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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平台不该坐视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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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11-22 20:13
标题:
祖孙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平台不该坐视不管
不久前,女大学生被诬“海王”的消息引发关注。最近,又一起“看图编故事”的网络造谣,让人看得义愤填膺。
11月19日,网友“飞哥在东莞”在某平台很狗血地发了一条图文:“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美女。”图文满天飞之后,照片中的女生站出来发声,那是她几年前和外公拍的写真。人在家中坐,脏水天上来。相信换谁身上,都很气愤。
可事情接下来的发展,让当事人和网友更加气愤。按理说,这造谣证据确凿,可以直接追究造谣网友的法律责任,可万万没想到,普通人要在类似事件中维权,还真是不容易。据相关律师介绍,女生所希望的让造谣者被刑拘或行拘的处理办法都几乎不可能,甚至报警几乎无法立案。
原因也不难想见,那个造谣的“飞哥在东莞”只是一个网络ID,被骂之后换成了“东莞故事会”,背后真正运营者到底是谁、在什么地方,普通人很难第一时间掌握,这直接影响去哪里报案。而该账号是首发还是转载,也影响责任的认定。理论上,受害者还可以连同平台一起起诉,进而倒逼平台交出侵权人,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但这就要耗费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财力。
这可能就是现在“看图编故事”式侵权多发的重要原因。这种下三滥的行为,很容易博取流量,可是受害者要维权,却面临重重障碍。如果不是对个人生活造成持久性的重大影响,很多人可能也就息事宁人,懒得追究了。这次女生表态要“维权到底”,期待她能够打造一个维权样本,警示更多作恶者。
无论是受害者面临的维权困境,还是网络环境的净化,有个关键角色,理当发挥更积极的作用。这个角色就是各大信息平台。要求平台对每天诞生的海量信息一一核实当然不现实,可是在后续惩戒以及帮助受害者维权方面,平台应该责无旁贷。
比如这位“飞哥在东莞”,侵权造谣性质如此恶劣,从他过往贴文风格推测,很可能是个惯犯。平台如果任由其换个ID就可以平安无事,不等于是纵容类似行为?在受害者提交证据之后,平台首先应该发挥管理作用,固定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对账号先做禁言或者封禁处理,然后再配合受害者的报案和维权。如果装聋作哑甚至给受害者维权制造障碍,平台就是在为“脏流量”提供土壤,迟早要付出更大代价。
网络跨地域的特征决定加害者和受害者可能现实距离遥远,要进行线下的维权,确实会面临各种困难。社会治理也需要考虑成本,让平台在类似网络造谣中承担更多责任,是“性价比”较高的一种方式。尤其在实名制的当下,平台能快速锁定用户信息,只要有心,一定可以在个案追责以及整体网络环境净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11-22 20:14
一位名叫“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在某平台图文并茂发文:“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
消息在网上快速扩散后,有网友发现,照片系几年前一女生和外公拍的写真被盗用。
11月21日凌晨,名为_Niki君_ 的博主刊出长文,回应被造谣“老夫少妻”一事。
“_Niki君_” 表示,前几年为满足外公的心愿,她于2018年12月29日在小红书发帖晒出自己和外公游玩上海的照片,之后又陆续晒出自己陪外公拍的写真。
但昨日被朋友告知,发现部分图片出现在某网络平台,并被写成了“老夫少妻”的故事: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
博主表示自己非常崩溃,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并已经联系律师要严肃追责,她希望能将当事人行拘,还在收集证据。
11月21日中午,博主又发文表示:关于被造谣,一定刚到底。她表示,今天上午律师告知,她所希望的让造谣者被刑拘/行拘的处理办法都几乎不可能,甚至报警几乎无法立案。
律师告知,过往被造谣受害人(甚至上热搜程度的受害者)的维权费用甚至高达数10w之高,并且维权之路甚至按年计算的时候,这让她一度气哭到失言和崩溃。
博主表示,“最大的崩溃点在于,实在想不通也气不过凭什么我要承受这些!!我只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竟然会如此难!如此繁琐!但我依然会选择维权到底。我觉得只有这样才会给热爱造谣的人足够的威慑力。”
11月21日,记者搜索发现,目前“飞哥在东莞”的原贴已经删除,且也搜不到对应的账号。
而据细心网友的爆料,“飞哥在东莞”已改名为“东莞故事会“,浏览他的帖子发现,该账号经常发布类似博眼球的消息。
截至目前,“东莞故事会“还未就此事进行回应或者道歉。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2-3-9 14:19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
3月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作为报告的起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马骐就报告中提到的“老夫少妻”网络恶搞事件进行了解读。
诽谤案一般属于自诉案件, 司法机关主动介入释放了什么信号?
司法机关主动介入,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体现出网络法治正在强化。很显然,网络放大了诽谤的社会危害性。对这样的案件,司法机关该出手时必须出手,不能让受害人仅凭一己之力去维权。这也是一种态度、一种宣示: 网络不容犯罪藏身绝不是口号。
如何增加造谣者的违法成本, 让网络不成为谣言的滋生地?
一体推进“不敢、不能、不想”。
首先,依法惩治要到位,把“不敢”做实。 去年起诉网络犯罪增长近一倍,还要加大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以案止案。
第二,监督管理要到位,把“不能”做实。 相关职能部门、网络平台的监管职责落实了,很多网络乱象就能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源头预防要到位,把“不想”做实。 营造清朗网络空间,要靠每一位网民共同参与。要加大典型案例发布、宣传力度,向社会传递一个明确信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也要守底线。
为什么更看重以案件推进社会治理?
个案优质高效只是基础,还要依法能动履职,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这是更重的责任。
案例就是推进社会治理的扎实举措。 对司法机关,案例诠释司法理念、办案规则,是最直接的业务教科书;对社会,案例承载公平正义、法治精神,是最鲜活的法治公开课。这就是案例的价值:以个案推动法治的进步。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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