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局通栏广告

爱盲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discuz
查看: 3718|回复: 3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一碗唆螺,我心心念念了半辈子丨人间有味

[复制链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0-4-26 22:28: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醉卧江山说:
楔子

2013的这个时候,或者更晚一些,我去派出所做了一次笔录。起因是在某宝上购买了药品,那家店并没有售药资质,我被要求协助调查。

药是给奶奶买的,奶奶嚷嚷腿痛有六、七年了,总是腿不受力、又痛,爸爸想尽了办法,带着她遍访名医,得到的都是一句话:“年纪大了,骨头老化,膝盖磨损了,不可逆。”

买来钙片给她吃,老老实实吃了一段,擅自加量,被发现了,爸爸没收了她的药,定时定量给她发,“坏咧,药都不给我吃。”她生气了。

爸爸哭笑不得。

偶尔奶奶和我聊天,总是哀叹她的病痛,“你爸带我到处看,也没个结果。”她皱着眉,苦着脸,好委屈的样子,“我只要走得,还是做得事的咧。”

我找我的医生朋友们到处打问良方,偶尔结识的,也有枣没枣打一杆,“能缓解也好啊。有什么药吗?”

终于有朋友介绍说,香港的骨刺灵可能有些效果,托朋友带回一箱。奶奶吃了一段时间,有些效果,腿没那么痛了,嚷嚷要出去走走,妈妈拗不过,搀她出了门,下了电梯,单元门口站了一会,又上楼了。

“她说她脚不受力,站不稳啊。”妈妈打电话告诉我。

我忙向朋友打问,朋友苦笑着回答,“老年骨病那么好治的?那药就是麻醉成分多些,能缓解痛疼。”

从此,这种药,奶奶就长期服用,不但自己吃,还送给娘家人,娘家人送得多了,自己不够用了,又打电话让我买。老是托朋友帮忙,我也不好意思,听人说某宝上有卖,选了一家排名靠前的,买了一箱。于是,不久后,我生平第一次进了派出所协助调查。





给我做笔录的民警很客气,结束询问后还送我出了门。我上了车,掏出手机拔家里电话,爸爸接的,我请他让奶奶听。

“格伢啊,什么事呦。”奶奶略带沙哑的声音在电话那头响起。

“奶奶,药别送人了,自己留着吃啊,”我略感烦闷,“为了给你买药,我都进了派出所了。”

“派出所,你冇犯事不?”奶奶听不清。

“没啊,没事啊!”我忽然泄了气,觉得自己的抱怨有些好笑。

“什么时候回来啊,奶奶给你做好吃的啊。”奶奶在电话里头笑,“吃唆螺好不好?”

“好啊,”我的心情顿时好了起来,“什么时候?”


1


奶奶做的唆螺,自我小时起,就是难得的美味。这道菜工序繁复,如今她越发做得少了。

奶奶做唆螺,总在入秋时。幼时去乡下小住,她会做给我吃,那时候奶奶的身体尚健旺,挑得土,做得田,整饬得一家熨贴。相较之下,爷爷常偷懒,按他的说法,他读过书、当过兵、去过朝鲜,复员回乡又做过民兵连长和大队保管,热心公家事是当然,家里的事自然管得少些。

奶奶姓刘,比爷爷大得三岁,十二岁上嫁到张家做童养媳,一做做了一世。

如今奶奶老了,乡间有了名声,大家都说她是个福婆婆,每次亲戚接她回乡小住,总有人奉承,“刘婆婆真有福,”人们啧啧称赞,“祖坟葬得高,一屋搞得好,享了崽福享孙福。”

她眯着眼笑,双手直摆,笑完又撇嘴,“哪里,操劳命,饱饭子孙靠娘养,我现在还搞饭给他们吃呢。”她抬眼望天,一副没我不行的样子。

奶奶做唆螺,会选大颗的田螺,养在清水里,每日换水,过得一段时日,才做。这道菜,爷爷也很爱吃,可她不专做给爷爷吃,小时候,得是我跟着父母回乡时,爷爷才伴搭着享享口福。

“你们不来,我就吃不到。”那时,爷爷尚未戒酒,唆螺下酒是他的最爱。手指拈着田螺吸出螺肉,细细咀嚼,间或咪一口谷酒,一脸惬意。可说归说,丝毫不见他有埋怨的脸色。





三十年前,乡间尚未实现“楼上楼下,电灯电话”,我们要回乡,全凭乡党捎信。

“刘婆婆诶,友初(父亲)哥交待了,下个月初四,会带婆娘、崽回来咧。”

话捎到了,奶奶就留了心。每日经过田间地头脚步放缓,偶尔也去塘边、溪边转转,看到大个的田螺就拾回家,放在水缸里养着。

水缸从此日日换水,原本用得两三日的大水缸,奶奶要爷爷每日挑满。爷爷也不争辩,闷头出力。

到得那一日,爸爸带着一家子,提着大包小包,坐上了东去的小火车。

回乡,在我是挺开心的一件事,乡间的一切都显得新奇,破旧的老祠堂,屋后的大枫树,屋前一条清澈的小溪,再往前下老坝(乡间以坝称河)终年汨汨的流水。还有乡间的虫鸣鸟叫,夜晚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一切都有一种似曾相识的神秘,就像心里模糊的一处地方,门窗紧锁,我依稀去过,却丢了钥匙。

秋日,幼小的我随着父母走过下老坝的大桥,走近小溪前,远远地看见一个身影蹲在对岸岸边洗衣,身边尽是深绿的野草,渐凉的秋风从西边吹来,溪水叮叮咚咚,捣衣锤捶在湿衣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一条泥土小径在岸边斜插到坎上,远处,老屋后的大枫树叶子青转红,如一把大伞,遮出半天朱翠。我认出了那个身影,怯生生地喊了一声“奶奶”,走近些,又喊了一声,她抬头来看,丢了手上的活计,站起了身子抻直了腰打望。

“孙咧!”奶奶大声应着,一脚踏进水里,扑腾扑腾地涉溪而过,爬上坎,大步地跑到近前,一把将我抱起。

“想奶奶不?”她笑得眉眼弯弯,用脸摩挲着我的脸,“就等你回,给你做好吃呢。”


2


做唆螺是个大工程,奶奶会用上小半天的时间来给田螺剪尾。彼时,捡回的田螺有小半桶了,从水缸里捞出,提到堂屋门口,用细毛刷反复刷干净,再持一把大剪慢慢剪,螺尾扔在坪里,放养的鸡飞奔过来啄食,很快在奶奶身边围了一圈。我蹲在她身边看,看那些无法反抗的大田螺们在剪刀的咔擦声中被剪去尾巴,她剪几个,侧头看一看我,麦色的脸上漾着慈爱的笑,怕手脏,小心地用手背碰碰我的头,“做田螺给我孙吃啊,喜欢吧。”

我不作声,她笑嘻嘻地回转头去,自说自画,“最好吃哒。”

螺尾要剪好久,吃饱了的鸡咕咕地轻叫,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开去。奶奶提起桶,进了屋。

奶奶用大针逐一挑出螺肉,摘去螺盖,扔进海碗里,用清水反复洗。螺壳复扔进水盆里,洗荡几次,沥干备用。

作料是最紧要的,屋前、屋后野蛮生长的紫苏,菜土里的韭菜、薄荷摘扯几把,洗净剁碎混合螺肉,浇上香油、谷酒、酱油、盐拌匀,略腌一腌,再逐一回填到洗净的螺壳里,填好了,海碗盛起,洒上一撮辣椒粉。

灶下已经烧旺了火,灶里的水开了,饭甑(乡间煮饭用的木桶)搁上去,海碗放进饭甑里,盖上盖子,和米饭一起蒸。

不一会,悠悠的香气就飘了出来了。饭熟了,田螺也就做好了。

一碗热气腾腾的田螺端上桌,暗青的螺壳,撑一肚碧绿的作料,嫩白的螺肉就藏在螺壳的深处,一口吸出,满口浓香,那味道里混合着紫苏的甘甜、薄荷的清香、韭菜的浓郁和田螺本身的鲜,连汁带肉在口中细细咀嚼时,是味蕾的狂欢,心里顿时过节一般的欢快。

“这个不用钱的,田里、塘里乱长的东西,你爸小时候最爱吃咧。”奶奶说,“唆咯,用劲唆。”

我对着螺口使劲吸,总也吸不出来。

“唆不出来就转过来,”奶奶我做示范,“屁股上吸一下,再唆咯。”

我试了试,还是不行。奶奶叹了口气,寻来一根针,洗净了,让我挑螺肉出来吃。

“挑着吃就没意思了。”爷爷说。

“人细气不足,以后就唆得出啦。”奶奶笑眯眯的。

爷爷在一边唆得吱吱响,小酒喝着,熨贴得眼眯起,偶有唆不出的,在桌上墩一墩,再不出来,就跟我借针用,“何必压得这么紧呢?我都唆不出。”他低声碎碎念着。

“你莫吃啊。”奶奶眼一瞪,腔调提高,嗔怒着,“本来就不是做给你吃的。”

爷爷不作声,挑出螺肉塞嘴里,伸手去拿下一颗。

螺肉鲜香,越嚼越出味,我渐渐吃出味来,满头的汗,不肯停。奶奶停了筷,伸手给我抹汗,看着我,“好吃不?”她问。

我嘴里嚼着,无暇回答,“最好吃哒吧。”她自问自答,笑眯眯地看着我,眉眼弯弯,麦色的脸上透着满足。

正是入秋时,乍寒还暖,屋外坪中青草渐枯,屋旁的柿子树挂满了果,尚未经霜,青渐转黄,远处是金黄的稻田,风吹稻浪,滚滚向天际。


3


九十年代末,我家搬了新家,爸爸反复恳请,爷爷奶奶终于进了城,与我们同住。

初住进楼房,爷爷总抱怨,“当街汽车吵,走又冇处走。”他说,好似诸多不便。

“怕不是吧,你是嫌没人同你下棋吧。”奶奶怼他,“出门就是路,还怕没处走呦?”

爷爷讷讷不言。

进了城,奶奶包揽了大部分家务,城里没有田地让她操持,她便将更多的时间放在厨房,除了日常饭菜,又置办了大大小小许多个坛子,伏鸡、伏鱼、伏鸭、腌菜、剁椒、霉豆腐都自己做,还想在楼顶公用阳台架起架子熏腊肉,被爸爸制止了,饶是如此,家中的菜品一下丰富了许多。

可是最好吃的唆螺,要奶奶做,还是得等到入秋后,“三月田螺满腹子,吃不得。”奶奶说,“入秋螺肉肥,才好吃呀。”

彼时,农贸市场已有田螺卖了,到了时节,奶奶就着妈妈去买,清水里养几日,做给我吃。

某次奶奶问价钱,妈妈据实说了。

“这么贵?”奶奶啧着舌,“乡里死贱的东西,城里就金贵,我还年轻得十岁,回去捡田螺来卖啊。”

妈妈笑着,不接话。奶奶又自己圆场,“也是咯,紫苏什么的都要买,土里种下随便长的东西,城里生活成本高咧。”

“好咧,有唆螺吃。”爷爷凑上来。

“你吃不得!”二人齐说。

“田螺寒性重,你的胃受不了的。”妈妈解释说。

爷爷之前做过大手术,切除了半个胃,一边肾,戒了酒,清淡饮食将养着,不能由着性子吃喝了。

城里没有饭甑,烧火用煤气,奶奶学会了用高压锅,做唆螺时间短了,味道却仍是一样。

唆螺放进高压锅,十几分钟就出锅上桌了,一家人大快朵颐,爷爷扒着饭,就着少油无辣的清淡菜肴,偶尔望一望我们,无奈地偏过头去。我递一个给他,他倒拒绝了。

“你吃、你吃。”爷爷筷子轻扬,讪笑着。

闲暇时间,奶奶也喜欢出门,到处走。她不与爷爷同路,各走各的。爷爷好急走,目不斜视,奶奶好慢走,东张西望,看到卖转糖的、打人参米的,都要停下来围观。她还喜欢捡破烂,初时什么都捡,破纸头、细铁丝、小钉子、玻璃瓶,出门时带个布袋,回家时满满一袋子,提得额头冒汗,脸泛红光,她却像捡到宝,一样样从袋里掏出给我们看,一面啧嘴,“城里人真浪费,什么都扔。”

妈妈也随她,倒是爸爸说过几次,“邻居笑话我咧,说我不给你钱用,要你捡破烂,你凭良心说,我每个月都给你零月钱的。”

“是咧是咧,你对我好咧。”奶奶不好意思地说。

“那你莫捡了好不?”爸爸说。

“好咧,好咧。”奶奶没口子答应。

可她仍是捡,专捡矿泉水瓶,踩扁了,袋子装起偷偷带回家,做地下工作一般。她请妈妈给她配了一片楼下杂物房的钥匙,捡了瓶子藏在那里,集不少了就拿去卖。“能卖钱呢。”她喜滋滋的。

后来,我也上班了,也能时不时塞些零用钱给她,她喜笑颜开,又假意拒绝,从不伸手接,总要等我塞到她口袋里去。我陪她聊天,她会仰头看我,静静地听着,橘皮一样的脸上满是笑容,偶尔抬手碰碰我的脸,“奶奶不认字,累一世寻钱不到,我也想给你们留点钱呢。”她眯着眼,有些不好意思,“你们给我的,我都存着,以后还是留给你们。”





那时,大姨(妈妈的妹妹)从醴陵调回了浏阳,一家人都回来了。大姨带着表妹来家玩,奶奶做了一道唆螺。

田螺早上买的,奶奶将它们养在桶里,倒一勺盐,滴几滴清油,催着田螺吐尽泥沙。

一道唆螺当晚就上了桌,不喜吃辣的小表妹吃得鼻尖冒汗,菜碗空了,碗底的汤汁,胖胖的大姨父还倒出来拌了两碗饭。

临走,大姨缠着奶奶要做法,奶奶细细说了,末了还交待,“螺肉莫炒,肉老了就不好吃啊。”大姨连连点头。

又过得几日,大姨来家,连连称赞,“您老教的硬是好,婧妹子(表妹)喜欢吃。”大姨笑着,“就是没有你做的好,硬是少了味。”

奶奶眯着眼笑,受了她的恭维。侧着头想半天,“薄荷放了没?”

“冇诶,您老没讲。”大姨说。

“怎么可能,我肯定讲了的,”奶奶笃定地说,“你没听。”

这之后的许多年里,大姨和唆螺耗上了,做了许多次唆螺,总不如奶奶。我尝过,妈妈尝过,舅舅们尝过,爸爸也尝过,吃是好吃,仍是差着一些,差在哪里,大家都说不清楚。

“她一道菜做了一世,你是少了功力。”妈妈对大姨说。

“哪里噢?肯定少教了什么的,”大姨不服,“上次就少说了薄荷。”

“真的咧,我看着做,也就是这些东西,师父领进门,修行靠个人,我做的还不如你呢。”妈妈说。


4


爷爷自搬到城里,到去世,再没有吃过一口唆螺。他有很强的自制力,这种自制令得他即使动过大手术,依然活到了高寿。

爷爷去世后,我们家又搬了个地方。奶奶将爷爷的一张遗相随身带着,到了新家,放在自己房间的衣柜里,时时敞着衣柜,对着爷爷碎碎念。

她开心时,和风细雨地跟爷爷说体己话,心绪不好时,就骂他。

“冇得饭吃你就跑,跑到江西砖窑上去,不管我们。”她眼泪婆娑。

“奶奶莫哭哒。”我去劝。

“那时候,他跑出去就没得音讯,总也不回咧,荒年过了都没得信回来,我以为他死了,后来上家屋里老表说人在江西。”奶奶喑哑着声音,委屈得脸皱起,告状一般,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说着,“家里没劳力,你爸爸八岁就到石灰坳担柴,人没得扁担高,几步一歇,邻居说我呢,讲我对崽不好。我有什么办法呦,我要做田,还要帮人沤竹子,做草纸。”这件事情爸爸跟我讲过,奶奶年轻时创业,与人合伙做草纸卖,后来被割了资本主义尾巴。

“每回村上有人做喜事办酒,我都叫你爸爸去吃席,我不去。”奶奶放低声调,眼神迷离,忆着往事,“半大崽子饭篓子,吃席都吃不饱。有一回,你表叔公家办酒,他人好,看我家困难,把礼钱退回来了。你爸爸路上看到赶场卖油糍粑粑的,全买了吃了。回家来倒是不说谎,还带了两个给我。我听了急啊,哪里吃得下,钱做得大用的。”

奶奶恨恨说,“气得我拿绳子、踩凳子要缠颈(上吊)呢,你爸爸跪在地上哭,才把我劝下来。后来想,细伢子肚子饥想吃,哪里晓得那么多咯,我的脾气也不好。”她又叹了口气,“那一回他就懂事了,十几岁出去找事做。”

“我就不晓得你爷爷,我一世不懂他,”奶奶眼神空洞迷离,泪水又溢出来,缓缓地,一字一顿地说着,“年头不好你跑,如今日子好过了,你走什么呦。”


5


爷爷去世后,奶奶很长时间没有做过唆螺,我央她做,她总是摆手,说唆螺太费工,老了,做不动了。

我仍是好这一口,回浏阳,常有饭局,点菜时总问,“有唆螺吗?”

多数店子都是有的,可是菜上了桌,吃得两个就罢了筷,终不是奶奶做的那个味。

我常跟奶奶说,“你不想做了没关系啊,我请个厨师跟你学好不,以后开店卖,就叫刘婆婆唆螺,肯定卖得好的。”

奶奶总是摆手,笑眯眯的,“就是那样做的啊,又没有什么巧。你们只是习惯了我的口味,市面上这么多,我的不见得好呢。”

可就连爸爸也说,他吃遍了浏阳的唆螺,包括大名鼎鼎的官渡(浏阳一个乡)唆螺。“比起你奶奶做的,总还是差了一灶火(差着口味的意思)。”





八十岁以后,奶奶的老年病逐渐增多了,除了腿痛,还常常呼吸不畅。给她买了家用吸氧机,用过之后,她连说好用,从此时常呆在自己房间里,戴着鼻管,一吸吸好久。

“也不能吸太久呢。”我们劝她,她应承得好,用起来又忘了时间,总要人提醒。爸爸说她上瘾了,“可不能由着她来。”他忧心忡忡的。

某一次,我回到家,去她的房间看她。推开门,看见奶奶在角落里坐着,老年发胖,身形雍肿,像一只呆坐的熊。吸氧机就放在身旁的小桌上,一根鼻管从机器里接出,挂在脸上,她低着头,花白的头发耷拉着,像是睡着了。爸爸给她买的收音机摆在床边,正播着黄梅戏,悠扬的女声唱腔在室内流转,“也曾赴过琼林宴,也曾打马御街前,人人夸我潘安貌,原来纱帽罩婵娟……”

我唤了声奶奶,她没有听见。

我走了过去,轻轻抚上她的肩,她一愣怔,仿佛从久远的沉思中醒转,慢慢地回头,望向我,浑浊的眼中泛起一丝喜色,“格伢呀,你回哒啊。”


6


每一次,我带着妻儿回家,奶奶纵使腿脚不便,也要亲自下厨,做饭给我们吃,虽是一些简单的饭菜,却都是从前的味道,能让人多吃下一碗饭去。

可奶奶终是做不动了,平时,做饭多是爸爸的活,奶奶在一旁打打杂,妈妈生过大病的人,想帮点忙,奶奶、爸爸都不准。

爸爸已经退休了,本想过过安逸的老年生活,请个保姆做家务,保姆换了许多个,都不合奶奶的意,奶奶会很嫌弃地说这说那,挑剔得多了,人就给气走了。

“啧啧,一点气都受不得。”奶奶总是感叹。

“都怕了您老咧。”爸爸苦笑着说她,“你是三伏天的蛤蟆,不咬人,嘈人。”

年纪越大,奶奶反而越觉得自己能做事,厨房本是她的地盘,如今爸爸占了,她总想声明主权。爸爸做饭时,她常扶着墙溜过去,蹒跚的身子一步步挪,摘菜、洗菜、淘米,爸爸烦了,说她:“不要你帮忙咧,你去看电视,等饭吃咯。”她也不恼,笑嘻嘻地,不走,靠墙站着,指指点点,碎碎念。“莫嫌我咯,我做得事呢,肉起锅咯,莫炒老了。”

可是奶奶依旧不做唆螺,即使那次在派出所外的电话里,答应了我。待我回去,她又忘了。“你说要做给我吃的。”我言词凿凿。

“冇诶,我没说诶,”她摆着手,“也不是吃唆螺的时候呦。”

直到去年夏天,一家人聚在一起,去农家乐玩了一天,晚间回家,奶奶突然提议,“我给你们做唆螺吧。”

“不是入秋才吃吗?”我问她,心里倒是暗喜,奶奶终于又起了做唆螺的念头。

“是呦。”她讪讪地说,又满脸堆笑地逗曾孙子(我的孩子),“过一阵给你做唆螺,好不好啊?”

奶奶不会说普通话,拿客家话当普通话说,孩子望着她莫名所以,瞪大眼睛傻傻地笑。

“奶奶你就说浏阳话,他听得懂。”我在一旁插话。

奶奶默了默,用浏阳话又说一遍。

“唆螺是什么呀?”儿子四岁了,没吃过唆螺,见都未曾见过。


7


入秋时,携妻儿回家,进门就望见奶奶在厨房忙碌着,爸爸跟着打下手,一大堆洗净的螺壳在身旁的案板上堆着,螺肉拌好了,正一只只装壳。奶奶兑现诺言,终于又做唆螺了。

田螺放进高压锅,上汽后转小火,一会儿,香气就出来了。

儿子闻见,问太太,“好香啊,是什么呀?”

“唆螺,你没有吃过的。”太太摸着他的头。

到得中午,一大碗唆螺上了桌,众人围坐吃开了。“难得啦,吃刘婆婆搞的唆螺。”爸爸开心地夹上一粒。

儿子不会唆,太太用牙签给他挑出来,作料拨到一边,光吃螺肉,儿子小嘴抿着,细细嚼着,一会儿,鼻尖冒起细细的汗珠。

妈妈吃不得,笑眯眯地看着我们吃。

我拈起一颗,送到嘴边,用力一嘬,吸到嘴里,慢慢地品味。仍是熟悉的味道,紫苏的甘甜、薄荷的清香、韭菜的浓郁和田螺本身的鲜味相混合,记忆中的香甜,又重回到唇齿间。

“好啊。”我竖着大拇指,不住口地夸赞。

“最好吃哒吧,”奶奶眯着眼自夸,“下次回来又做给你吃啊。”

“只要我还做得动。”奶奶又补了一句,敲了敲腿,神色有些黯然。

“做得动,你是福婆婆咧。”我忙说,“你活得一百岁!”

“不要我们插手呢,田螺早就买回来了,每日换水、挑死螺,都是她自己搞,”妈妈在一旁说,“养了半个月,等你们回。今天一大早就在厨下忙开了。”

“刘婆婆诶,你这碗唆螺吃到嘴里不容易,要大补才好。”爸爸笑着,嘴里嚼着,又拈起一颗。

“好吃不怕繁,是吧?”奶奶也笑。

桌前尽是啧啧地称赞和满足的咀嚼声。奶奶却停了筷子,看着我们吃,她将耷在额前的白发朝后捋,头略扬,眉眼弯弯,橘皮般的脸上漾着满足的笑,得意洋洋的。

一碗唆螺,奶奶做了一辈子,我也心心念念了半世。每回吃到,都似一种美好倏忽而至,让人由衷欢喜。记忆里绵延的悠香,如同这个居大不易的家庭持续迸发出的热情,生生不息。

或许,对于我们来说,这一道家常唆螺的美味,不单只靠作料的丰富和炮制的精心、独到,还有家传的滴滴浸润,时光的层层雕琢,回忆的帧帧渲染。而这一切背后,是奶奶因爱而生的甘愿,不屈从命运的勇敢,和操持一生的耐心。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4-26 22:3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醉卧江山说:
强烈推荐人间theLivings这个微信公众号。它是网易搭建的一个分享人间飞虚构故事的平台。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20-4-26 22:55: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板凳 醉卧江山说:回地板庸人自扰
是啊,是个非虚构写作平台,文章的质量都还可以。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0: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
地板 醉卧江山说:回地板庸人自扰
我尤其喜欢人间有味系列。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5#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0:30:26 | 显示全部楼层
<
5楼 醉卧江山说:回7楼思迈尔
感觉通过方言的巧妙运用,让这个故事增色不少。对于在外漂泊的人,看这类文章总会泛起很多柔软的回忆和情感。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6#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0: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6楼 醉卧江山说:回12楼无争
那是够早的,这公众号我没弄错的话是2015年诞生的。我2019年才发现的它。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7#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2: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
7楼 醉卧江山说:回14楼130152
人间theLivings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8#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8楼 醉卧江山说:回14楼130152
公众号的名字是人间theLivings。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9#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2:48:32 | 显示全部楼层
<
9楼 醉卧江山说:回17楼无争
记得我发现这个公众号,是因为看到朋友圈里有人转发的下面这篇文章。

女娃儿,我用蛋烘糕买你做个小间谍丨人间有味

高中毕业后,姚文龙报考去到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读书。我问老姚:“还跟着去吗?”老姚若有所思,想了想,说道:“不去了,西安人喜欢吃肉夹馍,不爱吃蛋烘糕。”

去年年初的时候,同事们在办公室里聊起成都最近很火爆的一家蛋烘糕店。聊到兴头,大家决定干脆趁午休时间,打车去尝一尝。

店铺在商场里,装修精致,室内亮堂,8个电烤炉整齐排开,却没有一丝油烟味。店内还配置了一台无人智能点单机,在触屏上选择口味和数量后,扫码支付即可。

排队等待的功夫,我给远在哥斯达黎加的姚文龙发了一条信息。

“龙子,回来跟我超(四川话,混)吧,咱俩合作加盟一家蛋烘糕店,一起手牵手做翘脚老板儿。”我顺手给这家店铺拍了一张照片,发了过去。

“你哪里来的灵感认为我吃了12年的蛋烘糕还没有吃腻?”

成都和哥斯达黎加有约14个小时的时差,以往我们之间的对话总是隔着一个超长的反射弧,我以为此刻姚文龙已经睡觉了,没想到他很快回复了我。

“没让你吃,是让你接过老姚的衣钵,子承父业,回国造福成都的吃货!”

“算了吧,我没我爸那手艺。”姚文龙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我。

我在对话框里又打了两行字,想向他强调“翘脚老板儿”的意思——不需要他亲自制作,只管投资就行。可输入到一半,突然自觉无趣,便放下手机,环顾四周。

顾客们看着手机、埋着头安静地排队等候,年轻的小师傅照着机打订单,麻利地烤着蛋烘糕。待到出炉,小师傅招呼顾客:“98号,请拿好。”顾客接过,转身离开,重复下一个。

这些机械动作,我看着有些别扭,却也说不上哪里有问题。

小师傅将我选的榴莲夹心蛋烘糕递给我。装蛋烘糕的外壳是设计感十足的、卷成蛋卷造型的硬纸壳,这家店的蛋烘糕无论是包装或是口味,都巧妙地迎合了年轻人的需求。

举着蛋烘糕,我想拍一张照片发条朋友圈,点开手机,才发现姚文龙就在刚才的几分钟里给我发了好几条信息:

“被你这么一说,这大晚上的,我忽然很想吃蛋烘糕了——你居心叵测啊,故意馋我的吧。”

“小冉,你抽空帮我去我家看看老姚呗。我有点想他了,哈哈哈。”

“其实,蛋烘糕我也没吃腻。”

我回复他:“好,我抽个周末去看看老姚。”接着顺手把蛋烘糕的照片发给姚文龙,问他:“你说,如果老姚知道现在的蛋烘糕里夹榴莲,会怎么说?”

一句话瞬间蹦出对话框:“这是啥子狗屁。”

和我心中的答案完全吻合!我仿佛隔空看到了老姚那不屑的样子,举着手机笑出了声。排队等待的人纷纷侧头看我,我赶紧藏起笑容,将眼光重新埋回手机屏幕。

我忽然意识到是哪里不对劲了——这家蛋烘糕店,缺少了成都的市井气息——还是老姚做的蛋烘糕,更有老成都的味道。





第一次吃老姚做的蛋烘糕的场景,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我记得第一次见姚文龙是在2002年9月——也就是我升入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我就读的初中是父母所在的国营军工厂的子弟附属学校。我们班49个同学,有45个都是来自厂职工子弟附属小学。

开学当天,我就发现同学之间要想攀个关系,根本用不着“6人定律”,顶多通过3个人就能找到关系链——小学或者幼儿园的同班同学、厂子弟学校校友、厂职工家属楼的邻居、父母同事的孩子。

剩下的4个同学,想融入这样一个“浑然天成”的集体,并不容易——我们父辈的工厂建于1958年,是以制造飞机发动机为主的保密军工厂。建厂之初,我爷爷奶奶同东北老乡们一起,响应国家号召,从东北老家搬到成都。工厂鼎盛时期,职工超过两万人,有自己专属的厂区子弟学校、电影院、食堂、俱乐部、滑冰场等各种设施机构,厂里的工人们坚定地认为工厂就是在成都这块土地上拔地而起的独立王国,与外面的世界互不侵犯。

到了我们这辈,当年风光无限的工厂已经逐渐走向衰落,成都的文化习俗也渐渐渗透到了我们的生活里。工厂子弟们有着自己独特的口音——乍一听像普通话,里面却掺杂着东北味儿,但个别词语又蹦出四川话独有的语言习惯和声调,我们称这种口音为“厂话”。



姚文龙就是班里那4个非工厂子弟的同学之一。他在班里的第一个朋友,就是我。

不过确切地说,是我和姚文龙的父亲老姚先成了朋友,然后在老姚的“引荐”下,我和姚文龙才成了死党。

我在读小学的时候就认识老姚。那时候,他天天推着一个改装过的四轮小车,在另一所小学门口卖蛋烘糕。那所小学与我家就一街之隔,所以我的零花钱大部分都贡献给了他。

初一的第一天,我放学后一拐出校门,就看到了老姚的摊位。我欣喜若狂,飞奔着跑了过去:“老板儿——”

“哟,小女娃儿,你也在这读书啊?”老姚也认出了我。一群学生围着他,他没停下手上的动作,一边和我搭话,一边抬头朝学校门口望去。

“是啊老板儿!你以后都在我们学校门口摆摊了吗?”汹涌的学生人潮压制不住我的兴奋之情,我提高了音量问老姚。

“嗯,以后天天都在这卖蛋烘糕。小女娃儿,你还是老规矩,吃青椒土豆丝加香辣酱吗?”

我把头点成小鸡啄米,又怕老姚埋头做蛋烘糕没看见,大声重复了一遍。

在老姚的摊位上吃了好几年蛋烘糕,我知道他做生意的唯一规矩就是“没有规矩”——他不讲究“先来后到”,看哪个食客顺眼,就先给谁做,而我作为他的优质老顾客,自然被他授予了体面的免排队特权。这优待直白到让四面八方的学生向我投来羡慕的目光,我甚为得意。

我看着老姚一如既往,用镊子夹起一块浸润着清油的纱布,在铜制的平底锅里快速擦拭两圈,再从白色的圆筒里舀出一勺用鸡蛋和米粉搭配制成金黄色的糊糊,摊在巴掌大的铜锅中心。老姚端起平底锅,借助腕力逆时针旋转360度,糊糊顺势蔓延铺满整个锅底。

这时,老姚揭开另一口铜锅的盖子,麻利地盖在这口锅上。锅盖下面,蜂窝煤上的火苗让糊糊逐渐凝固,再慢慢烤出焦黄的脆皮。揭开锅盖后,老姚就会询问顾客要在里面夹些什么。

在蛋烘糕的口味搭配准则里,所有的口味都是合理的存在。甜味的代表是芝麻白糖,咸味的代表有泡豇豆和大头菜。老姚知道我嗜辣,经常感慨说:“你一个小女娃,吃那么辣对身体不好。”可他又总是满足我对辣椒的执念,念叨完之后又会豪爽地给我抹上一层厚厚的辣椒酱。我还是贪心,总会请老姚再给加一点青椒土豆丝——在那个零花钱紧缺的年代,我坚定地认为,花5毛钱要尝到两种口味,才算是把钱用在刀刃上。每次要求得逞,我就会默默地在内心夸奖自己的机灵劲儿,开心来得如此轻而易举。

老姚用镊子夹起包裹着扎实内料的蛋烘糕,用两张油皮纸包好递给我。又问:“丫头,问你件事,你们班的班主任老师,叫啥子?”

土豆丝调皮地从蛋烘糕的两头往外窜,我赶紧把嘴凑到跟前,保证它们准确无误地落入口中。在我张嘴迎接土豆丝的几秒钟里,大脑飞速运转:老姚这样问我的意图是啥?





就在我捧着老姚的蛋烘糕往嘴里塞的半个小时之前,同属于工厂职工子弟的班主任,刚操着一口厂话郑重其事地对同学们强调:“放学直接回家,不能在附近逗留!”

读小学时,我就因为放学后经常流连在学校门口的路边摊被老师多次批评,我可不想在上中学的第一天就被老师盯上。

老姚见我神色紧张、支支吾吾,又问我:“小女娃儿,你认识姚文龙吗?是初一(3)班的一个男娃儿。”

我想起来了,这个名字我在今天早上的黑板上见过——班主任把全班同学的名字都写在黑板上,让我们对照名字的排序入座,“姚文龙”就在我名字的正前方。

于是我点点头:“认识,他好像是我的同班同学。”

老姚的眉眼瞬间舒展开,嘴角上扬,似乎有藏不住的喜悦:“你说,还想吃个啥子味道的蛋烘糕?”

我有些摸不着头脑,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就又麻利地给一块新烤好的蛋烘糕刷上辣椒酱,夹了一戳麻辣萝卜条散在上面,包好后递给了我:“小女娃儿,你尝哈这个,我自己腌的萝卜条,也辣得很哟。”

我告诉老姚我没钱了,他大手一摆:“说那些,不要钱!”

我迅速地接过蛋烘糕,没心没肺地咬了一口。蛋烘糕外酥里嫩,鸡蛋的香气包裹着香辣脆爽的萝卜条,在齿唇间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让我赞不绝口:“好吃,好吃。”

“以后你叫我老姚,你来我这儿吃,买一赠一,5毛钱,俩。”老姚竖起手指,比了个“二”,像是拍照时的剪刀手。我还是有些不明白,明明是我得到了便宜,为何他会笑得如此开心?

接着,我从老姚口中得到一个关键信息:“我们家龙龙脸皮薄,丫头,你多找他说说话嘛。他和你们不是同一个小学毕业的,不认识别个。”

哦,原来那个胖子姚文龙,竟然是老姚的儿子啊,这个圈子兜的!



吃人嘴软,我在班里开始主动和姚文龙讲话。

姚文龙平时操着一口标准的四川话,不会讲厂话,所以他经常用别扭的“川普”来回应我。熟悉了之后,我劝他别为难自己——说“川普”经常说成饶舌效果,别一不小心咬着舌头。

姚文龙欲言又止:“那个……还是算了吧,你们都说厂话,如果我一个人说四川话,就更没机会融入你们的圈子了。”





比姚文龙更关注我们同学间相处之道的,是老姚。

我几乎每天放学都会去光顾老姚的摊位,把他蛋烘糕所有的夹心口味翻来覆去尝了个遍。甚至还会在课堂上抽出草稿纸,将几种口味排列组合,算到底能吃出多少种搭配。

每次在老姚的摊位上一站定,我就会脱口而出早已在心中“计划好”的口味,而在为我做蛋烘糕的那个当口,老姚则会细细刺探各种关于儿子的“情报”:

“龙龙那小子在班上惹事了吗?”

“你们班上有没有人欺负龙龙啊?”

“龙龙昨天回家很晚,是被哪个老师留下来了吗?”

看着老姚为我做的蛋烘糕里扎实的配料,这满满的“开口费”会让我耐着性子逐一回答。



姚文龙知道我和老姚的“交情”后,对于我和他爸之间的互动嗤之以鼻。他经常在座位上转过身体,一只胳膊搭在我的课桌上问:“你和老姚哪有那么多的龙门阵摆哦?”

我对他的质疑有些纳闷——因为我自认为我和老姚之间的沟通无非就是吃蛋烘糕时的那几句话,并不算多。后来才知道,难怪姚文龙觉得我和老姚话说得多——他们父子之间几乎是零交流,姚文龙每天和我一同走出校门,自行车后轮刚压过门槛,人就火速蹿上车扬长而去。他从不去和老姚打招呼,老姚也习以为常,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所以,同学们一直都不知道他们是父子,我也就安分地揣着这个秘密。

直到初一下学期,这个秘密被突然揭晓。班主任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宣布,有几位同学需要交纳“借读费”,然后挨个点了名。

这个通知和我们说话的口音一样,迅速为同学们筛出另类人群。课后,有男生挑衅地说姚文龙是“乡巴佬”、“弯脚杆”(四川话,恶意辱骂外来人员的话)。姚文龙趴在课桌上不为所动,男生们见他没反应,又用手指戳他的头。

作为班里的边缘分子,姚文龙并非第一次被如此挑衅。但那天,男生们的恶作剧变本加厉,几个人交换了眼神,默契地合力将姚文龙放倒,又分工明确地将他仰面抬起。姚文龙拼命挣扎,可四肢被他们抓住,毫无反击之力。男生们抓起四仰八叉的姚文龙,就往教室门口冲,带头的男生撇开姚文龙的腿,直往门上蹭。

女同学们惊叫连连,男同学们放声大笑。等姚文龙双脚重新落回地面时,他的脸庞涨得通红,眼白充斥着血丝。

所有人都在对姚文龙的反应翘首以盼。他却深吸一口气,挠挠头,勉强地挤出“嘿嘿”一声笑。这笑声在安静的教室里格外突兀,他拍拍身上的灰,迅速钻回课桌前,继续趴在课桌上恢复睡觉的姿势。女生们见他这般反应,便也收起惊恐的表情,与那些男生们一起,笑倒一片。

我坐在他的后排,分明看到他露出的耳根红到发紫。



几个小时后,老姚在跟我的“日常交流”中知道儿子被欺负后,当场就收摊了,都忘了还没给我“买一赠一”。
隔天,老姚出现在了教室。他把讲台拍得震天响,质问班主任要不要惩罚欺负同学的坏学生。班主任的面子挂不住,大概了解了前因后果后,让那几个欺负人的男生站上讲台对着姚文龙道歉。
惹事的学生在暴怒的老姚面前,一个个怂成脱了水的茄子,弓腰90度向姚文龙致歉。我听到身边的男生嘀咕道:“开个玩笑而已,还把家长叫来,真是玩不起。”
至此,姚文龙父亲的职业就在年级间口口相传,大家像是挖到了一个了不起的秘密。
只是,姚文龙并没有因为父亲为自己出头而对老姚缓和态度,甚至变本加厉,变得更加冷漠。而且,他也不再好奇老姚和我聊了什么。




初中毕业后的暑假里,一天,母亲带着疑问的眼神让我去接电话,说有一个成熟男性给我家座机打电话,点名找我。

“小冉啊,我是老姚,那个,你今天方不方便,能不能叫上几个耍得好的小朋友来我家一趟?”老姚的声音里似乎有几分焦急。

“啊?!”

“龙龙中考考得不太理想,嚷着要跳楼,你们几个小朋友一起来劝劝他,好吗?”老姚几乎在恳求了。

我一听“跳楼”,瞬间脊背发凉,一口答应了老姚的请求:“好,老姚,我两口吃了饭就来。”

挂了电话,我简单向母亲描述了情况,母亲很理解,埋怨我还说什么吃饭,让我赶紧放下筷子就去姚文龙家。我挨个给我们小团伙的成员打电话,让大家火速去姚文龙家集合。

在公交车上,我设想了很多惨烈的场景,光是脑补姚文龙离开后在他家楼下搭灵堂的情景,就觉得身体已经瑟瑟发抖,眼泪止不住地流,哭到动情之时,一个叔叔给我让了座位:“妹儿勒,你咋子了?”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如何应答,哭得更厉害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当我到了老姚家敲开姚文龙的卧室门时,他居然正在电脑前玩《大富翁》。

很多年后,我还嘲笑过姚文龙:“你小子出息了,当年还敢骗老姚,说你要跳楼!”

姚文龙面不改色地说:“我那时心想终于考完了,可以安安心心地打几天游戏了,结果老姚看我把门反锁了,就自己脑补了一出我要跳楼的大戏,还把你们喊来和我抢电脑玩。”

一场虚惊之后,姚文龙的母亲为我们准备了一大桌丰盛的晚餐,我们起哄,说想吃蛋烘糕,阿姨温柔地拒绝了我们,她双手合十说:“小朋友们,你们姚叔叔平常太辛苦了,好不容易学校放假了,我就想让他抽空歇歇,你们多多理解哈。”

吃饱了从姚文龙家离开时,老姚和妻子一起站在门口挨个向我们致谢,还指着姚文龙说:“你们看龙龙的黑眼圈哦,考差了没关系,老汉儿(四川话,父亲)交得起钱,不要因为一次狗屁意外就把自己逼得要死要活。”

我实在不想拆穿姚文龙的黑眼圈是玩电脑游戏熬出来的——他的中考成绩的确是“意外”——意外考出了3年来从未有过的巅峰。



考砸了的我和超常发挥的姚文龙,又进入了同一所高中。跟着我们一起来到新学校的,还有老姚。他就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迅速搞定了门口摆摊的同行,推着蛋烘糕的小车占据了一方专属之地。

这时我才恍然明白,老姚几年前卖蛋烘糕选的那个小学门口,正是姚文龙就读的学校。

高一报道时,我父母的工厂经过一番苦苦挣扎,最终还是没能跟上滚滚向前的时代车轮,被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买走土地开发权后,倒闭了。下岗潮宛如一记重锤,向我身边所有熟悉的人群袭来。

我的高中已经在厂子庇护范围之外了,到处都是陌生的面孔,我身边一下多了几十个操着一口标准成都话的同学。这些场面,让我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孤独。我意识到,在这所学校里,我只有收起我的厂话,以一个时刻吐出标准成都话的姿态才能融入其中。姚文龙曾经的处境,现在已经复制给了我。

好在,就像当年我爱找姚文龙说话一样,现在变成了姚文龙爱找我说话了。

那时我刚接受过激素治疗,是以一个胖子的外形迈入高一教室的。很快,八卦嗅觉敏锐的同学们就发现,另一个班的一个胖子总是在课间休息时来找我闲聊,他既关心我的身体,又关注我在新班级的相处情况,于是,他们为我和姚文龙自编自导了一场恋爱戏码。

一个月后,同学们发现我俩身上压根没有组成情侣的潜质,谣言又变成那个胖子是我的表弟,我们有着“亲戚脸”。

老姚的蛋烘糕涨价了,1元钱一个。我一边付款,一遍向他抱怨同学们的以讹传讹,老姚却很开心:“你要真是龙龙的姐姐该多好啊,那我也不用龙龙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了。”





一年后,老姚的蛋烘糕推出了一个全新的口味:沙拉肉松。

这个时髦的口味瞬间从所有蛋烘糕的夹心中脱颖而出,成为我的首选。在另一个平行时空里,和沙拉肉松一样脱颖而出的,还有姚文龙。

分了文理科后,我去了文科班,而选择了学理科的姚文龙,在我的视线范围之外以惊人的速度长期霸占了年级前3名。那副曾经被初中同学嫌弃的笨拙身材,现在在高中同学的口中则变成了“萌弟”、“可爱”的赞美。

老师偏爱、同学崇拜,姚文龙彻底转换了同学之间无法说破的隐形地位。

在老师们多次强调不允许购买学校后门的“垃圾食品”后,学校直接把铁门砌上砖头,封住学生与小商贩们之间买卖交易的渠道。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老姚为首的摊贩们,找来梯子架在围墙外,向学校内的学生们投食。

下午最后一节课后,学生纷纷出巢,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学校后门跑,生怕去晚了,晚自习就会饿肚子。我领跑过一次,远远看到老姚踩在梯子上,伸个头往操场上望,我嘲笑老姚做生意最积极,他却说:“墙垒上了,路堵死了,不踩高点就更够不着了。”

高二的时候,姚文龙和理科班的女学霸在成绩上你追我赶,毫不谦让,后来,他俩想出一个停止内耗的办法,就是谈恋爱。老师虽然明令禁止学生之间的早恋行为,却也只能对他们这种“共同进步”的恋爱模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可姚文龙的学霸女朋友不喜欢吃路边摊,觉得不卫生。姚文龙犹豫了好几次,最终还是没有告诉她自己的父亲就在学校后门卖蛋烘糕。

老姚进不来,我们出不去,墙越砌越高,交流越发困难。放学的时间越来越晚,我和老姚已经很久没有正式聊过天了。



直到高三毕业后,我才总算有机会好好站在老姚面前,吃他做的蛋烘糕。

我忘记告诉老姚那时我刚做完一个手术,身体还在恢复期,不能再任性地吃刺激性的食物,他便按照老规矩,为我抹了一层厚厚的辣椒酱,还加了青椒土豆丝。

我当着他的面吃完了沙拉肉松的蛋烘糕,让他帮我把另一个辣味的蛋烘糕打包带走。

姚文龙和女朋友填了同样的志愿,去到西安的一所重点大学读书,我问老姚:“你还跟着去吗?”

老姚若有所思,想了想,告诉我:“不去了,西安人喜欢吃肉夹馍,不爱吃蛋烘糕。”

姚文龙在西安读了4年大学,又考上了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辗转去了哥斯达黎加大学的孔子学院,留在那教外国人说汉语。现在的姚文龙已经减肥成功,还在普通话考级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再也不是那个说着“川普”的小胖子了。

从火车到飞机,老姚的改装四轮小推车,再也追不上了。





在那家网红蛋烘糕店跟姚文龙聊天之后,我还没来得及去看望老姚,老姚倒出现在我们几个发小的面前。

当年同我一起去姚文龙家阻止他“跳楼”的发小举行婚礼,因为姚文龙在国外,老姚便来代送礼金。他和我们这群发小围坐在一桌,一会儿给我们倒饮料,一会儿旋转着桌子上的转盘让我们夹菜,还是像当年在他家打《大富翁》时一样,殷勤地照顾着我们。

老姚坐在我身边,在劝菜的间隙扭头告诉我:“龙龙和你们高中那个小女娃分手了。”

这个事情我是知道的,我笑着说:“老姚,你就别操心了,姚文龙都老大不小了,不用把他当小孩子。”

没想到,老姚又难为情地告诉我:“龙龙又耍朋友了,那个女娃儿是个外国人,韩国的。”

“啊?”我们几个发小很是惊讶,大家都笑着说这臭小子的保密工作做得真好,等他回来得好好收拾他。

老姚在桌子前来回搓手,满脸惆怅:“圣诞节龙龙就要带那个女娃儿回来看我们了,你说我这辈子也没见过外国人啊,我和龙龙妈妈,拿啥子招待那个女娃儿啊?”

我安慰老姚:“这有啥子好紧张的,按理说,紧张的该是女孩子。”

老姚好像听不进去我的劝说:“眼看圣诞节也没多久了,我做啥子好呢,韩国人都吃啥子?”

我看老姚也太紧张了,决定转移话题。我告诉老姚:“对了,老姚,前不久姚文龙给我发微信,说他想你了,让我去看你。”

老姚不可置信地望向我,嘴角却是藏不住的笑意:“真的吗?龙龙从来没对我说过这种话。”

“真的,不信我给你翻聊天记录。”我一边说,一边掏出手机。

老姚赶紧从包里拿出来老花眼镜,不好意思地说,他年轻的时候眼睛特好使,蛋烘糕上飘过一只小飞虫他都能瞧见,没想到老了,居然老花眼了。

我翻到那句话,把手机递给老姚,他半眯着眼睛,笑盈盈地反复看着那几个字。

“龙龙真的说有点想我了哈。”老姚炫耀式地举着手机叫同桌的其他发小都来看,开心得像个孩子。

新郎和新娘站在舞台上向父母敬改口茶,台上的四位父母都哭成了泪人。司仪格外卖力,气氛煽得恰到好处,同桌的发小们都哭红了眼,我转头看向老姚,他也红了眼眶。

“老姚,等姚文龙回来,你做蛋烘糕给他吃吧,他好多年都没吃到了,他说他馋了。”在热闹的背景音乐下,我不确定老姚是否听清楚了,他没有接话,只是一个劲儿地鼓掌。

姚文龙曾对我说过,他在哥斯达黎加教书时,他的学生们总是缠着他问中国有什么好吃的。

他说是这么回答的:“有机会你们去中国,我邀请你们去我的家乡成都,成都是美食之都,遍地都是美食。还可以去我家做客,我爸做的蛋烘糕最好吃。”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0#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2:5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10楼 醉卧江山说:回17楼无争
这两个公众号应该是合并了吧!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1#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4:48:47 | 显示全部楼层
<
11楼 醉卧江山说:回23楼无争
确实感人,人间有味系列关于亲情的最触动我的是下面这篇。

秋风一起,就又该回姥姥家吃柿子了丨人间有味

事情发生不久后,我归家看望姥姥。此时的她,躺在床上,几乎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听到我唤她,便努力睁开双眼,只一眼,便又合上。我能读懂她的眼神,也明白她已没有力气再表达她的关心。


五一归家,偶然发现新居门口多了一棵柿子树。

这树的长势并不好,树身不挺,叶子也稀稀疏疏,很难让人对它来年的结果产生期待。这让我想起了姥姥家院子里的柿子树,枝叶葳蕤,像一张大伞,到了夏秋之交,黄澄澄的柿子挂满枝头,个头饱满,像一盏盏小灯笼。

姥姥会把摘下的柿子同几颗苹果一起放进纸箱里脱涩,待一个多星期后,柿子变甜变软,此时剥下外面一层薄薄的皮,一口咬下去,香甜细腻,汁水直往下淌。

那是我童年最熟悉、也是如今最怀念的味道。





我对姥姥家的柿子树真正拥有记忆始于8岁那年,我被送到姥姥家念书。

6岁时,父亲在一场意外中过世,母亲一人扛起了家。物质上的拮据和精神上的打击并没有将母亲打垮,真正打垮她的,是二伯和小叔无止尽的排挤。母亲深知他们不会容忍自己继续在这个大家庭中生活下去,便把我哥哥留在了父亲家,带着我回了娘家。开春后,经人介绍,改嫁给了我如今的继父。

改嫁后,母亲并未放弃哥哥和我,她琢磨着先将我送去姥姥家一段时间,随后再带我随她一起生活。到姥姥家的那天风很大,阳光出奇地好,明媚却不刺眼。午后,太阳渐西,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随妈妈一起到了姥姥家。

彼时,姥姥家院子里的柿子树已长出了茂密的叶子,叶子间点缀着些许白色的柿花。之前栽树的时候,姥爷特意将位置选在了压水井旁,春末树叶渐浓后,便刚好能为打水的人遮住太阳,有时一阵风吹来,白色的柿子花还会飘落进水桶里。

不久后,我就在姥姥家附近的学校里做了插班生。已经随继父生活的母亲时常过来看我,有时还会托人将随爷爷奶奶生活的哥哥也接来。母亲担心哥哥在那边吃得不好,每次来都是鸡鱼肉蛋成箩筐地买,然后同姥姥一起坐在柿子树下的压水水井旁,洗洗弄弄。



5月底,母亲来时,天气渐热,早出的知了咿呀咿呀地叫着,小院的菜园里落了厚厚的一层杨棉。

为了给难得来一次的哥哥做顿饭,姥爷在菜园劈好了柴,便去前屋和面。姥姥坐在压水井旁的小木凳上,举起菜刀三两下便将菜盆里的整鸡开膛破肚。我站在一旁,心不在焉地给大人压水。

“看你哥哥也不长个头,又小又瘦,吃得太差咧!一会得让他多吃点。”姥姥一边洗弄着鸡肚,一边感慨。母亲在一旁低着头不说话。

待姥爷忙完,姥姥也已将鸡肉剁好。

虽然那时家家户户已用上了炉子,但老人们执拗地认为,鸡肉得是地锅烧的才好吃。姥爷用麦秸秆引着火,放入灶下,等锅热起来,姥姥忙倒入菜籽油,再放花椒、八角,略炸片刻,香味儿便散了出来。紧接着香葱和老姜下锅,“嗞啦”一声,一旁的我被呛得眼泪直流。这时姥姥再将鸡块入锅,放入调料,翻炒片刻,倒入小半盆水,慢慢炖便可以了。

地锅火大,锅不一会儿便滚了。姥爷端来面盆,放在地锅边的灶台上,一把掀起锅盖,锅中的水汽直冲房顶。姥姥从面盆里揪出一小团面,拍成饼状,然后挨着锅中的汤汁,糊在了地锅的边沿处。这样做出来的饼会焦成锅巴状,一口咬下去,酥脆可口。

待鸡肉炖烂,饼也熟了。姥姥先用一只空碗将两只鸡腿单挑出来,疾步送到哥哥面前:“快吃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

哥哥从小体弱,也不爱吃肉,一脸不情愿地拎起鸡腿慢腾腾地啃着。倒是贪吃的我,望着鸡腿垂涎欲滴,姥姥略带歉意地望望我,又一把将我拉走:“改天再做给你吃,听话。”

若在平时,姥姥定会将鸡腿放到我的碗里,这种情况只有哥哥在时才有例外。





在姥姥家待了小半年后,暑假一结束,我便被妈妈接走了。

那时柿子尚未完全成熟,姥姥知我贪吃,提前三两日便嘱咐姥爷摘些柿子下来,好给我带走。那时姥爷刚好手头有活,忙不来:“明天再摘吧,反正还有两日才走。”

姥姥生气道:“你看北边那朵乌云,明天肯定有雨。”

姥爷无奈地笑道:“我昨晚看了天气预报,不会有雨的。”

姥姥更生气了:“天气预报说没雨就没雨了?我看有雨。”

这次拌嘴,姥爷没能拗过姥姥,只好放下手里的活,先来给我摘柿子。

柿子完全成熟要等到10月份,姥爷站在柿子树下寻了半天,只摘了不到半筐的柿子,且都尚未完全熟透。

临走那天,姥姥和姥爷几乎将家里的零食全都塞给了我。我抱着零食往外走,他们跟在我身后,姥爷总是寡言,而姥姥则似乎有说不尽的嘱托:“到了那边也要好好学习,和同学好好相处。你什么也别管,只管上学就行。十一放假了再来,姥姥给你留着柿子……”



从此以后,到我上初中,我一有假期就想往姥姥家跑。姥姥从年轻时起,饮食习惯都像个孩子,喜欢吃糖果、果冻、喝奶茶,不爱喝开水。我待在姥姥家时,总有吃不完的零嘴儿。

每到十一假期,我就特别想念姥姥家院子里那满树的柿子。所以只要一放假,我便奔回家疯狂写作业——姥姥定了规矩,“作业写不完不准来”。

有一年,家里生意实在太忙,十一假期未能去成姥姥家。姥姥打电话催了多次:“什么时候过来?柿子摘下来就放不久了,都在树上给你们留着呢。”

待到11月中旬,妈妈才终于抽出空来带我回姥姥家。还未进院,我便在屋外大喊:“姥姥,姥姥!”

进了院子,就看见一树黄澄澄的柿子都还静静地挂在树上。院外别的树木叶已落了,只有柿子树的叶子,虽已略微泛红,却依旧在秋风中坚守着。忽而一阵风吹过,还会有几片叶子飘落。


由于第二天就要回去,当天姥姥便使唤姥爷赶紧将树上的柿子摘下来放好。高处的柿子难以摘到,姥爷还专门为此发明了一样工具——他将一圈铁丝缠上一个尼龙网兜,然后再将铁丝和网兜绑在一根长长的木棍上,直接举着木棍去寻柿子,铁丝网兜瞄准柿子,稍一用力,柿子就被拽了下来,顺势掉进网兜里,不会掉到地上摔坏。

不一会儿,满树的柿子就都被姥爷摘下,摞了满满一筐。姥姥心满意足地望着柿子,转身冲我道:“够你吃了罢?”

翌日一早,天刚拂晓时,母亲起身准备做饭,刚出屋还未走到厨房,就又迅即折返了回来,惊讶地冲姥姥道:“神奇得很,柿子叶昨天还好好地长着,今日居然全落了。”

姥姥却不以为然:“柿子都被摘光了,叶子自然也就落了。”

那时候,年幼的我并未在意,只是待到渐渐长大,才从中悟出了些许道理:

柿子还在枝头时,树叶要提供养分,因此即使季节到了,也依然坚持着不肯离去。如今柿子已被摘去,它们完成了使命,便纷纷落去,归于尘土。这何尝不像长辈对儿孙的爱呢,只要需要,他们便愿付出所有,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直到高中时,我依然保持着假期回姥姥家的习惯。

家里条件已渐渐好转,吃过许多花样的零食后,柿子已不是我的最爱。但每年到了季节,姥姥依然会摘下许多柿子让我带回家,而我嫌沉,又会将柿子挑出来许多,这时姥姥就会佯装生气:“这可是你姥爷辛辛苦苦摘的,专门给你留着的。你现在不想吃,等你回到学校什么都没得吃的时候,便想吃了。听姥姥话,回头开学了,带去学校一点。”

我不忍辜负姥姥的心意,只好将沉甸甸的柿子放在电动车的后座。

待我再去时,意外地发现姥姥家多了许多柿饼。我觉得新鲜,吃了许多。姥爷见了,几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冲我道:“你姥见你嫌沉不愿带,就把剩的柿子都晒干做成了柿饼,吃个新奇,带起来也方便。”

我听完,心里既感动,又愧疚。那时候,姥姥已70多岁了,腿里长了骨刺,行动不便,眼睛也不大好,得了青光眼不时流泪,但心里仍时时挂念着我们这些贪嘴的儿孙们。

我走出屋,见姥姥仍在小院里忙活着,担心她腿脚不利索,就慢慢跟在她身后。她招呼我:“不用管我,你去歇着。”说完又回过头问:“饿不饿啊?冰箱里有吃的,自己去拿。”——小时候,我总是不到饭点就喊饿,姥姥已习惯我的毛病,每次回去,总要问我许多遍“饿不饿”。

“姥姥我不饿,也不累,就想跟你说说话。”

“在学校跟同学相处得好吧?”姥姥一边拿着镰刀割手下的韭菜,一边问我。我还未答,姥姥便又说,“中午包饺子给你吃。”

“挺好的。”

“不管跟谁,都别太计较,千万别因着别人一句话,就不高兴。”

姥姥总是这样,恨不得将一生的经验都教予我。她自己原就是一个敏感的人,常因别人的一句话便烦恼得睡不着觉,现在年岁大了,怕我像她那般走弯路,就一直嘱咐我。

“姥姥年龄大了,不知还能活几日,有时间就多回来。”她幽幽地说道。原本舅舅家与姥姥家只有一墙之隔,表哥们也常来玩。现在他们都已成人,在外安家,姥姥不免多了些孤寂。

“姥姥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别瞎说。”我佯装嗔怒道。





不想,姥姥的话一语成谶。

我刚念大学不久,姥姥的身体就突然出现了异常。她和姥爷瞒着儿女偷偷去县城医院做了个简单的检查,由于检查不够深入,医生诊断为胰腺炎。她这才松口,将自己生病的事情说了出来:“没什么,就是小便带血,医生说只是炎症,你们不用操心。”

尽管如此,家人却异常敏感。小姨查了一些资料,又想到姥姥年岁已高,深觉没那么简单。

那年夏天,小姨和舅舅匆匆从外地赶回,准备同母亲和大姨一起,带姥姥去徐州做一个全面的检查。姥姥不以为然:“你们看我,能吃能睡,有什么病,你们就是大惊小怪。”

家人表面上应和着,说去检查不过是落个放心,晚上却趁姥姥睡下之后,躲在偏屋里商量着最坏的打算。一向大大咧咧的大姨只是听小姨讲了患癌的可能性后,眼泪便簌簌而下:“我根本不敢想,如果是真得了该怎么办……”

翌日,家人带姥姥去徐州,临走时,我站在车前与姥姥告别,姥姥嘴里说着再见,眼睛却出神地望向别处,似是若有所思。

待到医院做完检查后,医生的诊断果然与家人的预料一致。但由于医疗条件有限,姥姥的情况又比较特殊,医生并不能完全确定是否得了肾肿瘤,只是说姥姥的种种症状表明患瘤的可能性极大,建议摘除那颗病变的肾。

家人陷入两难,一方面,若不及时摘除,可能会引起癌细胞的转移,另一方面,若那万分之一的可能应验,姥姥身体无恙,岂不是白白割了一个肾。

考虑良久,家人最终还是下定决心给姥姥做肾摘除。

手术那日,家人焦灼地等在手术室外,不知该期待一个怎样的结果。后来,母亲向我倾诉:“那几个小时实在太难熬了。”

过了许久,姥姥被推出手术室,母亲忙去询问情况。

“没发现癌变。”医生头也没抬地说道。

“什么意思?割错了吗?”母亲一改往常的语气,情绪失控地质问医生。漫长的等待已让母亲几乎崩溃,面对这样的结果,她根本无法接受。

“那有什么,割错的多着呢。”医生的回答还是淡淡的。

看到医生的态度,母亲更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想到姥姥健康的身体就这么平白无故地挨了一刀,母亲懊恼不已,与大姨两人站在医院的走廊里嚎啕大哭。但术前医生已将情况交待清楚,这样的痛苦也只能自己消化。

母亲拨通了我的电话,电话刚接通,那头便传来了母亲的抽泣声,她断断续续地讲着,伴着深深的自责:“你说,是不是我害了你姥?”

我本想安慰母亲,可一张口,眼泪却也不由自主地溢了出来。挂了电话,我一个人倚在宿舍的阳台上,痛苦得不能自已。父亲离去时,我尚年幼,并不能深刻地意识到什么,但此刻却恍若离别就在眼前。

手术后,麻药渐退,姥姥直言:“我若知道手术这么受罪,便不治了。把我的孙儿们都喊来,看一眼我也就安心走了。”

家人强忍住眼泪,装作没事人般地安慰她:“什么走不走的,你的福还没享完呢,又没什么大病,过几天就能出院了。”

但未等出院,医院这边又意外给来了消息:姥姥确实患了肾肿瘤,只是癌变比较特殊,肾刚刚取出时,难以分辨,后来做了病理分析,才找出癌变的具体位置。

得知消息后,家人不知是该喜该悲。之前的痛苦还未消化,又要面对另一种痛苦。

我接到母亲的电话时,心本已经平静了许多,但母亲却又语气迟疑地告诉我:“如果是肾肿瘤的话,可能情况更糟……你姥岁数大了……”

我明白母亲的意思。





等我再次见到姥姥时,她人已瘦了一大圈,行动也更迟缓。母亲说,也许是因为爱吃零嘴、爱吃甜食,姥姥的肾才会出毛病。但她年岁已大,便也都由着她。

我每次看望姥姥,都会带许多小零食,这次也不例外。我们坐在沙发上聊天,顺手拆开一个果冻,递给姥姥,姥爷瞥见后忙不迭过来拦住我:“你自己吃吧,你姥现在吃不了这些东西。”

我只好收回自己吃,可聊天的时候,姥姥总是心不在焉,眼睛一直巴巴望着我手里的果冻。我心有不忍,便拿着凑过去喂了姥姥一口,姥姥直说好吃,我干脆将整杯果冻都递给了她,姥姥吃得开心,而我却很心酸。姥姥刚手术不久,精神尚可,但不知道能维持多久。



大学临毕业那年的十一假期,我再次回到姥姥家。小院里,柿子树上依旧结满了一树果子。可当时姥姥的身体已经非常虚弱,每半个月就要去医院做一次理疗,做完回来身体反应强烈,一周都难以吃下饭,待胃口刚刚好些,下一次理疗的时间便也到了。

这样折腾许久,姥姥的身体已瘦弱不堪,精神也愈加萎靡,不愿同我们多说话。我想亲近她,时不时会主动谈些开心的事情,她也只是敷衍我。

午后,我站在柿子树下拍照,正找角度时,姥姥意外地主动走过来,站在树下对我说:“来给我拍一张吧。”

我很欣喜,连拍了许多张,举到姥姥眼前给她看。姥姥眯着眼睛,并未仔细看,只淡淡地说:“以后你们想我了,就把这些照片拿出来看看。”

这话让我的心情突然沉重起来,想说几句安慰的话,却怎么都开不了口,只觉得那不过是自欺欺人罢了。后来,那些照片一直存在电脑里,我却从未有勇气再看一眼。



我来南京工作后,小姨曾带姥姥来南京检查过一次。检查的结果并不好,癌细胞已扩散到肺部,我们瞒着姥姥,而她却对似乎对一切心知肚明,从此再不愿接受检查和治疗。

姥姥年岁已大,放疗已不可能,只能靠药物维持身体。母亲曾在我面前哭过多次:“这个病会把人榨干才把人带走,想到以后你姥会遭那么大罪,我就难受……”

如母亲所言,随着癌细胞的扩散,姥姥的身体每况愈下,时常疼痛难忍。待到后期,只能吃些止痛药来缓解。

去年五一前夕,我因事归家,前去看望姥姥。此时她已形如枯槁,从前微胖的脸颊全塌了下去,更显病态。唯一没变的,是她仍在午饭前问我饿不饿。她颤巍巍地走到茶几旁,拿起两颗杏子塞给我:“吃吧,垫一垫。”

仿佛我仍是那个多年前需要她照顾的孩子。





6月份的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手机上有七八个来自表哥的未接电话,时间都是凌晨4点多钟。我忙打过去,表哥只说联系不上小姨,问我有没有她别的联系方式。我问怎么了,表哥直说没事,我就没再多问。

洗漱的时候,我的内心愈发焦虑不安起来——我知道表哥前一日刚从广东归来看望姥姥。呆坐良久后,我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母亲的电话,还未等及我开口,母亲便哭了出来:“你姥可能快不行了……”

听到母亲的话,我深感错愕,五一归家时,姥姥身体状况虽不好,却绝不像生命将尽的样子,我以为,姥姥至少能捱完这一年。没想离别来得那么突然,我只觉天旋地转,哇地哭出声来,母亲见状,忙冷静下来安慰我:“先去上班,回头再说,有什么事情我再打电话。”

我勉强收拾起心情去上班,却始终无法集中精力。终是到了直面离别的这一天。临下班时,母亲的电话终于打了过来,但说的话却出乎我的意料:“你姥这会儿状态好多了,没什么事,别太担心,好好上班。”

我长舒一口气,但心中又充满疑虑。直到再次归家,我才从母亲口中得到答案。

原来表哥刚回来那日,由于过于想念姥姥,就坐在她的床头聊到了深夜。此时姥姥已不堪病痛的折磨许久,她也许觉得已见了儿孙最后一眼,再无遗憾,待表哥回去休息后,就拿起她准备好的毛线围巾,偷偷走到院中,想要自缢。

姥爷因为照顾姥姥,身体疲劳,夜夜睡得都很沉,但那日姥爷却像预感到什么一样,突然从梦中惊醒。他睁开眼睛条件反射一样望向姥姥的床头,发现姥姥不在,心知要出事。当飞奔到院里时,只见姥姥已吊在了树上。他来不及伤悲,匆忙将姥姥从树上抱了下来。

姥爷料想姥姥这下怕是挺不过去了,担心儿女们见不到最后一面,便打电话将他们都喊了过去,唯有小姨联系不上,表哥这才联系了与小姨生活在同一个城市的我。

但姥姥生命力之顽强,远远出乎了大家的预料,眼看着仅一息尚存的她,下午时又清醒了过来,唯一“不清醒”的,是她居然忘记了自己自缢这件事。她躺在床上,眼睛床头床尾地寻:“咦,我放在床上的围巾去哪里了?我特意将它找出来,准备哪日实在撑不下去了就用它来了结,怎么不见了,你们给我藏起来了吗?”

家人站在一旁,不知该怎么回答。

也许,她若知道真相,又该责怪姥爷把她救下来让她多遭罪。家人达成默契,全都缄口不言。

只是姥姥本已孱弱的身体终究是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虽已清醒,但再无法进食,每日只喝些清水,兼些药物来维持生命。

事情发生不久后,我归家看望姥姥。她躺在床上,几乎连翻身的力气都没有。听到我唤她,便努力睁开双眼,只一眼,便又合上。我能读懂她的眼神,也明白她已没有力气再表达她的关心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她。

半月后,姥姥离世。我从外地赶回送她。虽做足了准备,但看着灵堂上姥姥的遗像,慈眉善目,笑意盈盈,又想起她离世前所遭遇的种种病痛,仍觉悲痛难掩,不禁失声恸哭。

姥姥下葬那天,正好赶上周六,因此赶回去出葬的亲戚也少有影响工作的。母亲说:“你姥一辈子只愿意讨人喜,连去世的时间也凑得刚巧。”





五一假期的第二天,我去看望姥爷。

刚刚进村,就远远看到姥爷一个人坐在门前的石墩子上抽烟。我昨天已打电话说我今日会来,姥爷想是一直在门口等我。见我已到,姥爷忙推开大门,迎我进屋。

姥姥去世后,小院里便只剩下姥爷一人了。与舅舅家间隔开的墙也已推倒,院子更显空旷,也更显冷清。院子里的柿子树依然挺立,已结出小小的果,白色的花瓣尚未脱落。姥爷将小院打理得井井有条,东边种上豆角,西边种上茄子,中间这块地圈起来种了些西红柿,一派生机。

但这个小院,总归少了点什么。

我走进姥姥生前居住的屋内,看到姥姥的眼药水还在窗台上静静地摆着,上面落满了灰尘。

再也吃不到姥姥做的柿饼,再也不会有人时不时地关心我饿不饿,再也看不到姥姥蹒跚的身影。我终于深刻地体会到,爱我的人,终会相继离开我。

直到现在,我所有的账号密码里都会有5个字母:llwan,姥姥我爱你。

临走时,我笑着对姥爷说:“我十一还回来,姥爷,给我留些柿子啊!”

“好嘞!”姥爷的脸上露出了浅浅的笑容。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2#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4:50:24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 醉卧江山说:
这个公众号除了人间有味,还有很多个主题系列连载,比如寻业中国等很多很多,都挺不错的。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3#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14:52:09 | 显示全部楼层
13楼 醉卧江山说:
只有在海上漂着,我才能稳住陆地上的家丨寻业中国

“每次回到家的时候,我都要在外面抽一支烟。对那个房子来说,有妻子、孩子、狗子,刚刚好。而我就像是提款机,负责把钱带回家就可以了,家里没有容纳我的地方,在门外刚刚好。”

去医院看孟哥的时候,孟哥并不虚弱,但脸色却不太好,哭丧着跟我说:“做个肠镜,花了1万6。”
我笑了:“谁让你来莆田系医院做肠镜来着?快40的人了,一点社会基本常识没有?”
孟哥苦笑一下,耄耋老人一样的脸上泛起层层皱纹。
孟哥是我们班26个人中唯一一个在船上坚持下来并混到船长的人。他从2006年毕业至今,在海员这个行业中一路摸爬滚打,年收入税后也有40万了,算上公积金,在大连这样一座城市,绝对是中等偏上收入。可是他没房,没车,也没存款。
“现在感觉家里的狗子、孩子、妻子,跟我也没多大关系似的。”躺在病床上的孟哥说起自己的人生,好像在说别人的事一样。




孟哥常常觉得,自己能够逃离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来到城市读大学,就跟偷来的人生似的。当年他以全县第一的成绩报考了海事大学的航海学院,主要是相中了这里一年1500元的低廉学费——即便如此,他那时也拿不出来。
报道那天,孟哥和一众交不起学费的新生们围在辅导员身边,辅导员一手摸着后脑勺,皱眉沉默,良久憋出一句话:“X!咱们学院的都这么穷吗?”
自然,贷款利息低的国家助学贷款成为了这帮穷学生们的首选。只是狼多肉少,大家为抢占名额,纷纷开始准备材料。办理助学贷款的程序、具体需要的资料,都是辅导员根据校方要求传达给各班班长,再由班长通知需要办理的同学。于是,若是班长这个上传下达的角色有了“私心”,事情就微妙了。
跟其他几位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比起来,班长跟孟哥的材料最为接近——换句话说,班长和孟哥之间,只有一个人能拿到贷款。所以,当孟哥以为材料都交齐时,班长就突然告知他:“老孟,学校还需要一个村委会盖了公章的、能够证明你们家里穷得拿不起学费的公函,2小时后就截止提交了,你能拿到吗?”
孟哥回老家,需要先乘坐4个小时的火车,再辗转两三个小时才能到家,往返的路途加起来至少要一整天。这情况,收发大家资料的班长自然清楚。
孟哥闷声闷气地问班长:“辅导员什么时候通知的这事?我家里那么远,这点时间根本不可能拿到公函。”
班长却撇开话题:“老孟,时间紧,你想想办法……”
大家都知道班长这是故意使绊子,可孟哥并没跟班长起任何争执,只是自认倒霉。助学贷款顺理成章地被班长拿走了,孟哥只得在老家东拼西凑四处借钱,大学期间只能拼命打工赚钱生活。
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凡事都看得明白透彻,却从不想改变什么。好的事情享受着,不好的就自己忍着。


身上背着债的人,自然不可能有太多选择,2006年本科毕业,为了尽早工作还钱,孟哥放弃了保送研究生的机会,一门心思往船务公司钻。
“双(向)选(择)会”上,当其他学院的毕业生低三下四、看着HR的眼色为现实谋杀理想时,船务公司的职员们却都轻轻敲着航海学院寝室的门,赔着笑脸说:“同学,还有想签我们公司的没有?”
航海专业苦,从入校时大家心中就有数。当孟哥和我聊起毕业去向,我直言自己不想跑船,“太辛苦了。听说我们的专业报考海事局的竞争小,我想试试。”没有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的孟哥,对自己在公务员系统中的升职空间和收入水平并没有信心,而是当即决定:“我要上船,而且要干到船长。”
很快,他就签了一家国际知名、主营危险品运输的大公司,一签就是终身协议。他的想法很简单:危险品船员的工资水平要高于一般船舶船员,刚毕业的水手,一个月到手工资也有800到900美金。如此,可以多赚点钱好还债。
当时班里也有同学跟航海公司签“双选协议”,签5年的居多。大部分人的想法都是,跑几年船,攒点钱后,到陆地上做点小买卖、考个公务员。很少有人像孟哥这样,一毕业就希望坚持跑船到船长的。
彼时,中国航运市场的行情跟当时的GDP一样节节攀高,为了加强国际航运竞争力,对高级船员需求量巨大。尽管如此,对船员的选拔制度依旧极其严格,即便是我们这样全国一流的航海学府,能够取得高级船员证书的学生也并非百分之百。
大家都觉得孟哥傻:“有高级海员证书,哪个世界一流船务公司不能进?马士基不好去达飞,达飞不好去中远,反正都是跨国航运集团,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编者注:A.P.穆勒-马士基集团,常简称为“马士基”,是一个总部设于丹麦哥本哈根、世界知名的跨国企业集团。其以集装箱运输、离岸石油开采和运输作为主要的业务核心,也是世界上最大的集装箱船运经营者及集装箱船供应商;达飞海运集团是世界上第三大集装箱运输公司,总部位于法国马赛;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简称“中远”或COSCO,是中国大陆最大的航运企业,53家由中央直管的特大型国企之一,全球大型海洋运输公司之一,2016年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组建中国远洋海运集团。)
孟哥却一本正经地说:“用终生协议表个态,希望公司快点让我升职,赶紧赚钱还债是正经。”
那时,孟哥已与人文学院小青谈了两年恋爱,这着实让我们一众单身4年的和尚百般羡慕。毕业没多久,两人就领了证。
人文学院毕业后就业形势不好,小青找工作屡屡受挫。仗着孟哥工资还不错,小青便先在家待岗。孟哥对此也不甚在意,说只要小青开心就好:“我这辈子没什么大理想,就想着有一个房子,养一个妻子,一个孩子,一个狗子。”




船员有一个世界通用的晋升体系,像孟哥这样,从大学毕业进入船务公司后,还是要先从水手做起,然后一步步晋升到三副、二副、大副,直到船长。晋升时间的长短因公司和航运市场而异,有的十一二年能干到船长,有的就得熬到十五六年甚至更长——但只要不怕苦,坚持干下去,还是有盼头的。
而且,“官升一级”工资基本都会翻倍,若是30来岁当上了船长,一年工作六七个月,年薪几十万,日子必然会过得不错。
所以,孟哥一上船便干劲十足。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又比别人干得多,孟哥一心想早日晋升到三副——只有晋升到这个级别,才算得上是甲板部的管理级船员。
孟哥是有“高级船员证书”的,在正常市场行情下,两年后就会自动从水手升任三副。然而天不遂人愿,2008年,一场经济危机打乱了行情,很多小船务公司纷纷倒闭,孟哥所在的大公司业务量也急剧减少,大批船员无船可上——那时,在陆地休假,就这意味着没有任何收入。
这一年初始,公司没有委派给孟哥任何任务,一直让他“等通知”。不但不发工资,反倒要向公司缴纳一笔五险一金的费用。因为需要随时等待公司召唤,也不能随意从事兼职赚钱,孟哥的生活一下子陷入僵局。
可他还是闷着不管,既不主动联系公司要求上船,也不旁敲侧击地打听市场行情寻找跳槽机会。好多同公司的同事都在提醒他:船员管理公司的船员调配部门,是决定船员能不能上船工作的咽喉部门,要想上船,这些部门的人是需要“打点”的。孟哥也不傻,但是要他去给人请客送礼,就好像大姑娘怀娃——实在见不得人。
小青一直没出去工作,孟哥没了收入后,两人便坐吃山空了小半年。小青觉得把孟哥送上船赚钱比自己出外养家靠谱,便开始积极请客送礼,“那不是送礼,那叫做‘沟通’。礼是沟通的桥梁,它连着你和船员调配的人呢。”小青买了两瓶五粮液、两条中华烟,让孟哥去管调配的家里。
收礼、办事,没出一个月,孟哥终于以三副的身份回到了工作岗位上。


三副是船员收入“上行”的开始,孟哥这一次上船,每个月工资从6千涨到1万多。但工资的上涨也不代表业务能力突出——毕竟,海员这种工作,尤其是管理级船员,经验积累最重要。
按照分工,大副负责甲板部的日常工作,是甲板部的“老大”,除船长以外的甲板部兄弟们都归大副统一管理;二副负责航线设计;三副负责救生设备的保养维护。管理级船员在不同时间段都要驾驶船舶航行,所以船长、大副其实对孟哥这个新晋三副的工作是不放心的——茫茫大海,一个年轻三副第一次驾驶船舶,一旦发生事故,所有人都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船长、大副对孟哥的“不放心”,直接演变成了水手们对孟哥的“不上心”。对于保养甲板、敲锈这种甲板部的日常工作,孟哥在布置完后,水手们执行起来总是大打折扣——尤其是那些年长的、迟迟考不下“高级海员证”、却有着丰富航海经验的水手长们,对新晋三副命令更是应付了事。而所有的后果,都需要孟哥负责。
人在船上常年处于同一个封闭环境中,往往会变得敏感,爱钻牛角尖。
在好莱坞大片《怒海争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一个年轻三副,因为总被水手不断鄙视,工作中出现了很多错误,最后忍受不了压力跳海自杀。有人认为是这个三副自己太脆弱、不够坚强,可只有真正常年待在船上的人才明白,海上工作中的压抑、自我怀疑与否定,若是无处发泄,时间长了人就会“变态”。
孟哥的第一次人身事故,就是在这种情况发生的。当时船靠泊在澳大利亚港口,由于码头设计缺陷,船舶待在码头时上下起伏特别严重。系泊缆绳一会儿松一会儿紧,反反复复,随时都有崩断的危险:一旦缆绳崩断,船舶就会不受控制地撞击码头,酿成重大事故。
船长坐镇驾驶室,要求孟哥带着3个水手去船尾“加固缆绳”——也就是在船尾现有6根缆绳的基础上,再增加1根缆绳。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工作,那6根缆绳若是有崩断的,但凡绳头有一点点扫到在作业人员身上,重大伤亡事故就不可避免——形象点说,打到头上,头打烂;打到腰上,高位截瘫。
孟哥作为三副,本应该站在船尾指挥水手们系泊新缆,但是水手们并不完全遵照孟哥的指令行事,导致新的缆绳迟迟不能系泊在大船的系缆桩上。船长在驾驶室里怒不可遏,水手不停埋怨孟哥指挥不当,看着大船上下剧烈起伏的危险状态,孟哥终于被逼急了,大骂水手,水手上手就将孟哥推到缆绳近前。
也就在这一刻,有根尾缆正好被崩断了,断缆绳处的一个细丝若有若无地扫向孟哥的口腔,两颗门牙瞬间粉碎,“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就觉得嘴里凉了一下,牙就没有了。”孟哥事后说。
因为感觉不到疼痛,孟哥还是坚持把备用缆绳系妥后,才想起牙需要处理一下。读书时,他总是说“男子汉打落牙齿和血吞”,没想到此刻竟一语成谶。




为了钱,那一次,孟哥在海上坚持漂了整整11个月。
下船那天,从香港回家的路上,他给小青买了最新款iPhone。他知道小青喜欢金货,又买了金耳环、金项链,还给在农村的父母带了“人头马”。可他自己却舍不得给买哪怕一件T恤——这也是大部分船员的状态,用血汗换回来的钱,对自己能省则省,对于亲人却毫不吝啬。
看着满满一行李箱的礼物,孟哥跟同行的船员说,要悄悄回去,给老婆一个惊喜。对方则回了他一句海员常说的笑话:“还是提前通知一下媳妇自己回家的时间,最好不要给媳妇一个惊喜;否则,媳妇多半会给你一个惊喜。”
孟哥那时刚毕业3年,把这话真当了笑话听。


生活就像演电影一样滑稽,小青真给了孟哥一个惊喜。
当孟哥灰头土脸地回到家,打开房门,打眼就看到小青跟一个陌生男人坐在沙发上,热火朝天地讨论着什么。在平息了看到丈夫的意外情绪后,小青大大方方地向孟哥介绍:“这是小马,我的同事。”
原来,孟哥在海上时,小青认识了卖保险的小马。卖保险就是拉人头的行业,小青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小马的下线:一个保险业务员,美其名曰“干上了金融行业”。
那时候孟哥还年轻,并没有怀疑小青对自己的感情,觉得妻子找个工作也好,就当打发时间了。
孟哥带回来15万现金,没多想,便把钱全部转给了小青,自己一分都没留。在家休了一个半月假后,孟哥跟小青说,现在的房子一天一个价,怕是还要涨,“我们拿这15万付个首付买房子吧”。
小青轻轻松松地说:“没那多钱了。”
孟哥问还剩多少就交多少做首付,“剩下的我再上船赚”。
小青就说,还剩3万。孟哥不敢置信。
原来小青入职保险公司后,业绩并不理想。同学们都是刚刚工作没有积蓄,亲戚们见到卖保险的好像见到福寿膏(鸦片)一样躲得远远的。为了冲业绩,小青用孟哥的钱给自己和孟哥买了好多“人生保障”。
“我死了,就发财了。”孟哥是这样评价这些保障的。
孟哥说他当时就感觉脑门子疼,却并没有苛责小青。毕竟她也是为了两个人的未来着想。再者,孟哥总觉得亏欠小青,自己常年在海上工作,家里家外的都是小青一个人张罗,“(有时)半夜门板响了,她一夜都不敢合眼,她愿意怎样,就由着她吧”。
没有钱就没有生活,休假不到2个月,孟哥又上船赚钱去了。




孟哥荣升二副时,时间已是2012年,此时他和小青的孩子还不到1岁。
在船上,三副负责的航行时间段是“8到12”,也就是每天上午8点到中午12点、晚上8点到半夜0点,需要在驾驶室负责船舶驾驶。而二副的工作时间是“0到4”,也就是每天的凌晨0点到早上4点、中午12点到下午4点。
显然,二副的工作时间是反人类的。一般人做到二副的时候,要么忍受不了辛苦,下船另谋出路,要么寄希望于迅速升职到大副,这样不仅工作时间可以正常化,还可以升职加薪成为甲板部一把手。有终身协议在身的孟哥,当然是选择后者,身为新晋奶爸,他工作又有了干劲——直到他们的船上换了一名船长。
船长分为普通船长和高级船长。考上海事局颁发的船长证,是普通船长;3年后可以参评交通部的高级船长评审,过了才是高级船长——这在国内是副高级职称,也是中国航海界能够拿到的最高职称了。
新任船长便是位高级船长,因为接下来要跑美国航线,船长要应付各项港口国和码头货方检查,对英语水平和业务要求都很高。
起初,孟哥及全船兄弟对新船长期待很高,可惜一个人的道德水平往往和技术能力没有什么直接关系,大家很快发现,新船长最大的问题是“不管下属死活”。
几百年前,船长之所以被船员称作“上帝”,且在船上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是因为通信设备不发达,船只能否顺利航行,完全依靠船长的个人航海技术水平。但随着通信技术不断发展,如今的船长可以随时跟陆地调度进行电话、邮件通讯,船长对自己的判断有怀疑时,可以随时跟陆地联系获取帮助,尤其是遇到恶劣气象时,可以有岸基的气象导航帮助船长选择合适的航线。
但技术带来的“安全保障”,也让船长的权力不断被资本的力量削减。很多时候,为了完成货主、船东的要求,船长不得不牺牲船员利益甚至是安全。比如某年在日本沉没的一条散货船,表面上看是船受到台风的影响,可是如果让船长撇开经济利益关系,相信他一定会选择远离台风区域的避风港抛锚避风,而不是前往位于台风区域的日本锚地抛锚“抗台”——这大概率是货主船东为了追求更快的船期,让船只去冒险。
这种情况下,如果船长为了个人利益向领导示好而不顾整船兄弟死活,那么船员的日子就会暗无天日。
不幸的是,孟哥这次遇到的,就是这样一个船长。


孟哥同新船长的第一次冲突,是在新加坡向美国航行过程中遇到的。
8月份的新加坡炎热异常。甲板上扔一个鸡蛋,放点油,十几秒就能变成煎蛋。对于工作了一天的海员来说,能够洗澡是一件大事。偏偏这时,船上的海水淡化设备发生故障,机舱在检查后得出结论,必须“上配件”才能修好海水淡化设备。
通常情况下,这只需要船长向公司提出申请,公司海务委派当地代理购买配件送上船进行修缮即可。可是在新加坡上配件,要比国内购买配件价格略高,新任船长为了向公司证明自己管理船舶后船上“节流”明显,竟然没有向公司申请配件,反倒让“大家忍忍就过去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账:新加坡上配件尚且嫌贵,去了美国岂不是更贵?船员们怨气冲天:“船长为了自己在公司方面有好的表现,至少两个月内都不打算让我们洗澡了?”
大家私下里都把船长叫“黄世仁”,孟哥虽然也有怨气,但是想着自己是高级船员的身份,说话还是得克制,而且,他想要升大副,还需要船长的推荐信。一般来说,只要二副工作期间没有大的问题,船长都乐意做个顺水人情,给公司写个推荐信。孟哥此前也曾向船长提过,希望能够获得推荐信,船长当时答应得很痛快。
然而有一天,孟哥上驾驶室的时候,偷听到大副跟船长的一段对话:
“船长,老二(船长把三副叫做老三,二副叫老二)上次说的推荐信的事情,要不要跟我今天的邮件一起发给公司?”
“我管他这个XX事!”
大副没敢多说什么,倒是躲在一旁的孟哥听了个全乎,气不打一处来:即便不愿意劳心费神地给我推荐信,说话也未免太不客气了。


等行到印度洋穿越苏伊士运河之前,船长又下达了一个命令:船上不允许私分伙食费。
私分伙食费一直是国内海员收入的灰色地带——通常,船员每天的伙食费用是8美金,1个月就有240美金左右——有的航运公司每个月给一个船员只花100美金的伙食费,剩下的140美金会以现金的形式发放到船员手里。这就相当于每个船员每个月多赚了1000多元人民币。
船长这么一说,大家心里都有意见,只是敢怒不敢言。特别是一心想着赚钱买房的孟哥,1个月1000元钱,对他并不是小数目。
没过太久,大台(船上服务员)给船长打扫房间时发现了一个秘密:船长有一个账本,里面记录了船上进伙食的费用和供应商给船长的返点——换句话说,船长是用大家的伙食费肥了自己腰包。
大台把这事跟孟哥说了,孟哥愤怒异常,拉了几个比较熟悉的同事一说,大家纷纷表示“这活不能干了”。几个人要求孟哥带头罢工,孟哥脑子一热,真就带着大家研究起来。
彼时的孟哥跟刚毕业时已不一样了,他有人缘、有技术,在水手们心中也有了一定的威信。当天,船就停在了印度洋上,不下锚固定船位,也不继续前进。船长发现问题不对,却找不到人干活,手下只有一个大副没有罢工,可是大副也左右摇摆,不能成事。孟哥作为代表向船长逼宫,向公司发邮件:“要么换全船船员,要么换船长。”
公司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船上这边却热闹起来。船长指责孟哥带头罢工损害了公司利益,孟哥一边据理力争,一边阻止低级船员武力伤害船长。
大洋里发生武斗,是一件异常可怕的事情。茫茫大海,武斗的两人如果打红了眼,随时都可能把对方扔下海,上哪儿救?2008年,我们一个同届的同学外派中跟菲律宾船员吵架,当晚就消失不见了,是生是死,至今未知。
孟哥怕事情闹大,跟大厨商量,把厨房里的刀叉统统扔进了大海,又让水手长把干活用的板子斧子锁进库房,苦苦等着公司的回音。
公司很快就妥协了——毕竟换一个船长的代价远远小于换一船船员。




这是孟哥航海生涯中的一场硬仗,再次下船休假的时候,孟哥一到家就付了首付,贷款买了一套35平的小公寓。
这是孟哥人生的巅峰——房子,妻子,他已经实现了两样;但这也是孟哥人生的低谷——因为小青有点“看不起他”了。
小青对孟哥的归家并未表现得怎么热情,反而张口闭口都是小马:小马爸爸是村长,你知道村长都是有钱人,不像你,爹妈穷得连一年1500的学费都拿不出来;小马认识的客户有一次买了10万元的保险,那一单他光提成就有2万多,不像你,活多钱少不着家;小马虽然学历不高,却是“社会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不像你,闷葫芦一个……
为此两个人开始频繁吵架,待孟哥再次出海回家时,小青抱着咿呀学语的孩子,向孟哥提出了离婚,离婚的理由之一让孟哥痛苦万分:“你抱抱孩子,看她认不认你这个爸爸?”
孩子在孟哥怀里哭得死去活来,她并不知道抱她的这个人是自己的亲爹,也不知道自己吃的喝的都是爸爸在海上一滴汗一滴血换回来的。对于孩子而言,这就是一个陌生人。
眼见这段少有的校园恋情典范就要破灭,我们一帮同学都觉得可惜。我和另外一位同学还找到小青,看她是否能回心转意。小青并不想多聊,只在我们问她,怎么舍得放弃那么多年的感情时说:“有多少爱情能够经得住长年累月的分离呢?”
离婚的程序异常简单。孟哥净身出户,房子、孩子、款子都留给小青,每个月的房贷也是孟哥还,另外还有孩子的抚养费——妻子虽然不是自己的了,孩子是有血缘在的。
离婚不到半年,还在船上的孟哥接到讯息,小青跟小马结婚了。小马嫌住在孟哥买的房子里“闹心”,小青就希望孟哥把房子买走,以便他们付新房子的首付。孟哥休假后第一时间把房款打到了小青账户里。
小青收到房款后说,她不打算让孟哥跟孩子再有什么接触了,“孩子已经把小马当成了自己的亲生父亲,不希望你再介入我们的生活。另外,孩子要改姓,姓马,不是孟。”孟哥一时间目瞪口呆。
这种要求当然不能同意,改姓需要孟哥到派出所协助小青办理,没有孟哥的签字不能成行。小青却早有办法:“你不帮我改姓,我就不帮你过户房子。”就这样僵持了两三年,孟哥始终没有看到过孩子,小青始终没有把房子过户给孟哥。


没有了家庭牵挂的孟哥,上船工作的时间越发久了。到了2015年,他终于拿到了大副证书,成为了甲板部的老大。
能够熬到大副的人本来就少,尤其是像孟哥这样从事危险品运输船舶的大副,从业人数在世界范围内都不多。因此他倍受公司重视,收入也相当可观了。
跟孟哥比,进了海事系统的公务员同学们多少就都有些惨淡了。30多岁的年龄,大多还是科员,仕途升迁已然无望了,借用一个海事局同学的话说,“我这辈子能够赚到的钱,今天就能算出来了”。一起聚会时,大家纷纷羡慕起孟哥来,说“还是老孟当初的选择对啊”。孟哥这时就不说话,只喝酒,抢着付账。
也就是在2015年,孟哥在海员之家网站的论坛上认识了小菊。在一个大部分女性都是已婚“海嫂”的网站上,单身又对海员有着强烈好感的小菊很快就引起了孟哥的注意。两人从论坛交流发展到线下见面,从约饭局到一起外出旅游,终于在一个夜晚睡在了同一张床上。这个夜晚之后,过了两个月,孟哥跟我们这些兄弟们宣布:他又要结婚了,因为小菊怀孕了。
住在小青房子里的小菊,对这个产权问题不清楚的房子并不满意,可是卖又不能卖,租又不能租。孩子出生后,孟哥又开始了不断上船赚奶粉钱的生活,两人总是聚少离多。小菊一个人在家做全职太太,照看宝宝,按部就班地生活。
小菊说家里有狗子的宝宝不容易得咽炎,于是孟哥理想的生活——房子、妻子、孩子、狗子,总算是齐了。
有爱情的生活到孩子上幼儿园后戛然而止。白天不需要照看宝宝的小菊,没事的时候喜欢到美容院“做脸”。好在孟哥收入也逐年攀升,2018年年初,他初任船长,三四十万的年收入,完全可以支撑小菊日常的生活。
只是美容院里的女人,大多有钱有闲。有钱,意味着攀比;有闲,就要碎嘴。渐渐地,小菊开始感慨有钱人的生活真好。而她的心病,仍旧在于已经高攀不起的房价和自己住的这处狭窄灰暗、产权不明的公寓。
小菊常常对孟哥说:“你前妻跟你离婚,总算有一套房子;咱俩要是离了,我只有一个孩子。”
孟哥知道,这套房子的产权证还在小青手里,没有小青配合过户,孟哥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真正拥有房子产权的。而他最闹心的,还是自己和小菊的孩子。
常年在海上赚钱养家,孟哥错过了孩子的几乎所有成长期,每次看到别人家的孩子跑着扑向爸爸的时候,孟哥就总是感慨孩子对自己的“客气”。约我喝酒的时候,他常常这样调侃自己:“我感觉我姑娘就差叫我孟叔叔了。”
我只能安慰他:“至少你实现了你的人生理想:房子、妻子、孩子、狗子。”
“每次回到家,我都要在外面抽一支烟。对那个房子来说,有妻子、孩子、狗子,刚刚好;而我就像是提款机,负责把钱带回家就可以了,家里没有容纳我的地方,在门外刚刚好。”




2019年初,孟哥准备再次出海。临行前,我们俩喝酒为他送行,一盘花生米,从中午喝到半夜。
酒后接连几天,孟哥都觉得肚子疼。终于有一天他疼得受不了,觉得应该在出海前做一个彻底的检查,免得在茫茫大海上干忍着。去医院,医生给他预约了肠镜检查,临走时,大夫特别关照了一下:“需要家属陪同。”
做肠镜的那天早上,孟哥叫醒了小菊说:“今天检查肠镜,大夫说需要家属陪同。”
“不就是一个检查吗?要什么家属?我今天约好了去美容院做脸,你还是自己去吧。放心吧,你这个年纪,不会有事情的。”小菊这么回他。
孟哥本来约的是去公立医院做肠镜,可是患者太多,考虑到下午4点半还要接孩子放学,他转念去了一家私立医院。常年在海上漂泊,孟哥对社会上很多事都不甚了解。他去的那家私立医院,看起来高端,其实并不正规——公立医院一次肠镜检查需要2000多元而且需要预约,而这家医院表示当场就能安排肠镜检查,费用600元。
孟哥吃了泻药,自己走进检查室。护士问家属在哪。孟哥就说自己一个人没关系,下午还要接孩子,就不打麻药了。
检查期间,大夫说:“你这个有息肉啊,要不要切掉?切除的话需要加价,1万6。另外,你的家属在哪里?切除息肉属于手术范畴,需要家属签字确认。”孟哥这才意识到自己被宰了,可是他是一个人孤单单地来医院,不认栽又能怎么样呢?孟哥说这是他平生第一次感觉自己那么无助。
躺在手术台上,他感觉自己特别需要有那么一个人,能够站在手术室外面等着他,能够在同意切除息肉的知情书上签字,或者愤怒地告诉私立医院的大夫:“我们不切了回家……”
“希望能有个人,能在我推出手术室时嘘寒问暖一把。”
可是手术室的外面,只有空荡荡的寂静。
等我接到他的信息,去医院看他的时候,他已经躺在病床上休息了好一会儿了,正等着下午4点半去接孩子。
看见我进门,他苦笑了:“长这么大,第一次给自己花这么大一笔钱。”
继而,他痛哭流涕,嘴里念叨着,“这钱花得真他妈冤。”
我拍拍他的肩膀,想这哭声,怕不是心疼花了冤枉钱吧。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
14楼 醉卧江山说:回27楼琴酒/
是啊,看起来这里关注人间的还不少。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5#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 醉卧江山说:
虫安的教改往事系列我喜欢。还有个叫亢龙的,写过一个老警旧事系列,也挺好看的。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6#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45:41 | 显示全部楼层
16楼 醉卧江山说:
最喜欢的作者还是所闻,最喜欢的连载主题还是人间有味。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7#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48:33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 醉卧江山说:
人间有味是清欢



春游和秋游应该吃螃蟹。想想看世间的春游食品都是面包,充其量是午餐肉。当你坐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和你的狗一起,细细地,渐渐地,吃掉一只大螃蟹……

前言

每一种普通食物都有其最精彩的瞬间,就好像每一个普通的日子,我们都能找到的,即便只是一丝的闪亮色彩。

“有许多人把夏天吃到第一口西瓜的日子当成普通日子一样对待,叫人黯然神伤。那可是夏天正式开启的重要日子,否则它和其他季节比起来有什么特别呢。”

人间有味是清欢。

这些都是关于食物的美好小事。






1


白开水要刚好烫嘴的温度,但是不会真的烫到人。微微感受到滚过嗓子的温度。最好是用力喝到满口,让烫嘴的开水轻轻烫到整个口腔。

玻璃瓶装的可乐冻到正好出现柔柔软软冰粒的时刻。上上下下都悬浮着那种冰粒,不管是大口还是小口都可以吃到它。那是梦幻可乐。

薯条,刚出锅,热热的,外表脆脆,还有一点明显的细盐在外面,里面是软的,最好是拿硬而热的薯条刮甜筒冰淇淋吃。一截一截咬下去,每一口都吃到盐,脆热的外皮,烫嘴的柔嫩土豆肉,还有又甜又凉又奶的冰淇淋。这样就可以冷热甜咸硬软一口吃到。

鸭脖子用手撕着一条条吃是最好吃的。吃完可以撕的肉以后,再把骨头一节节分开,仔细吃缝里面的肉,啃到只剩白骨,最后一口吃白骨上的软骨,才最美。吃鸭脖子应该持续地吃下去,以免要洗手擦手,由于麻烦而扫兴。我曾经独自连续四小时不动弹地吃鸭脖子,在一个正在装修地面满是灰尘的空房间里,坐在唯一一张能坐的小板凳上。真乃奇女子。

橘子不要剥皮,横着切,然后一瓣一瓣捞出来吃,好像会更甜。而且因为横着切,橘子的横剖面娇艳欲滴,散发着水果清香,色香味里面,就多了色香两层,会变得更美妙。而且剥橘子皮溅满手橘子皮的汁很麻烦,这样吃就不会了。

橘子还可以一瓣一瓣分开放在桌子上晾干,如果有暖气的话,放在暖气片上更有趣。橘子瓣的皮就变脆了,橘子的水分也略少了一点,把它剥掉,翻开,只吃肉,更甜,又很好玩。

百香果的话,不是特别爱吃酸的人会觉得太酸,可是它实在又很香。所以,其实把百香果破两半,用勺子把果肉挖出来放在可乐里。酸甜就正好,那些籽嚼着吃掉更是满口香味。如果能放上打碎的冰块,但在冰块融化之前喝掉就更棒了。



2


热馒头应该撕开夹红烧肉和油条。但只是把红烧肉和油条整个放进去是不够的,应该把它们分别剪成丁,然后把馒头分成至少三层,很整齐地摆进去。这样当你一口咬下去时,才不会因为肉或者油条一下没咬断而扫兴。

春游和秋游应该吃螃蟹。想想看世间的春游食品都是面包,充其量是午餐肉。当你坐在铺满阳光的草地上,和你的狗一起,细细地,渐渐地,吃掉一只大螃蟹……

坐火车可以吃锡纸包好的烤猪蹄,还要有刀叉。但是在阴暗充斥着康师傅味道的车厢里,打开一只飘香万里的猪蹄,可能会有危险。

芒果滴两滴酱油最好吃。杨桃蘸酸梅粉。这是在厦门学会的。

西红柿可以整只剥掉皮然后放水里煮,加各种各样的蘑菇。要多放几个西红柿呀。要煮好几个小时才好,最后那个汤只要放一点点盐,什么都不要加了。可以作为夏日消暑,冬季进补之佳品。

柠檬蘸细盐吮一口,然后喝什么都好喝。

咸味洋葱圈饼干上面沾着的大颗盐粒咬下来嚼,嘴里咸咸的,再一点点啃饼干。

橄榄吃生的,不要吃蜜饯也不要咸橄榄,当时非常涩,但过后口里生津会好几个小时。如果要约会要接吻,吃生橄榄比吃口香糖好多啦,会成为尝起来像蜜一样可口的人哦。


3


如果愿意的话可以尝尝路边的植物,有时候有惊喜的。有一次我吃了一些辣木的叶子,打了一晚上的喷嚏,打到头晕。

狗粮普遍比猫粮好吃。但是都不怎么好吃。当小零食,加上麦香早餐奶还可以。但是吃多了可能也不好吧……

不过有一次我吃到一种荷兰带来的狗咬胶,很奇妙。质量很好的感觉可以拉很长的丝。很羡慕我的狗。

如果实在不方便,可以拔一根长头发当牙线??头上应该长角的那个部位的头发最结实??

遇到好吃的汤面,应该面要少一点,但是要把汤喝光,满足感特别强。

最喜欢的面,就是清水煮挂面,里面卧一整个蛋,几片青菜。放一丁点猪油下去,青菜、面条和鸡蛋的香味就都冒在面汤里了,再放一点盐,鲜得烫心。生病的时候,吃不到这碗面就好不了。所以我常觉得半死不活的,每次生病都没好全乎,心里剩一角装着乡愁。



方便面如果不能煮,在微波炉里转两三分钟也很好。每一根面都将成为半透明的样子劲道最好。任何牌子的方便面都可以。切忌水过多。我觉得最好吃的方便面是好劲道,可是现在买不到了。

白米粥的话,半筒米,一碗水的比例正好。几碗水就是几碗粥。煮粥分量不合适可是很麻烦的。关键是要查看一两次,搅一搅。煮到正在糊但还没有太糊,每一粒米都裂开膨胀并且米汤变白了,舀一下却分不开米和水的程度最好吃。盛到碗里稍晾片刻,但是要注意不要让它表面结出米皮。因为粥太烫令人生气,凉了也叫人伤心。在等粥凉的时间里,要专心而虔诚。欣赏它,渐渐成为最好吃的粥。

麦辣鸡翅啃完了以后,用手指头把掉到盒子里的渣渣粘起来吃掉,是很感人的。在古时候,那可能是人类对麦辣鸡翅表示感谢的仪式。

炒土豆丝,一根一根一截一截吃,比整筷子按到嘴里更好吃。


4


西瓜就不一样,最好吃的吃法是把籽剔得差不多,然后一大口咬下去,用舌头把整口西瓜压扁。很多西瓜汁一起冒出来,叫人眉开眼笑。吃西瓜的人最好是儿童,光穿着背心,整个头都扎到西瓜里去。满胳膊都是西瓜汁,胸口也有,连腿上也有的样子。作为儿童像那样吃西瓜,夏天的景象就非常完美。所以说长大会很麻烦,竟然长出了胸部。对吃西瓜的夏天来说是令人感到头疼的事。但不管怎么样,有许多人把夏天吃到第一口西瓜的日子当成普通的日子一样对待,叫人黯然神伤。那可是夏天正式开启的重要日子,否则它和其他的季节比起来有什么特别的呢。



苹果当然要精心切成块,用牙签插着吃。苹果会令牙齿出血,又可能会塞牙。但一定要花点时间切成大小相等的块。要不然一边吃苹果一边看片的时候,会因为吃到大大小小不一样的苹果而分心,令人烦恼。

其实饿了的话吃烤青椒加面包也是可以作为主食的好搭配。这个搭配和馒头夹红烧肉风格有点类似的。

旺仔小馒头不应该很多一起嚼,太口干,而是应该一颗一颗地含着吃。因为有口水,它会在嘴里一下子塌掉。每次都会高兴得想说:“咦!”

蜂蜜小麻花应该摆在桌上,略敲到碎,一小颗一小颗地吃。它应该成为一种办公室零食的。因为坐在格子间里把手一次次伸向显示器下面的位置,不需要仔细看就可以拿到它,装出若有所思的样子放到嘴里,盯着电脑慢慢地咀嚼。其实心里非常高兴,但是别人不会知道的。这样吃也不会显得很奇怪。蜂蜜小麻花不是很脆,所以不会发出声音的啦。这不是一种在家里专注地吃的东西。它只有在办公室里最有魅力。敲碎来讲,即使同事跑过来吃一点,也不至于一下就拿光了。


5


麻辣烫最好吃的时刻是宿醉后,已经吃了一些寡淡的白粥(是的这个时候变得寡淡了),下午胃肠开始苏醒,开始饿却没有胃口,麻辣烫就是天赐的恩物令人感激,欲死的人生一点点苏醒过来。但如果是劣质红酒喝到吐,吃什么都没用了,只能默默忍耐。



莴笋最好吃的时刻在火锅里。尤其是牛肉汤的火锅。我有一次出去玩,把自己关在酒店里哭,然后擦干眼泪去吃牛肉火锅,独吃四份莴笋,吃饱又回酒店去哭。感到自己水分很充足。如果很悲伤的话,要多吃点莴笋。

爆米花刚出锅,稍晾以后还有温度,但是表面已经变脆了,表面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金色的奶油和糖的时候,每一颗抓起来,那硬硬的、一点点粘、还有余温的手感,就已经令人感动了。



去电影院时遇到爆米花刚出来,我都会多买一筒。最好是在旁边观察一会儿。特别是生意不太好的电影院,不要买那剩下的一些。那种情况下,要等下一场电影才是。看着爆米花师去炸爆米花,出锅,然后求他给刚出来的那一锅。因为他会把新鲜的兑到旧的里面去,挑出最好吃的就大费周章了。不过应该注意去附近晃晃,不要让爆米花师知道你在等爆米花。不然他会感到很不舒服,因为爆米花师是一个很低调的职业。遇到太外向的爆米花师,他又会劝说你买不新鲜的那些,那是令人难堪的。

如果冬天可以烤炭火,要买一点红薯粉粉丝,一边烤着暖融融的火,一边拿着一根粉丝靠近炭火去烤,会看到它一点点膨化起来。要精心打理,靠太近会烧焦,太远又不能变蓬。如果蓬得太慢的话,中间的地方又会略硬。完美的状态应该是一下就蓬了,节奏应该类似力气很大的人一下就把长气球吹直。单这样吃就很香脆,加上烤火的时候必定非常惬意,如果有这样既可以玩,又不会一下子吃饱的零食真是太好了。但是,这还不是最完美的,如果有辣椒酱蘸着它吃,天哪??

其实去电影院还可以吃糖炒板栗。因为吃板栗可以静悄悄地进行,又可以微微饱肚。糖炒板栗如果整个丢进嘴真是太为难了,要用门牙一层层咬下来才是。搭配糖炒板栗的最佳饮料可能是小布丁雪糕。如果不嫌麻烦,要带上保温桶,买好几个放在里面以免融化。这样即使是连看三场,外面天都黑了也不需要出去觅食。其实要想持续地吃下去,要甜甜咸咸地搭配,粉嫩微甜的糖炒板栗和奶香的小布丁是一个例外,一定要非常快乐才能承受,不然会吃到苦。也许爆米花是适合两个人的,而糖炒板栗和小布丁是适合一个人的电影院食物。市面上放在冰柜里卖的雪糕,好吃的太少了,每年都怀着不安的心情去小卖部查看,希望它不要消失。

石榴每一粒味道都不太一样,有一些颗粒饱满红润,有一些比较白而小,因为生长的程度有细微的区别,所以水分和味道各不一样。应该小心分成几瓣,手上拿一瓣,剩下的放到身边,一粒一粒地剥下来,体会着石榴真的不想被人吃的心情:它长成那个样子应该是为鸟准备的吧。鸟虽然可以帮忙播种,但是我们人类也可以帮忙的吧。有时候会抱歉地这样想。如果是慢慢地骑车去海边,只有一点点渴的时候,它是忠诚的伙伴。一颗一颗细细地吃,感受它们彼此的区别,闻着几不可闻的清香,会好像乘着石榴的滋味掠过四季啊。

青椒是切成段以后,用滚烫的油一浇,一点点酱油放在里面,然后生吃。哪怕一次吃两斤辣到肚子痛得满地打滚也是值得的。含着眼泪想“再也不这样吃”可是在寂寞的时候还是会想吃的时刻。就算是要死也要冲的。青椒不可以是一般的菜椒,而是硬硬的、尖尖的,辣椒籽胀鼓鼓的,散发着辣死人的力气。泡在油里的辣椒籽也要吃光,那个是最最香的。刚开始只是在微微冒汗,辣椒籽吃下去,头毛才会炸开。


6


小时候吃得最多的几种植物:野蔷薇的嫩枝,剥开皮放到嘴里嚼。甜丝丝的清凉味道。春天嫩枝很多的时候,摘一把爬到树上吃。我有一个专门的树杈是躺着用来吃蔷薇的。吃它不能舍不得,因为在手里握久了会变软变热,就没有那么好吃了。现在想想,蔷薇被掐去嫩枝,不往高处长的话似乎会生得更繁茂。夏天它们开着非常漂亮的花,花瓣也可以嚼。秋天又长出鲜红的果实。蔷薇很好。

芦苇还没有完全长出来的时候,拨开草皮里面是白色的芯。一整条。遇到特别肥的,水分简直接近甘蔗。甜度当然是完全不同,但那是沁人心脾的甜味。找它要伏在草丛里用手拨弄,一手不能完全按下去的,十有八九就是它了。拔出来的时候有“吱”的一声轻响。那一声越清,就越嫩。夏天时看到大部分芦苇还是长大成为一丛丛一蓬蓬的高大植物,简直是大吃一惊。怎么也想不出它们当时躲在了哪里。



蚕豆丰收也在春天,出来混的小孩每个人都要有一串蚕豆项链,特别豪华的还有蚕豆手镯。大人们用蒸锅焖熟,用线穿起来做成项链,我们挂在脖子和手上,想吃就拉一个下来。所有的小孩都挂着蚕豆无所事事地坐在各处,你吃一个我的,我还你一个。焖熟的蚕豆皮很软,一捏就挤出来了,小孩子吃它会发出miamia享受的声音。我注意到最近人们常常提起“薄荷色”,其实要是叫“嫩蚕豆色”好像会更美,那两种颜色非常接近。因为蚕豆的颜色好像更厚和柔软一点。这样感觉没什么道理,就是胡乱一说。

最好吃的花是槐花和美人蕉。美人蕉的花朵一摘下来尾部就立刻渗出蜜,马上放到嘴里吸。红色的美人蕉比黄色的更甜。但是要留一些给蜜蜂和蝴蝶,所以一棵美人蕉只能摘一朵。

槐花要上树去吃,它太娇嫩了,轻轻一划就开始变黄。最好能将开满花的枝条拉到面前,将花咬下来,离开树它就变苦。可是要小心蜜蜂,有时候蜜蜂太专心了??

很多东西用手吃都比用筷子夹好吃。

很多东西小口吃都比大口吃好吃。

我觉得当和食物相处的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理直气壮。不要因为内向而无法好好地品尝,也不要因为其他人都吃得很快就心慌,更不要因为旁边的人大声吧唧嘴而就此放弃。我们虽然吃得慢,但是也并没有做错什么,人多的情况下应该尽量地鼓起勇气。但最好还是能独自进食。

好了,现在我太饿了。我要去我的床上,思念着它们大家,然后哭着睡去。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8#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51:28 | 显示全部楼层
18楼 醉卧江山说:
西瓜味的初恋,走失在14岁的夏天丨人间有味

夏夜,西瓜,他,这些小小的幸福,与宇宙中亿万年来大生大死、大毁大灭相比,如此微不足道,可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所能想象的生命庆典的全部了。可是和夏天一样,这些终究都是要过去的。


我家有张照片,照片上的我还不到一岁,剃着光头,怀抱着一个绿油油的充气西瓜,八叉着腿坐着,盯着身边的孩子看,边看还边流着口水。

我盯着的那个孩子就是方清。他大我一岁,生在清明,故而得名,是我爸好友的儿子。

三十多年后,当我再次看到这张照片,才猛然发觉,这个西瓜竟委婉地暗示了我们的命运。





在我三岁时,父母付了高价,把我安插进全市最好的幼儿园小班。幼儿园位于儿童公园内,要经过大喷泉,绕过荷花池,再往前走,绿树掩映下的那几座平房就是了。我入园时,荷花池正在整修,抽了水,池底还残留着一汪黑色的泉,好像一只神秘的黑眼睛。初来乍到的我没有朋友,小朋友们玩耍的时候,我就一个人围着池子转,看池子里咕嘟咕嘟地出水。

一天我正在池边,突然听见对面有人喊我。一抬头,一个高个子小孩混在大班大孩子里,朝我使劲儿地挥手。

方清!原来他也在这个幼儿园!

我兴奋极了,正准备跑去找他,就见方清忽然指着荷花池对我喊:“这是冰棍儿水!”见我待在那里没反应,他继续喊:“喂,你看这是冰棍儿水!”

冰棍儿?我眼前立刻闪过包在花花绿绿薄纸里的赤豆棒冰、乳白色的牛奶雪糕、明艳的橘子冰棍儿……我太喜欢吃冰棍了,况且这是方清说的,他当然不会骗我。

于是,我翻越石头围栏,沿着池塘水泥壁小心翼翼地溜下去,到达塘底那汪水的边缘。

方清和大孩子见了,指着我大声笑,更多孩子围到池塘边看我。

掬了一把池塘水尝尝,我这才恍然大悟——“方清,这不是冰棍水!”

就在这时,上课铃声响了,孩子们纷纷涌进教室,方清挤在孩子流中回头对我大声喊:“上来!上来!”

我急着回教室,就沿光滑的水泥壁向上爬,可脚底一滑,跌进水里了。之后我的记忆成了片段。我似乎看到水底,又似乎记着像是电视里游泳比赛的样子,最终竟从水里自己扑腾了上来。

当我浑身滴着水出现在教室门口时,老师才发现了我。她先是愣了一下,抱住我就往她宿舍跑,给我脱衣服、擦头发,把我塞进她的床铺硬要我睡觉。大白天的,刚睡完午觉,怎么睡得着?

后来,听说外婆来接我时,怎么也找不见人,回头就看见我的衣服挂在教师宿舍门口,滴滴答答正掉着水。

第二天,我就退了学。前脚刚走,儿童公园就抽干了荷花池里所有的水,小城人都传,说是淹死了个孩子。

公园无水的日子长达数月。每次爸爸带我经过那儿,都会笑着说,“你就是那个‘淹死的小孩’”。那时的我还不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只想着方清还在那儿,他说的冰棍泉不是真的。

十四岁那年,在旅游车里,我给坐在身边的方清讲这段回忆,他眉头轻颤了一下:“我怎么完全不记得?怎么还有这个事?”

他自然不记得了,正如我自然地不能忘记。





再一次见到方清,我已经六岁了,终于辗转多处,回到了父母身边生活。

夏日晚饭后,爸爸带我去方清家。他打着手电筒,拉着我,穿越一个又一个路灯昏暗的巷子。敲门,院里橘黄的灯光亮起来,方清的爸爸一开门,笑纹就爬上眼角,一边把我们迎进来,一边欢欣鼓舞地朝屋里喊:“方清,看谁来了!”接着方清的奶奶闻声出来,看见我们,又惊又喜,几乎是激动地回头叫着:“方清,方清,玮玮来了!”

“刷——”方清便从门帘后面冲了出来。

两个孩子见面,好像隔了好几个世纪未见一样的欣喜。冰棍泉之事,早就扔到了九霄云外去了。

那天,方清爸爸请我们全家吃饭,菜摆了一长桌,方清坐在桌子另一端。这时,方清妈妈端上来一盘新炒的蒜薹肉丝,就放在我面前。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蒜薹肉丝——它盛在一个红黄错落的搪瓷小盘中,肉丝和蒜薹一样切成一寸长,重重叠叠落在一汪浅浅的酱汁上。蒜薹是小城周边的春夏特产,常用来腌制、爆炒或凉拌。小城人炒制时多用高火,只杀了辣味就好,吃在嘴里脆脆的,或放进热水中一汆,嫩绿的短茎浮在打卤面厚而糯的汤汁上,明艳可人。而方清的妈妈却将蒜薹烧得柔柔的,蒜薹皮被油煎得起了皱,一咬,茎里锁住的肉汤和着菜茎本身的鲜甜在嘴里爆炸。

怎么能那么好吃?

因为和方清坐得远,也说不上什么话,我就低着头使劲吃面前的蒜薹,一根接一根,等大家发现,一盘菜已经快见底。

妈妈不好意思地嗔怒:“别吃了,你看一盘菜都叫你一个人吃光了。”

“让娃吃,让娃吃。”方清妈妈轻轻笑着,她短发利落,说起话来又慢又软,笑起来两只眼睛弯弯的。方清的奶奶也远远笑着:“我的娃啊!爱吃了,以后就常来奶奶家吃!”

所有人都跟着笑了。



我们两家住得不算远,但总是隔好一段时间才能见上一面。

我十岁了,个子像雨后春笋一样往上蹿,都要赶上方清了。见了他,也会害羞了。

可即使脸红得不行,我还是热切盼望着,从他没走的时候就开始盼望着下一次见面。只要见了他,天就蓝得不行,太阳似乎更明亮了,我整个人则像一粒尘土,不断地向上飞舞。

我开始学做菜,虽然学来学去无非就是最基本的鸡蛋和土豆系列。

终于有一天,方清爸爸带着他又来我家吃饭了。我央求爸爸让我也做一个菜,爸爸拗不过,只好任我下厨。围着又宽又长的围裙,我把土豆切成厚片——本来要做土豆丝,可我不会切。往炉灶内填碎煤,打开吹风机,把胡麻油倒进铁锅中,将土豆片煎成焦黄,撒上盐就出锅了。

吃饭的时候,我迫不及待地问:“方清你最爱吃哪个菜?“

“方清最爱吃洋芋了,你看这个洋芋片都快被他吃完了。”没等儿子说话,方清爸爸先回答。

“这个菜是玮玮炒的。”我爸说。

“啊?”方清抬起头好奇地看着我,呆了几秒,然后也没说话,只埋头继续吃洋芋片,其他的菜一概不动,一直吃到白盘里全剩下明黄的胡麻油。

“你看看这个方清,你看看!”方清爸爸不好意思地笑着。

我坐在旁边,心就突突跳着,脸烫得慌,我怕不由自主的傻笑怎么都藏不住,只好借口去趟厨房,让自己平静下来——在那里,我走过来,踱过去,一会儿擦擦灶台,一会儿儿摸摸案板,突然懂得了什么叫手足无措:原来,第一次喜欢一个人,或许他也喜欢自己,就是这种慌张又欣喜的感觉,不知如何是好、却又幸福无比。





我越来越盼望着见到方清了。

小学六年级,方清爸爸带他来我家商议升学的事,留我和方清两人在厢房,我看着他,心里想着,这次走了,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情急中脱口而出:“方清,我家后山上可好了,有泉水,可以抓蚂蚱,我带你去玩!”

方清有些惊讶,还没回答,我马上补充到:“我们去烤洋芋!”

“洋芋?”他的两只大眼忽闪忽闪的,“……你会烤吗?”

“会!”我保证得有鼻子有眼,其实自己从没干过,“后天下午两点,你在我家巷子口等我?”

“嗯!”

方清显然是洋芋的信徒,此前,他从没和小伙伴进过山,死活缠着他奶奶答应。他奶奶担心得很,不住叮嘱他早点回来,别和我放火烧了山。

我在厨房抓了三个洋芋,一包火柴,几乎是飞奔着去见他。

然后,我就领他穿过宽宽窄窄的巷子——哪怕是故意拐来拐去,也不想让他错过我的世界的一切:山里人赖以维生的泉水,旧房背后开满蒲公英的草坪,山崖断面坍塌的古墓……绕到最后,才找了一块无人的山坳,徒手挖了个坑,准备烤洋芋。

方清在旁边拔着蒿草,我把洋芋放进坑里,并覆以薄土——这是同学传说中烤洋芋的方法。当然,传说中还要配备盐、辣椒、花椒粉,等到肉色金黄、香气四溢的洋芋烤出,蘸着这些佐料,任沙性的颗粒和着香料在口舌里融化开来——想想都能催下口水。

可到了点火的关键时刻,我却退缩了。由于曾被火炮冲伤过手指,我连火柴都不敢划,只好腆着脸请方清来,我则不断添上草根、树皮、树枝,最后,终于有一团大火横在我们中间了。

山风轻轻拂过,蒿草会突然通体赤红,随即又暗沉下去,好像发了一阵烧。草籽在火舌里“噼噼啪啪”响着,衬得四周更加寂静,仿佛此地和我们,就是这个世界被遗忘的角落。

方清和我一直没有说话,直到柴火燃成灰烬,他才开口问:”好了吗?“

“好了吧……”我底气不足。

挖出洋芋,它们半软半硬。

“这能吃么?“他又问。

我急了,好像这洋芋就是方清眼里的我——我可以更好的,一切可以重来的——我赶紧把杂草和树叶汇集起来,自己划了火柴——为了方清的烤洋芋,我连点火都不怕了。

我把挖出的洋芋全扔进火堆,或许这样它们才能立即变熟。火堆燃尽,顾不上烫手,我先刨出一只洋芋,它的表皮已全然烧焦,揭开皮就看到淡黄色的洋芋肉。我偷偷把那只更软的递给方清,自己则啃着另一个半熟的。方清吃得满手满嘴都是炭黑,临到最后,把剩下的三分之一脆洋芋指给我看:“这能吃吗?”

“能吃能吃!”

我嚼着生洋芋,故意吃得津津有味。

这个下午,十二岁的我开始畅想未来。一个孩子第一次爱上一个人,她所能想到的未来,无非是男娶女嫁、白头偕老罢了,童话故事不总以结婚为结尾么?

大概在遥远的将来,我会吃上方清妈妈浓油赤酱的蒜薹肉丝,我也会一直给方清做他喜欢的炒洋芋片。生活在一起,一起吃好吃的,过安稳的人生,也就是这样了吧。

可是,没心没肺的玩闹过后,我又时常会生出一丝恐惧——万一中途有变,我们不能在一起了,该怎么办呢?想到这里,我又再次手足无措起来。





接下来,令我欣喜若狂的是,我和方清竟分到了一个初中。

小学最后一个暑假要结束了,爸爸带我去看望方清的奶奶。我这才知道他在九班,我是十班,任课老师全都一样。他奶奶高兴地说:“明天你们一块儿去上学吧。方清,你自行车后座带上玮玮,一块儿去!”

我强烈抑制着雀跃的心,小声说:“我有自行车的,我们一起去上学,方清,明天早上你在路口等我。”

他又“嗯”了一声,奶奶的眼睛笑得像个月牙儿。

可即便是上了同一个初中,我也并没能像原先憧憬的那样,每天都见到他,只能在两班合一的体育课上,远远地看着他站在男生队伍里打篮球的侧影,或是放学后的车棚里他混在自行车流中瘦长的背影。

我默默地看着他,直到他消失于视线之中——因为那时候,我家已经搬到了城东,他家仍在城西,纵使相遇,还没说几句,便在各自新朋友的召唤中各奔东西了。我在方清班上也结识了新朋友。长长的回家路上,她每天都会讲九班的各种新事,有时候,方清的名字会突然落下,好像一颗松塔滚落在山间。

有一天,语文老师拿来一篇写景的作文在班上念,是方清的。我听了,很久都没有说话。

一放学,朋友见我就问:“方清的文章你们班念了没有?”

“念了。”

“今天我们班同学都在那儿起哄,问他,‘方清,你写的那个风景里面,你说在等人,等谁呢?’你猜方清怎么说?”

“怎么说?”

“等你呢!”

“谁?”

“等你,你!”

“我?”

“嗯!原来你认识方清啊?”

是啊,他写的那些,我怎能不熟悉?黄土、蒿草、蚱蜢和秋风,闭上眼睛,依然清晰如昨。

文末,他提到了山坡上的等待,留了一个开放式结尾,当老师念到这里,我的双颊发烫,眼下听朋友这么一说,更是心乱如麻。

这下,我满脑子全是方清了,作业也没法做,就盼望着第二天就去隔壁教室找他,告诉他我的感情,告诉他我们都不用再等了,反正以后也会结婚的。而我知道,只要他不反对,我一定会像当年寻找冰棍泉一样,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我写了很长的日记,也回忆起那天烤洋芋时的山景——显然,写作的确能平息少年人的冲动——想到我们必定会有更光明的未来,何必在初中就因“早恋”闹得人仰马翻,于是我决定继续等待。



从那天开始,我开始写长长的日记,靠它维持着每一天的理性,像一个瘾君子,一日不写就双目无光浑身没劲儿。

过年期间,我刚在爷爷书房里写完日记,还没收拾好本子,就被叫了出去。回来时,赫然发现我妈就站在桌前——我的日记在她手里,张开着,好像一只被捉住了的蝴蝶,撕开了双翅。

一股热血直冲胸口,我几乎是喊了出来:“妈,你怎么看我日记!”

“你的日记难道我不能看吗?”我妈放下日记,理直气壮的。

看到理性之地彻底沦陷,我气得浑身发抖,高叫道:“这是我的日记,你就是不能看!”

我妈翻着日记,用手指着我写的东西:“你看你写的啥,还‘山间的爱恋’,还‘爱恋’!你还早恋!”我的日记在她手里翻滚着,而她也对我内心最为珍视、几近神圣的感情,无数次地极尽羞辱和讽刺。

她的目光语言化为一片片利刃,在我身上割出一道道口子,我感觉自己被逼到了绝路,所有的疼痛和屈辱,最终都汇集在唯一的出口——那是一句禁忌,一句在古人看来我要遭受天谴的话,我第一次说出了口。

我拿起日记冲出书房,正巧碰见大伯进屋,听见我的话,他连忙拉住我:“哎,你咋能这么说你妈!”

我不想辩解,愤怒已将我全然占据。

这是我人生中唯一一次骂我妈,连我自己都没法原谅我自己。





从此往后,我不再写关于方清的事了。

我和我妈伤害了彼此,往后的历史好像也从此缺了一天——我们都装作它没有发生,继续和平而警惕地相处着。

到了暑假,爸爸终于带来一个好消息——他联络到了一个开出租的同学,准备叫上方清的爸爸,一起要带孩子周边一日游。

我们的目的地是一个考古遗址,地处偏远,是我和方清在地方志上找到的。旅途漫长,光去程就花了五个小时。

回程时,方清坐在最后排中间,我和司机的女儿各在他左右边。那个女生叫小林,大方清一岁,短头发,戴着大框眼镜,常笑。虽然和我们都是第一次见面,但她就像老朋友一样聊着自己的生活,或者一个问题接一个地问我们。

好不容易,小林终于说累了,歪头睡了,草帽覆在额头,不一会儿就打起了呼。我和方清相视一笑,长出一口气。小面包车在山间来回颠簸,把路边的麦田和戴草帽的麦客抛向身后,天色蔚蓝,成熟的小麦混和阳光的香味在我们脸上拂过。

我们两个沉默了很久,方清突然凑到我耳边,问:“你怎么不说话?像只小绵羊一样。”

我知道我脸红了,继而在心里微笑起来,这笑却最终变成了一句自嘲:“是吗?小时候我们班同学可把我叫母老虎呢!”

方清好奇地看着我:“是吗?我没发现啊!”

“你没发现的还多呢!”

“比如?”

我就是在这时,将那个三岁时因他一句话寻找冰棍泉的故事和盘托出。他惊愕着,半晌也说不出话。

“你记好了,你欠我一条命呢!”我跟他开玩笑。

方清微笑着,阳光洒在脸上。



那个十四岁的夏天,真是个充满了愉快回忆的好时光。

我家回到城西的祖屋消夏,饭后,爸爸说方清和他爸爸要来取旅游的照片,我就坐在躺椅上装着乘凉、实则焦急地等待。

夜幕降下,蛐蛐在老屋廊下的砖缝里叫着,喇叭花也沿着檐下的细绳向上攀爬。爸爸不让开灯,怕引来蚊子与飞蛾。听见铁环“哒哒”扣响了木门,我的心便跟着“咚咚”地跳起来。爸爸闻声出屋,开了廊上的大灯,半个院子都浸在一片橙黄的光明里。

方清一进门,脸上就满是笑容,爸爸招呼我搬出黑色雕漆小方桌,再从北房寻来一只西瓜,厨房里便响起瓜皮清脆的裂声。故乡的瓜都是圆滚滚的,正圆,瓜瓤是淡红色,嫩而脆,不用牙咬,就在嘴里碎成小颗粒;瓜子黑而大,好像从来没经过进化一样,轻轻一嗑,就伸出嫩白色小舌头一样的瓜子仁。刀口刚一碰皮,一声脆响,瓜就会全部裂开,好像从采摘的那一刻起,它就在耐心等待着这样一个轻微的动作。

等妈妈端着两大盆西瓜放在方桌上,空气里便是清爽的西瓜香味。飞蛾在头顶扑着灯光,留下旋转的影子。爸爸们边聊天边吃瓜,我也坐在旁边,吃了一会儿便和方清悄悄地离了席,溜到北房前的小花园边坐着,高大的冬青树把我们掩藏在灯光后。

台阶清凉,一抬头,就能看见星星在闪耀。身边的他,是我喜欢了那么久的人,心里激动得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抱住自己的腿,胡乱讲些院里的传奇:花园里吃青蛙的老鼠,吃了馒头浑身长毛的螃蟹,还有从梨树掉到爸爸脖子上的壁虎。他静静地听,也偶尔问些问题,星光下黑色的眼睛在发光。我们也会羞涩地笑一阵,便是一阵更长久的沉默,不知道还能再寻些什么话。

两个人就这样静静坐着,也很好。

那时的我,多想让这个属于我们的夏天走得慢些,甚至一直这样进行下去,永不停歇:夏夜,西瓜,他,这些小小的幸福,与宇宙中亿万年来大生大死、大毁大灭相比,如此微不足道,可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却是她所能想象的生命庆典的全部了。



暑假过去,我们都上了初三。一日,方清突然来找我——这是三年来他第一次主动到班上找我。隔壁班异性单独寻人,在青春期的学生中,总会闹出不小的动静,可方清连大家的起哄都不管不顾了,见了我就焦急地问:“怎么办,怎么办!小林给我写信表白了!”

我一阵吃惊,强压住内心的惶恐,试他道:“那你答应她呗?”

“我不喜欢她,怎么答应啊!”方清一脸的恳切。

夏天并未走远,蓝天,白云,我的心里刮过一阵清风,悬着的心落了地,可惜我就是嘴太硬,只是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办……你只能自己解决喽!”转身回教室,把方清撇在身后,他佯嗔着对我喊:“唉!你别走啊,怎么办啊?”

如果那时,我可以停住,对他说出心中所愿,或许此后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可是,十四岁的我,又怎能知晓呢?我以为属于我们的道路漫长,这个夏天只是一个美好的开始罢了,接下来的日子,都是灿烂和辉煌。

我活在这样的愿景里,将他默默藏在心中,忙着自己的学业,并执着地继续等待着我们在一起的那天。





然后就是高中,我们再一次分开,不可避免地有些疏远了。

再一次和方清面对面聊天,已是五年后。

这五年,由于我们各自奔忙学业,两家疏于来往,直到大二寒假,才又聚到一起。中午吃完饭,爸爸说:“你跟方清出去走走吧,你们现在都是大学生了,好好聊聊你们的生活。”

我知道我可以谈恋爱了。

在正月寒风凛冽的故乡,我的心里依旧装着那个有冰棍有西瓜的夏天。告别了父母,跟着方清,在城市的街道上边走边选着谈话地点,最终,我们来到一个酒吧,似乎只有这里才能彰显我们“大人”的身份。

我们一起研究着鸡尾酒奇怪的名字,他选了“蓝色妖姬”,我则点了“粉红情人”。交换着彼此的酒,我们看着、尝着,好像当年山坳里烤洋芋的两个小孩,既新奇又开心。

终于坐定,我等着他开口,或者,等着我自己开口,来结束这漫长的等待和我们各自孤独的岁月。为了这一刻,我已经等了太久了。

这时,方清突然从兜里掏出一支烟,点燃了,迫不及待地吸了一口,然后斜身倒在沙发上,他仰着头,青白色的烟从他口中缓缓上升,成了一朵云。

我从未料到这一幕,忙问:“方清……你怎么……抽烟?”

“你别告诉我爸,他们不知道我抽。”

我应了一声,突然感到眼前这个方清有点陌生:“你啥时候学会的?”

“上了大学,烦得很,人家都抽烟,我也就抽了。”

“烦啥?”

“唉!我们宿舍的,一个个都有女朋友了,就我没。”

我喝了一口酒,忐忑地说:“你想有就有啊。”

“没人喜欢我!”

“小林不是喜欢你?”

“对了,还有小林……她怎样了?”

“我爸告诉我,小林年前刚结婚。”

听了这个,他狂抽了一口烟:“她都找到幸福了……”然后他猛地直起身,一口气喝下半杯酒:“我喜欢的,都不喜欢我!”

我突然怕极了,忙问:“谁不喜欢你?”

“初三的时候,我们班不是新转来一个叫黄雨芳的吗?她数学学得好,我们常一起讨论问题,我也不知道为啥就喜欢上她了,可是她不喜欢我。所以之后我的成绩就下降得很厉害。那是我的初恋啊,我的初恋!”

我突然感觉自己被什么东西洞穿,是的,那是我十四岁的秋天,属于我们的夏天刚过去不久,九班新来了个同学叫黄雨芳。他喜欢上了她,而我却还活在十四岁夏天的记忆里,活在和他共度余生的梦里。

方清依旧自顾自地黯然神伤,讲述着他又喜欢上的一个大学女孩的故事,依然是人家不喜欢他。他抽完一支烟,又点了一支,酒气上头,脸已经泛红了。

“你呢?你有没有喜欢的人?”突然一句话砸过来,让我无处遁形。

见我不答话,他又呵呵笑了:“你别告诉我你从没喜欢过人——我才不信!”

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强压住自己,一字一顿地说:“我曾经很喜欢一个人,喜欢了很多很多年,但是,他好像没有喜欢过我。”

“没事儿,还有更好的。”他安慰着我,像个大哥。

我还想再说些什么,可这个晚上,那么多的新事,就像冬天的雪一样突然堆积在眼前,我的路断了,走不出去了。

我怕自己再没有机会,决定冒险一次,几乎是表白一样跟他说:“家里长辈……好像挺愿意我们在一起……我和你……”

他一甩烟,笑了一声:“怎么可能?”

那一天,十九岁的我终于明白,人在极度悲伤的时候,是会笑出来的。

我笑了出来。一个人回家的路上,我一路默念着那句话,一路笑着。我在笑谁呢?笑我一个人,演了一出独幕剧?笑自己一遍遍地重复着两岁半的故事?

我终于知道,年少时曾害怕了无数遍的那个问题该如何作答:如果我和方清不在一起,我会怎样呢?我多想跨越时间的洪流,告诉十二岁的自己——我会笑出来,满脸是泪,心如刀绞。





一年后的正月十五,两家又聚,我和方清去看烟花,对着满天烟火,他告诉我,他有女朋友了。

此后我们各自为情所困,又是一个五年。

再次重逢,彼此都是单身。这次,爸爸带我去看望方清的奶奶,奶奶快一百岁了,瘫痪在床,硬要留我在她家吃饭,而我却已经不再像从前一样,毫不推辞地坐在饭桌前,狼吞虎咽大快朵颐了。我学会了客气,学会了津津有味地喝着白开水。

奶奶看着我,在一屋子人中间,独独看着我。

“玮玮,我有一桩心事。我一直有一桩心事。”

我凑近她,她双手握住我的手,一句话惊天动地:“你的心事,奶奶知道……奶奶知道……有奶奶在,你放心。”

我的泪就要涌出来,可在众人面前,我还是笑着点着头,看着她。

快走的时候,她又隔着床头栏杆喊着:“玮玮,我爱你!你要记着,我爱你!”

我尴尬而悲哀地笑着,一个快一百岁的老人当众对我喊“我爱你”,大家都当成一桩趣事,全笑了。方清爸爸还在旁解围道:“奶奶年纪大了,有时候脑子糊涂了,乱说些东西。”

可只有我知道,奶奶哪里是糊涂,历经沧桑的她一眼就看穿了我。

奶奶去世一年后的夏天,方清在甘肃兰州,我在青海乐都,相距只有一百余公里,这是我们考上大学以来,各自工作的地方距离最近的一次。他发短信给我:“我后天要在兰州结婚了。”

“祝贺你!发给我地址,我去参加你的婚礼。”

我打心眼里为他高兴,并准备了贺礼,可他没有回复。

那也是个夏天,我在青海的山顶,把曾经属于我们的一切倒带,还给历史——那些所爱,所怨,所心领神会,所隔膜万重的一切——冬青树背后的细语,野风吹过麦田的响声,山坳里的等待,炒洋芋的烟火,蒜薹肉,冰棍泉,最后全部回到三十年前照片上定格的那一刻。

我抱着西瓜,看着他,好像看到时间停止。

西瓜是我们一起吃过的最后一样东西,而我最终也说服了自己:此生属于我和方清的夏天结束了,这世间最甜最凉的瓜,如此美好,却永不再来。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19#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53:30 | 显示全部楼层
19楼 醉卧江山说:
那个吃邻家饭的时代,结束了丨人间有味


后来,我搬过许多次家,有过许多邻居,他们中很多人房子明亮,车子气派,比我儿时的邻居富有千百倍,可他们的门户一直是紧闭的,别说一顿分享的饭食,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桂大妈的臊子面,举世无双

我妈把我胳膊差点拽断那天,桂大妈正坐在廊檐下吃臊子面。

那是六岁的我从没见过的一碗面。一只深瓷的大碗里,细白而长的手擀面卧在深红色的辣油汤里,汤里浸着石榴子大小、炸得脆黄的豆腐丁,菱形的明黄色的鸡蛋饼块,橘红而软糯的胡萝卜丁和乳黄色沙绵的小土豆块,汤上还飘着一层切得细碎的翠绿色蒜苗叶。

桂大妈搅了一下面条,一股醋香混着辣椒与杂蔬的味道就飘散在廊檐下了。

那是九十年代初西北小城的夏天,强烈的太阳光把大杂院屋顶的青瓦烤得泛起白光。中午时分,人们总是喜欢敞开大门,在廊檐下活动。





桂大妈一家三口人挤在前院一间十八九平方的小屋里,没有厨房,平时就在屋里支起一只火炉做饭。夏天,火炉移到了廊上,桂大妈就坐在一只仅能承载她屁股一半大小的木凳上烧火,天更热的时候,就只穿一件洗得有点透明的白色背心,坐在凳子上择菜,随着胳膊晃动,两只布袋一样的大奶就在胸前荡,身下那只细脚伶仃的木凳子“咯吱咯吱”一直叫,好像在喊“救命”。

小时候,我对桂大妈的那只小木凳一直怀有一种近乎兄弟手足般的天然同情,是因为我多少也可算作她巨臀的“受害者”。

大杂院前后院共用一个没有门的、黑乎乎的茅厕,有一次我正在上厕所,桂大妈突然急吼吼地冲了进来,看也不看,脱了裤子就蹲,一屁股差点把来不及反应的我怼到茅坑里。

我急得忙扯住她的衣服,桂大妈“啊”的一声大喊,回头看见是我,忙叫道:“哎呀!这个娃咋一声都不吭!”我尴尬至极,提上裤子扭头就跑。

此后每次桂大妈看见我都要说一遍:“哎呀,一个女娃娃,一点声音也没有!下次你见我进厕所,你就大声喊!”

我点点头,继续不吭气。




桂大妈教给我的道理,我似乎并未学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次去前院上厕所经过桂大妈的屋子,我都要蹑手蹑脚地窥探一番她的活动:如果她正在做一些一时甩不开手的活,我便把心沉到肚子里,摇头晃脑地上茅房了。

夏天那个中午,我上完厕所,经过桂大妈家时,却不由自主地停住了脚——她手里端了那样一碗深红、喷香的辣油蒙盖的臊子面,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

臊子面是西北人们常吃的主食。从前没有冰箱,肉类不易保存,每天吃鲜肉不切实际。就买来五花肉,切成小块,在油中不断翻炒,加入酱油、五香粉,老姜,料酒等佐料,直到把五花肉里的油脂全部炒出来,做成臊子,封进一个瓷坛子,油脂漂在上面,遇冷就结成一层光滑的油皮,把炒成褐色的肉牢牢封在下面。这样便可以储存很久。

每逢炒菜、做面,就从坛子里舀几勺,让人们尝尝肉味。而穷人们,连肉也常常吃不起,平时就只能用豆腐、胡萝卜等蔬菜混合炒在一起做面,最多加个鸡蛋饼,这样的面就有了另一个名字——素臊子面。加更多的盐、醋、辣椒,吃的时候大汗淋漓,也很爽快。

桂大妈端着这样一碗素臊子面,叉开两腿坐在廊下的小木凳上,肉山一样,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大将风范。

她不断地搅着又长又细的手擀面,那香气直冲进我的鼻孔,让我挪不开腿。她大概也被面香全然吸引,并没有注意到我。

她“哧溜”吸一口,我就咽一下口水,往前溜几步。她再吸几口,我就趁机再往前挪几步,最后差不多都来到了碗旁边,两只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她。

桂大妈这才抬起头看见我。笑了,大声说:“来,娃吃一口!”

说着,筷子夹起一束雪白的面条塞到我嘴边。我拿出吃奶力气,“哧溜溜”狠命吸进嘴里,面条的韧劲带着辣椒油的香气,连同鸡蛋饼的鲜、土豆的沙,醋和蒜苗的尖锐混合起来,六岁的我那时还不知道什么是交响乐,只觉得嘴里好像有很多食物一起在唱歌。

我一边拼命地咀嚼,一边眼睛还斜睨着桂大妈碗里的面条,生怕她吃完没有了。桂大妈又吸了一口,看见我的样子,噗嗤一声笑了,“哎呀,看把娃馋得啊——”

说着又喂给我一大筷子面条。

就这样你一口,我一口,我和桂大妈分享了她的一碗面。眼看着白面条没了,可我还是站在那里,眼巴巴的,等着。

桂大妈明白了,我这是等着喝臊子汤呢。小城风俗,臊子面面条吃完后,汤不能倒,留着盛下一碗面条,喝汤是结束吃饭前的最后一件事。

“娃要喝汤?”她笑着看看我。我点点头,还是不吭声。

桂大妈把碗倾斜着放在我的嘴边,碗太大,我的脸都差点栽进汤里,我感到嘴唇上沾了一层辣椒油,那汤又热又辣,却美味至极。

正沉醉其间,突然耳朵被人提住了,转头就看见我妈气呼呼地瞪着我。

她一把揪住我的胳膊:“走!吃饭的时候不往自己家里跑,跑到桂大妈家里要饭吃!”

“你看你把桂大妈的饭都吃光了!”我妈拽着我的胳膊,使劲把我往后院拉,可我就是不想走,我还要喝汤呢,我不能走。于是我顺势蹲在地下,就这么赖着。

桂大妈见状,忙放下碗,“小娃娃吃一口,能吃个啥?”她拽着我的另一只胳膊,把我往她怀里拉。她那圆乎乎的身躯,此刻好像是一只温软、巨大的肉包子。

我妈这时反倒更用劲了,我感觉自己的胳膊都要被扯断了,她一边扯一边说:“走!不能给她惯这个毛病!还寻着吃!一点礼貌也没有!”




那天的拉锯战最终以我妈把我连拖带拽拉回后院才结束。我边被拉扯着,边依依不舍地、不断回头朝桂大妈看。

“小娃娃能吃个啥?”桂大妈站起身子,也往我这边看,愤愤不平地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回家以后,我爸也狠狠批评了我。我这才知道,我这样摸着饭点,专门在邻居家混吃喝的,竟在我们方言里有一个专有词汇——“寻着吃”,短短三个字,发音很是凶狠。可见我并非无赖第一人。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每次和妈妈经过桂大妈门前,桂大妈总是大声对妈妈说:“下次你让娃在我这里吃!这娃心疼啊,平时乖得一点声音也没有!一个娃能吃多少?”

我依旧不说话,就看着桂大妈。

可自从被批评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在桂大妈家里寻着吃了。有几次我经过她家廊檐,看见她手里端着碗色彩鲜艳的烩菜,菜上还架着她新蒸好的雪白松软的馒头,就止不住地口水横流。六岁的我那时必须强烈控制自己盯着烩菜看的念头,飞快地,小贼一样从她身边溜走。

那时的我毫不怀疑,桂大妈家的烩菜是我所能想到的至尊美味,她家的馍肯定也是举世无双。许多个下午,当院子里来了衣衫褴褛、要馍吃的老乞丐,桂大妈总是从箩里摸出两个刚蒸好的雪白大馒头。老乞丐就把拐杖立在廊檐的柱子旁,黑糊糊的双手捧着馒头,颤巍巍地坐在桂大妈让出的小木凳上,一小口一小口地慢慢咀嚼着馒头。桂大妈就像当初给我喂饭一样笑着,手里捧着一碗茶,伏下身子大声在老乞丐耳边吼:“老人家,喝茶,小心噎着。”

每当这时,我总在墙背后偷偷看老乞丐一边吞咽着桂大妈的馒头,一边老泪纵横,看着看着,竟然对他也有些羡慕了。



在张婆婆家吃过四季

九十年代初的那几年,几乎每个周末下午四五点,张婆婆总要在家里“炼臊子”。

一到那时,她就拿出家传了不知几世的、黑黝黝的大铁勺,把臊子放进勺子里,直接放在火上炙烤。等臊子白色的油脂变成了液态,栗色的肉粒也“咝咝”微炸着,颜色变得越来越深,空气里就飘散着混合着了八角桂皮的酱肉香味。

每当这时,院子里的大人们就耸耸鼻子,叹一声:“啊呀,张妈家的臊子真香啊!”住在她家对门的我闻到了,就像猫闻到了小鱼干,一个激灵站起来,不由地朝她家望。

臊子炼好后,张婆婆就从厨房拿出一只大白馒头,一切两半,小心翼翼地把臊子一勺一勺地夹进馒头里,然后便在院里呼唤她二外孙的小名。二外孙看见了,连忙欢欣雀跃地蹦过来,一把捉住馒头,狼吞虎咽起来,臊子油顿时沾满了他的嘴唇,蹭到他粉扑扑的圆脸蛋上,还从他胖胖的手指缝里滴下来。

张婆婆这时总是微笑着弯下腰,轻轻擦去外孙脸上的油。然后怜爱地看着他,嘴里时不时地自语着:“哎呀,我的娃吃得心疼啊。”

张婆婆总是这样看着,我却从未见她自己吃过一口。




张家住在后院,有四个女儿。一到周末,女儿们纷纷带着丈夫孩子回娘家,张婆婆便为全家聚餐忙前忙后,高兴得一刻都停不下来。而女儿们也是各有分工:择菜、揉面、聊天,嗑瓜子。

童年的我常常盼着张婆婆家的周末,只要她女儿一回来,就必然带着外孙,我在院子里就能多几个玩伴。每当家里人手多的时候,张婆婆也一定会做出一些复杂、别致又美味的小吃,也必会送给我家一碗。

春天几场阵雨后,她早早奔向了菜市场,去挑选农民刚摘下来的、最新鲜的苜蓿。

在我的家乡,苜蓿是山野间常见的野菜。那种大叶子肥厚又旺盛的,叫马苜蓿,是牲口的美食,而叶子椭圆而小,害羞地折起来,像汉服的领子一样的苜蓿,是人的吃食。

雨水旺,苜蓿就长得长,农民仅掐一、两寸的短茎,装到尼龙袋里在市场门口贩卖。张婆婆每次都要买上好几斤,在她家银光闪闪的大铝盆里一遍遍淘洗,倒去水,趁着菜潮湿的时候,把每根苜蓿茎都裹上面粉,然后上锅蒸了。苜蓿蒸好后,把味道浓烈的春韭切成一寸长,再挖一勺臊子,将三者放入油锅中同炒,只需加盐就能出锅。

苜蓿饭炒好后,张婆婆总是拿出她家那只嫩绿色的,又深又大的搪瓷碗,高高地满上一大碗,笑盈盈地端到我家里来。一碗粉绿色的苜蓿混着深绿的韭菜叶,间以暗红或栗子色的肉臊,仿佛端来一个明媚的春天。





等到夏季,天气一热,张婆婆的女儿们便忙活开了。

张婆婆先把金灿灿的玉米粉徐徐撒入开水中,边煮边搅拌粘稠的玉米糊,再将玉米糊一勺勺舀入一个更大的黑色陶土多孔漏勺,一个女儿端着漏勺,另一个则要在漏勺下方放一大盆凉水。漏勺里的玉米糊从孔里钻出后,就变成一条条长着小尾巴的金黄色面鱼,纷纷落入凉水里。吃的时候,捞出面鱼,拌以素臊子,还要加上蒜泥,醋等调味品。

当然,吃面鱼最重要的便是油泼辣子了。每当这时,张婆婆的小女儿必定放下手中的瓜子,自告奋勇去烫辣椒。她嗜辣,也独有经验,烫出的辣椒色艳味美,四姐妹无出其右,后来,她真的专门开店去做麻辣烫了。

面鱼一做好,张婆婆就又拿出了她家的嫩绿色大碗,第一碗舀给我家,金黄色的面鱼又细又长,卧在素臊子汤里,油辣椒一大勺放在一边,是为了照顾爸爸不吃辣的口味。每次妈妈拿出小碗匀给我面鱼时,总要叮嘱我:“慢慢吃,别呛着,别呛着!”我瞪着眼睛一边看着妈妈,一边把一条条面鱼飞快地滑进嘴里,根本来不及多想。

秋天一到,新洋芋就下来了。张婆婆山上的亲戚会背一大袋黄澄澄的、乒乓球大小的洋芋蛋下山来看望她。亲戚走了,张婆婆便用它们来做洋芋叉叉。

张婆婆的洋芋叉叉根本不用把洋芋切丝,而是切成小粒,裹上一层面粉,在一个小竹箩里一边撒面粉一边轻摇,直到一粒粒洋芋变成小象牙白色的球体,然后上锅蒸熟,在胡麻油里就着葱花一炒,洋芋饭就成了金黄色的小圆球。

而这圆圆的黄金洋芋饭,这种我与她外孙们都喜欢的可爱吃食,却是我与她家一年里同吃的最后一餐。漫长的冬天一到,西北小城的寻常人家就只能吃洋芋、胡萝卜和菠菜了。天更冷时,张婆婆会挂上一个厚厚的毡布门帘,在屋内生着火炉,女儿们也纷纷窝在自己家里,来得次数也少了。




一个冬天的下午,爸妈出门购物,把我一个人留在院子里和张婆婆的外孙们玩耍。玩着玩着,天就黑了,还飘起了雨夹雪。伙伴们玩饿了,纷纷回家,偌大的院子就只剩下我一个人。

百年老屋黑乎乎的,我站在花园的冬青树旁,不敢盯着暗处看,也不敢进自家的门,只能眼巴巴儿地望着张婆婆家的玻璃窗,看那里透出的暖黄色的光、凝结在玻璃上的白色水蒸气,以及屋内人影晃动的斑驳。那里有温度,香味,笑语,美食,而我却冷得发抖。

爸爸妈妈去哪儿了?他们为什么还没有回来?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越来越冷,也越来越害怕,脑子里禁不住开始胡思乱想:他们是不是半路遇到了强盗?遇到了车祸?或者——他们会不会永远不回来了?

突然,一个声音传来:“你爸妈还没回来吗?”

抬起头,张婆婆不知什么时候出来了。

我忙点点头。

“哎呀我的娃啊!”她连叹一声,“那你来婆婆家,站到外面冻死了!”

我走过去,她掀开门帘,屋里一股热气扑面而来。进了屋,张婆婆正和大女儿在方桌上吃饭,一盘土豆丝,许多牙锅盔,摆在桌子上。她的外孙早已吃完了,在床边玩耍。

张婆婆一把把我拉到火炉边坐下,回身取了一牙锅盔,一切两半,把他家盘子里的酸辣土豆丝一筷子一筷子夹在锅盔里,然后递到我的眼前。

“娃饿了吧?快吃!”

土豆丝醋香扑鼻,锅盔两面烙得焦黄,那皮一定是酥脆的,那芯也一定是松软的,而我拼命地咽着口水,忍住不去看它:“我爸妈不让我在外面吃……说是我寻着吃呢。以前我吃桂大妈的饭,他们就把我骂了一顿。”

“哈哈”,张婆婆大笑起来,“哎呀我的娃啊!你别害怕,有张婆婆哩,你爸回来了我给他说。

我看着她,她的笑容那样笃定。

“赶紧吃!”她把馍塞到我手里。我接过来,像她的外孙一样狼吞虎咽起来。这个馍,配以又细又脆的土豆丝,与张婆婆先前送给我家的吃食相比,算是最普通的了,可它对我来说,竟真的是一年里最好吃的。

我饿得慌,吃得狼狈,脸上都是土豆丝的痕迹,湿嗒嗒的。

张婆婆笑眯眯地看着我:“哎呀,我的娃吃得心疼啊!”说着,就弯下腰,轻轻擦去我脸上蹭的油渍。可我却再也忍不住,“哇”得一声哭了。



给生于晚清的罗婆婆送一碗饭

小的时候,在大杂院里,因着明里别家送的和暗地里寻着吃的,我几乎吃遍了前后院。而这吃遍全院的殊荣,在长辈之中,恐怕也就只有罗婆婆享有了。

罗婆婆很老,据说她和我的曾祖母一样,都出生于晚清时代。曾祖母去世时,我尚未出生。而到我六岁时,罗婆婆还一直都在。曾祖母的遗像挂在我家正墙上,照片里的她居然和罗婆婆有几分相像,所以童年的我总是想不通,为什么罗婆婆住在隔壁,我家却要挂她的照片。而我同样想不通的还有一件事:罗婆婆的脚为什么那样尖、那样小,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

不管天气多热,她总要穿一件宽大的斜襟黑色褂子,阔腿束脚黑裤,一双黑色布鞋,又配着白色布袜子,似乎故意显耀她双脚奇迹般地小。我常常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走路,生怕她翻个大跟头,又怕一起风,她宽大的衣服充满空气,使她像热气球一样腾空飞走。

后院住的三家人,都是子孙众多,可罗婆婆却只有一个养女,还出嫁得早,隔好几个月才来看她一次,给她留点生活费后就走。

罗婆婆还有一个远方的侄子,也是大半年才看她一次,每次侄子一来,罗婆婆就好像变了一个人,精神焕发,笑容也多了。侄子一走,她就又老了,家里也恢复了原貌,两扇门敞开着,即使人在里面,也没有声音,苍蝇明目张胆地飞进去,又百无聊赖地飞出来。

到了傍晚太阳一落山,罗婆婆就把房门关上睡下了,连灯也不开,后院三面房屋皆灯火通明,唯有南房是沉郁而寂静的黑夜,好像根本没有人住过。





而罗婆婆家黑夜的宁静,第一次被打破,据说是因为我家的一个“吃货”,那还是七十年代的事情。

吃货名曰大黄,是爸爸小时候养的一只大猫,通体金黄,头又圆又大,好像一只小老虎。还没长大的时候,就常和爸爸打架,长大以后,更是夜不归宿,每晚在房顶夜巡,早晨准时从房上跳下来。老了以后,据说通了人性,每次回家,都不空着爪子,而是带回些小礼物,有时是一只死鸟,有时是死老鼠,潇潇洒洒丢在厨房门口,好像在说:“喂,赏你们吃!”俨然一副大爷风范。

一年腊月,曾祖母早起,突然发现厨房案板上多了只猪耳朵,在那个年代,穷人攒足了劲儿,每年也就是过年才能吃上一顿肉。猪耳朵即使算作猪肉最便宜的部分之一,也是稀罕物。曾祖母正纳闷是谁好心送来的,突然听到隔壁罗婆婆哭喊起来:“哎呀,我的耳朵咋没了?我的耳朵咋没了?”

这事不消说,定是大黄干的。它大概和我一样嘴馋,也觉得邻居家的饭就是好吃,但它显然比我更勇武,脸皮也更厚,胆敢深夜飞檐走壁潜入邻家,用头轻轻抵开柜子,把罗婆婆放在碗里准备过年的唯一一块肉叼回来。

在罗婆婆的哭喊中,曾祖母忙叫爸爸送还了猪耳朵,被偷了吃食的她还惊魂未定——这一口肉,可是穷人一年的盼望。

大黄自然被曾祖母狠狠地批评了一顿。当然,这恐怕也有点“杀鸡给猴看”的意思,至少这样的教训对我爸是有用的,那些后来他责怪我“寻着吃”的话,没准就是来源于此。

大黄一偷吃,罗婆婆家里的情况就完全暴露出来了。自此,领居们平日给罗婆婆送饭,便要更加贴心。





很多年来,大杂院的老邻居们一直保持着送饭的规矩,就是要知道自家送饭的碗什么时候拿回来。

有时,邻居会当场把碗洗干净,在里面盛上新得的时鲜,让送饭人拿回家。而有时他们会恳切地说一句:“你家的碗过几天再给你送来。”这时,送饭的人要么据理力争,坚持当天拿回,要么心知肚明,点头离开,隔几天,邻居一定会在碗里盛一碗自家用心做的饭还回来。

邻里间的送饭,不论频率如何,总是有送有还的——“来而不往,非礼也”。而那些送饭的人,常常是家里的小孩,他们也就在关于还碗的欲拒还迎的说辞、甚至抢碗的假性扭打中,学会观察、辩论、酬答、博弈甚至角斗。

一碗饭就是一本做人礼仪、体面和人情社会生存法则的教科书。

等我到了能出去送饭的年龄,爸爸是这样教育我的:给罗婆婆的饭,要绵软,因为她年龄大了,牙不好,硬了怕咬不动。去了她家,也一定要看着她把饭倒进自己的碗里,然后把我们家的碗拿回来——不管怎样,都要空着拿回来。

原因是,罗婆婆年纪大了,不能让她劳累洗碗,更不能把碗留在她家,让她破费来还饭。于是,六岁的我把饭往她家碗里一倒,撒腿就跑。罗婆婆这时迈着两只小脚追到门口也追不上,就站在门槛边,扶着门框,嘴里叨叨着:“哎呀,看这个娃,看这个娃……”

张婆婆也常常给罗婆婆送饭,她告诉我,给罗婆婆送饭,一定不能用她家嫩绿色的搪瓷大碗。罗婆婆吃得少,送多了吃不完。更重要的是,一定要看着她吃,因为罗婆婆觉得饭好,会舍不得吃。送来的饭一天天精心保留着,可她家没有冰箱,一顿饭放馊了也舍不得倒,最后就会吃坏身子。

而桂大妈给罗婆婆送饭的规矩更加直接,她看到罗婆婆来前院,就把她留在廊上,亲自盛一碗饭端给她,当场和她一起热乎乎地吃掉。

就在邻居一碗碗饭的来来去去中,罗婆婆越来越老,也渐渐没劲儿和我们为碗的去留问题博弈了。曾祖母去世后,她成了全院最老的人,而随着我的长大,巷子里生于晚清的老者们也一个又一个地逝去了。罗婆婆的同龄人越来越少,她就更懒得出门了。就连六十多岁的张婆婆,在她眼里都是小孩。

只有在张婆婆问她古今之事时,她的眼里才散发出光明:“民国十年大地震的时候呐,我正在厨房炒菜呢……”她的话一下子就多起来。





有一次,我端了一碗饭去她家。她收好饭,似乎无以酬答,一把拉住我的手:“来,罗婆婆看看你的命。”

我好奇地很,跟她坐在床沿上。她戴上眼镜,抚摸着我的手心,默默地看着我的掌纹,一边看一边叹息:“哎呀,这个娃以后,也就像电线杆上的燕子一样飞走了,飞得远得很呐!”

我不信,大声说:“我不走,我爸我妈还在这呢。”

罗婆婆看着我,嘴里念叨着:“我的娃啊,你以后要是有良心,就把你爸你妈接走跟你一块过,要是没良心,就让他们像婆婆一样,老死在这个院里……”她的声音暗下去了。

不久以后,罗婆婆病了。不知是什么病,就是每天卧床,起不来了。这一病,罗婆婆的女儿侄子更是不见踪影,每日三餐,都由邻居们送了。

张婆婆每次熬了稀饭端进去,一进去就是半天,出来后有时候叹着气,有时候抹着眼泪。

桂大妈也端饭进去,出来以后,爱说话的她也不言语。

送了没几天,一个清晨,张婆婆又像往常一样给罗婆婆送早饭,回来后不久,罗婆婆家就变了。不知从哪里来了几个大汉,在她家拉了好几根电线,还换了盏瓦数极大的电灯,光明四溢的,一下子照亮了南房——罗婆婆一辈子都没有开过这样亮的灯。她家家门也敞得更开了,许多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陌生人一个个接踵而至——她家也从没有这样热闹过。

这一天,罗婆婆死了。



尾声

我一直以为,罗婆婆正如自己所言,“老死”在院子里。

可不久以后,我却偶然偷听到张婆婆与其他人的悄悄话——罗婆婆是自杀的。那个令罗婆婆卧床的病,其实不过是一场普通感冒,而真正要了她命的,却是对邻居三餐照顾的无以回报。

年老的她唯一能做的,就是以自己的死亡来结束带给邻居的负担。在这个世界上,她再也不想麻烦别人了。

再后来,张婆婆也死了。桂大妈得了糖尿病,瘦得跟麻秆一样,整日守卫在自家违章新建、谋求更多拆迁面积的楼上。就连那单纯要一口馍吃的老乞丐,也不知怎么消失不见了。

我果然如罗婆婆所言,飞得很远很远,搬过许多次家,有过许多邻居,他们中很多人房子明亮,车子气派,比我儿时的邻居富有千百倍,可他们的门户一直是紧闭的,别说分享一顿饭食,就连一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而现在,我也关紧了家门,心变得越来越硬。

大杂院要拆了,老邻居也一个个没有了,邻家饭的味道彻底消失不见。现在的我,还是不明白,究竟是时代带走了我的邻居,还是他们的死亡和离散,最终结束了一个人与人之间诚恳、礼让而又温情的时代?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9

主题

1153

帖子

2967

积分

高级会员

Rank: 4

积分
2967
20#
 楼主| 发表于 2020-4-27 22: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20楼 醉卧江山说:
在你的成都,我改变了口味丨人间有味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意填写的第三志愿最终会将他录取。不仅如此,在那座陌生的城市,还会遇到一个我,彻底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轨迹。


1


见陈广智之前我很紧张,在寝室里拿着夹板一遍又一遍地烫着刘海儿,涂了手指甲,还用拙劣的技术化了妆。衣服换了好几套,站在镜子前反复照,不知道怎样才能让我看上去更漂亮。

在这之前,我和陈广智刚在QQ上结束了50个小时没日没夜的聊天。而3天前,我们还是在大学校园里碰面都不认识的陌生校友。

陈广智在女生寝室楼下等我,我们没看过彼此的照片,但当我跨出寝室大门,看到他的第一眼时,内心就有个声音告诉我:就是他了。几分钟后,我和他当场决定:在一起。

我们俩这个默契的共识达成于2009年的5月一个黢黑的夜晚,可好多年后想起来,还觉得是个艳阳天。后来,陈广智从他的视角,还原了第一次见到我时的场景——

“就记得那晚约你去烧烤摊吃宵夜,你一串接一串地吃,头都没抬一下,还一个劲儿地说‘好吃,好吃’,我心想,你是不是没吃晚饭哦,有那么饿吗?”

我抑住怒火,微笑着帮他回忆我当时精致的妆容,他认真思考一番,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但随即补了一句:“想起来了!吃烧烤的时候,你嘴唇上的口红都花了。不过看你吃得那么香,我当时都不忍心提醒你了。”

接着,他顺口反问我,为何会轻易地接受一个认识不过3天的人,我抽丝剥茧,发现我对他动心的点,竟是见面前一天的深夜,我们聊天时他突然打了一句:“你稍等下,我有点饿了,出去买个烧烤。”

当时我的寝室早已锁门熄灯,一个“烧烤”,把我馋得百爪挠心。我躺在寝室的二层床上,猛咽了几下口水,脚蹬在天花板上,忽然有个念头在我脑袋里疯狂冒泡:他要是我男朋友就好了,至少能半夜帮我打包一份烧烤。

陈广智听完我的回答后哭笑不得:“那你怎么不去找后门卖烧烤的那个小哥?近水楼台先得月,包你吃个够。而且,每次看你和他聊天聊得也挺嗨,你咋不和他谈恋爱呢?”

我想了下,认真地回答他:“那小哥太爱吃了,边烤边吃,我怕抢不过他。”

陈广智敲了一下我的脑袋,表示从来没见过这么好吃的人,“还是个女生!”他又补了一句。

对于我的这张“好吃嘴”,那时候的陈广智并不能和我产生共鸣。他来自江苏徐州,那是座历史底蕴深厚的城市,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在那里长大的他,并不能对成都的安逸感同身受。


2


陈广智与成都的渊源,要追溯到2007年。

那年夏天,他趴在中国地图上,手指在“哈尔滨”和“海南”之间来回游走,挑选未来四年生活学习的大学。但与其说是选大学,不如说是选城市:首先要离家远,不能一脚油门就被家长探望;其次,城市要宜居。

忽然,陈广智的脑海里蹦出了“少不入川”四个字,他认为这是对一个城市的褒奖,便顺手把四川也纳入选择范围。

那时,手机还不够智能,不能支持陈广智随意放大电子地图、把他用10分钟就决定好要去的城市看个透。他也万万没想到,自己随意填写的第三志愿最终会将他录取。不仅如此,在那座陌生的城市,还会遇到一个我,彻底改变了他以后的生活轨迹。

2007年8月开学报道前一天,坐了30多个小时的火车,陈广智和他父亲辗转来到学校时,俩人已饥肠辘辘。

学校后门有条小吃街,白天仅有连排的商铺营业。街边的台阶上布满了成片的油渍,暗示着此地别样丰富的夜生活。

落日余晖中,路边摊纷纷开张,学生们蜂拥出巢,整条街瞬间换了风格。小摊一家挨着一家,灯火通明,亮度逼人,霸占了整条街巷。有老板操着四川话,中气十足的吆喝声;有三五成群的学生,把牛皮吹上天的声音;有食材在热油上煎炸的“嗞嗞”声;还有急躁的汽车喇叭声,司机们盼着能在密密麻麻的路边摊中挤出一条小道。

打小陈广智便跟着做生意的父亲一同混迹在各大饭局上,父子俩一致认为路边摊是“脏、乱、差”的代名词,两个大老爷们儿窝在路边吃小摊儿,实在不体面。于是两人眉头紧锁,快速地通过小吃一条街,拐进一家稍显高档的川菜馆。

听说川菜以“辣”出名,两人商量着,怕初到成都肠胃不适应,便顺着菜单想找些清淡的。两人同时锁定了“水煮肉片”这道菜名——“水煮的,一定清淡又养生。”

当老板端上来那盆盖着厚厚一层花椒和辣椒、在滚烫的油中爆发出“呲啦呲啦”声音的肉片时,从江苏来的父子俩不由一愣,果不其然,尝了一口便被呛出眼泪。

陈广智猛灌了几口白开水,心里更是一通抱怨:自己选的城市一点都不“宜居”,连一个“白水煮菜”都那么辣。只是碍于面子,陈广智不愿向父亲承认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

只是后来,陈广智告诉我,吃完那顿饭,他就当场决定:毕业后一定不能留在成都,“这个城市实在是太不对胃口了”。



3


我和陈广智确立恋爱关系后的第一顿饭,就上演了一场关于吃的“博弈”。

星期六的早晨,他如约到寝室楼下接我。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虽然在QQ上24小时不间断地废话连篇,可面对面还是不免有些尴尬。

陈广智是个1米86的大高个儿,他在我的前面三步并作两步地走,我跟在后面都快要跑断气了,也没好意思开口让他等等我。直到他无意间回过头,见我在喘着粗气,就用蹩脚的四川话问:“你咋子了?那么累呢?要不要坐下来吃口东西缓缓?”

我这才意识到,自己对他的声音非常陌生,不标准的四川话从他嘴里冒出来,听上去很滑稽。“没关系,你可以和我说普通话。”刚说完就发现自己把话题带偏了,赶紧补了一句:“好,那坐下来吃点东西吧。”

陈广智提出去学校附近的一家西餐厅,那是学生界的“高规格”餐厅,招待“贵宾”的首选,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对我的重视。我听了后却像个泄了气的皮球,但由于两人还不熟,我并没有提出异议。我点了一份最便宜的牛排,放在口中如同嚼蜡,吃了一块便放下刀具。

那天傍晚,陈广智让我决定晚上吃什么。我抬起头,递上一个善解人意的微笑:“不用不用,我吃什么都可以。”脚步子却一个劲儿地往学校后门的小吃街挪,一边走,一边用余光快速地扫过周围的路边摊,脑袋里疯狂盘算着要临幸哪一家才能安抚我的胃。

最后,我选了一家窝在墙角边上的路边摊吃冒菜。落座时,我明显看到陈广智环顾了下四周,露出了犹豫的神情。可是,此时冒菜的香辣味已然传到了我的鼻腔里,馋得我顾不了那么多了,便假装没看到。

冒菜是四川特色小吃,把土豆片、藕片、红苕粉、鸭血、豆芽等素菜,装在用竹子编成的篓里,老板借助腕力,将竹篓放入用火锅底料和高汤熬制而成的汤底里“冒”。当菜品渗入汤汁后打捞出锅,放入碗中,再配上小米辣、辣椒油、花椒等佐料,舀上一勺汤底,把香辣提升到极致。

陈广智问我为什么喜欢吃冒菜:“这样的小摊儿很不卫生。”

“其实我爱吃火锅,可是一个人去吃火锅太尴尬了,最多吃一两个菜就饱了,冒菜多好,十多种菜全有,随时都可以感受私人火锅般的顶级待遇。”我说完,陈广智笑着看着我,没有接话,我又补了一句,“你听过这么一句话么,‘冒菜是一个人的火锅,火锅是一群人的冒菜。’所以啊,其实火锅冒菜都一样,就看是自己吃,还是和别人一起吃。”

“你要是爱吃火锅,我以后就经常陪你去吃。当然啦,我吃白味汤底。我听说你们四川人觉得吃白味是对火锅的侮辱,你可别嫌弃我哈。至少我陪你,以后都就不用吃‘一个人的火锅’了。”陈广智挠着头,露出害羞的表情。

对我来说,这是陈广智对我说的第一句情话。

我夹起一片藕送进嘴里,在牙齿的咬合下,渗出一丝丝的甜味,配着香辣传到胃里,胸膛暖呼呼的。原来和喜欢的人一起吃饭,竟然可以这么开心。

“2009年5月19日,我和陈广智一起吃的冒菜,比生命中任何一次都好吃。”我在那天的日记里这么写道。


4


陈广智在和我一起吃了约400顿饭之后,成功被洗脑,俨然成为我攻克美食道路上的帮凶。

刚在一起的那一年,团购网站还是一个正在迅速崛起的新兴产业。那时候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一口气把收藏的20多家美食团购网全部开启,寝室网络不佳,我会归正了鼠标和键盘,坐直身板儿等待网页缓冲出来。然后挨家筛选,看图片和口碑。但凡有评论表示这家食物好吃,我一定会拉着陈广智去尝一尝。

父亲从小对陈广智的教育就是:凡事不要拖拉,时间要用在节点上。因此,陈广智总是对我赶公交车,穿梭在成都各大街小巷寻找美食的行为嗤之以鼻。

而我从小路痴,在生活了20多年的城市也时常会迷路。凭借着这个借口,陈广智只能妥协。他负责找路,我负责吃,这成了我们异于常人的默契。

我挖地三尺才找到的美食,经常需要排队。陈广智对此非常不理解:“吃饭不就是填饱肚子的事儿吗?在我家那边,没人会把时间浪费在排队吃饭这件事儿上。能吃就进,不能吃就走。这些人,真是闲的。”

“吃饭是一种享受,排队是对美食的尊重,这是最有仪式感的事!”我据理力争。

“那你咋不戴上红领巾去吃饭?那样更有仪式感。”我时常被陈广智怼得哑口无言,但往往是他一边嫌弃我,一边陪我尝试那些“有仪式感的”的美食。

那段时间我几乎尝遍了成都所有的“网红火锅”。我跟陈广智说我小时候经常问父母为啥不开火锅店,陈广智给了我一个答案:“要是开了火锅店,还不被你天天吃给吃垮了。”

有次,他陪我排队时,拉着同在排队的人,在火锅店门口玩起了斗地主。我嘲笑他:“你终究还是成了你曾经最讨厌的那类人。”他狡黠一笑,回敬道:“别人是近朱者赤,和你一起,是近猪者猪。”

此话也不无道理,我从小就无辣不欢,火锅一定不能配油碟,那样会破坏火锅底料的厚重感,原汤加干辣椒面才是完美搭配。要是能再舀上一勺小米辣,鲜辣与麻辣双重刺激,更是会调动起全身的细胞。陈广智在我的带领下,可以驾驭任意一种四川特色的辣。曾经把他伤害得很深的“水煮肉片”,后来对于他来说只能算作辣味链上的最底端。


5


成都真正的美食,大多数是路边摊,隐藏在小巷中。

我时常逗陈广智:“这些藏在卡卡角角(四川话,角落,音kakaguoguo)的路边摊,你看美食攻略是完全找不到的,只有我这种本地人才能搜刮得出来。我忽然发现你真是居心叵测,你找我,就是为了让我带你去吃这些正宗的路边摊儿吧?”

陈广智不屑一顾:“你以为我和你一样,就那点出息啊?别人找对象是看车看房看户口,到你这儿,就为一口吃的了。”

张奶奶的摊儿就是我们的老窝之一。这里最开始卖的是狼牙土豆,业务壮大之后,又加了凉面、冰粉、烧烤、冒菜等。

我和陈广智时常熟练地搬来小桌,放在墙角,窝坐在跟前。周围是闹哄哄的中学生,匆匆买了就走,他们有时会多看我们几眼,陈广智窝在一群穿着统一校服的半大孩子堆里,的确很突兀。

前几年,张奶奶在摆摊的时候出过一场车祸。一个疲劳驾驶的出租车司机将车轮碾上了路边的台阶,撞翻了摊位。正在削土豆皮的张奶奶来不及躲避,头部受伤,以至于现在的记忆力很差。

虽然我们多次光顾过张奶奶的路边摊,但她每次见我还是会致歉,表示忘记了我的口味。陈广智则习惯性地在一旁提醒:“张奶奶,帮我女朋友多放点小米辣,不要客气,直接给她拌成‘超级变态辣’,土豆刚过心就捞,一定要脆。不要味精,谢谢。”

每次陈广智挺不好意思地说完这一长串的口味备注,张奶奶就笑盈盈地表示,下次一定记得。尽管如此,几年的时间里,这情景总是循环上演。








2011年,陈广智大四的那个寒假,我跟他回了次徐州。那里有成都少见的大雪,盖住马路。牙膏冻得需要用热水烫一下,才能挤出来。戴隐形眼镜也成为我每日的一项挑战。

陈广智的家乡饮食口味清淡,几乎没有辛辣。他们爱吃羊肉,几乎每顿都不落。而在成都,只有“冬至”那一天会喝羊肉汤,我因为吃不惯羊肉的膻味,每次都会避开。我用真空袋打包的卤兔头,也没人愿意和我分享——大家认为吃兔子是件很残忍的事。

陈广智怕我吃不惯,就提出带我去扫荡我最爱的路边摊。

陈广智高中门口也有一条小吃街,他熟络地和老板们打着招呼,并热情地向大家介绍“这是我的女朋友”。老板们听说我是个“川妹子”,主动提出要在“蛙鱼”里加辣椒。

“蛙鱼”是徐州的一种形同小鱼的面食,口感爽滑,自带酸甜口味。我尝了一口,并没有吃出期待的辣味。我在心里拼命对自己暗示:这是陈广智喜欢的家乡菜,我要喜欢,以后要适应的还有很多。

晚上,我一个人溜到小区门口,光顾了一家我白天瞥见的名为“四川麻辣烫”的店铺。老板娘是成都人,嫁给了一个徐州人,从此在这生活。她曾在成都开过一家冒菜馆,我吃第一口时,就尝到了自己熟悉的味道,顿时胃口大开。

只是吃着吃着,我忽然对自己很失望,停下了筷子。或许自己和“四川麻辣烫”一样,于这座城市而言,都是多余的。

我吃到一半,陈广智找到了我。老板娘听说我也是成都人,絮絮叨叨讲了很多:她来徐州后,什么都吃不惯,才想着把自己在成都的事业带到这边来,做个念想:“有这个铺子,我才没那么想家。”

那顿饭,我们都没有说话。

陈广智的父亲希望儿子能回家发展,子承父业,在这个理由背后,还藏着那句中年男人难以开口的:儿子,爸想你了。陈广智也褪去了四年前的那份浮躁,那颗四海为家的心,早已被认定为是一种不负责任。

他不愿把背井离乡的包袱丢给我,经过几个月的挣扎,在毕业之际,决定自己独自回家。

回家就回家吧,没事,就这样吧,能有什么事。我想。


6


虽然自认为没什么,但身体还是诚实地出现了状况。

自陈广智回家的那一刻,我仿佛失去了味觉,吃什么都觉得毫无滋味。在他回家后的第21天,我的两个闺蜜搞了场“寻味之旅”,想拖我离开这场失恋的暴风雨。

两个姑娘拉着我来到张奶奶的路边摊,张奶奶察觉到我的反常,把狼牙土豆端给我时,顺势坐在了我旁边的小凳子上,用身上的围兜擦了擦手:“丫头,你那个绝世好男朋友咋没来?”

我有些诧异,张奶奶竟然用了“绝世好男朋友”这样新潮的词,而更让我诧异的是,记不得我口味的她,竟然记得陈广智。

“我们分手啦,张奶奶,他回他自己的城市啦。”我故作轻松地回答。

“咋个分开了?他对你那么好。为啥子喃?”张奶奶是个急性子,和我家院坝里的老奶奶们一样,热情、单纯、又八卦。她从围兜里抓出一大把零钱,递给她女儿,准备专心听我讲述。

被一个不算熟悉的长辈问到感情问题,我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张奶奶握住我的手说道:

“他真是个绝世好男朋友,每次来给你打包狼牙土豆时,我小女儿都会这样念叨一遍。

“张奶奶我老了,手脚也不麻利,我都让小女儿帮我提前炸好三大锅的土豆,再拌好三种口味。这样来一人,舀一碗,够卖大半天勒。每次你男朋友来,都喊我单独给你炸一小碗,说那样才是脆土豆,才能拌出你喜欢的口味。

“有时候赶上学生放学的点儿,我们啊,根本莫得空单独弄,他有时还亲自切葱,个人捣蒜,等我们忙过这阵,再喊我单独给你拌。有时候,我看他那么大高个子,站在墙角切土豆,我都不忍心。他还傻笑,说女朋友好养活,吃个土豆就笑眯了。

“我家开了有10年了,啥子顾客都见得多咯。很多小年轻谈朋友,女娃娃喜欢吃我们这种摊摊儿,男娃娃却看不上。有的还躲多远,觉得掉价。也是,哪个小男娃娃不在乎点儿面子喃?”

我无法接话。

我低着头,用竹签插了好几坨狼牙土豆,一口气吞下。土豆炸软了,在嘴里混成一大团糊糊,吞不下去,吐不出来,卡在喉咙里,眼泪噎了出来。


7


两年的接触,我怎么会不知道陈广智是个多么温暖的人呢。

大三的时候,陈广智吃了一个月的方便面,存钱给我买了一条裙子,699元,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我舍不得,大发雷霆,让他立马去退。他没料到我如此反应,只得依着我。

陈广智站在销售阿姨面前,表示要退货。店员瞬间提高音量,来回摆手,表示“衣服出售概不退货”,僵持不下,最后把陈广智晾在了那里。他提着袋子,站在女装店铺里,低着头,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最终,店员嫌弃他妨碍生意,同意退货。

陈广智捏着那699元,远远地向我招手,笑着跑到跟前。我的歉意还未表达,他先向我道歉:自己不该拿着父母给的生活费送我礼物,他要做的是毕业后努力工作,靠自己的双手,让我过上更好的生活。

“他不是说毕业后要努力工作,让我过得更好吗?他现在又跑到哪里去了……”

张奶奶没有回答我。或许她答了,我没有听见。我的眼泪刷刷地流,四周死一般寂静。





陈广智回家后,并没有忙着找工作,而是天天窝在家里打游戏、睡觉、和老同学去篮球场打球。打完篮球,老同学们常常会约着在一起去吃宵夜,“戒了。”他一次都没有去过。

他不仅戒了宵夜,连一日三餐也是能省则省。

一个月的时间,陈广智瘦了15斤。所以当他顶着一脸胡渣子,再次跨入“四川麻辣烫”时,老板娘竟没有认出他。

他打包了一份麻辣烫,还让老板娘用小口袋额外装了好几勺辣椒面,“怎么吃都不好吃,越看那个辣椒面,就越像红砖末儿,倒胃口”。

那段时间,陈广智学会了喝酒。仿佛自己的失眠可以借助酒精得以缓解。但喝了酒,还是睡不着。一次,陈广智半夜起床,切了一块固体火锅底料,丢在锅里,和方便面一起煮。火锅底料是前几天在网上买的,是成都一家随处可见的火锅连锁店生产的袋装底料。

拌着浓厚的辣味,他连吃了几口。不知道是吃得太急,还是饿太久了,胃里一阵翻滚,冲进厕所吐了起来。

陈广智按下马桶上的按钮,“哗——”,他忽然觉得一身轻松,好像有一盆水,“哗”地一声把他从头淋到脚。

他突然想明白了,做了一个决定。


8


2011年8月底,陈广智又回到了我的城市,像是过了一个普通的暑假,回成都来报道了。

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回家后竟然吃不惯家乡菜了,两个月没吃辣椒,憋得脸上冒起了痘痘。我每天都在想成都的美食。”没等我开口,又说了句,“更想你。”

“回家后,我什么都吃不下去。每天都在担心,担心你想吃东西了,没有人给你买,怕你饿着,怕没有人照顾你……现在看你也没饿瘦,我还挺失望的,我是不是想多了?”陈广智认真地问我。

我“噗呲”一下笑出声,笑着笑着,又撅着嘴开始流眼泪。我没有回答他,只想让他好好抱抱我。我个子不高,脸正好贴在他的胸膛上,听着心脏在我耳边怦怦跳动。

从那时起,我恢复了味觉。

陈广智兑现了他的承诺,在成都找了一份工作,工作之余我们继续尝试各路美食,成都遍地都有我们的脚印。毕业多年后,我们仍时常回到大学,只为回味那些年被我们宠幸的路边摊。

泡椒鱼米线的老板,还是会特意为我挑一个鱼泡;有家冒菜馆,明明有着自己的招牌,由于门口挂着一副对联——“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店不在小有辣则灵”,被我们俩“山不在高”地叫了好几年;还有最爱的一家火锅店,春去秋来,我们习惯性地坐在靠窗的位置,翘首等待原汤在铁锅里冒出的一个泡儿。第一筷子永远是夹千层肚,倒计时15秒起锅,陈广智烫得那份会第一时间夹到我的碗里。

后来,我们还把路边摊文化延伸到了其他地方,我们一同去了泰国,窝在大排档前,老板比划着为我们推荐了一个泰式汤锅。当高耸的铜锅端上桌,正好挡住了我面前的陈广智,我和陈广智同时搬着小凳子挪向了同一个方位,肩并着肩,挤在一起开吃。

对面街上人来人往,被太阳烤得发烫的地面,腾起热浪,扑进眼睛里,暖暖的。


9


后来,我和陈广智再也无法尽情流连于路边摊了——我们的小小陈出生了。

小朋友是个十足的捣蛋大王,初为父母的我们,手忙脚乱,很难安份地吃完一顿饭。每次宝宝在饭桌前抗议,陈广智就会假装严肃地说:“你别闹妈妈,有种冲我来啊,小子!”

宝宝咿呀学语,最先清晰蹦出的两个字,除了“妈妈”、“爸爸”,还有一句“好吃”——他算是彻底继承了我的好吃嘴。

如今,陈广智时常需要出差,我举着手机和他视频,叫儿子过来看爸爸。小家伙傲娇得很,任陈广智怎么喊他,他都自顾自地玩着手边的玩具。只有一个办法能瞬间抓住他的注意力,我说:“小子,快来看爸爸正在吃什么呢。”

陈广智会配合着咂嘴:“嗯,好吃!真好吃!”

宝宝立马奔了过来,伸个脑袋在手机面前,“爸爸,你在吃啥好吃的呀。你快回来吧,我想你了,我好乖,爸爸给我买好吃的回来吧。”

等小小陈长大些后,陈广智会领着儿子,和我一起光顾张奶奶家的路边摊。张奶奶的曾孙子很喜欢和小小陈一同玩耍,有时候,张奶奶还会送一碗新鲜出炉的白味狼牙土豆给儿子解馋。

上个月,在吃狼牙土豆的时候,儿子搂着我的脖子,问陈广智:“爸爸,我和老妈都是好吃嘴,你爱我们吗?”

“当然,我好爱你们。”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爱盲论坛  

GMT+8, 2024-6-12 03:10 , Processed in 0.34007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