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盲论坛
标题:
这个案子比较有意思
[打印本页]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16:19
标题:
这个案子比较有意思
王振华的律师提起无罪恢复名誉上诉,律师费用高达千万 ?陈有西:我拿多少万跟案件能有什么关系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16:20
根据立法,司法实践中的共识是:强奸罪的主体只能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性,强奸罪的对象只能是女性;强奸罪的既遂标准采取的是“插入说”,强奸幼女采取的是“接触说”。也就是说,我国在刑法中规定只有性器官“插入”或与幼女的性器官“接触”才能构成强奸罪,性器官插入对方肛门或口中都只能认定为猥亵。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16:25
在正式讨论前,我们先看看同样类似情形的案例有多少,其他案件都是如何判刑的?我以“猥亵儿童罪”和“轻伤二级”为关键词在Alpha的案例库中检索,找到以下案例:
1,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4)营刑初字第87号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22日14时许,被告人魏某某在营山县合兴乡街道颜某乙出租房外,将被害人颜某甲(女,生于2007年8月18日)哄骗至合兴乡粮站后门的墙角处。随后,魏某某用右手强行抱住颜某甲的腰,左手拉下颜某甲的内裤,将左手食指插入颜某甲阴道内来回抽动,致其阴道当场撕裂出血。经鉴定,颜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被告人魏某某当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判决结果:被告人魏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引用标记
3,被告人张会忠犯猥亵儿童罪一案刑事裁定书
案号:(2014)大中刑终字第152号
原判认定,被害人辉某某(9岁)的母亲在大理市喜洲镇金泰养殖场务工,辉某某随其母在该处生活,被告人张会忠亦在该养殖场务工。2014年7月15日12时至13时期间,张会忠在该养殖场电视房内用手抠摸辉某某的阴道,造成辉某某阴道受损。经鉴定,辉某某阴道I度撕裂,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害人亲属报警,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务工地将其抓获。
原判……认定被告人张会忠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引用标记
4,师奋进猥亵儿童、盗窃一审刑事判决书
案号:(2017)冀0110刑初187号
经审理查明:一、2016年12月13日13时30分许,在石家庄市鹿泉区铜冶镇龙洲新城小区1号楼1单元安全通道被告人师奋进遇到被害人徐某2(2009年10月19日生)后,捂住徐某2嘴巴将其抱至1号楼地下室2-2-21处,后师奋进对徐某2进行暴力殴打,并用手抠摸徐某2阴道、屁股、小腿,让徐某2给其手淫,射精后用徐某2衣物擦拭后逃走……
上述事实,由公诉机关、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交并经法庭举证质证的下列证据证明:7、鹿泉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记载,徐某2颅脑骨折,为轻伤二级;左侧颞部2处头皮创口痕总长度为3.5厘米,为轻微伤;左侧额部见表皮擦伤后色素减退,为轻微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二级。
判决结果:被告人师奋进犯猥亵儿童罪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16:38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从这个法律上,我们就会有简单的一个印象,公众场合猥亵,造成不好影响的10年以下,没有在公众场合造成不好影响的话,只能5年以下,这是上海高院说的,另外上面的案例看了应该心里有一个大概的感觉,只要没有性器官的接触证据,不会被判成强奸,看看上面的那些案例,大概也会明白有些人为了降低风险是不与性器官接触的,另外以猥亵罪现在的法律最高只能判到这里,上面的案例有很多比他现在还要恶劣一些,平均比他判的要低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厚德载物
时间:
2020-6-21 17:46
唉,我现在越来越相信中国的一句古话了,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洪涛
时间:
2020-6-21 18:00
标题:
回复板凳枫林
这么看王老板判五年还真算从重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19:49
年过花甲的李某是湖南平江人。2013年8月、9月期间,李某先后四次以看电视、玩耍为由将只有7岁的童某某叫到其租住的房屋内,引诱童某某观看色情光碟后,借机将童某某平放在床上,脱光其衣裤,用右手食指插入童某某阴部里面实施猥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多次猥亵不满14周岁的幼女,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猥亵儿童罪,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李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因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邻12月11日,平江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四年。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19:50
1月8日,被告人王某因猥亵3岁幼女,被慈利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8月某日下午,王某到同村万某家讨要借款未果准备回家,走到邻居家门前坐下,3岁的小琪(化名)看到后,坐在王某身上玩耍,王某趁机对其进行猥亵。随后,小琪家人向警方报案,王某被抓获。经医院诊断,幼女处女膜裂伤,并患急性外阴阴道炎。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且有强奸犯罪前科,应当从重处罚,依照我国刑法之规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1 20:07
看了这么多案例感觉,判的时间挺长的,心里面对这个社会,更加放心了,不过总结一下,猥亵基本就在5年以内,不管怎么折腾,新闻上报道有撕肛门的有撕裂阴道的有用器句的,有猥亵好几十个的,但基本都是判5年以内,不过就从猥亵幼女的数据来看,70%左右都来自熟人作案,不过我上面说的这些都不构成强奸,只要没有性器官接触都属于猥亵,其实仔细想一下,我们的法律挺朴实的,充满了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的感觉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赵子越
时间:
2020-6-21 22:45
呃,吃瓜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2 08:23
吃什么瓜?吃被害者的瓜吗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6-22 08: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6-22 08: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2 11:34
法律规定我们是没有权利嫖娼的嫖娼,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一般拘留几天,罚款5000就当收税了所以那个老总的语言是有问题的,说自己从不嫖16岁以下的女的,感觉就像是我从不闯小路的红灯一样,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6-22 11:59
这个人可能可以申请假释它是道德模范政协委员,再社会上表现这么好,到监狱里面应该表现的也不错,所以,在监狱里呆两年左右就可以申请假释了,假释是什么假释,理论上等于提前释放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欢迎光临 爱盲论坛 (https://aimang.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