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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云迪回古代嫖娼,违法吗?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21-10-23 11:13
标题: 李云迪回古代嫖娼,违法吗?
突然掉一个大瓜,砸的王力宏一身清白!





01


我们从一个问题开始。


为什么古代嫖娼不违法但通奸违法,而现代却是嫖娼违法而通奸(养小三等)不违法?


提问就不对。

中国古代,嫖娼有犯法和不犯法两种说法。

从商朝到明朝,嫖娼不犯法,作为税收对象,持证上岗。


尤其是明朝。

但到了清朝,就得分情况了。

在清朝,嫖娼有时犯法,有时不犯法。

雍正行法家严苛清肃之政,乾隆继承祖上意志,深得与罪恶势力斗争之奥义。


于是下圣谕说:

“此四恶者,劫人之财,戕人之命,伤人之肢体,破人之家,败人之德,为善良之害者,莫大于此。”

但他自己却屡屡下江南,统共去了六回,回来撒尿就分叉了。




02
嘉庆、道光更是跟妓院死磕:

嘉道中六街禁令严;
歌郎比户,而平康录事不敢侨居。士大夫亦恐罹不测,少昵妓者。
尽管如此,刚需如何解决呢?
于是有了这么一个段子:

道光以前,京师最重像姑,绝少妓寮。
我同你解释一下:道光年以前,京师盛行像姑,妓女基本是没有的。
这就对了嘛。
嫖娼败坏社会风气,必须禁了,实在受不了的,你找像姑不就行了么?
啥?
你不知道像姑的含义?
那是谐音。
就是相公。
俗称鸭子。

03
所以说欲望靠堵,是压制不住的。
就如同武则天下了禁肉令,维持了一段时间便放弃了。
这不是什么人性的堕落,这本身就是人性。
因此,袁枚先生言曰:

二千年来,娼妓一门,历明主贤臣,卒不能禁。
亦犹僧道寺观,至今遍满九州,亦未尝非安置闲民之良策。
在地球多数国家,嫖娼是违法的: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国家,嫖娼虽然在任何时候都屡禁不止,但也不能因此将其合法化。


04
为什么嫖娼是犯法的?
荷兰性服务业合法化后,一开始并没有出现人们所担心的离婚率、犯罪率上升的现象,常为性服务业合法化倡导者所提及。
并于2000年10月1日正式承认妓院合法化。
但目前已经出现黑道势力扩张的情形,贩毒或买卖人口等问题日益严重。
因此,荷兰已开考虑采用北欧模式。
所谓北欧模式,是“罚嫖不罚娼”。
嫖娼不仅仅是嫖娼,还牵扯各种滋生的问题。
这些滋生的问题解决不好,嫖娼在多数国家就无法合法化。
总要有几个身先士卒的国家去试了,摸索出一条充满了人性光辉同时不会导致其他严重后果的道路,大家才会跟进。
因此,这些国家,有相当一部分嫖娼是违法的,但执法是不严的。
跟乾隆似的,自己的衣冠一定是楚楚的,但别人的衣服是可以爆裂的。
在这件事上,多数国家的态度是暧昧的。
所以:
为什么古代嫖娼不犯法?
那是一项税收。
为什么清朝中叶嫖娼违法?
因为提倡道德。
为什么现在嫖娼违法?
是有多重考虑的。


05
至于说通奸。
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通奸都是见不得人的事。
只不过,古代人治的情况更多一些。
因此通奸也常常被列为罪状。
人家是物权思想,女人是老公的财产,没有现代的自由人权意识,那你偷偷和我的财物好上了,自然违法!
尤其适合用这种罪状对政敌进行道德层面的打击。
即:
踩上一万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从自由意识觉醒后,通奸慢慢从非法演变成了无罪。

06
另外,严格来说,通奸罪是思想罪。
而设立思想罪的直接后果也只不过是让人道貌岸然罢了。
目前,依然确定通奸有罪的多数是不能描写的国家。

通奸的男方会被处以石刑,即用钝石击打致死。
通奸的女方,如果未成年,会被处以100下鞭刑,成年人也会被砸死。
这样的判决,与其说是替被背叛的人着想,倒不如说是为了维持自身的礼教。
如同在古代的中国,有些地方会用火烧死企图私奔的人。
惩治思想罪并不会让人的思想有什么改善,甚至会让思想倒退。
并不真正爱妻子的人,在亲眼看着犯了思想罪的人被活活烧死后,通常不会这样想:

通奸的人太龌龊了!真可恶!
他们通常会这样想:


太残忍啦…还是得闷声通...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风中漫步    时间: 2021-10-23 14:14
哈哈,回到古代那一切都不好说了


作者: 云公子    时间: 2021-10-23 16:49
都穿越回去吧。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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