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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魔头独自杀死4人还碎尸:最冷血的女杀人犯曾单人将一户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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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5 19:47: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小钢琴说:
今天的案子就真的是牛了。在中国,女性杀人犯倒是不算少,但你看过连续杀人碎尸的女杀人狂吗?不动声色之间,这个魔女杀死4个人,还将他们碎尸抛弃。听萨沙说一说吧。
90年代的东北,治安恶化严重,各种恶性特大案件层出不穷。仅仅肇东这种小地方,这段时期就有两起特大案件,死亡人数都超过20人。
萨沙有个很好的同事,当时在东北三线城市上中学。
他说,那时候他们那里乱到无法想象的地步。他们在学校,好好的上着晚自习,突然冲进来一伙小混混,将一个男同学按在地上砍了几刀,血流满地。
事后抓了一个领头的混混,因为年龄小,拘留了一段时间就放出来了。
这家伙出来第一件事,就是将这个受伤的同学又打了一顿,还将他衣服剥光后当众羞辱他。
这个同学被迫转学,留下终生心理阴影。
这种事情,根本没人管。
我同事这些孩子,平时基本都靠自己保护自己。
就算是校三好学生,平时书包里面都放着钢管甚至菜刀,用于自卫。
有一次,这几个小混混又在光天化日之下,在操场上调戏女学生。
这下犯了众怒。
当时也是晚自习,突然有人在教学楼下大喊“***又来闹事了!有种的同学都下来,没种的留在教室”。
顿时,学校里面出现一个壮观的场景。一瞬间,教学楼二三十个班级一片喧闹。
大部分男同学,有家伙的就抄家伙,没家伙的就把课桌掀翻,拆卸一支木制的桌角,当做木棍。
全校一二百个男学生,黑压压的冲过去,将这三四个小混混包围。
这伙人还拿着匕首威吓,可惜人这么多,你就是拿着大炮威吓也没用。
结果就是一场混仗,学生有几个受伤,皮肉伤而已。
三四个小混混被胖揍一顿,个个都是重伤,人人被打的大小便失禁。
据说其中一个混混,两边睾丸都被乱脚踢碎了。
我那个同事也冲下去打,结果去的迟了,怎么也冲不到前面,一拳也没打到。
大家散了的时候,他挤到前面看了一眼,这几个小混混已经不成人形了,手脚都扭曲着,肯定是断了。
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你别说还真管用。
从此以后,小混混就不敢明目张胆的入校闹事了,甚至不敢站在校门口。
虽差点搞出人命,这些学生都没有成年,况且打架的人太多,法不责众,众怒难犯,最终不了了之。
即便如此,距离他们学校不到1公里的另一所中学,当年就搞出了人命案。有个女中学生在操场上被人先奸后杀,这个案子到今天也不知道谁做的。可能是混入学校的什么流氓,又或者是其他人。
扯远了。
我们说说今天的案子。
1996年,东北某城市的江边,1个渔民大叔正在打鱼。
小船经过一片江边的草丛时,渔民大叔无意中看到一些白晃晃的东西。
大叔开始没主意,以为是谁家丢的垃圾,装在白色塑料编织袋里。
第二天又经过这里的时候,大叔发现这些白晃晃的东西,是东一块,西一块,没有装袋,相当的白。
其中一块形状很古怪,怎么看都像一条大腿。如果是羊腿、牛腿,没有这么长;如果是马腿,又没有这么粗。
好奇心趋势下,大叔将小船划到那堆东西附近,仔细一看。
这下,差点没把大叔吓得跌入江内。
这赫然是几条人腿。
大叔受了惊吓,却做梦没想到是杀人案。
是啊。就算有人敢杀人碎尸,怎么可能胡乱丢在市区内的河边,这不是打广告吗?
大叔认为,这可能是什么医学院的标本,被当作垃圾乱扔在江边。
这不是故意吓人吗?
于是,大叔打了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接线的工作人员,倒是颇有社会经验。
对于医学院解剖和医用标本的处理,都有专门制度,要在固定的地方掩埋,这是对死者的尊重。怎么可能将残肢胡乱丢弃?
接线员立即觉得不对劲,赶快联络刑警队。
于是,刑警们迅速赶到现场,他们也大吃了一惊。
吃惊倒不是看到了碎尸,而是竟然还不是一个人。
草丛中,一共发现了2个大包,里面装了3条人腿,2大1小。
这些左腿显然这是三个人,两个成年人,一个儿童。
法医根据碎尸的伤口分析,尸体绝对不是什么医学院的标本,就是一起凶杀案。
碎尸的断口,明显是用菜刀或者砍刀剁出来的,刀口非常不整齐,一看就不是专业人士所为。
同时,碎尸已经有一定程度的腐烂,死亡时间估计有二十天以上。
由此可见,尸体根本没有注射过福尔马林等防腐剂,不可能是标本。
这里2条成年人的大腿还容易理解,还有儿童的残肢,就说明歹徒杀了个孩子。
其中一条腿上腿毛粗重,一看就是个男人。另一条腿的皮肤较为细腻,看不出毛孔,显然是女人的腿。
由此,可以推论,这3人有可能是一家,被歹徒灭门了。
这是非常严重的案件。
民警们开始在全市各地进行搜索,果然又找到了几大包碎尸。
经过拼接,这是三个人的完整尸体,却都没有头。
不知道尸体的长相,不能用照片去排查,不能确定死者身份。
于是,这个案件就作为无头案,暂时搁置起来。
大概8个月后,本市的清洁工再次打电话报警。
他们清扫大街的时候,在江边和水沟边等地,陆续发现了一些碎尸。
法医再次赶到现场。
这次的碎尸属于同一个人,残缺不全,包括头颅、肩膀在内的部分,还没有找到。
经过尸检分析,死者是大概30多岁男人,身体非常强壮,到处都是肌肉,身高有1米8。
根据体格分析,此人天生健壮,后天也很喜欢锻炼,体格相当不错。一般男人徒手搏斗,肯定不是死者的对手。
根据尸体被碎尸的手法来看,法医认为杀人犯就是上次那个家伙。
此人完全不懂得人体解剖学,用刀都是乱砍乱剁,胡砍一通。
看来,他等了8个月后觉得没事,又开始杀人。
那么,这次怎么办?
尸体没头,还是暂时搁置起来吗?
不行。
这看来是系列杀人案,如果不抓住歹徒,他一定还会继续杀人。
歹徒手段如此凶残狠毒,可见是个丧心病狂的家伙。
如果在将案件积压起来,他还不知道要杀多少人。
况且,此次发现碎尸的事情,已经在社会上沸沸扬扬的传开了,造成了社会恐慌。
这系列案件,必须尽快侦破。
这次的尸体上面,发现了一些体征。
其一,尸体的小臂上,有一条很长的疤痕,似乎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划出来的。根据伤口分析,死者是多年前受的伤,伤得还不轻,应该缝了不少针。
正常人受了这么重的伤,家人肯定会知道。
另外,法医还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死者的食指一截皮肤,明显粗糙厚重,似乎是经常摩擦所致。而食指其他皮肤,都很光滑。
根据经验,法医认为,死者生前经常扣动枪械扳机,才会有这种类似于老茧的东西。
那么,他有可能是军警或者是射击运动员。
而本市只有区区几个射击运动员,没听说有人失踪,死者显然是军警。
无论是哪一种,他的遇害也是比较严重的案件,必须重视。
这种情况下,警方为了减少社会影响,被迫发了一则假的车祸通知。
通知上说,有人遇到车祸受伤,目前神志不清,希望家属联络警方。随后,电视上说了手臂上刀疤的特征,还放了照片。
当天,就有电话打到刑警队。
一个老汉说,这个人就是他的儿子。他的儿子叫做董逊,32岁,曾经当过兵,目前在公检法系统上班,主要从事普法工作。
董逊小臂有一道很长的伤疤,是小时候玩耍时撞碎了玻璃划伤的。当时伤势很重,差点把老汉夫妻吓死。
3年前董逊同妻子离婚,老汉最近1周反复打电话,都找不到儿子。
老汉年龄不小,毕竟纸里包不住火,民警们还是告诉了老汉真相,让他尽快来辨认尸体。
听说儿子可能被杀,老汉如同五雷轰顶,一时间哑口无言。
好在,老人一生经历的风浪较多,还支持的住。
他带着大儿子,当晚就打车来了刑警队,咬牙辨认了残缺不全的尸体。老爸怎么可能认不出儿子,他哭着确定了死者的身份,就是儿子董逊。
乖乖,有人如此残忍的杀死了一个警察还碎尸,这绝对是恶魔啊。
在董老汉的指引下,民警立即驱车赶到董逊家。
用撬棍敲开了防盗门后,家里空无一人,显然已经有一段时间没人住了。
这里非常吓人,是个血腥的屠宰场。
客厅里面就有斑斑的血迹,还有肉眼可见的大量肉渣和骨头碎片。显然,歹徒就是在这里碎尸的。
碎尸用的两把菜刀,胡乱的丢在水池里,甚至没有清洗。其中一把,刀刃都卷了。
根据现场分析,杀人碎尸至少持续了24个小时以上。
歹徒敢于入室杀人碎尸,还停留了这么久,恐怕绝对不是什么生人,而对这里很熟悉。
于是,民警开始向老汉了解情况。
民警:你儿子条件挺好啊,身体这么壮实,工作稳定,收入不错,大小也是个干部,怎么会离婚的?
董老汉:哎,到了这个地步,我也不隐瞒什么,我儿子壮归壮,却不能生育。他老婆和他结婚五六年,都怀不上。这个女人受不了,认为没孩子的家不是家,就同我儿子离婚了。我儿子就一个人独居了2年。大概1年前,我和他大哥都劝他再找一个,毕竟才30出头,还有几十年要过。我儿子说“我又不能生,哪个女人愿意嫁给我”我说“你就找那种离过婚女人,孩子归男方的。她们自己有孩子,不会在乎你生不生的。或者干脆找个,也不能生育的女人,她不会计较”。
民警:那他找到了没?
董老汉:很快就找到了。他说去什么婚介所报了名,没多久就找到了一个女人,叫做小任,是离过婚的。小任不能生育,被婆家赶出来了,两人同命相连,很快就住在一起了。我见过小任一次,长得是挺不错,有一张漂亮的圆脸,还有几分婴儿肥。不过,我倒是不太喜欢她。这闺女眼睛水汪汪的,说话比较轻浮,不踏实。我这里老话是,“双眼水汪汪,一幅偷汉样”。但我儿子看中了她,我也不好说什么。后来,我就催董逊,觉得不错就结婚吧。我儿子说“小任不愿意现在结婚,问她为什么,她也不说”。我心想,年轻人的事情,我们老人管不了,随他们去吧。
民警:小任大名叫什么?住在哪里?
董老汉:不知道。我儿子说过一次,我年龄大了,记不住事,一转眼就忘了。不过,听她口音,应该就是我们本地人。
董老汉就提供了这点线索。
警方曾经让董老汉,帮忙画出模拟画像。但老汉年龄确实大了,又是二三个月前匆匆见了一面,印象不深。
根据他的回忆画出来的画像,除了是个圆脸以外,根本看不出像谁。
无奈之下,民警又去董逊的单位调查,顿时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
董逊同办公室的一个同事回忆:大概一周前,董逊身体不舒服,请假了。我手上有个普法的事情,领导安排我们两人去做。我就去家里找他,敲了半天,门才开。开门的是个女人,长得还挺漂亮。我之前听董逊说过,他找了个女朋友,准备再婚呢。我就问“你是小任吧。我找你家小董有事。”这个女人很热情的,把我让进屋,又是端茶,又是递烟。我说“别客气了,我找小董商量个公事,他人呢?”小任说“不好意思啊,他刚刚多喝了几杯,现在醉在床上呢”我说“醉的厉害不?能说话的话,我说几句就好”。小任说“恐怕是说不了”。
随后,小任把我带到卧室。董逊躺在床上,盖着被子。我喊了他几声,他哼了一下,没说话。我看他确实喝多了,只好走了,小任还把我送到门口。
后来几天董逊没来,我打电话到家里,小任说“他病得厉害,要请假几天”。再过几天打过去,就没人接了。我猜他们小两口,是在医院看病挂水,也没当回事。我们这种单位,没事的时候,上班也就是看看报纸,多一个人少一个人,也没什么区别。
民警:你看这个小任,当时慌不慌?
同事:慌倒是不慌,不过确实有些不自然,殷勤的过分。我还认为她就是这种人,也没当回事。现在想想看,确实挺奇怪的,也怪我大意了。我搞了10年普法工作,没想到眼前的杀人案,都没看出来。
随后,民警们又走访了董逊的邻居。
一个邻居回忆,董逊遇害的当天晚上,他们隐约听到董逊家里有菜刀剁肉的声音,但声音不大。他们也就没多想,以为是家里剁肉馅包饺子。
看来,这个小任有重大作案嫌疑。她就算不是杀人犯,也是一个重要的知情人。
民警们立即调查,发现董逊名下有2万元存款。90年代,大家月薪只有几百元,2万元算是不小的数字了。
根据董老汉回忆,儿子一般会把存折,放在抽屉的一个上锁的盒子里。
民警们找到抽屉,盒子已经被撬开,存折不知去向。
显然,小任已经带着存折逃走了。
民警们很失望,没有人知道小任的真实身份。她如果拿到2万元跑了,天大地大,到哪里找她去?
自然,民警们也不是吃干饭的。
董老汉曾说,董逊是在婚姻介绍所登记后,才认识小任的。
于是,民警们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走访了全市几十家大小婚介所。
也真的是运气好,果然找到了董逊登记的那家婚介所。
然而,这婚介所很不正规,只有一个老板娘和两个中年女人。
小任的登记资料上,只有名字、年龄和婚姻状况,其他什么都没有,也没有照片。
完蛋了,这还找根毛。
婚介所一天少说也要登记几人,又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员工哪里记得小任这个人。
民警几乎放弃了,搞笑的事情发生了:婚介所三个女人,都对小任记忆深刻。
老板娘这么说:小任啊,我知道啊,我为了她的事情,气的连续3个晚上没睡好。她几个月前来我们这里,说要登记。她说自己和丈夫结婚七八年了,就是因为不能生育,被婆婆赶出来了。她要回去拿点衣服,还被前夫打了耳光,骂她是不下蛋的母鸡,耽误了他这么多年还敢要东西。她就带走了身上一套衣服,几乎身无分文。她爸妈也不愿意收留她。她只得去给一个小吃店收钱,晚上就睡在店里的桌子上。
她一边说,一边哭。我们婚介所三个女人听到这种话,都气得半死。我说“大妹子,你前夫真他妈不是东西。老姐,一定给你找个比你前夫好十倍的。”
我选来选去,把那个条件不错的警察,介绍给小任了。结果,两人还挺合得来。我特高兴,觉得做了件积德行善的好事。对于小任,我记忆深的很。
于是,根据老板娘和2个员工的回忆,警方画出了高度逼真的模拟画像,几乎相当于照片。
此时,警方颇有些犹豫,画像要不要公开贴出来?
之前警方发现了意外情况,就是董逊的存款,竟然还没有被小任取走,原因不明。
正常来说,小任杀了董逊,应该立即去取款,赶在警方发现之前跑路。
小任却非常奇怪的没去拿钱,这就让人百思不得其解。
2万元不是小数字,小任不可能随便就不要了,恐怕还会取款。
而当年没有异地取款一说,而本市只有3家这种银行,派人守着应该就没有问题。小任只要来取,肯定能捉住她。
如果小任一时半会不缺钱,等风声过了再取呢?民警总不可能永远守在银行。
显然,还是贴出有画像的通缉令,比较稳妥。
但小任还在本市的话,看到通缉令绝对魂飞魄散,宁可不要钱也会逃走,线索就全断了。
到了这种地步,就要两害相比取其轻了。
显然,还是张贴通缉令比较稳妥,至少有机会知道小任真实身份,将来全国通缉都可以。
通缉令贴到了本市大街小巷,很快就有了收获。
一个进城卖枸杞子的大娘,无意中看到通缉令,惊讶地说:这不就是俺村的闺女,马叶红吗?
由此,小任的真实身份,终于被锁定了。
民警立即调查马叶红的背景。
马叶红今年28岁,本市乡下某村村民,马家的小女儿。
马家孩子穷归穷,孩子却很多,有三儿四女。
马家4个女孩长得都还不错,尤其是小女儿马叶红,长得最漂亮。不过,她们姐妹都有些轻浮。
大姐在18岁时,同本村30多岁已婚男人搞出了孩子,后者被迫离婚。二姐更厉害,15岁就怀孕。三姐还算规矩,但马叶红少女时代,就有群村里男孩追着,一起瞎玩瞎闹。由于大姐二姐的事情,马家老爸怕小女儿也搞出孩子来,无法收拾,就急忙给她选了个丈夫。
于是,马叶红18岁就结了婚。
结婚比较仓促,加上马叶红名声不好,婚后丈夫对她看的很紧。
马叶红生了两个孩子以后,丈夫对她看管松了一些。
结果,她的老毛病又犯了,开始偷偷出去和一些男人跳舞、打牌。
她老公受不了,双方断断续续闹了1年多,最终离婚了。
离婚以后,马叶红连孩子也不要了,都丢给前夫,自己去市里做生意。
她从此一去不回,过年都不回来。
马家也不知道她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不过,有个村民去市里办事,无意中遇到马叶红同一个男人在逛街。马叶红主动介绍“这是我丈夫”。
有意思的是,这个村民辨认了照片后,认为他看到的男人,根本不是董逊。
这边,警方一方面开始发布马叶红的通缉令,一方面继续在银行布控。
说来也不知道是马叶红蠢,还是警方运气好。
在案发后1个月,银行职员通知在这里布控的民警,有个女人来提取董逊的2万元存款,拿着一个结婚证。
民警们立即出动,将这个女人生擒。
这个女人就是马叶红,她的结婚证当然是伪造的,上面的名字是任秀丽。
被捕以后,马叶红很不容易对付。她百般抵赖,拒不承认杀过人。
马叶红:我早就和董逊分手了,后来都没见过他,不知道他出事了。
民警:你胡说什么。那他的存折,怎么到你手上了?
马叶红:是他主动给我的分手费。
民警:你真敢说啊,分手费能给2万元?董逊就是个普通民警,又不是大款。况且,你们才认识多久?还有,你为什么用假名字、假证件去取钱?你说得通吗?
马叶红:这。。
民警:你还是不承认?我们政策是坦白从宽,你抗拒审讯,罪加一等。
马叶红:我真没有什么可以交代的。他被人杀了,同我没关系。
民警:那我问你,我们分析董逊死亡时间,就是在你接待他的同事几个小时后。董逊被碎尸用了至少十几个小时。你说不是你,满屋的碎肉碎骨头,是谁弄的?你那时候在哪里?
见无法自圆其说,马叶红又拿出一套说法。
马叶红:那好,我就交代了吧。
民警:你说。
马叶红:是这样的。当天那个同事走后,我发现董逊饮酒过量突然死了。我怕你们怀疑是我杀人,就将他切碎了扔了出去。钱确实是我拿的,我是想和他同居几个月,睡了很多次,也不能这么亏了。而且,他也说过,把钱都交给我的。
民警:喝多死了,你真敢说。我问你,一般人发现男朋友酒精中毒了,肯定第一时间去叫救护车啊。他喝死了,同你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会说是你杀的?你不去叫救护车,将人剁碎了扔掉,哪有这种道理?你糊弄三岁小孩呢?
马叶红:真的就是这样。
民警:我们验尸发现董逊体内有安眠药,你怎么解释?
马叶红:什么安眠药?我不知道。
民警:我再问你,8个月前,你是不是还杀了3个人?
马叶红:我根本没杀过人,谁都没杀过。
马叶红很不容易对付,油盐不进。
既然有着重大作案嫌疑,就是铁人也会让你开口。
最终,马叶红还是交代了真相:离婚以后,我拿着丈夫给我的一笔分手费,来到本市,想做点生意养活自己。我租住在胡大哥家里,在街上开了一个服装店。胡大哥大概50岁左右,早年是去国外跑单帮的,家里条件还不错,有个10岁的独生儿子。
没想到,大家都下岗了,这里的生意非常不好做。我又不太懂行情,做了几个月,钱都砸光了,还倒欠了2个月房钱和店铺租金。我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更别说交租了。
胡大哥这人不错,说没钱就等几个月再说。
可是,就算不用交房租,我还得吃饭啊。我将店转让出去,将衣服很廉价的卖掉,用这点钱付了店铺租金。结果,我身上只剩下5块钱。市里满街都是下岗找工作的工人,我根本就找不到活干。5块钱坚持不了多久,我就天天吃光面。胡大哥看我可怜,就说“我先借你一些,等你有钱了再还我”,后来借给我了200块。
民警:这种好心人,现在真的很少了。
马叶红:就是啊。我遇到的男人,都是想方设法占我便宜,要我的身子。
我以为胡大哥也是这样,就想从他这里多捞一些钱。一次趁他老婆孩子不在,我跑到他屋里,一屁股坐在他的大腿上。没想到胡大哥呵斥我“快起来,我岁数大了,搞不动这些。你年纪轻轻,怎么这种样子!”。我就可怜巴巴的说“我现在吃了上顿没下顿,真不知道下面怎么办”。胡大哥叹了一口气,说“我知道,你一个离婚的乡下女人进城,没钱没亲戚,真不容易。这样,我再借给你500块,这几个月吃饭是够了,房租你也先欠着,等找到工作再说”。说罢,他打开一个柜子,拿出500块给我。我看到柜子里面有一个包,里面最少有五六千元现钞。
看到这么多钱,我顿时眼红了。我这种女人,要力气没力气,要技能没技能,出苦力也不行,哪里这么容易找到工作。虽我不太在乎那种事,但你要我去做公娼、给千人压,我还真不愿意。我怎么说,也是良家妇女。我就想,干脆偷到胡大哥这笔钱跑了。五六千元,最起码能够用上一二年呢。
民警:你盗窃就盗窃,怎么又去杀人?
马叶红:哎!第二天,我亲自下厨做饭,请他们一家三口吃。其实,我在酒水饮料里下了安眠药了,他们三人吃了饭,很快就睡过去了。我立即去撬开柜子,数了一下是5500元。我准备逃走,但转念一想,这样能逃得掉吗?
我在胡大哥这里留下的,都是真实姓名真实住址。
我逃走以后,他去报案。这么多钱,公安肯定要立案通缉我。我一个女人,又没见过什么世面,你让我在外地四处流窜,我还不会呢。我恶从胆边生,心想干脆将他们杀掉算了。除了胡家这三口人以外,附近邻居都不知道我的真实身份,杀了他们就等于灭口了。于是,我将心一横,就把他们两大一小,全部砍死了,再碎尸后丢到江边。
民警:你还真够狠的。人家这么帮你,你还下这种毒手,杀人全家。你也是用同样方法,杀了董逊?
马叶红:是的。我拿着钱逃走以后,又用假名,通过婚介所找了几个男人。一是我生理欲望强,离不开男人;二是我也想找个不花钱的地方吃住,还可以物色有钱男人,必要时候下手害死他们抢钱。
结果不走运,半年同居了2个男人,都是装有钱的穷光蛋,我也就没下手,把他们甩掉了。董逊,是我通过婚介所认识的第三个男人。他这人还真不错,除了不能生育没什么缺点。我和他见了几次,就住在一起了。他也没有同我玩玩就算了,还带我见了他爸。我还心动过,真的想嫁给他。转念一想,我是杀人犯,用的都是假名字,怎么可能嫁人呢?董逊虽老实,毕竟是警察,一旦发现我有问题,我就是自投罗网。后来,我听说他有2万元存款后,就决定下手将他杀死。
民警:你怎么动手的?
马叶红:还是一样。我先和他发生了性关系,在他毫无戒备的时候,给他下过药的啤酒。他喝完就睡了过去,我就准备用菜刀将他砍死。没想到还没下手,他同事就来敲门。我当时很紧张,送走同事以后,一度想不要杀他了。转念一想,董逊是警察,醒来以后肯定知道我下药了。此时我已经有了几条人命,骑虎难下,就一狠心,将他砍死了又碎尸。
根据马叶红的介绍,警方挖到了她埋在两个地方的4颗人头,证据确凿。
该案性质恶劣,社会影响非常大。市有关领导也批示,要从重从快处理。
杀了4个人还碎尸,本来肯定枪毙。
庭审的时候,却出现了意外情况。
马叶红突然宣称自己是被冤枉的,根本不是主犯。
马叶红参与了这两个杀人案,只是帮助男友王某物色对象而已,下手杀人的都是王某。
这个王某,是本市某县的一个歹徒。
在马叶红被捕后,王某杀了人、流窜到外省,目前还在追捕中。
马叶红辩解,自己是个弱女子,怎么可能从容杀死胡大哥一家三口,又杀死很强壮的董逊。
胡大哥和董逊都是很壮实的男人,就算迷迷糊糊,一拳也可以将马叶红打飞。
马叶红的辩护律师也指出,尸检证明这些人确实服用了安眠药,但只是让人睡着,一旦有痛感就会惊醒。
马叶红的力量较弱,一刀一个,将三个成年人砍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是马叶红亲手杀人,至少有个别人,不会一刀毙命。那么,就肯定会有搏斗之类,尸检并没有发现搏斗伤痕。
这边,马叶红交代王某才是主谋,让她用色相认识有钱男人,再将他们害死后抢钱。
马叶红进城后做生意失败,欠了一屁股债,只能听从王某摆布。
辩护律师提出,那么此案主犯就是王某,马叶红是从犯,并没有直接参与杀人,罪不至死。
况且,在基本案情没有搞清楚之前,显然不能随便宣判。
马叶红的讲述很像真的,庭审被迫中止,警方开始全力追捕王某。
在逃的王某是个惯犯,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直到3年后也没有抓到。
这边,马叶红在看守所关了3年,最终再次被判处死刑。
法庭认为,马叶红说不出王某的相貌特征,也找不到第三人可以证明,他们有过什么联系。
如果两人真的是情侣或者同伙,她最低程度应该知道王某的长相,也肯定有什么人看到过他们一起活动。
从理论上分析,马叶红应该是胡说八道。
她根本不认识王某,说王某是主犯的目的,只是拖延时间以保命。
于是,马叶红还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也借此多活了3年。
在死刑执行前,记者询问马叶红有什么想说的。
31岁的她苦笑一声,摇摇头,一句话也没说。
写到这里,大家也许会发现一些逻辑上的问题。
第一,马叶红盗窃胡大哥5500元,被抓住最多是坐牢,为什么要连续杀死3个人?
谁都知道,盗窃坐牢几年而已,杀3个人肯定是死刑。
这不太符合逻辑,也不符合马叶红这个没有前科的形象。
第二,马叶红是用假名和董逊交往,对方毕竟是警察,两人同居二三个月之久,很多人见过她。
那么,马叶红岂不是昏了头。
本市男人那么多,作为杀人犯,她为什么要找个警察?自投罗网啊?
而且,马叶红为什么要见董逊的家人和同事,怕将来案发后,人家不知道是她吗?
这也不太符合逻辑。
第三,马叶红和王某究竟有没有关系?
在王某被抓住之前,很难确定这一点。
女人独自杀人碎尸,中国倒不是说完全没有这种事情,毕竟是很罕见的。
至于独自杀死三个人、再碎尸的女杀人犯,我还真没看过这种案例,这还是第一次。
其实,不要说杀人,单纯将3具尸体一次性切碎,就不是简单的事情,一般男人也未必做得到。
第四,马叶红的作案手段有时高明,有时拙劣。
马叶红将碎尸其他部位丢弃,却将人头掩埋,可以说颇为高明。
碎尸没有人头,很难确定死者身份,严重影响警方侦查。
很多时候,单单搞清楚死者身份,就要花费一年半载甚至好几年时间。
这种作案手段很高明,是老手的行为,不像是马叶红这种没前科的女人。
但,马叶红有的作案手段,则极为拙劣。
比如,她为什么不杀了人以后,立即取走2万元存款,再跑路或者躲藏起来,而是等大半个月后去拿。谁都知道,这是极度危险的。
就说这么多吧,余下的大家自己去想。
反正这只是一篇小说,大家怎么去想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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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5 20:05:09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小钢琴说:
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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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0-10-25 20:12:43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搜狗输入法说:
这的好。先保存下来,慢慢看。我最近,也在看私人侦探写的笔记。看着真带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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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10-25 20:19:49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最强天使说:
以前跟我的几个同学讨论过一个问题,如果你的女朋友是一个职业的美女杀手你该怎么办,看不出来的那种,然后大家都是随便说几句笑笑就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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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5 20:22:11 | 只看该作者
<
5楼 智会眼说:回板凳搜狗输入法
这些大案要案喜马拉雅有声小说里也都有的,喜欢听有声小说的话可以在里面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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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5 21:01:19 | 只看该作者
6楼 眺望者说:
这是小说还是真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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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5 21:05:57 | 只看该作者
<
7楼 小钢琴说:回复6楼眺望者
你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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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5 21:16:51 | 只看该作者
8楼 海风轻轻吹说:
东北的乔四,刘勇都是。威海盛烈的悍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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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25 21:25: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9楼 乔布斯说:
楼主啊,你是在哪看到的我?你想看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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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10-26 19:26:34 | 只看该作者
<
10楼 小钢琴说:回复9楼乔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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