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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春红投毒案”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 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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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1:4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楼主 天涯过客说:
16年前,民权县两幼童鼠药中毒,一死一伤,吴被认定为凶手,羁押至今。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今日在河南高院开庭宣判。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吴春红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撤销此前的刑事裁定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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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20-4-1 11:51:03 |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天涯过客说:
“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吴春红听完判决后,泣不成声。此外,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说,今日将接父亲回家,后续将会申请国家赔偿。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侦破此案。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后商丘市中院第四次开庭,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  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此后,吴春红的申诉亦被河南高院驳回。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2016年6月3日,他向最高法院提起申诉。2018年10月3日,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收到最高法院的《再审决定书》:“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今日(4月1日),“吴春红投毒案”在河南高院开庭进行再审宣判。吴春红被改判无罪。至此,吴春红已被羁押5611天。  今日(4月1日),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再审宣判原定于今日10时,但他早上接到电话通知,可提前到庭,“8时50分到庭,法官已准备就绪”。他说,经现场商定,审判长直接宣判,“持续10余分钟”,撤销了原判决。  宣判现场视频连线时,被羁押在浙江金华监狱的吴春红“显得特别激动”。李长青说,当时他泣不成声,说不成完整的话,只对法官和各方的努力一个劲儿地道谢。  随后,新京报记者联系上正前往浙江金华监狱、接吴春红出狱的吴云磊。他告诉新京报记者,“将会和律师商定后,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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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1 11:59:25 |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天涯过客说:
  4月1日上午10时20分,吴春红出狱后,给母亲和女儿吴莉莉拨来视频电话,电话两端的亲人泪流满面。  “女儿,我出来了!”“中,我知道,在家等着你嘞!你情绪别激动,照顾好身体!”看到父亲泪流满面,声音哽咽,吴莉莉安慰父亲:“爸爸你别哭,你一哭奶奶也哭,奶奶一哭我也哭,你调整好自己的情绪,我担心你的身体!”  4月1日上午,获悉,河南吴春红“投毒杀人”案再审宣判,河南高院作出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获取的判决书显示,河南高院认为,本案除吴春红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吴春红进入王战胜家的厨房并实施投毒行为;吴春红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且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本案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吴春红的有罪供述存疑,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判决书中称,“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获知父亲无罪释放的消息,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说,之后第一件事情,是安顿好父亲;第二件事情,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昨天夜里激动得没睡好觉,心都提到嗓子眼了,现在都感觉一直在发抖。”吴莉莉说,已经给父亲买了生活用品,已经有1年多没见过父亲了,刚刚在视频通话中看到的他,比之前瘦了,脸上的皱纹也多了,“挺心疼他。”  吴莉莉说,等父亲回来,要抱抱他,给他一点安慰,“想把他身体先调理一下,他之前跟我说,眼睛几乎看不到了,身上的皮肤病也特别严重,胃也不好,带他尽快地适应社会。在里面那么多年了,外面变化那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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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0-4-1 12:25:3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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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潘兴志说:回沙发天涯过客
哎,又是一个冤案。
本楼来自:点明生活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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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2:34:51 | 只看该作者
5楼 永燃之火说:
我们国家到底还有多少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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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2:39:0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6楼 电子光说:
呵呵不追究了不处罚了不关了可是过去的时间谁陪Ha ha有可能在那些两张嘴里面只是个笑话而已喝着小酒喝着好茶说两句第2天就忘了可是对于那一些屁民来说一辈子就这样完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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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2:47:04 | 只看该作者
7楼 永燃之火说:
其实我有一个想法,赔给受害者的钱起码得按照劳动成果这样的计价来算,首先看受害者在监狱里都干了哪些活,就按外面的哪些活的价格来给他算钱,然后受害者也会好受些,至少自己的劳动成果不冤,还能拿到钱,国家也得给他赔偿一些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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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2:47:4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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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永燃之火说:回7楼永燃之火
举例子,如果受害者在监狱里修路,就按照外面人工修路的正常费用给他们算钱,上个15年下来,我估计受害者还是有点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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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2:48:23 | 只看该作者
9楼 永燃之火说:
除了这笔钱以外,国家赔偿不能少,精神损失更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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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3:37:54 | 只看该作者
10楼 微光说:
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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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1 16:35:19 | 只看该作者
11楼 永燃之火说:
闭关15年顶多就赔你个200万,这哪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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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07:53:3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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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wzx说:回5楼永燃之火
我们国家这样的政治体系会有很多很多的冤案,只要你有关系,那么一切问题都可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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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08:03: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13楼 电子光说:
不要说我们就是美国法国英国只要你有两张嘴够高能烧的只够多那么还不是一个鸟样!特别是美国都是有各大财阀控制的有些东西说得好你只要看看这次星光病毒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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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 09:15:4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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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俱往矣说:回复7楼永燃之火
我觉得这个说法应该是: 在国家原赔偿金额的基础上再加狱中劳动所得,而这份劳动因为是强制性的,所以应该按节日加班所应享受的三倍于平日工资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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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 09:19:38 | 只看该作者
15楼 天涯过客说:
    一天一夜的颠簸,从上午10时到次日凌晨6时许,出狱20个小时后,吴春红回家了。  今日上午,红星新闻记者在吴家的出租屋内见到了吴春红。吴春红躺在床上,妻子守在床边,两人双手紧紧相扣。  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昨天上午10时左右父亲出狱,他朝父亲走过去,走到跟前才被父亲认出来,“这几年他身体不好,视力萎缩得厉害,一只眼睛都快看不见了。”  吴云磊说,回来的路上,父亲身体出现不适,头和胃都疼,晚上21时许,一行人在芜湖下了高速,找了一家医院,给父亲检查了身体,拿了些胃药吃,“休息了一下,将近一点多,就继续往回走,急着赶回家。”  到了家门口,下车时,吴春红妻子和吴云磊扶着吴春红下了车,把吴春红扶到了床上。吴云磊说,到了家,父亲情绪一直很激动,一个劲发抖,家人一直在安抚他的情绪,“家人轮流抱着他,他的情绪慢慢平稳了一点。”  上午7时许,吴春红躺在床上接受了红星新闻记者的采访。  吴春红说,见到家人后“很激动,我想大哭一场”,要求相关部门公开向他道歉,恢复名誉,“谁冤枉我,谁给我道歉。16年在狱中度过,前面什么都没了。”  吴春红说,被冤枉了16年,一出狱,激动得一夜都没有休息。4月2日清晨,当地医院的医生来到吴春红家,为吴春红进行了简单的检查,告诉吴春红:“要好好休息。”  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4月1日上午,针对吴春红16年前“投毒杀人”案,河南高院作出再审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红星新闻记者获取的判决书显示,河南高院认为,本案除吴春红在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外,无其他证据证实吴春红进入王战胜家的厨房并实施投毒行为;吴春红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供述前后不一致,且没有其他证据印证;本案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吴春红的有罪供述存疑,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河南高院在判决书中称。  吴春红女儿吴莉莉此前曾表示,将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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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2 09:31:28 | 只看该作者
16楼 天涯过客说:
16年前被指投毒今日改判无罪,吴春红家人:像场马拉松  吴春红被抓的时候,12岁的女儿吴莉莉刚上初中。出来时,女儿已经成了三个孩子的母亲。羁押5611天后,4月1日,吴春红被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从浙江金华监狱走出来,吴春红给家中的老母亲打了一通视频电话。接通后,母子二人失声痛哭。“儿呀,你受苦了,你受苦了呀。”母亲捧着手机,重复了好几遍。  吴春红身陷囹圄,是因为一场投毒杀人案。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7天后,吴春红被认定为此案的嫌疑人。  案件跨度长达16年。其间,商丘中院三次判处吴春红死缓,一次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吴家人持续申诉。吴莉莉说,为父亲争取无罪的过程,就像一场马拉松,“今天,终于跑到了终点”。  听到“无罪”二字时,激动得说不出完整的话  4月1日早上9点左右,吴春红的再审辩护人李长青,来到河南省高院庭审现场。李长青告诉新京报记者,当时,法官、检察官已经就位,河南省高院和浙江金华监狱也接通了视频,吴春红的画面,出现在法庭的一台电视中。  开庭后,审判长宣判,“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原审被告人吴春红无罪。”李长青记得,听到“无罪”这两个字时,吴春红开始大哭,激动得说不出完整的话,只是一个劲儿感谢法官。  宣判前的3月30日,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接到通知,跟随民权县法院的车赶往浙江金华监狱接父亲。按照计划,吴春红将在今天的傍晚抵达河南民权县的老家。在车上,吴春红话不多,他通过儿子的手机,婉拒了新京报记者的采访,“不太适应,晚点讲,晚点讲”。  宣判后,在河南高院外的吴莉莉拿到父亲的判决书。随后,她拨通了吴云磊的手机。视频接通后,父亲出现在画面中 “他又瘦了,皱纹多了,头发也白了”,看到父亲后,吴莉莉哭了,“恨不得现在就飞过去把他带回家,一分一秒的等待都是煎熬”。  吴莉莉为父亲买好了新被子等日用品。她说,父亲最近几年身体状况不好,等父亲回家后,打算带他去医院做身体检查。“今后我们会多花时间陪伴父亲,让他过得开心一点。”  案件历经16年,曾三次被判死缓  为父亲争取无罪的过程,就像一场马拉松。  2004年11月15日,河南民权县周岗村,电工王战胜的两个儿子先后中毒,3岁的小儿子王成(化名),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两人均因“毒鼠强”中毒。  吴莉莉记得,案发后的一天晚上,两个警察来到家里将父亲带走。当时正值冬天,“他穿个凉拖鞋就出去了,我们都以为只是在院子里面说会儿话,谁知从那以后,就再没有回来”。  7天后,民权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宣布此案告破。《破案经过》显示,“经侦查,同村的吴春红有重大作案嫌疑,经讯问,吴春红交代了他报复杀人的全部过程,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起诉书显示,做带锯生意的吴春红,因安装电表问题,与王战胜产生矛盾。2004年11月14日,王战胜催交电费时,吴春红认为其口气强硬,产生投毒报复的念头。当天交完电费后,吴春红溜入王战胜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盛面粉的瓢里。王战胜的两个儿子食用面粉、豆糁煎成的“面托”后中毒。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三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但均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实不清”为由,发回重审。一个月后,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吴春红提出上诉后,河南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服刑期间,吴春红坚决不认罪,并拒绝减刑。吴莉莉也不相信父亲会杀人。她回忆,父亲“出事”之前,为人谦和,从未和他人发生过矛盾。  案发后,吴春红衣物中未检出毒物  2014年8月份,吴莉莉看到念斌被宣判无罪的新闻,她觉得父亲“有救了”。她说,这两个案子太相似了,同样是“投毒案”,同样经历了多次重审。她觉得念斌能平反,父亲也能。  李长青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2017年,吴春红已经在监狱服刑8年,但仍拒绝认罪、拒绝减刑。经过阅卷、现场勘查,李长青和金宏伟认为此案疑点重重。  法院认定,吴春红使用“闻到死”,在王战胜厨房的面粉里投毒。但金宏伟律师提出,侦查人员在吴春红家中,没有提取到任何鼠药或鼠药包装。“非常讽刺的是,本案证据中,两份鼠药鉴定,竟是从两个案外人家中提取,鉴定结果为含有毒鼠强成分。这种鉴定被放在案卷中,可想见当年办案之粗糙。”  据民权县公安局《有关物证的说明》显示,吴春红交代其作案时的裤子已被清洗,后将其裤子送商丘市公安局进行检验,“未检出毒物”。  律师金宏伟提到,“毒鼠强”具有可长期存留的特性,只要裤子中沾有“毒鼠强”,即便水洗,还是能够检测到。“用裤子被洗了,来解释没有提取到‘毒鼠强’,是解释不通的。所以,原审未能证明吴春红于案发当日接触过‘毒鼠强’。”  李长青将此案称做“河南版念斌案”,“被害人到底吃了什么中毒,没有检验;投毒物几经变化;投毒现场没有任何与吴春红有关的证据;吴春红的有罪供述,是投毒的唯一直接证据。”  2016年6月3日,吴春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请求宣判其无罪。  审判长:已告知吴春红家属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2018年5月2日至10月5日,吴莉莉将申诉状、判决书等43张资料,复印了312份,邮寄到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及省市相关部门。直到2018年10月3日,吴莉莉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再审决定书。  2020年4月1日,吴春红被改判无罪后,该案审判长针对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审判长提到,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证据是:吴春红在案发前一天早上曾到被害人家,案发后吴春红曾作过有罪供述,以及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刑事技术鉴定结论等。  但经审理,吴春红的有罪供述中,对多个犯罪细节的供述前后不一致,且与部分证人证言存在矛盾,有罪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且吴春红在侦查阶段已翻供,否认犯罪。本案缺乏证明吴春红犯罪的客观证据,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据此,审判长认为,原判据以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在侦查阶段,存在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多变的情况。2004年11月20日,吴春红供述毒药的来源时称,是从内黄集村姚民农药门市部买的,次日又称是从张庄村“传喜”代销部买的。对于鼠药包装的去向,吴春红起初供述称,扔到墙外猪圈的化粪池了,后来又说用打火机烧了。  该案审判长提到,宣判后,吴春红已被当庭释放。合议庭已告知吴春红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法院将依法作出赔偿决定。“同时,我们将认真反思该案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刻汲取教训,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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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永燃之火说:回 14楼俱往矣说
对对对,我想说的就是这个意思,可惜我口才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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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4-11 08:24:20 | 只看该作者
18楼 天涯过客说:
吴春红投毒案:争议的1分钟与被囚的16年  “我们还是围绕监狱转了一圈,  想象着、感受着父亲就在里面的某一个房间。  我们和父亲离得那么近,我心跳得特别厉害,  要一直深呼吸才能平复激动的心情。”  4月1日,年届五十的吴春红无罪获释。让他身陷囹圄的,是一桩16年前的投毒致死案。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吴春红是河南民权县周岗村村民,16年前被控投毒杀人。不过,这是一起原审法官明确承认证据不足,却依旧裁定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刑事案。此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间,为此案历经五年的诉讼拉锯,吴春红仍旧被判无期徒刑。  投毒案案发时,正值公安部开展为期三年的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数据显示,当年全国所破命案积案5910起,比2003年多破3734起。有评论认为,民权县警方仓促结案,或与“命案必破”的压力有关。  “我想过轻生,想过老死狱中,但从没想过要放弃申诉。”吴春红告诉《中国新闻周刊》。2018年10月15日,在狱中的吴春红从律师手中接过最高人民法院的指令再审决定书。逐字读完后,他仰面长泣,大哭3分钟。  一分钟嫌疑  河南省民权县周岗村的最东边,有座被楼房包围着的低矮院落,与周边格格不入。  推开院门,迎面是一副长满锈迹、早已废弃的带锯。它是院落主人吴春红曾经家境殷实的象征,吴春红靠它做加工木材生意,雇佣了7个工人,家里也早早置办了摩托、柴油机、彩电。  在离开16年后,2020年4月1日,无罪获释的吴春红从浙江金华监狱出发,踏上近千公里的归途。回到这里,目睹熟悉的景象,依然会随时想起那个将他带入深渊的遥远清晨。  2004年11月14日上午7时许,吴春红和王二轩到电工王战胜家交电费。“交完电费,我和王二轩一前一后走出去的。出了门,他往南,我往东,他叫住我让我一起走,我就改往南走了。”吴春红对《中国新闻周刊》回忆。  第二天,王战胜的两个儿子相继出现中毒症状,一人死亡,一人经抢救脱险。村中一时传言四起,有人说俩孩子吃了别人给的糖,有人怀疑人为投毒,也有人猜测是“中邪了”。当天下午,死者家属报警。民权县公安局组织技侦人员随即进行现场勘查、尸检,当晚送检结果出来,死者胃内容物、死者家厨房瓢里的面粉中,均检出“毒鼠强”成分。警方认为这是一起人为投毒案,随后对死者家属及周边村民展开调查。  警方撰写的《破案经过》显示,案发第三天,村民王二轩提供了一条信息,将吴春红引入调查视野。王二轩说,案发头一天他和吴春红交完电费后,一起从王家堂屋走出,走到院外时,不见吴春红,等了一分钟左右,才见吴春红出来。  当天下午,吴春红被带走询问,但吴春红否认和王二轩分开过。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王二轩、吴春红二人与王战胜均有不同程度的矛盾;后经技侦排查,认为吴春红回避前述一分钟的去向,“疑点明显上升”。11月19日,警方将吴春红连夜带走突审。  对侦查机关而言,作案动机是破获刑事案件的关键点。《破案经过》提到,“吴春红一开始百般抵赖,不承认与王战胜家有矛盾。突审民警围绕吴的家庭、子女、老人展开心理攻势,经过耐心工作,吴春红交代了为报复而投毒杀人的犯罪情况。”  资料显示,警方从吴春红和王战胜口中,获取了对双方矛盾的不同解释。吴春红供述称,自己在村里经营加工木材生意,用电量大,曾被前来查电表的王战胜怀疑偷电并遭侮辱,“14日那天早上,王战胜通过村里的大喇叭催交电费,口气强硬,联想到之前的矛盾,心里就烦的很。”王战胜则向警方表示:“我跟吴春红因为收苹果也有矛盾,他去我家拿袋我没让拿,叫别人拿了,他对我有意见。”  吴春红的辩护律师李长青认为,用这些矛盾来解释杀人动机,与案件的严重程度不匹配,“吴春红说,他去交电费时,王战胜还给他让过烟。况且当时他家的生活条件算是比较好的,不大可能为了这点过节冒险犯案。”当年吴春红靠做木材加工一个月能挣1000多元,是村中为数不多拥有摩托和彩电的人。  事实上,王战胜一家最初的怀疑对象并非吴春红。在获取吴春红线索之前,警方曾问及王战胜夫妇和谁有过矛盾。王战胜回答说,“我认为没和他人有矛盾。”王战胜的妻子吴新丽则提到六七人,但其中不包括吴春红。  “警方从王二轩那获取线索后,并未就吴新丽的怀疑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就草率地将吴春红锁定为犯罪嫌疑人。”接受采访时,吴春红的另一名辩护律师金宏伟用“邻人疑斧”的故事来分析警方的破案过程:“丢了斧子,一旦怀疑上邻居,今后怎么看邻居都像个贼。”  口供争议  获取吴春红口供后,民权县公安局展开进一步调查,但始终没有获取他投毒的直接证据。  相关判决书显示,警方搜集的证据,以吴春红、王战胜、王二轩等多人的口供或证言为主。除此之外,警方提供的证据还包括: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证实王战胜家厨房内案板及面瓢摆放位置情况,与吴春红供述的摆放位置一致;刑事技术鉴定——证实被害人的胃内容物及王战胜家面瓢内的面粉、炒豆糁,均检出杀鼠剂类药物毒鼠强;法医鉴定——证实被害人死因为毒鼠强中毒死亡。  警方用这些证据,勾勒出吴春红如下犯罪情节:“吴春红交完电费后,趁王二轩走出大门、院内无人之机,溜进王战胜家的厨房,将鼠药投入了王战胜家厨房案板上的面瓢内的面粉中。他将鼠药包装袋放进裤子口袋,故意拿起厨房窗口上的马达轮弄出声响,然后离开现场。走到本村闫学超家墙南边时,他将鼠药包装袋点燃。回家后,故意在打扫猪圈时弄脏裤子,妻子将他的裤子洗完,他又偷偷将裤子口袋洗了两遍。”  据律师金宏伟分析,警方未能提取到鼠药物证,为弥补这一点,采信了关于吴春红购买鼠药、洗裤子、燃烧包装袋的证词,但这些证词或者相互矛盾、或者是非法取得的孤证。  除了购毒和毁证环节,对于投毒这一核心犯罪事实,同样缺乏人证或物证,而只有吴春红本人的口供。吴春红向《中国新闻周刊》解释称,他的有罪供述是刑讯和威胁所致:“办案人员让我认罪,我不认他们就打我。我坚持不认,他们就威胁要把我媳妇也抓来。我不想让家人受罪,只好认了。后来我回答不对问题,他们也会打我。”  今年4月1日公布的吴春红投毒案再审判决书提到,现有证据尚不能认定公安机关存在刑讯逼供,但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确实存在不规范的地方——2004年11月20日讯问笔录记载的讯问地点是民权县看守所,但提讯证未记载当天在看守所对吴春红进行了提讯;另外,2004年11月21日讯问录像显示的讯问地点,也不是看守所提讯室,而且录像中吴春红供述时,讯问人员未做记录,而是拿着一份已经记好的笔录。  吴春红在侦查阶段录过7次口供,在最后一次翻供。类似于多数已平反的冤案,吴春红案体现出依赖口供的共性。对此,李长青认为,法律还需进一步落实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问题,以打破口供为王的办案陋习,倒逼侦查机关寻找客观证据,减少冤假错案。  案发一周后,民权县公安局即宣布破案:“经讯问,吴春红交代了他报复杀人的全部过程,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次发回重审  2005年6月14日,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商丘中院)开庭审理吴春红投毒案。吴春红当庭推翻了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有罪供述。  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律师陶有献为吴春红作了无罪辩护。当年庭审中,他提出吴春红被屈打成招的可能性大,并就投毒案情提出多项质疑。他认为死、伤者的胃内和洗胃液中只发现有毒鼠强,但没发现面粉和豆糁,说明吴春红并未向面粉里投毒;此外,现场勘查也没有发现吴春红的脚印和指纹。  商丘中院认定吴春红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此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河南高院)和商丘中院因该案发生长达5年的诉讼拉锯。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决定书显示,商丘中院四次做出有罪判决,其中三次被河南高院发回重审:2005年6月,商丘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同年12月,河南高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年6月,商丘中院再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吴春红死缓,同年12月,河南高院再次发回重审;2007年7月,商丘中院第三次判处吴春红死缓,河南高院再次发回重审。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第四次就吴春红案进行判决。据商丘中院制作的《受害人A2008年10月8日询问笔录》,此次开庭前商丘中院曾向王战胜做判后答疑,明确承认了案件证据不足:“认定吴春红杀人的直接证据只有被告人供述,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证据,因此,本案主要证据存在欠缺之处。”“本案证据欠缺之处,是本院判处死缓而3次被发还的重要原因。”  案件第三次被发回重审后,侦查机关增加了一份测谎报告。据测谎报告记载,侦查人员对吴春红采用CQT测试法进行测试,共三次询问吴春红“受害人家厨房里的药是不是你下的”,吴春红均做否定回答,并呈现说谎反应。报告总结道:“我们倾向认为,吴春红所称的‘受害人家厨房里药不是我下的’系说谎。”  CQT测试法产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一套测试题包括中性问题、相关问题、准绳问题、题外问题等,通常由十多道问题组成。“对比本案的测谎报告,侦查机关只是简单问了三遍‘是不是你投毒’,连最基本的测谎职业素养都没达到。”律师金宏伟指出,在云南杜培武案、河南马廷新案、湖北钟祥学生集体中毒案、安徽芜湖刘明河杀人案、福建念斌投毒杀人案等案件中,错误的测谎意见均对冤案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2008年10月,商丘中院在没有增加新证据的情况下,第四次作出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判决;变化在于,这次对吴春红的刑罚由死缓改判成无期徒刑。  这种改判,在金宏伟眼中是一种“疑罪从轻”的处理办法,说明原审法官对证据的确信产生了极大动摇。  天津静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刘家洁曾在《刑事冤错案件证据问题实证研究》一文中,对“疑罪从轻”的现象作出解释:“办理冤错案件的过程中,司法人员并非没有发现疑点,但是由于司法理念的落后以及屈从于现实中的办案压力、舆论压力、被害人信访压力、案外因素等原因,并未遵从疑罪从无的原则,而是选择疑罪从轻,对是否构成犯罪存有疑点的案件,认定犯罪但从轻量刑,做留有余地的判决。”  商丘中院判决吴春红无期徒刑后,河南高院在证据不变的情况下,驳回了吴春红的上诉,选择维持原判。2009年8月,被终审宣判的吴春红由民权县看守所转入河南省豫东监狱,开启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拒绝减刑  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早在2004年吴春红被捕后,其一家人已无法在村中立足,“我们的房子被捅坏了,家具被砸了,电线也给剪断了。当时家里养了二十来头猪和两头羊,也被村里卖了。”  为了维持生计,吴莉莉的母亲远赴广东打工,吴莉莉和弟弟吴云磊亦相继在初中辍学,加入打工行列。2009年,案发5年后,吴莉莉首次在监狱见到父亲。“第一次探监,他跟我说,你要相信爸爸是冤枉的,爸爸没有给家里抹黑。”  吴春红只有小学文凭,“我每天都在想我的案子,一直查字典、写申诉状。写过多少封我也记不清了,写好就让人帮我邮寄。”  在狱中,吴春红但凡遇到领导视察都会喊冤,为此多次被关禁闭。“有一次我举着胸牌跑到最前面,跪在地上大喊冤枉。领导问怎么回事,他们就说我有精神病,然后把我关了三个月。还有一次被严管时,每天让我在操场跑60圈,我跑不动了他们就架着我跑。一顿饭给半块馒头,我饿了一个月。”吴春红说。  2012年12月7日,河南高院驳回了吴春红的申诉。驳回之后,法院曾到监狱和吴春红协商减刑。“第一次是在2013年,要给我把无期变成有期,让我不要再申诉了,以后好好表现还会减刑。第二次是几个月没看到我的申诉,误以为我愿意认罪了。我说我没有认罪,我一直在申诉,我的申诉状可能被寄丢了。”吴春红表示,“自己下了死在里面也不会认罪的决心”。  2014年福建念斌投毒案获得平反,让女儿吴莉莉看到了希望,此后多年,她坚持每周去邮局邮寄申诉材料,持续在微博喊冤,并于2015年辗转联系到律师李长青。  “我用四个字来评价他,执着坚定。他自从离开侦查机关后,从来没有认过罪。在这种证据可左可右的案件中,这种态度对辩护人和法官都是信心上的支持。”李长青表示,吴春红若非真正蒙冤,极有可能会因为无期徒刑老死狱中,很难坚持到改判无罪的那一刻。  梳理案情过程中,李长青和金宏伟对死者吃面托中毒这一论断提出质疑。根据证人证言,死者生前吃过方便面;警方通过尸检提取了死者约30克的胃内容物,但未提及胃内容物的具体成分。这意味着,是否是面托导致死者中毒,并未得到确认。“毒鼠强毒性是砒霜的300倍,人中此毒后死去,应该来不及消化,还能看出吃的是什么东西。”  金宏伟说,申诉案件往往耗时多年,辩护人的自我确信很重要,“如果自己都不信当事人是蒙冤的,就熬不下去了。”接案后,两位律师每隔三个月去法院询问申诉进展;虽然案件问题暴露明显,但申诉获批的可能性依然无法预期。  在此期间,商丘中院曾主动和当事人家属沟通,希望他们放弃申诉。    再审改判无罪  2018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这一年,吴春红被转到浙江金华监狱继续服刑。2019年10月24日,时隔一年,再审案在浙江金华监狱开庭。两位辩护人原本做了激烈对抗的准备,出乎意料的是,检方的意见和他们趋于一致,认为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改判无罪。  “检方一发表这个意见,我们内心就坦然了。”李长青说。这一天,吴莉莉在微博写道:  “我和我的家人,昨天早上从河南民权出发,晚上到达浙江金华监狱。虽然到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我们还是围绕监狱转了一圈,想象着、感受着父亲就在里面的某一个房间。我们和父亲离得那么近,我心跳得特别厉害,要一直深呼吸才能平复激动的心情。”  结局已经昭然,不过吴莉莉没有松懈。她依然保持每周至少一次的寄信频率,直到今年1月17日,在寄出第634封申诉信后,因为突发的疫情而终止。  4月1日上午,吴春红投毒案终于迎来再审宣判:“综观全案,本案缺乏能够锁定吴春红作案的客观证据;其对多个犯罪细节的供述前后不一致,且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其有罪供述的作案动机及选择的作案时机不合常理,不能排除其他人作案的可能。”  审判长表示,原判据已定案的证据没有形成完整锁链,没有达到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吴春红无罪。  李长青回忆,吴春红听到“无罪”二字后,已经泣不成声。在失去自由5611天后,他被当庭释放,随后踏上回家之路。16年的牢狱给他添了一身伤病,他患有眼疾和皮肤病,胃也不好,回家途中一度因为身体不适,临时下高速就医。回到河南后,吴春红反复向来访媒体表示,希望当年冤枉他的人能够公开道歉,为他恢复名誉。  同情和祝贺的话语外,亦有质疑之声。有评论认为,吴春红案再审作出的是疑罪从无的判决,但并未完全排除吴春红作案的可能性。对此,李长青在微博中称,“司法判决坚持的是司法标准,和生活经验标准是有区别的。”  对于吴春红的无罪释放,首先表示无法接受的是死者家属。据媒体报道,4月1日,吴春红出发回家的同时,死者的父亲王战胜亦专门从打工的外地赶回,准备寻求警方的帮助,查明真凶。  “社会名声要想彻底恢复,只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亡者归来。即便是真凶出现,都不是百分之百,会有人质疑是不是为了其他目的顶罪,比如聂树斌案中的王书金。”金宏伟认为,吴春红想要完全恢复声誉,还有漫长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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