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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说的话从法律上是没有错的,只是缺少了人文关怀,他不懂得怎样帮助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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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21:28: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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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21:32:2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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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楼 水仙花说:回68楼银色宇宙
好了好了,我只学过普通的日常用语,没专门学过法律,不懂专业法律用词,我认为他是个病句,你说是不是也属很正常,你不要拿我这个没专门学过法律的人跟你这专业的比了,,68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66楼水仙花
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整体法律术语,你不能拿日常语法来评价专业术语,不然按你的说法,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直接叫完全刑事责任人就行了,还加能力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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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5 21:33: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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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楼 水仙花说:回68楼银色宇宙
好了好了,我只学过普通的日常用语,没专门学过法律,不懂专业法律用词,我认为他是个病句,你说是不是也属很正常,你不要拿我这个没专门学过法律的人跟你这专业的比了,,68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66楼水仙花
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整体法律术语,你不能拿日常语法来评价专业术语,不然按你的说法,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直接叫完全刑事责任人就行了,还加能力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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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7:52: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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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8:45: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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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81楼风中之叶
你说的好,有些专业术语就是糊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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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8:54:24 | 只看该作者
86楼 水仙花说: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6 08:57 编辑

民事权限受限,这个说法是从哪里来的呀,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这个说法呀,民法通则里不知道有这个说法没有呀,哪位知道呢,盲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凭什么被扣上一顶民事能力受限的帽子呀,银行要规避责任,可以办卡的时候录音录像,就可以了,把这些应该做的服务,推卸到所谓的监护人身上,这个根本就是说不通的,盲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监护人吗,那个狗屁律师需要不需要监护人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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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8:59:56 | 只看该作者
87楼 水仙花说:
盲人要向残联提意见,凭什么在残疾证上加上个监护人的项目,,这个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跟法律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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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9:07:0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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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81楼风中之叶
本帖最后由 银色宇宙 于 2020-11-26 09:16 编辑

我就问你办银行卡签合同时,你知道合同内容吗?假如银行破产了,你存了五百万,按照合同,最多赔你五十万,或者因为某一方过错造成银行资金损失,合同规定上都有相应条款,但你事后不认可,告到法院就可能因为你是盲人而宣布合同无效。这是不是有可能因为看不到合同而损害到你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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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9:09:31 | 只看该作者
89楼 银色宇宙说:
如果银行提供盲文合同,或语音版电子版,让你有渠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你办银行卡就可以自己负责了,但这些目前来看属于楼主说的人文关怀,不属于法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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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09:54: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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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楼 永燃之火说:回84楼笑看茶凉
是的,某种程度上说,他是被驱逐出去的,当然我也不知道现在老共有没有人文关怀,有没有大肚能让他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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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0:05: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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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0:26: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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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楼 指尖世界说:回88楼银色宇宙
你说的这个确实是一个大的问题。但是科技的发展,不就是在解决人们面对的问题吗。所以我们要想办法解决盲人面对的问题而不是在逃避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今天所有的努力都不算数了,盲人就不应该接受教育,更不应该参加工作,当然也就更别提上网发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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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0:46: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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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楼 水仙花说:回72楼读过几年书
你看这个新闻里的律师,都在说,盲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是不是法律上真是这样说的,,6楼 枫林说:
盲人横穿公路引发交通事故,能否用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法规来规范他们?日前,发生在成都市的一起车祸撞出了道法中的又一空白。1月13日,在法庭上成都一律师尖锐指出,我国现行道法不应忽视全国1270多万盲人的合法利益,希望今后能就如何认定盲人的事故责任予以明确。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270多万名盲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但在我国城市市政设施和道路设施尚不健全情况下,不少出行盲人每天都面临着被汽车撞上的危险。1月13日,成都市锦江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刚刚审结的全国罕见被撞盲人状告司机案。
游泽臣和张月英是一对盲人夫妇,住在南大街高架桥侧的东桂街。2003年11月7日下午,夫妻两人在高架桥北端下方的公交站下车准备回家。如同平常一样,游泽臣在前面用盲杖探路,张月英则拉着丈夫的衣角横穿马路过街。
“砰!”只听见一声巨响,一辆从衣冠庙方向驶往红照壁的汽车,下高架桥时不幸将两人撞上,张月英当场被撞死,游泽臣则右腿骨折。事后,双方对赔偿事情各执一辞。最后游泽臣于2004年8月,将司机禚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禚女士赔偿损失23万余元。
由于事故发生地段没有设置行人过街横道标志,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虽有可视交通警示标志,但也没有设立立体隔离栏。作为盲人夫妇,如何能知道这一切?因此当2004年2月交管部门认为是游泽臣夫妇违反《道条》规定,因此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后,这一结论在法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游泽臣的律师认为,交管部门没考虑到游泽臣夫妇是盲人这一特殊事实,因此用《道条》中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条款要求游泽臣夫妇,这显然有失公平。司机禚女士则认为,交管部门对这一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是客观、公正的。
目前,成都锦江法院一审判决禚女士赔偿游泽臣及其亲属损失9万多元。那么,法院在判断此案时是怎么认定的呢?为此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了法院的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说,在司法实务中,按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条款来评价盲人的行为责任确有不当,但这不等于应让对方去承担超过法律的责任,因为这对司机也不公平。
所以,法院认为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比较公平。对此多元律师事务所的徐小中律师认为,盲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行时应由监护人陪同,因此游泽臣夫妇是有过错的。但市政、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未能给盲人出行提供相应的便利措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存在过错。“我认为正常人和盲人的交通义务应区别对待。由于现行道法中没考虑到这一点,因此说明该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还体现得不够,建议今后修改道法或出台细则时予以考虑。”
当记者完成对游泽臣的采访返回单位时,仍能不时看见有盲人在冒险横穿城区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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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06:1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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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89楼银色宇宙
你说的不对,这个属于无障碍问题。不是人文关怀。就是我们的法律不健全,如果把无障碍立法,银行就应该无条件给盲人提供电子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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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07: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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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92楼指尖世界
所以说那个人大代表不是个东西,可以推动立法强制银行类服务行业向盲人聋哑人提供信息了解渠道,不应该嫌麻烦直接拒之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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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09:2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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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楼 蜻蜓点水说:回88楼银色宇宙
我说你真会装逼啊,感觉好像是大义凛然的样子,所谓的让盲人了解合同那是银行的事情,比方说可以做电子书之类的,因为银行有对所有消费者公式合同的基本义务,按照你这么一说,如果银行的合同用繁体字写,那么那只能是简体字的是不是要找监护人呢,如果说外国人到中国,比如说港台的他不认识简体字,那他是不是要办银行卡的时候要找一个认识简体字的监护人啊,哈哈,真能扯,我觉得现在很多人还喜欢把那种委托人和监护人他混为一谈,比方说盲人能不能看懂合同第1个银行应该通过各种方式起到告知义务,比如说电子书之类的,或者电子合同,如果暂时技术做不到的情况下可以由委托人,这个委托人可以是律师什么的,但不是属于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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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10:0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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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94楼最浪漫的小雨
法律是不健全,但在法律健全之前,银行没有这个义务,只能归到人文关怀上来,真要哪天这些法律都完备了,那脑残代表也不会这样乱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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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11:3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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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12: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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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92楼指尖世界
还是无障碍不立法造成的。说白了,国家不重视小众群体的需求。根本就不是法律如何如何的。说难听点,就算是法律不合理也是能修改的。真正其事盲人的不是法律,而是人心。中国人或某组织就从人性上瞧不上盲人。就算是宪法都可以修改的。某皇帝想一辈子当,但是宪法不允许,这不就前几年修改宪法了吗。在说难听的,还是盲人群体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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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26 11:14: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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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楼 最浪漫的小雨说:回复96楼蜻蜓点水
你没理解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从法律上银行没那个义务帮你实现电子版或语音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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