,劳荣枝的口供并不是孤证,在法子英被执行死刑之前,他的口供、犯罪现场鉴定结论以及幸存的被害人陈述等诸多证据,都已被记录在案。
严格依法审判的同时,尊重民众追求公平正义的观念
对于审判与民意之间的关系问题,石经海认为,站在公民善良朴素认知的角度,对于杀害七条人命的凶手,民众希望对其处以极刑的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也是值得尊重的。“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角度来说,应当按照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审判。”
“自古以来,民众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所形成的观念就是‘杀人偿命'。但判决应严格事实依据和法律准绳,应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对司法和民意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判断,在行为定罪过程中更应谨慎把控。”郑延谱表示,民意与司法公正之间并非不可调和,它们可以形成良性互动。
在王政勋看来,民意体现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基本的公平正义价值观念,这种观念应该得到尊重。“但刑事判决首先要实现罪刑相当,决定刑罚轻重的首要因素是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民意应在该前提下起到一定作用,而不能超出这个范围。”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以及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法院的独断与封闭审判。”黄健谈道,尤其是在诸如劳荣枝案这类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中,审理法院更应在程序公开、裁判文书论证说理上做足工作、做好工作,以尊重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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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1 17:28:05 | 只看该作者
35楼 天涯过客说:
来源:大皖新闻
11月30日,南昌气温一夜间骤降10余度,冬日的阴冷一早就袭来了。当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高院进行公开宣判,大皖新闻记者在法庭现场进行了旁听。
一审宣判时,劳荣枝不服判决,上诉时提出了程序违法、实行过限、没有排除合理怀疑等理由。
此次二审宣判,江西高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劳荣枝对二审死刑表示不服#
微博热议
二审开庭时,控辩双方曾当庭进行激烈交锋,随着二审的宣判,这些控辩焦点问题也再一次尘埃落定,大皖新闻记者梳理了网上较为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进行复盘。
#央视梳理劳荣枝案始末#
微博热议
关注一:
上诉方:一审法院未组成七人合议庭构成重大程序违法
二审法院:一审法院选择单一制合议庭符合规定
辩护人提出,劳荣枝案是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一审未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违反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应当发回重审。
二审法院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合议庭组成分两种:一种是由审判员组成的单一制合议庭,另一种是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混合制合议庭,选择何种模式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本案中,一审法院选择了单一制合议庭,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关注二:
上诉方:劳荣枝在南昌事实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二审法院: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作为一个行为整体,应承担刑责
劳荣枝上诉提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参与了故意杀人或与法子英存在杀人共谋。法子英单独杀害了熊某义、张某、熊某璇,而其不在现场,对法子英杀害被害人的事实不知情,也不知道或应当知道被害人会被杀害,其“提议放火”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其存在抢劫故意而无杀人的故意。
二审法院认为,劳荣枝与法子英共谋劫取、勒索他人财物。因从熊某义身上未劫得足够财物,二人决定继续对熊某义家实施入室抢劫。法子英的行为不构成实行过限。劳荣枝事前明知法子英为实施抢劫、胁迫被害人而准备刀具,事中目睹法子英持刀威胁、控制被害人,故其在共谋抢劫和抢劫过程中,即对法子英实施暴力有认识,实施暴力可能产生的伤亡后果未超出其预见范围。
要求抢劫罪行为人对可以预见到的共犯使用暴力造成的伤亡后果承担责任,符合共犯原理,二人均应对抢劫致被害人死亡的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劳荣枝将熊某义色诱至出租屋并进行捆绑,在熊某义家试开门锁、入室劫财后先行离开,将三名孤立无援的被害人留给持刀的法子英,将被害人置于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危险境地,尤其是对于张某、熊某璇母女,劳荣枝具有放任其死亡的故意。
劳荣枝事前提议剪断熊家和对面邻居的电话线,存在阻止被害人报案或逃离的动机;事后明知法子英留下“善后”处理现场,还因担心翻找财物留下指纹,提议放火烧了熊某义家。
综上,劳荣枝虽未直接实施杀人行为,但其与法子英相互补充、相互配合,作为一个行为整体与三名被害人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应对三名被害人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关注三:
上诉方:合肥案中被害人死亡与劳荣枝无关
二审法院:应共同对殷某华、陆某明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辩护人认为,合肥案中,被害人死亡与劳荣枝无关,对于被害人陆某明与殷某华的死亡定性问题均提出了异议。
二审法院认为,关于劳荣枝是否应对被害人陆某明死亡承担责任及定性。首先,劳荣枝对被害人陆某明死亡具有故意。其对法子英意图杀人以威胁殷某华是明知并默许的。劳荣枝多次供述听到法子英对殷某华说“信不信我杀个人给你看”等,与法子英供述“我当着劳荣枝的面威胁殷某华要做给他看,可以促成这单生意成功”相互印证。
其次,劳荣枝对于购买冰柜的目的是明知并追求的。法子英和劳荣枝案发前就计划购买冰柜,并去旧货市场看过,劳荣枝亦明知购买冰柜的目的是为了装尸体,劳荣枝与法子英形成了杀人的事先通谋,陆某明的死亡未超出劳荣枝犯意。
同时,劳荣枝实施了杀害陆某明的帮助行为,其明知冰柜是用于杀人藏尸而购买,并协助法子英将藏有陆某明尸体的冰柜推至次卧,构成故意杀人的共犯。
关于劳荣枝是否应对被害人殷某华的死亡承担责任及定性。法院同样认为,劳荣枝对被害人殷某华的死亡具有故意。劳荣枝从陆某明被杀害的结果,也预见到了殷某华被杀害的可能,其供述“我想过,既然法子英把他带来的男子杀死了,那法子英可能也会把姓殷的那名男子杀死。”
其二,法子英在出门寻找木工、向殷某华妻子收取赎金时再三交代劳荣枝,殷某华若逃跑就用铁丝勒死他,并用铁丝缠绕殷某华脖子,劳荣枝未表示反对。
而且,劳荣枝流露了以杀害殷某华相威胁的犯意,其在殷某华书写的字条,上添加了“他的同伙一定会让我比刚才那个人死得还快”“少一分钱我就没命了”等以杀害相威胁的字迹,其主观上具有杀害殷某华的故意。
同时,劳荣枝实施的行为使殷某华的生命陷入高度危险境地。其明知法子英定购了铁笼和准备持刀绑架,仍对殷某华实施了诱骗、捆绑、看管行为,使其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并置于不顾,是导致殷某华最终被害身亡的重要原因。
尽管无法查清究竟是劳荣枝还是法子英直接实施了勒颈杀人行为,但二人的行为相辅相成,密不可分,均与殷某华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共同对殷某华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关注四:
上诉方:劳荣枝受到精神控制、构成胁从犯
二审法院:劳荣枝系自愿、积极伙同法子英进行犯罪活动
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提出,劳荣枝被法子英以强奸、暴力殴打、威胁恐吓等方式实施精神控制,被迫参与犯罪,二人是控制、利用关系而非情侣关系。
二审法院认为,综合在案证据可以认定,劳荣枝与法子英系情侣关系,不存在精神控制和胁迫情形。比如,有证人证言称,法、劳二人于1994年以后确立恋爱关系,法子英曾带劳荣枝回去见其母亲。二人在南昌、合肥以夫妻名义租房居住。劳荣枝供述了大量与法子英共同生活的细节,法子英接送其上下班,给其做饭、洗衣,带其吃夜宵,二人生活得很快乐等。
此外,从劳荣枝参与犯罪的原因和经历看,并非出于被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自愿、积极参与犯罪,所实施犯罪行为并不违背其本意。二人在犯罪前精心预谋、共同策划,犯罪中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劳荣枝实施了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入室劫财等行为,取财后先行离开并与法子英共同潜逃,在多起犯罪中发挥了较独立和较强的作用,如在南昌作案时,提议剪掉熊家两根电话线,作案后提议放火烧掉毁灭指纹等。
而劳荣枝并未丧失人身或意志自由,其不报警或脱离法子英系意图逃避法律追究。劳荣枝与法子英在四省四地作案,作案时间跨度长达四年,劳荣枝在作案后携带赃物先行离开,平时在KTV上班,不乏逃离法子英去自首或报警的机会。在法子英落网后,劳荣枝亦未及时投案,而是隐姓埋名潜逃20年。
故,无证据证实其被法子英胁迫犯罪,而系自愿、积极伙同法子英进行犯罪活动。
关注五:
上诉方:劳荣枝在常州事实中构成自首
二审法院:不构成自首,仅构成坦白
劳荣枝的辩护人提出,常州的犯罪事实是劳荣枝主动交代的,办案机关并未掌握,当初合肥判决也未予以查明,更没有起诉,劳荣枝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属于自首。
二审法院认为,法子英在1999年7月29日接受公安机关讯问时,已供述了其与劳荣枝在常州实施绑架的犯罪事实。合肥司法机关办理法子英案时,虽未移送起诉,但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该起罪行。劳荣枝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与劳荣枝参与合肥绑架犯罪属同种犯罪,依法不构成自首,仅构成坦白。
二审法院:劳荣枝当庭翻供,认罪态度差
二审法院综合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同案人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犯数罪,依法应予以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入户抢劫,抢劫财物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财物7.5万元,另勒索财物30万元(未实际取得),数额巨大,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应予严惩。
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劳荣枝当庭翻供,认罪态度差。虽有坦白交代常州绑架罪行的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及其辩护人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系胁从犯、从犯,构成自首,常州案件超过追诉时效及一审相关程序违法等上诉理由和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证据,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不符,均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相关报道
劳荣枝案三年审判始末:唯一生还者提供关键证据(上游新闻)
今(30)日,江西高院对劳荣枝涉嫌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上诉一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死刑原判,报请最高法核准。至此,从2019年被抓捕到如今,历时三年,备受社会关注的劳荣枝案终于尘埃落定。
劳荣枝与法子英残害多人后,只身潜逃20年,归案后的劳荣枝在媒体面前,连连自称“受胁迫参与作案”“对被害人家属道歉”“自己也是受害者”。在这些案件中,她到底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这几年她的审判过程如何?
劳荣枝在二审现场。
色诱圈套下的杀人陷阱
劳荣枝,1974年生人,原系江西九江石油化工公司子弟学校的小学教师。年轻时的劳荣枝容貌姣好,还从事着一份相对稳定的工作,为何偏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要从她的男友法子英说起。18岁的时候,她从九江师范学校幼师专业毕业,被分配到九江一所学校。之后她认识了大她10岁的有妇之夫法子英。1996年,劳荣枝办理停薪留职后,跟法子英一起离开九江。
谈起法子英,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表示,对他的印象是长相丑陋,当年九江混“黑道”,人称“法老七”。劳声桥回忆,在劳荣枝与法子英起初交往时,父母看到法子英送劳荣枝回家,询问对方家庭情况,得知法子英离了婚,父母让劳声桥去打听他的底细,但他没有去。劳荣枝离开家时,父母坚决不让她走,也是劳声桥放她离开的家。“这是我后悔一生的事情。我们兄弟姐妹经常互相埋怨,追悔莫及。”
1999年11月,合肥中院判决,被告人法子英自1996年7月至1999年7月,伙同劳荣枝流窜作案,先后杀害七个人,被告人法子英、劳荣枝的行为分别构成绑架罪、故意杀人罪、抢劫罪,且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法子英被判处死刑并于1999年12月28日执行。
法子英在1999年就被执行死刑。
法子英与劳荣枝的作案手段相当残忍。1996年5月,法子英与劳荣枝来到江西省南昌市,并预谋绑架勒索钱财。当时劳荣枝化名“陈佳”在南昌市一家夜总会坐台,7月28日,劳荣枝打电话将受害人熊启义诱骗至其租房处,法子英持尖刀抢走熊启义随身首饰、手表等物,逼迫他说出家庭住址,最后法子英将熊启义勒死。更为恶劣的是,法、劳二人携带从熊启义身上搜到的钥匙来到熊家,抢劫金银首饰、现金、债券等财物,最后还将熊的妻子和三岁女儿全部勒死。
1999年6月底,法子英、劳荣枝又来到安徽省合肥市,劳荣枝化名“沈凌秋”在合肥一歌舞厅坐台,她打电话将绑架对象殷建华诱骗至其租房处。法子英同样手持刀胁迫殷建华,将其手脚捆绑锁进钢筋笼。为让殷建华交出钱财,期间将一木工骗至其租房处,当着殷建华的面前用尖刀将木匠杀死,将尸体放入冰柜存放。
抓捕法子英的现场。
在法子英的恐吓下,殷建华按他的意思写了二张字条给其妻刘某某,要刘交钱赎人。在第一次取钱失败后。7月23日,法子英又逼殷建华给其妻写了两张字条后,用铁丝将殷勒死。之后,法子英携带自制手枪及殷写的字条来到殷家,向殷妻索要一万元。刘某以筹款为理由要求等待,并选择报警。
民警赶到后将现场包围,双方展开激烈枪战,法子英被民警开枪击断右腿后擒获。民警在实施抓捕法子英时,劳荣枝等不到法的消息后潜逃,从此一逃就是20年,直至2019年落网。
劳荣枝侥幸从合肥逃脱后,一直隐姓埋名,使用多个虚假名字,流窜于全国不同城市,靠在酒吧、KTV等场所打零工、短工为生。潜逃厦门后,曾经在酒吧工作,后到其朋友位于厦门某商场的手表专柜帮忙照看生意,在该处被厦门警方抓获。
 劳荣枝在厦门落网。
控辩双方的激烈争论
劳荣枝落网后,南昌中院在2020年12月底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公开审理。庭审中,劳荣枝在相关案件中的作用成为关键。控辩双方就劳荣枝是否犯故意杀人罪,其抢劫罪是否有致人死亡、入室抢劫的加重行为,绑架罪是否存在致人死亡的加重行为进行了激烈辩论。
劳荣枝多次强调,自己是在法子英的胁迫下才参与作案,她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同时,劳荣枝表示,不认可公诉人指控的故意杀人罪,但承认抢劫罪、绑架罪。
公诉方对此辩护理由并不接受。公诉方指出,杀害七人的四起案件均由劳荣枝、法子英两人共同实施,两人均系主犯。检方指出,每次犯罪后,劳荣枝都携带谋取的巨额财富独自先行潜逃,这证明劳荣枝有无数次逃离的机会,劳荣枝称其被法子英胁迫的辩解不合常理。另外,所得非法财产也是由两人共同挥霍。
劳荣枝案一审庭审现场。
2021年9月南昌中院一审判决,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经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绑架及故意杀人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南昌中院一审判决劳荣枝死刑。
一审宣判后,劳荣枝选择上诉。2022年8月18日至20日,江西高院公开审理此案。二审庭审中,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依旧是庭审核心。劳荣枝再次向受害方道歉,同时认为自己“罪不至死”。11月30日,江西高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劳荣枝“非凡的表演才能”
劳荣枝案在2019年由媒体报道后立即成为社会热点。由于此案被害人较多、作案手段残忍、发生枪战,以及劳荣枝潜逃时间较长且本人外形漂亮,种种因素十分吸引舆论关注。
在庭审中,她多次声泪俱下地发言,称自己被“法子英胁迫”才参与作案,她是受害者而不是得利者。她在和法子英生活期间被法子英控制、胁迫,导致多次堕胎,被打头骨凹陷。非法所得财产是由她暂时保管,且杀人的犯罪后果她均未预见。她痛哭流涕地表示“忏悔”,向受害人家属道歉,并愿意赔偿,但她只有三万元。
 劳声桥一直认为,妹妹劳荣枝并未杀人。
在庭外,劳荣枝的家属也认可她的表述。一审期间,劳荣枝二哥劳声桥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劳荣枝是法子英“钓鱼的钩”,因为法子英用劳荣枝家人的安全来胁迫她,这几起案件劳荣枝都是胁从犯,劳荣枝并未杀人。劳声桥称,案发20多年,潜逃的劳荣枝从未和家人联系过。劳声桥表示,如果劳荣枝跟家里联系,他一定会让劳荣枝投案自首。
二审期间,劳荣枝的二姐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法子英与妹妹交往期间曾用家人姓名威胁劳荣枝,她恳请大家相信妹妹是被胁迫的。她表示,妹妹从小胆子小没主见,比较懦弱,不像自己嗓门大胆子也大。
虽然劳荣枝和她的家属一直试图营造“被胁迫”“很柔弱”的形象,但案件公诉方和受害人方面完全不接受这个说法。
一审公诉方指出,劳的很多言辞前后矛盾,完全不可信:劳荣枝一边说法子英逼她做饭洗衣服,一边又说法子英会给她洗衣做饭;一边说自己不靠抢劫能工作和生活,一边又与法子英共同生活三年,共同犯罪;一边称自己和法子英心照不宣,一边又说不知道法子英杀人;一边在作案时积极销毁指纹证据,一边又说自己是被胁迫不屑于犯罪;一边说自己从来不会说谎,一边在四起案件中和逃亡生活中欺骗他人。
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接受媒体采访。
法子英、劳荣枝案中一名受害人妻子朱大红的法律援助律师刘静洁在一审后就直接对媒体表示,她认为,劳荣枝有强大的意识和非凡的表演才能。劳荣枝以其柔弱的表现欺骗所有人。劳荣枝在法庭里声泪俱下说自己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但她却养着狗,还学钢琴、学画画,根本没有想到那些受害人的家属。
唯一的幸存者
法子英与劳荣枝在江苏省常州市也实施了一起绑架案件,这起案件的被害人刘某也是法、劳系列案中唯一的幸存者。
2019年12月,公安机关找到了常州案当年的被害人刘某。根据刘某的陈述,劳荣枝将其四肢牢牢捆绑在靠背椅上,时隔20多年,刘某肩部仍留有当年被铁丝捆绑留下的伤痕。
“我听到坐台小姐(劳荣枝)对持刀男子说:‘我去找他老婆拿钱,如果一个小时以后我没回来,你就把他杀掉,你自己跑。'持刀男子说了一句:‘好。'他们交流这些事情的过程是一个相互商量的过程。”
正是刘某的陈述,证实了法子英与劳荣枝的犯罪具有固定模式,即劳荣枝以假身份“坐台”物色有钱的作案对象,二人共同实施抢劫或绑架,每次犯罪均由二人共同选定作案地点和作案对象,四起犯罪均是如此。
据刘某的妻子回忆,1998年7月的一天,她接到一个电话,电话是老公刘先生打过来的,让她送7万元钱到同济桥畔的皇家歌舞厅。她以为刘先生是和其他女人勾搭,被女人的老公或是男朋友勒索上了,便取了钱打车到皇家歌舞厅。在这里她见到了劳荣枝,第一感觉就是觉得她年轻漂亮。两人乘坐出租车到了一个小木屋,刘某的妻子见到屋里绑在凳子上的丈夫,旁边就是法子英。
她回忆,劳荣枝拿钱走后,法子英把一个黑色塑料袋套在了自己老公头上。此时她拼命地摇头示意他不要做杀人的事情。过了一会法子英没有动手直接走了,走前对刘某说:你的命是你老婆给的。
媒体记者问她,当时为何不报警,刘某的妻子表示,自己觉得老公犯错在先,在外面招惹其他女人,家丑不可外扬。因为不知道法子英杀人的事情,所以也觉得不那么严重,也没想着报警。
 被害人熊启义弟弟说,哥哥一家惨遭杀害对家人伤害巨大。
受害人家属:无法原谅
虽然劳荣枝本人极力辩解自己并非主犯,她的家属也表示不相信她参与杀人,但多名案件受害人家属表示:根本无法原谅。
熊启义一家三口遇害,他的弟弟熊启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希望她能够被枪毙”。他说,熊启义一家三口被害,对于熊家是一个难以用时间去消化和接受的打击。事发第二天老父亲来到熊启义家中,目睹了儿媳妇和孙女的遇害现场,现场惨不忍睹。1999年,熊启重的母亲因病去世。2005年熊启重的父亲也去世了。“如果我哥哥不死的话,父母他们还会在人间吧。”
1999年,法子英与劳荣枝为谋取钱财绑架了男子殷某。为逼他尽快交出财物,他们又把木匠陆中明骗到出租屋“杀鸡儆猴”。陆中明被砍头杀害,尸体存放在出租屋的冰柜内。陆中明和妻子朱大红育有三个孩子,他是家中的顶梁柱,他死后一家生活十分艰难。家里的土房子在大雨天倒了,妻子朱大红把一家人的衣服塞进三四个蛇皮袋子里,带着孩子们在一个屋檐下面避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家人四处在亲戚家借宿。三个孩子义务教育结束后,都无法继续上学。家里没钱,买不了房,大儿子到了适婚年龄还未成家。朱大红做十几年保洁,每天工作十多个小时,早已落下腰背疼痛的病根,每个月工资才两三千元。朱大红和子女表示,不会原谅劳荣枝,希望看到她被绳之以法,同时对他们进行赔偿。
受害人家属朱大红表示不会原谅劳荣枝。
维持原判与“我很失望 ”
11月30日,江西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抢劫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劳荣枝身穿防护服,佩戴口罩进入法庭。与上一次庭审相比,这一次,劳荣枝修剪了齐耳短发,情绪颇为稳定。她坐在上诉人席中,认真地听着审判长宣读裁定书摘要。
在二审裁定书宣读完毕后,劳荣枝获得发言机会。对于二审结果,劳荣枝当庭表示“我很失望”。劳荣枝庭上表示,自己承认有罪,但没有那么严重。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也表示“不服”。
对于接下去的死刑复核程序,是否需要自行委托律师辩护,劳荣枝表示“要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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