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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妻子拒绝生娃,丈夫告上法院索赔15万 法院这样判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12-16 15:41
标题: 妻子拒绝生娃,丈夫告上法院索赔15万 法院这样判
妻子拒绝生育,还说没有孩子,也会陪男方白头偕老。
但当初的承诺,终究抵不过时间的消磨,这些年,女方几次起诉离婚,这让男方气愤不已。他认为,妻子违背承诺,使得自己的生育权被侵害,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15万元。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因生育权而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并依法驳回了男方诉求。
在外打工时,潼南男子李强认识了离异并带着一女儿生活的王红。随着交往的增多,他俩都认为对方是自己的意中人,便谈起恋爱。
2008年,两人自愿登记结婚,组成了一个新的三口之家。婚后,李强一直想要一个属于二人的孩子。
但是,王红一直不愿意。后来,李强得知,王红已做绝育手术,他和母亲曾一度要求王红通过手术恢复生育能力,均遭到王红拒绝。
“没有孩子,我一样会跟你白头偕老……”李强考虑到夫妻感情尚好,并且有王红的这句承诺,他慢慢也接受了现实,并将王红与前夫之女视为己出,进行抚养。
可这段感情,还是在二人后来的生活中被一点一点消磨。2019年、2021年,王红两次闹着要离婚,并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为由,驳回了王红诉求。
今年7月,李强也将王红告上了法院。他认为,王红背弃了当年白头偕老的承诺,多次起诉离婚,拒绝生育还导致他至今未育有自己的子女,给本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要求王红给付精神抚慰金15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
本案中,王红的女儿现已成年,与李强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继父女关系,李强有权在年老以后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不必担心因未生育子女而老无所养。
为此,依法判决驳回了李强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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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1-12-16 18:38
可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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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知心玩家    时间: 2021-12-17 13:12
标题: 回沙发永燃之火
不可怜,现在我们国家很多人,尤其是我们盲人真的很难理解,什么叫男女平等。女人不是你想睡就直接拉过来,压在下面就完事了的。
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1-12-17 13:51
标题: 回板凳知心玩家
我知道这个意思,我也知道男女平等,也不是说女的想睡就能睡,我也是看着感觉觉得丈夫挺可怜的,这10年来想要一个自己的娃都不行,耀娃本无错,只可惜遇到错的人。我的想法一直都矛盾的,甚至可能偏传统,既然这样的话,丈夫能不能花点钱去东南亚那边转一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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