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盲论坛
标题:
自以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盲人进来说说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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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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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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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牵手的幸福
时间:
2020-11-26 09:58
哈哈,小甜心正在赶来的路上。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IOS版
作者:
菜鸟小子
时间:
2020-11-26 10:20
我是个低能者,只会吃饭和拉屎,理由,事实就是唯一的理由。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飘落的枫叶
时间:
2020-11-26 10:29
天天讨论这有意思没?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11-26 10:40
盲人横穿公路引发交通事故,能否用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法规来规范他们?日前,发生在成都市的一起车祸撞出了道法中的又一空白。1月13日,在法庭上成都一律师尖锐指出,我国现行道法不应忽视全国1270多万盲人的合法利益,希望今后能就如何认定盲人的事故责任予以明确。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270多万名盲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但在我国城市市政设施和道路设施尚不健全情况下,不少出行盲人每天都面临着被汽车撞上的危险。1月13日,成都市锦江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刚刚审结的全国罕见被撞盲人状告司机案。
游泽臣和张月英是一对盲人夫妇,住在南大街高架桥侧的东桂街。2003年11月7日下午,夫妻两人在高架桥北端下方的公交站下车准备回家。如同平常一样,游泽臣在前面用盲杖探路,张月英则拉着丈夫的衣角横穿马路过街。
“砰!”只听见一声巨响,一辆从衣冠庙方向驶往红照壁的汽车,下高架桥时不幸将两人撞上,张月英当场被撞死,游泽臣则右腿骨折。事后,双方对赔偿事情各执一辞。最后游泽臣于2004年8月,将司机禚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禚女士赔偿损失23万余元。
由于事故发生地段没有设置行人过街横道标志,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虽有可视交通警示标志,但也没有设立立体隔离栏。作为盲人夫妇,如何能知道这一切?因此当2004年2月交管部门认为是游泽臣夫妇违反《道条》规定,因此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后,这一结论在法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游泽臣的律师认为,交管部门没考虑到游泽臣夫妇是盲人这一特殊事实,因此用《道条》中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条款要求游泽臣夫妇,这显然有失公平。司机禚女士则认为,交管部门对这一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是客观、公正的。
目前,成都锦江法院一审判决禚女士赔偿游泽臣及其亲属损失9万多元。那么,法院在判断此案时是怎么认定的呢?为此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了法院的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说,在司法实务中,按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条款来评价盲人的行为责任确有不当,但这不等于应让对方去承担超过法律的责任,因为这对司机也不公平。
所以,法院认为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比较公平。对此多元律师事务所的徐小中律师认为,盲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行时应由监护人陪同,因此游泽臣夫妇是有过错的。但市政、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未能给盲人出行提供相应的便利措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存在过错。“我认为正常人和盲人的交通义务应区别对待。由于现行道法中没考虑到这一点,因此说明该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还体现得不够,建议今后修改道法或出台细则时予以考虑。”
当记者完成对游泽臣的采访返回单位时,仍能不时看见有盲人在冒险横穿城区公路。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南岳魔绝
时间:
2020-11-26 10:55
音频[mp]龙井说唱《闲的》https://c.y.qq.com/base/fcgi-bin/u?__=pvjyDeY @QQ音乐[/mp]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6 10:57
标题:
回楼主键盘侠
你看这上面新闻里律师也说了,盲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楼主你怎么看,,我想法律上估计也有这一条了,楼主快去找找看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6 10:59
楼主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你跑不掉的,呵呵
作者:
蜻蜓点水
时间:
2020-11-26 11:02
标题:
回8楼水仙花
我觉得现在这个论坛里的人有一个很奇怪的一种现象,每天在这论坛里面唧唧歪歪的,你们倒是想办法去争取权益啊,这里不是有个什么科学家之类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6 11:05
标题:
回10楼蜻蜓点水
论坛本来就是用来叽叽歪歪的,我没发现还有什么别的用处,
作者:
菜鸟小子
时间:
2020-11-26 11:11
标题:
11楼水仙花
最赞成你这句话,说到了精髓。
本帖来自爱盲客户端
作者:
风中漫步
时间:
2020-11-26 11:55
咳咳,我觉得这点事儿吧,无论有也好没有也好,咱们都不要去太较这个真儿,就算他给我们这样那样的限制,但是这也没有办法,我们能怎么办,我们能去反抗吗?说盲人必须处于有民事行为吗,所以说这个没办法,所以个人认为这个爱怎么去怎么去吧,没办法人家不让咱们搞什么大不了不搞呗,对不对残疾人再怎么着也是个弱小群体,那句话怎么说来着,胳膊拧不过大腿,人家就说你没有民事行为你能怎么地,哎,没办法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风中漫步
时间:
2020-11-26 11:57
有朋友说了,那你就甘愿这样吗?那你不甘愿你怎么办?咱们能怎么办,人家就说你没有民事行为,咱们有什么办法有什么主意,能让咱们证明自己有这个民事行为所以说没办法,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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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6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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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6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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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11-26 12:23
有个问题我真的很好奇,既然盲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我国的那几位盲人是怎么当上律师的,谁能给解答一下。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11-26 12:28
还有保益的曹老板,据说他是保益公司的一号人物,难道这里面有什么无法言说的隐情。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好好想想吧
时间:
2020-11-26 12:35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不等于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能力还是有的,就是要受到一定的限制。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11-26 12:45
标题:
回复20楼好好想想吧
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限制半银行卡,限制半信用卡,不限制当老板和当律师?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文公子
时间:
2020-11-26 12:51
标题:
回复6楼枫林
又一个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一帆风顺
时间:
2020-11-26 12:53
某些方面肯定要受限制的,看不到马路上的红绿灯,这是不争的事实,过马路时没有监护人或者其他人帮忙,确实是危险的,至于银行办卡,盲人是应该不受限制的,只是因为相关部门没出台相应的政策,让银行工作人员不敢承担无限风险,不敢给以办理,也应该理解,应该呼吁相关部门制订相关政策,才是解决盲人办理银行卡的最根本的办法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好好想想吧
时间:
2020-11-26 12:57
标题:
回21楼空谷幽兰
其实办银行卡信用卡也没有限制啊,只是需要家人陪同。多了一层手续。
作者:
一帆风顺
时间:
2020-11-26 13:01
我去年办理的那个银行卡,是银行工作人员来我家里帮我办的,当时要求在文件上签名,在用手指在文件上按手指印时 ,他们还专门用手机让家人和我一起录了影,拍了照片,然后把照片打印出来,放在同一个文件代里面保存,这就是我办理银行卡的过程,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一帆风顺
时间:
2020-11-26 13:04
标题:
回复25楼一帆风顺
银行工作人员之所以这样做,就是为了避免承担无限风险,如果出台相关政策,让工作人员不再承担这样的风险,工作人员肯定很乐意给盲人办理银行卡的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一帆风顺
时间:
2020-11-26 13:19
标题:
回复25楼一帆风顺
银行工作人员这样做,既避免了自己承担无限责任的风险,也能保护盲人自己的利益,大家想一想,如果没家人陪护,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你的证件办理了其它你不知道的不愿办的业务,你自己又不知道不就受到侵害了吗?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最浪漫的小雨
时间:
2020-11-26 13:22
标题:
回复18楼空谷幽兰
那只是形式上的律师,有没有律师证还不知道呢。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6 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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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林
时间:
2020-11-26 14:25
标题:
回21楼空谷幽兰
不是怎么理解的问题,,是可以从事和自己智力相符的活动,也可以从事和自己智力相符的行为,但是需要监护人授权或者是追认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11-26 14:46
标题:
回24楼好好想想吧
这论坛里可是有很多朋友发帖说家人陪同也不给办卡呀。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11-26 14:48
标题:
回30楼枫林
那还是受限制呗,反正你不能自己想办就办,想什么时候办就什么时候办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空谷幽兰
时间:
2020-11-26 14:50
标题:
回28楼最浪漫的小雨
如果没有律师证都敢自称律师,那天朝的法律还真是不严肃啊。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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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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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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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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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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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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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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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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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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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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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天
时间:
2020-11-26 16:47
标题:
回21楼空谷幽兰
这肯定有关系的
本帖来自pc秘书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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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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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战天
时间:
2020-11-26 16:51
标题:
回45楼键盘侠
他也只能瞎逼逼而以个部门没审批
本帖来自pc秘书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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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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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指尖世界
时间:
2020-11-26 19:02
标题:
回6楼枫林
觉得只要盲人经常出门有无障碍的培训在加上有足够的无障碍设施,是会很大程度接近健全人的。当然就算在接近也不能完全跟健全人一样。但是我还是倾向于用同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理由很简单,如果法律在表面偏袒一个群体,那么在社会上这个群体就很难融入。再说就算是健全人,喝酒以后,或者走路看手机也同样会面临盲人所遇到的问题。
本帖来自pc秘书
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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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6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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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指尖世界
时间:
2020-11-26 19:25
标题:
回52楼键盘侠
残疾人保障法本身就是个问题,当一群人的权益用特殊手段保证的时候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问题。本来还指望世界慢慢变好,可谁能想到一句话回到了解放前
本帖来自pc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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