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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盲人医疗按摩暂行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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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2:3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楼主 秋叶飘落说: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盲人医疗按摩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盲人医疗按摩,是指由盲人从事的有一定治疗疾病目的的按摩活动。

盲人医疗按摩属于医疗行为,应当在医疗机构中开展。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属于中医技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执业水平,其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医保局、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职责分工对盲人医疗按摩进行管理。

第二章 从医资格

第四条 取得盲人医疗按摩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盲人,可以参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

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委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组织,并制定考试办法。具体实施由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负责。

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盲人,同时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疗按摩士),不再发放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代替。

第五条 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医资格者,可申请参加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的医术确有专长考核,考核通过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规定取得有关医师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可参加执业医师考试。

第六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采取注册制度。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从医资格的,可以向工作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申请注册类别为中医技师。

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准予注册,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技师证书,同时将结果告知同级残联。

医疗卫生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集体办理注册手续。

第七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医疗按摩服务工作。

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资格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的;

(四)因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执业注册不满一年的;

(五)有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九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注册后由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职权发现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有下列性情之一的,应当及时通报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准予注册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注销注册,废止技师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中止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技术经验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二)参加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三)在工作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四)获取报酬;

(五)对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在工作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技术操作规范;

(二)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

(三)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四)接受培训和继续教育,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二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医疗按摩方案,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第十三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不得开展推拿(盲人医疗按摩)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不得开具药品处方,不得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不得签署与盲人医疗按摩无关的医学证明文件,不得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第三章  盲人医疗按摩所

第十四条 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可以申请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

第十五条 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开办人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二)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三)至少有1张按摩床及相应的按摩所需用品,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有必要的消毒设备;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装订成册的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盲人医疗按摩技术操作规程;

(六)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符合条件的发给《盲人医疗按摩所备案证》,登记名称为识别名称+盲人医疗按摩所,诊疗科目为推拿科。

盲人医疗按摩所不登记推拿科以外的诊疗科目,不设床位,不设药房(柜)。

盲人医疗按摩所备案证的有效期为5年。

第十七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应当按照规定的执业地点和诊疗科目执业,不得开展推拿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十八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并收回《盲人医疗按摩所备案证》:

(一)开展推拿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

(二)出卖、转让、出借《盲人医疗按摩所备案证》的;

(三)开具药品处方的;

(四)设床位、药房(柜)的;

(五)《盲人医疗按摩所备案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六)不具备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的。

第十九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发给《盲人医疗按摩所备案证》或者违反本办法规定扩大诊疗科目登记、批准设置床位或药房(柜)的,其行为无效,由原发证机关或者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撤销。

第二十条 盲人医疗按摩所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理。发生医疗事故的,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

第二十一条 符合国家有关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所可申请医保定点,其类别视同中医诊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可作为申报医保定点有效证件。

第四章 培训

第二十二条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规划,保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按照规定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依法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

中国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根据培训规划制定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培训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为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展工作和学习提供条件,保证本机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接受培训、继续教育和合法从事医疗按摩活动。

第二十三条 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考核实行学分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活动所获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少于25学分,其中国家级(Ⅰ类)30学时10学分,省级(Ⅱ类)90学时15学分。

第二十四条 鼓励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参加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或学术活动,提高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学术水平。

第五章 职称评审

第二十五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通过考试和评审结合的方法取得任职资格。中、初级职务以考试为主,包括书面考试、答辩以及临床测试等形式,侧重对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手法的检验。高级职务以评审为主,也要辅之答辩和临床测试等形式,侧重对学术水平和解决复杂疑难杂症能力的评价。

第二十六条 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设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建条件、审批程序进行。评审委员会应客观公正地测定申报人的任职条件和履行职责的能力、水平,切实保证评审质量。

第二十七条 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在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由当地卫生、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残联组织实施。各级政府人事(职改)部门要关心、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服务。

第二十八条 申报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任职资格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医疗按摩士:在本办法发布前,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者,均视作取得医疗按摩士任职资格,或通过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二)医疗按摩师: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士工作五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专科毕业,在医疗机构工作三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本科毕业,在医疗机构工作一年以上;盲人按摩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三个月。

(三)主治医疗按摩师;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九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七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五年以上;盲人按摩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医疗按摩师工作二年以上;盲人按摩博士研究生毕业,在医疗机构工作满三个月。

(四)副主任医疗按摩师:盲人按摩中专毕业,从事主治医疗按摩师工作九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二十五年;盲人按摩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主治医疗按摩师工作七年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十八年;盲人按摩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疗按摩师工作五年以上;盲人按摩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主治医疗按摩师工作四年以上;盲人按摩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主治医疗按摩师工作二年以上。

(五)主任医疗按摩师;盲人按摩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副主任医疗按摩师工作七年以上;盲人按摩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疗按摩师五年以上。

第二十九条 各级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分别由初级、中级、高级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

初级、中级、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县级、市级、省级人事(职改)、卫生部门委托同级残疾人联合会组建。

无条件组建相应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地区,可由上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代为组织职务评审工作。

第三十条 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残联等部门共同制定本辖区内职称评审具体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的盲人包括全盲和低视力者。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991日实施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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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12: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沙发 秋叶飘落说:



中残就业〔2021〕9号
关于征求《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盲人按摩指导中心):
2021年中国残联拟协调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对2009年出台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文)进行修订,现我中心已完成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现征求各地及相关部门意见,请于4月23日前将修改意见报送至我中心。
一、修订背景
2009年《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中国残联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陆续出台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完善了盲人医疗按摩按摩管理体系,已有1.2万余名盲人已取得从事医疗按摩资格。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法》等相关法规文件的出台中医诊所采取备案管理,而盲人医疗按摩所还需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批,医保政策未将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等问题也逐步显露;卫生技术人员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的全面推广,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因身份属性不明确,无法纳入现有的卫生技术人员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后续资格证书、职称评审、继续教育都将出现一系列问题。
“十四五”期间,中国残联拟协调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对2009年出台的《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37号文)进行全面修订,以适应当前卫生行业发展,保障盲人医疗按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修订原则
(一)原有的权益不受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等法律规定,本次修订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身份属性明确为中医技师,对于目前在医疗机构中从业的人员不会有任何改变,将有利于促进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进入医疗机构中执业。保留开办盲人医疗按摩所权利。
(二)删除了不符合盲人医疗按摩行业发展实际的内容。删除了《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中对于办法实施前的人员相关条款,规定了只有取得中专以上学历后从才能参加考试,取得从医资格。删除了影响盲人医疗按摩所发展的部分内容,如盲人医疗按摩所不得聘用非盲人等条款。
(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容调整了部分条款内容。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要求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至少接受90学时以上的继续教育,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要求每两年接受30个学时国家级、90个学时的省级,导致部分省份至今无法落实省级继续教育学分。按照卫生技术人员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统一要求,调整为25学分。
(四)根据盲人医疗按摩工作实际,增加了部分条款内容。随着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成立,拟邀请国家医疗保障局共同会签,同时在内容中增加医保定点相关内容。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职称评审规定一直沿用1997年四部门制定的《关于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存在职称评审学历要求过高等问题,随着电子化系统的推进,各省申报职称评审必须由系统申报,各省之间要求不同,论文发表杂志要求也不同,本次修订中将职称评审只进行大框架要求,具体规定由各省自行制定。
三、修订主要内容
(一)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明确为中医技师,同时增加了符合条件的盲人可以参加医术确有专长考核及执业医师考试的相关内容。
(二)删除了以工作年限及职称证书取得资格证书或参加盲人医疗按摩考试的相关条款,增加了考试通过后,不再发放医疗按摩士职称证书,以《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替代的条款。
(三)明确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采取注册制度,将注册信息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发放卫生健康委监制的技师证书等内容。
(四)删除了非盲人不得在盲人医疗按摩所从事医疗活动的相关条款,明确盲人医疗按摩所采用备案制。
(五)增加了盲人医疗按摩所纳入医保定点的相关条款。
(六)将继续教育学分周期由每2年更改为每年不少于25学分。
(七)增加了中专、大专学历晋升主治及以上职称的相关条款,增加了研究生学历晋升的相关条款。
(八)明确规定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残联等部门共同制定本辖区内职称评审具体规定。
四、截止时间
2021年4月23日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mramglc@163.com
五、联系人及方式
白京林 010-68060663
六、要求
(一)各省根据《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初稿)内容,通过座谈会等形式征求辖区内盲人代表、盲人医疗按摩所代表和当地盲协等人员的修改意见。
(二)因《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初稿)只是由我中心完成起草,尚未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进行具体协商,本次征求意见是为了了解各地盲人对《盲人医疗按摩管理》的修改意见,以备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协调,因此,各地在提出修改建议时将原因、依据、面临的困难一并报送我中心。

中国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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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12: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秋叶飘落说:
此办法对于咱们考取盲人医疗按摩师证来说是重大利好,更加凸显出未来盲医考证的合法性和必要性。重点就是二证合一,将盲医考合格证和职称证合二为一,然后证件还获得了卫生部的承认,以后各位盲人医师可以正常注册在医疗单位,个人诊所可以申请医保,还有就是符合条件的同学可以考取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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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3:00: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地板 降龙十八掌说: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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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夜空守望者说:回楼主秋叶飘落
是不是不去备案,自己可以从事刮痧拔罐这样的活动,如果说去备案了,就不能从事像刮痧拔罐这样的推拿以外的活动呢。也整的备案之后,弊大于利了。那就不好玩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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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3: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6楼 大自在说:
这个确实是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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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千里寻情说:回板凳秋叶飘落
有这么好吗?谢谢楼主转发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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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千里寻情说:回5楼夜空守望者
朋友问得好,我还想知道,按照这些规定能不能私自使用牵引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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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2 13: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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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秋叶飘落说:回5楼夜空守望者
现在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你可以提出你自己的看法像上面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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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4:07:15 | 显示全部楼层
10楼 Satan说:
别激动,才只是个草案而已,离实施还差的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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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4:34:38 | 显示全部楼层
11楼 quliqiu说:


板凳 秋叶飘落
你要记住不是将合格证和职称证合为一个证。是将医疗按摩是的,这个职称与那个盲人医疗按摩从业资格证合为一个证。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IOS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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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4:50:22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 amhl说:
能考中医职业医师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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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凡尘浮云说:
不知道啥时候能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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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花藻与春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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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15:58:10 | 显示全部楼层
15楼 花藻与春风说:
想请教,第四条取得盲人医疗按摩或与推拿按摩相关医学中等专业及以上学历的盲人,可以参加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考试,这个具体啥意思啊,谢谢
本帖来自微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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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黑夜日出说:
还有开办医疗按摩所,要从事医疗按摩5年,这是从毕业算起,还是从通过医疗按摩考试算起呢(二)至少有1名从事盲人医疗按摩活动5年以上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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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2 22:48: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7楼 错错错说:
现在你们大家可以提意见啊。有什么好的想法?

来自:掌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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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0: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18楼 大自在说:
尊敬的残联领导您好!我们是基层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现在一综合门诊推拿科工作。就盲医就业也想提出一下我们的想法。
一:盲人医疗按摩所,命名问题,这个名称与保健按摩无法明显区分,导致广大患者不能理解真实能力,故此建议更名为(中医推拿诊所)或者为(医疗推拿诊所)提高行业影响力。
二:推拿工作属于中医外治法,需要拔罐,刮痧,热敷,冷敷,牵引,颈腰椎曲度矫正等行为,建议,增加除推拿外还可以做非侵入式体表治疗的物理疗法。
三:将医疗按摩师职称名字能否更名为(推拿医师)或(中医理疗师)。
感谢领导们为我们广大盲人兄弟姐妹谋福祉!您们辛苦了,祝您们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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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4-13 07:34: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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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 秋叶飘落说:回16楼黑夜日出
肯定已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从业资格证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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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13 09:0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20楼 错错错说:
@所有人
各位学员:
        大家好!关于《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残联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已对各省发布,刚刘荣斌也发到群里了,群里政策熟悉且文笔好的学员可以提出个人的意见与建议,我们到时可以采纳和上报,希望大家提建议时要本着可行性、科学性原则,且从利于我国盲人按摩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我们的征集邮箱是:ahcl0551@126.com,大家最好以文档形式发给我。

来自:掌上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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