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通栏广告

爱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1113|回复: 5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转载。 红楼梦的真相

[复制链接]

252

主题

812

帖子

3434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3434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1-16 14:57:2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毛笔爱小王说:
吴本《红楼梦》后28回真相

旧时真本横空出世,红学大厦轰然坍塌
2018年2月27日,苏州动物园狮虎山改造工程新年第一铲竟然无意中打通一座古墓。出土300多件文物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一部红楼梦全本,学界命名为《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
《红楼梦》确是一部千古奇书,倾倒了古今中外众多读者。广大红学研究者不断地探佚考证,千万红楼爱好者一遍又一遍地孜孜苦读,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想知道红楼故事的最终结局,想弄清文本背面到底隐藏了一部怎样的“家亡血史”。随着《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的横空出世,真相终大白于天下,几百年来的诸多红楼谜团亦随之迎刃而解!遗憾的是,胡适、周汝昌等红学大师们辛辛苦苦构筑起的红学大厦,顷刻间轰然坍塌了!
《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共有一百零八回,现在网上已公开发布了从第八十一回起的后二十八回。笔者读之再三,感觉除却部分段落语言粗俗外,绝大部分还是作者的原笔原意,文气一以贯之,情节与前回毫无脱节之感,更重要的是人物判词和“畸笏”等人的批语大都得以验证,当属真本无疑。吴祖本的出现,完全颠覆了我们对《红楼梦》的传统认识——原来《红楼梦》隐写的就是明亡清兴、改朝换代的那一段血泪历史!在清初严酷的“文字狱”高压下,作者不得不借“以家寓国”的方式隐写了那段残酷历史(清人编写的历史全是美化自己的),实在算得上是古今天下第一奇书!中国“红学”经过一百年的轮回,最终证明当年蔡元培的“索引派”是正确的,实在是让人感慨!

红楼研究经历二百余年的风风雨雨曲曲折折,如今终归是正本清源、拨云见日了。
一、《红楼梦》的主题就是“毁清悼明,伤时骂世”。细读文本,回顾历史,作品中的许多人物是有原型的:
贾母是老太太、老祖宗、老太君,影射朱元璋。
宝玉是传国玉玺,喜欢红色喜欢吃胭脂,也就是离不开那红色的印泥。“通灵宝玉”上镂刻的“莫失莫忘,仙寿恒昌”与“传国玉玺”上篆刻的“受命于天,即寿永昌”也极为相似。
黛玉就是崇祯帝的象征,爱哭,小性儿,多疑,率真。“玉带林中挂”就是一朱明王朝的“朱”字——“木”字上加一带子。其仙逝亦同崇祯,崇祯自缢煤山古槐,黛玉亦自缢于柳叶渚边的槐树上,且时间都是阴历三月十九。
王夫人影射明熹宗朱由校,也是意外落水成疾。朱由校1627年服用“灵露饮”而死,把皇权交给了兄弟朱由检,即崇祯帝。而王夫人的死何其相似于朱由校,她最后把她的“命根子”宝玉(玉玺)托付给了黛玉(明思宗崇祯帝)。
宝钗象征满清,因为她的名字里带“金”,这是满清的象征符号。她那金锁是人造的,不像“通灵宝玉”是神造的,金锁上面的“不离不弃,芳龄永继”是铸造上去的,暗喻大清的“不正统”。带金的多代表满清,像鸳鸯(姓金)、玉钏、金荣等,后来都成了反面(清派)人物。鸳鸯是压垮贾府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有带水的、带北的,后来都倒向满清,例如北静王水溶、贾雨村等。
夏金桂影射吴三桂,狡诈尚气,出尔反尔,对宝玉怀觊觎之心,且付诸于行动,最后不得善终。

贾敬影射嘉靖皇帝。“贾敬袭了官,如今一味好道,只爱烧丹炼汞,余者一概不在心上。”嘉靖帝在位45年,居然20年不理朝政。贾敬之死用的是“老爷宾天了”,“宾天”是指皇帝“驾崩”了。
贾环就是“家患”,喻指闯王李自成。
贾蓉、贾蔷谐音“戎羌”,乃胡虏蛮夷之徒,象征满清。
另外,湘云隐喻历史,香菱影射南明永历帝,王熙凤影射宦官魏忠贤,邢夫人象征大明刑法,贾政喻指大明朝政,元春、林红玉影射袁崇焕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大都能找到历史原型。

二、《红楼梦》的原创作者是吴梅村,“曹雪芹”只是在原创基础上加以增删润色的修改者,并且只是一个化名。试想在清初“文字狱”高压之下,谁敢在一部“伤时骂世”之书上署自己的真实姓名,不是找死吗?这“曹雪芹”极有可能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小团队,与吴梅村志同道合。这些人皆文学功底深厚,兴趣爱好广泛,且深知作品创作底里。现有人考证指出,对原作“增删五次,批阅十载”之“曹雪芹”,是吴梅村的学生严绳孙,笔者在此不发表意见,有兴趣的读者自己探究思考。
吴祖本第一回里有一条非常惊人的批语:
“此书本系吴氏梅村旧作,名曰《风月宝鉴》,故事倒也完备,只是未加润饰稍嫌枯索,吴氏临终托诸友保存,闲置几十载,有先人几番增删皆不如意,也非一时,吾受命增删此书莫使吴本空置,后回虽有流寇字眼,内容皆系汉唐黄巾赤眉史事,因不干涉朝政故抄录修之,另改名《石头记》。”
全书的最后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批语:“本书至此告一段落,癸酉腊月全书誊清。梅村夙愿得偿,余所受之托亦完。若有不妥,俟再增删之。虽不甚好,亦是尽心,故无憾矣。”
单凭这两条批语,就足以证明《红楼梦》的原创作者是吴梅村,即明末清初大诗人吴伟业。
吴伟业(1609~1672)字骏公,号梅村,别署鹿樵生、灌隐主人、大云道人,世居江苏昆山,祖父始迁江苏太仓,汉族,江苏太仓人,崇祯进士。明末清初著名诗人,与钱谦益、龚鼎孳并称“江左三大家”,又为娄东诗派开创者。长于七言歌行,初学“长庆体”,后自成新吟,后人称之为“梅村体”。
明神宗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五月二十日吴梅村出生于江苏太仓的一个读书人家中。七岁开始读家塾,十四岁能属文。
崇祯四年(1631年),参加会试,遭乌程党人诬陷,被控徇私舞弊,幸崇祯帝调阅会元试卷,亲在吴伟业之试卷上批“正大博雅,足式诡靡”,方得以高中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崇祯十年(1637年),迁东宫讲读官,十六年(1643年),升庶子。期间仕途春风得意,踌躇满志,皆因与崇祯帝之殊遇知遇密切相关,内心十分感激崇祯帝。
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缢煤山,梅村号哭痛欲自缢,幸为家人所觉。出于对明王朝之依恋,尤其对崇祯帝之感恩,吴梅村在其编撰的《绥寇纪略》中,极力诋毁、攻击李自成、张献忠起义。
在明亡后长达十年,吴梅村一直屏居乡里,保持名节。顺治十年(1653年),不得已乃应诏入都,授秘书院侍讲,寻升国子监祭酒。顺治十四年(1657年),吴伟业借口身体有病,辞官请假归乡里。对此经历,内心深感耻辱。

康熙十年(1671年)夏,吴伟业旧疾大作,留下遗言:死后敛以僧装,墓前立一圆石,曰:诗人吴梅村之墓。后葬于苏州元墓山之北。
吴伟业晚年深为自己仕清失节而痛悔,不愿以入清官职“祭酒”相称,而自许为普通一“诗人”。(注:吴伟业简介摘自网络。)
三 、《红楼梦》的成书时间大大提前。
既然确定了吴梅村为《红楼梦》的原创作者,那《红楼梦》的成书时间就不是主流红学专家确定的乾隆年间,而是康熙年间。初稿完成不会晚于吴梅村去世的1672年,修改润色稿则不晚于康熙癸酉年,即公元1693年。
其实以胡适、周汝昌为代表的新红学始终有一个死穴,就是《红楼梦》的成书时间问题。因为一旦证明《红楼梦》的成书时间不是乾隆时期,那他们的“(北京)曹雪芹作者说”就被抽去了脊梁骨,“曹学大厦”就会因失去根基而瞬间轰然倒塌。尽管许多专家学者多次提出质疑,并且摆出了一些有力的证据,然曹学大师们就是“咬着屎头子不松口 ”,百般抵赖,死不改口。笔者也曾近怀疑过,生于败落之家穷困潦倒的(北京)曹雪芹,自己的温饱都成问题,那还有精力创作一部近百万字的皇皇巨著。况且到雪芹时,曹家早已败落,凭他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写出宛如帝王的生活场景,大量的细节如果不是生活在其中,是很难靠想像描写出来的。现在证明,《红楼梦》与北京曹雪芹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对于近百年的红学研究无疑是一个天大的讽刺。
胡适、周汝昌已先后作古,但他们的继承者们在铁的事实面前仍是固执己见,极力维护他们的“红学大厦”。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无论你如何巧舌善辩口吐莲花,都无法改变“《红楼梦》原创作者是吴梅村”这一铁的事实,红学大厦的坍塌也只不过是顷刻间的事。其实推到伪红学,在其废墟上重新建一座“新新红学”楼阁,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该是把曹雪芹(曹霑)请下神坛的时候了!
本文转自公众号



来自:掌上乐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9

主题

2249

帖子

7924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7924
沙发
发表于 2023-1-16 15:18:03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一帆风顺说:
是真的,还是假的啊?2018年就发现了,怎么没见有新闻报导啊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主题

562

帖子

178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1780
板凳
发表于 2023-1-16 15:37:52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善哉善哉说:
苏州官方媒体“姑苏晚报”对文中报道“苏州动物园狮虎山改造工程新年第一铲竟然无意中打通一座古墓。出土300多件文物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一部红楼梦全本,学界命名为《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一事,专门做了回应:
纯属无稽之谈!
这个所谓的《红楼梦》真本,是18年才“横空出世”的吗?
更搞笑的是,文中煞有介事说的这个“横空出世”的《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又名《癸酉本石头记》),早在2008年就发布到网上了。
十年多以来,有关于这个版本的文章、传说、故事,隔段时间就“横空出世”一回,算起来大概都“横空”了好几百回了吧。
这个所谓的真本大乌龙,在当年就已经被证明是一场文化造假闹剧。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6

主题

562

帖子

1780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1780
地板
发表于 2023-1-16 15:42:01 |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善哉善哉说:
《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最先是由网名为刘俊俊、何莉莉的网友于2008年8月31日发布在网上的,内容为《红楼梦》的后28回故事。何玄鹤、吴雪松等人读了,居为奇货,与他们一起联手“编订”、“校注”,以“旧时真本”的噱头在各大红楼论坛上发布并宣传,营造出了一个“横空出世”、“风雨欲来”的势头。
然而,真的作不了假,假的作不了真。
这个所谓的“旧时真本”文字粗疏简陋,远不能和中国古典小说成就之巅的《红楼梦》相提并论。
比如,其第90回,出现了黛玉养猫情节(很让人跳戏,联想到《金瓶梅》里潘金莲养猫),书中写:黛玉只从被子里探出头道:“你说罢!我这怀里还搂着猫咪呢,暖和的很,懒的起来……”
诸如此类字句,明显可以看得出是现代人竭力要模仿古人行文的痕迹,偏偏又洋不洋、相不相。
对于这个巨大的缺陷,吴雪松等人强调:网上发布是版本“过录本”,有部分字句是已经遗失,由何莉莉凭个人记忆,用重新以个人的语言对该情节进行描述的。
好吧,如果如此众多内容都是这般“过录”过来的,那么涉及到诗词一类,应该是原文照录了吧?否则,真是原诗词遗失的话,您没那功底,就不要狗尾续貂、画虎类犬了。?
可是,读其末回终章诗,让人莞尔——原诗太长,这里只拿后面四句来说——“祸因恶积福缘善,涤心洗孽仰圣贤。盛衰消长辨分明,子孙久享在人间。”
“祸因恶积”四字还算通顺,但后面加“福缘善”这三个字是什么鬼?不会是纯粹拼凑字数吧?!
“盛衰消长辨分明,子孙久享在人间”这一句,简直就和街头算命先生的口头禅同一水平,说是名著《红楼梦》的“旧时真本”,也真够大胆的!.
算了,如果仅仅是文学粗鄙也还忍了,里面的情节也很污。
且看第99回,黛玉刚刚埋葬入土,宝玉看到了宝钗雪白的胳膊,就“浑身燥热”,有了莫名的冲动,再想起“黛玉死了,还是未破瓜之身”,感觉很亏本似的,就急不可耐地帮宝钗“破瓜”了。
这,不就是地摊文学一类的货色吗?
有人在网上发文吐糟“吴氏石头记”中薛宝钗多番为薛蟠献计洗劫大观园、林黛玉带领奴仆保卫大观园等情节,语带讥讽地说:“吴氏石头记肯定不是吴梅村写的,一定是施耐庵写的”“或是二人合写的”。
嗯,吴氏石头记的确不是吴梅村写的。
2018年2月份,何莉莉经受不起舆论压力,已经承认了造假了。他说:“吴梅村作《红楼梦》”之说,主要是因为“吴氏石头记”中的两条批语:一条是“此书本系吴氏梅村旧作,共百零八回,名曰风月宝鉴,故事倒也完备。……”;另一条为“本书至此告终,癸酉腊月全书誊清。梅村夙愿得偿,吾所受之托亦完。……”。
何莉莉诚恳地对记者表示,这两条批语都是他伪造的,而他本人对此也十分后悔。
何莉莉还说,“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是虚构的书名,当时吴雪松、刘俊俊等说“吴梅村作《红楼梦》”比较靠谱,所以自己就伪造了那两条与吴梅村相关的批语,现在看来,“后果非常恶劣,已经无法挽回”。
何莉莉最后反复说的一句话是:“后28回内容太雷人、太血腥了,我不太喜欢这个情节,不能接受,不明白这个本子为什么会火。”
是啊,为什么会火呢?
就因为吴雪松的宣传语:旧时真本《吴氏石头记增删试评本》横空出世,红学大厦轰然坍塌!
本帖来自微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8

主题

329

帖子

913

积分

中级会员

Rank: 3Rank: 3

积分
913
5#
发表于 2023-1-18 15:42:18 | 只看该作者
5楼 喜猫儿qwq说:
回复 2楼 一帆风顺
如果是真本的话,红学圈和红米圈估计已经炸了。那后来不是出现本人来打假的吗?所以甲本无疑了

本楼来自 天坦百宝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6008

帖子

1万

积分

金牌会员

Rank: 5Rank: 5

积分
14969
6#
发表于 2023-1-18 19:36:36 | 只看该作者
<
6楼 黑煤面子说:回5楼喜猫儿qwq
那个假的我也看过,根本就不象那么回事儿,我把真的看了十几遍,若闲得没事干续写出来也比他那玩意儿强。
这些人也是,要弄就弄的象样点,弄出那么个不伦不类的东西,卖钱不值钱,免费让人看也不落好,何必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爱盲论坛  

GMT+8, 2024-11-25 19:08 , Processed in 0.42435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