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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美往事:历史上的性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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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21-11-3 00:00: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天涯过客说:
公元前485年,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终于想出了打败吴国的策略。


在正史中,这个法子是鼓励人口生育;而在传说中,这个法子便是美人计。


民间传言,勾践派遣相面的人在越国大范围筛选美女,他们找啊找,找到了诸暨县南五里的苎萝山下,浣纱溪西岸。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艳阳天,碧涛波光中,一道照水剪影宛若天仙下凡,叫水中的鱼儿都忘了游动,渐沉于溪底。


后人称她为“西施”,“西施衣褐而天下称美”,大诗人李白也曾写诗讲过她的故事。


西施越溪女,出自苎萝山。
秀色掩今古,荷花羞玉颜。
浣纱弄碧水,自与清波闲。
皓齿信难开,沉吟碧云间。
勾践徵绝艳,扬蛾入吴关。
提携馆娃宫,杳渺讵可攀。
一破夫差国,千秋竟不还。
勾践选择了西施以及另一个美女郑旦,派相国范蠡带着她们到吴国进献。


从此,两名纯朴美丽的农村姑娘,变成了越王施行美人计的工具,成为越、吴两国政治和军事斗争的“武器”。


这大概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选美”。西施后来成了中国古代四大美女之一,但我们要知道的是,在历史的传说中,她再美,也只是男人政治的工具。




“美”字最早见于殷代的甲骨文,东汉时《说文》中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


一开始,美不关涉道德,也不关涉伦理。美只是和美本身有关,只是和最完满、最令人愉悦的一种理想有关。


《诗经·卫风》中,有一段话直到今天仍常常用来赞美漂亮姑娘:“手如柔夷,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诗里的美女主角,是卫国第12代君主卫庄公的夫人庄姜。


她身材高大硕壮,穿着朴素,皮肤洁白细腻,面貌端庄,方额弯眉,微微一笑就露出两个小酒窝,眼睛明亮而黑白分明,给人一种庄重、高贵、朴素的美感。


这类美女的特征,逐渐演变成为中原地区女性形体美的标准,一种端庄淑女之美,后来甚至成为了汉至唐历代皇帝遴选后妃的正统审美标准。


两汉时期,皇室对选妃对象的相貌要求就是:“姿色端丽,合法相者。”


汉惠帝刘盈的皇后张嫣就充分展示了这种端庄之美,她不仅是个约一米七的大高个儿,还拥有一双天足大脚。


有一次,两个宫女正在为张皇后洗脚,汉惠帝坐下来看了看她的脚,笑着说:“阿嫣年少而足长几与朕足相等矣。”


汉惠帝自然不是要嘲笑张嫣的大脚,相反,他接着向身边宫女夸赞皇后的脚“圆白而娇润”,谁也比不上。这要是放在南宋以后的缠足时代,是难以想象的。
这种端庄颀硕之美,是汉代宫廷乃至所有封建王朝宫廷选美的正统和主流。然而,一些风流帝王却往往会将那些纤柔艳丽的歌舞伎人纳为后妃,深加宠爱。于是,纤柔之美也慢慢成为宫廷选美的重要倾向。


汉高祖刘邦最宠爱的戚夫人,就是一位“善为翘袖折腰之舞,唱《出塞》《入塞》《望归》之曲”的美妇。


汉武帝刘彻的皇后卫子夫,也是因为善于歌舞又长得美艳,所以被武帝看中。汉武帝在出巡时,路过平阳公主家,酒席上对献艺的歌女卫子夫一见倾心,便在轩车中“幸之”,后来纳入宫,将她一路升为皇后。


除了卫子夫,汉武帝的李夫人也是一个歌舞者。她哥哥李延年是一位宫廷乐师,有一天,李延年给汉武帝唱了一首《佳人歌》:


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汉武帝听后好奇心大增,世间哪有这样的佳人呢?于是就召见了这位“妙丽善舞”、纤柔俏丽的佳人——李延年的妹妹,自此宠幸有加。
西汉成帝的皇后赵飞燕、昭仪赵合德姐妹俩,更是以体态纤细轻盈、美丽善舞而著称。她们都出身于歌舞艺人,按照汉代选后妃的标准,都属于非良家女子,本没有入选资格。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纤柔之美在宋代以前并没有成为女性美的审美主流,只能算是个别帝王厌烦了“大餐”之后别有风味的“小甜点”。


但从北宋开始,中国统治阶级中的男性,尤其是士大夫阶层的审美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一种以纤柔瘦弱、慵懒娇羞为美的女性美审美情趣逐渐流行开来,连带着女子缠足之风也在士大夫的鼓吹下日渐风靡。


到了明清时期,弱不禁风的小脚女人成了女性美的典范,女性形体美已然走向畸形化和病态化。






在权力关系之下,男性也像女性一样,会被当成“选美”对象。


虽然传统社会构建了男尊女卑的大框架,女性从总体上失去了人体审美主体的地位,失去了选择丈夫的自由,但作为个体的人,她们仍然有审视男性的能力。一些有权势的女性或特殊女性,更是拥有选择丈夫的“权力”。


比如,公主选驸马,就是古代“选美”的变种——男性成为被审视和选择的对象。


汉高祖刘邦的女儿鲁元公主,就可以在刘邦为她召集的30个年少貌美的男子中挑选心仪者,“召年少貌美者三十人,入内廷听选”。


其中有一个美男子,是西汉开国功臣张耳的儿子张敖,“年方二十一,神清如冰玉,状貌雅丽,仪度翩翩”。连刘邦见了都连声惊叹:“美哉!古之子都、徐公不能过也。”


于是,这位美貌过人又富有才华的张敖公子,就凭借颜值和实力成为了鲁元公主的驸马。


一些敢于冲击礼教束缚的女性,也可以凭自己的审美眼光选择男人。


西汉蜀郡“冶铁大王”的女儿卓文君,因为司马相如雍容闲雅的风度和美丽帅气的容貌,而选择其作为自己的夫婿,大半夜跟着他出走私奔了。
社会上对男性美的品评,最有特色的可能要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人物品藻。


魏晋时期的很多士族豪富之家,非常讲究仪容、举止,追求所谓的名士风度。


南朝人刘义庆写了一本书《世说新语》,专门讲魏晋南北朝时期名士的八卦逸事,里面就记录了各种“美容止”的男性。


那时的士族大家格外注重仪容修饰,喜欢抹粉熏香。有的男性甚至出入要侍从搀扶着才能走路,摆出一副弱柳扶风的样子。


追求仪容举止女性化,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当时男性士族阶层的审美情趣。


竹林七贤中“风姿特秀”的一位,嵇康,人们看见他就不由得感叹眼前人是“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他的朋友山涛说他,即使是喝醉了酒卧倒在地,也依旧美极了,“傀俄若玉山之将崩”。
而当时的美男子潘岳(即潘安),更是“妙有姿容,好神情”,手上拿着弹弓,一副放荡不羁的少年模样走在洛阳道上,受到了广大妇女群众的热烈围观和疯狂撒花。


类似的奇闻异事,还可参见当时另一个美男子卫玠的经历。可见,当时的女性也有追求男性美的权利。


但是,在这些看似男女平等的审美背后,其实仍潜藏着关于身体审美的、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


如果一位男性姿容俊秀,风度翩翩,他就会受到整个社会的赏识和尊重,甚至因此升官发财,走向人生巅峰。


▲《潘氏宗谱》中的潘岳画像。图源/网络


但一个美女的命运则全然不然,她们往往成为帝王、权贵、士族大家争夺和玩弄的对象。即便受到一时宠爱,风头无两,也往往逃不过高级玩物的悲剧命运,最终落入色衰爱弛的结局。


不仅如此,越是出名的美女,越要为时代的堕落背锅。不管是君王的昏聩,还是王朝的覆灭,都要从美女身上找罪责,美其名曰“红颜祸水”。


因此,一部“古代选美史”,本质上仍然是以帝王为首的男性特权阶层遴选、霸占、掠夺、践踏女性美的历史。





病态的时代,才会催生病态的“选美”活动。


古代良家妇女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可随意抛头露面。但有一群女子却热衷于“选美”,通过“选美”提升知名度,以便招揽顾客。她们就是青楼女子。


类似的活动不叫选美,而是有着一个更为含蓄的叫法——“品花”。因为每个参加的妓女,都会被匹配成一种花。


唐朝时,很多诗人墨客常常和名妓歌女相往来。诗人们赠诗给名妓,赞扬她们的美色和诗才,品评她们的才艺品德。


晚唐诗人杜牧在江南做官时,就常年流连于烟花柳地,结识了很多歌妓舞女。在他即将离开江南回长安赴任时,给一位他曾沉迷的红颜知己留下了《赠别》二首。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歌女杜秋娘,杜牧也曾为她写诗。
到了宋代,词人们专门用艳词来品评妓女的美貌与才艺,在品评中产生了有等次之分的“评花榜”。


他们推选出来的头名称作“花魁”,以此类推有“花吟”“花芙”“花颜”“花女”等。妓女们“一经品题,身价十倍,其不得列于榜首者,辄引以为憾”。


明清时期,由女子缠足又引出了“赛脚会”“晒足会”“莲足会”等比赛小脚的活动。这是下层良家妇女中一种畸形的“选美”。


在《水浒传》中,西门庆和潘金莲偷情前,小说先描写了西门庆俯身捡筷子,趁机摸了摸潘金莲的“三寸金莲”。


在缠足最盛行的地区,一般都以小脚为美,形成了一种小脚病态审美意识。一些地区还逐渐形成了比赛小脚的风俗,看哪家妇女的脚最小最美。


大脚女人就算长得很漂亮,也通常被认为是“半截美人”,要受到人们耻笑的。
这种赛脚比赛出现于明朝正德年间,又以山西和直隶两地最盛。


在“小脚甲天下”的山西大同,赛脚会最是盛行,几乎每次庙会都会举行。其中,以农历六月初六和八月中秋节两次最为盛大隆重。


每逢庙会时,妇女们就会穿上节日盛装,同时,穿上极为考究的绣鞋罗袜,对自己的一双小脚精心修饰。她们在庙会上三五成群,或一起买胭脂水粉,或一道看时兴布料,或你看看我的脚,我看看你的脚,互相品评彼此的小脚和绣鞋。


山西太原的赛脚会,如今看来简直有些魔幻:每逢赛脚之时,参赛女性或围坐于空场,或坐于车中,仅将双脚伸出车外,任游人品评,互相比赛。当然,她们都穿着精心准备的鞋袜。


男人们经过一番“评脚论足”后,就会依次定出状元、榜眼、探花。那些名列前茅的女性,会因此远近闻名。而那些待字闺中的女子,也会因为一个好名次而使自己身价倍增,非常容易物色个好人家。
可以说,明清时期,女子道德美、形体美标准都走入畸形的死胡同。


物极必反,时代大变革正在一潭死水中发酵酝酿。


清道光时期,龚自珍提倡妇女天足,认为天足的女子很美,从女性美的观念上否定了缠足:“娶妻幸得阴山种,玉颜大脚其仙乎?”


他笔下的天足妇女,玉颜大脚,行走如仙,风度翩翩,充满了自然健康的蓬勃朝气。


此后,直到民国,天足女子逐渐成为婚嫁的首选,而缠足女子则饱受社会嫌弃。同样的,这看似是对女性的解放,但往深处想,又何尝不是男性对女性美的话语权在变相压迫着女性呢?


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女性在自觉或不自觉的状态下,采取了一些非自然乃至有碍于健康的方式,来改造她们的身体,实现对美的推销。


正所谓“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


爱美不是罪,是人之天性,但回望历史长河,对于“何为美”的定义,“谁说了算”的话语,却每时每刻充斥着阶层、性别与身体的权力。


只是,人们置身其中,毫无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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