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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连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后不担刑责引热议,学者:建议改进训诫手段 [打印本页]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19-10-26 09:57
标题: 大连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后不担刑责引热议,学者:建议改进训诫手段

  近日,大连13岁男童杀害10岁女童后不予追究刑责引发热议。有律师呼吁修改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但也有学者认为,实践证明震慑手段对未成年人容易起到极端作用,公众不应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恶意抨击,应该改进训诫帮教手段,改良专门学校,强化父母的管教职责。
  据大连市公安局通报,2019年10月20日19时许,公安机关接到报警,沙河口区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受害者某某(女,10岁)被害身亡。接警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经连夜工作,于当日23时许,在走访调查中发现蔡某某(男,2006年1月出生,13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到案后,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某某的事实。
  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公安机关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
  本案在网络上引起巨大争议,不少网友认为,法律没有给予加害人应有的惩罚。亦有网友认为,14岁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应该修改。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认为,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立法初衷在于感化、教育,但是现在的社会复杂程度对未成年人的成长成熟起到催化作用,“14岁”已经不适合作为一个追究刑事责任与否的临界点。据此,应尽快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民法、刑法相关条款,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以达到使未成年人明确其行为应承担的相应法律后果的目的。
  不过,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未成年人保护研究中心研究员苑宁宁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是使犯罪的未成年人,能够回归社会,正常成长,因而在承担刑事责任方面给予一些特殊处理。“这不是调整年龄的问题,公众不应对‘未保法’有恶意抨击。
  他认为,之所以如此规定,是由于震慑手段发挥作用的前提是当事人具有正常决策能力。而对于未成年人来说,这套震慑手段效果欠佳,甚至容易促使其形成反社会人格。
  针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提供了四种应对措施:训诫、管教、送往专门学校、政府收容教养。
  实践中,训诫措施由于缺乏具体规定,容易被简单理解为批评教育;父母管教未规定具体措施,无法达到立法预期的效果;专门学校实行申请审批制,容易出现父母和学校不愿意申请的情况;随着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的废除,收容教养就没有了执行场所且法律没有对收容教养的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存在困难。
  苑宁宁建议,要解决上述困难,可以从训诫帮教和专门学校来着手。比如,训诫帮教不能放在一个封闭机构,且应更应注重机构帮教,比如法制教育、心理辅导等。
  专门学校应该至少分为三级--普通的专门学校主管有轻微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特殊的专门学校针对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行政处罚,但危险性比较大的未成年人;管教学校针对进入未成年犯管教所的未成年人,主要是解决义务教育缺失问题、行为矫治效果不理想的问题。
  苑宁宁介绍,本次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时一方面明确父母的监护职责具体内容,另一方面为公检法执法司法提供标准。
  比如,现行草案规定,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首先实行训诫,强制接受亲职教育,将其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罚款拘留等措施,甚至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遗弃罪入刑。“这次修法就是为了进一步压实父母的责任。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阿龙20    时间: 2019-10-26 10:03
标题: 回 楼主天涯过客说
现在的这些小孩14岁,比以前十七八岁都还要成熟,多少应该有点责任吧,应该惩罚一点
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大花猫    时间: 2019-10-26 10:55
中国的法律就不想再多余的评论了,特操蛋。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生生不息。    时间: 2019-10-26 13:29
标题: 回 楼主天涯过客说
唉,悲催啊,悲催。
来自 掌中世界安卓版
作者: 江水悠悠    时间: 2019-10-26 20:05
13岁1米7 100多公斤。这他妈还小孩呢。想不通啊,人性啊。把这小兔崽子给毙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风中漫步    时间: 2019-10-27 10:27
,真是够悲催的,不过,是什么让这小孩儿这么点就学会了杀人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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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伍淑林    时间: 2019-10-27 15:27
标题: 回楼主天涯过客
现在的小孩年纪虽小,思想可不小。

十三岁,很大很高的现在有很多,
个子涨起来了,难道思想没有涨起来吗?现在接受的教育渠道都很多,对于十三岁的小孩杀人如果不管?那么以后肯定是个再次杀人犯,因为每个人做一样事情都有惯性,胆子是练出来的,
抗日战争时期,小孩子也有拿枪拿刀抗日的,谁敢说他们小不懂事呢?
更何况现在这个复杂流氓的社会,
小孩犯法应该与大人同罪才是,
万一真的虚伪的不给小孩定罪?
那么小孩犯罪,让老师和家长顶罪也行,总之,要有个报应,才能制止类似事情发生,
不然,有人借此纵使小孩杀人怎么办?
就比如说以前的越南,
多少抗日英雄死在了越南小孩手中?这不是现在那么多傻逼律师们应该谨记的吗?
这帖子里有个傻逼律师还是什么的,思考问题总是按照自己那点傻思维,社会变了,难道规定不应该实时变化吗?
以后人人都指使小孩杀人怎么办?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19-10-28 09:08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是保护未成年人,但从几起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来看,法律存在未成年严重暴力犯罪轻易脱罪的漏洞。对犯罪者的过分宽容,是对受害者的不公,也让预防犯罪的效果打了折扣。该项法律大修进行时,有人大常委会委员提议未成年人严重犯罪不应轻罚,这既是国家立法机关成员的专业意见,也是相当一部分民众的呼声,希望修订后的法律更加完善。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天涯过客    时间: 2019-10-30 07:02
  近日,大连一名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专家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存在监管缺失、教养不当、关爱缺乏、保护不力等共性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认为,目前法律规定的诸如责令父母管教、训诫、送入工读学校、收容教养、矫治等措施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定,在实践中的效果不尽如人意,才形成了如今的尴尬局面。
  涉案的未成年人到底应该负怎样的责任?家庭和学校又如何在日常教育中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这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其他国家刑事责任年龄定在几岁?
  在一些严重暴力犯罪案件中,涉事者因未达到法定年龄而免于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专家提供的一份2018年的资料显示,在统计的90个国家中,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从6周岁至18周岁不等,其中,近四分之一的国家设定的起点是14周岁,是最多的;有二分之一的国家设定的起点在14周岁以上(包括14周岁),是最为常见的。
  “14岁以下不负刑责”基于何种考虑?
  有舆论认为,有的人明知自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表现得非常猖狂;有的人犯罪手段极端残忍,犯罪之后毫无悔意,法律如果不对这样的未成年人作出处罚规定很不公平。也有人认为,应当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下未成年人发育程度提前的现实,适当降低刑法的刑事责任年龄。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说,14岁以下青少年不负刑事责任,主要是考虑到这个年龄的青少年心智不成熟,判断是非能力欠缺。对未成年人过多适用刑罚,会导致正常的学习中断,监禁环境对低龄未成年人影响更大,更容易造成反社会人格,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再次犯罪的可能性。
  刑事责任年龄该不该调整?
  “如何处罚未成年人犯罪,实际上是一个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雷说,相比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犯罪背后有着更多的社会原因,刑罚惩戒的是犯罪个体,在未成年人犯罪这个问题上,将刑罚完全施加于未成年人本人未免有些苛责。
  “从长远来看,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是最好的办法。”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苑宁宁说,低龄未成年人恶性案件属于极端个案,因此而修改针对大多数人的一般性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值得商榷。
  陕西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王浩公表示,当务之急不是调整刑事责任年龄,而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少年司法制度。只有将学校教育、家庭监护、政府矫正、司法惩戒等各方面统一起来,才能切实解决刑事犯罪低龄化问题。
  家长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说,很多案例透露,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之前,已经暴露很多不良或违法行为,但并未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家庭应该承担相应的监管和教育责任,如果家庭这道“防线”是牢固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此类案件的发生。
  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现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也有相关规定。
  对于因监护人履职不当、管教不严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多名专家建议在法律中规定追究监护失职责任。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尹富强律师认为,法律要对有监管职责的家长具有制约力,对于因教育失职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家长应承担足以影响其重大利益的后果。
  学校
  储朝晖表示,目前,一些家庭和学校对学生的教育重成绩、轻规范,很多未成年人并未及时培养基本规范、道德判断能力及法治意识。“从教育角度来说,一定要培养健全的人,而不是培养一个只考高分的人。”
  “教育不仅仅是传授知识,还要培养健康人格。”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专家孙云晓建议,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现象是有规律可循的,在日常教育中家庭、学校和社会应该协同合作,把可能发生的影响孩子一生的问题扼杀在萌芽中。
  法律
  记者了解到,从世界各国的普遍经验和共识来看,对于低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的,虽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严重到一定程度时可采取带有强制性、教育性、拘禁性的机构化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删除了关于收容教养的规定,这一改动引起了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不少人认为,在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的处置程序上,法律不能缺位。收容教养制度不但应该保留,更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更好发挥作用。
  北京众一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女童保护发起人孙雪梅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收容教养制度,明确执行标准、执行场所、执行条件、惩戒措施、实施人等,形成完备的制度体系,让公众感受到法律带来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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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云    时间: 2019-11-1 19:14
未成年人扎保护法,这个法律确实应该修改一下,对于一些重大恶劣性质的案件,就应该不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例如:强奸,杀人之类的。
本帖来自微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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