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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说的话从法律上是没有错的,只是缺少了人文关怀,他不懂得怎样帮助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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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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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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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说的话从法律上是没有错的,只是缺少了人文关怀,他不懂得怎样帮助盲人
先讲故事,在战国时期,商鞅得到秦国秦孝公的大力支持,要在秦国变法。上肢大臣,下到百姓,没有支持他变法的。商鞅为了取信于民。他在城市的南门力了个大柱子,在城墙上贴告示,昭告天下,无论是谁,只要吧这个大柱子从南门扛到北门,赏黄金十两,这个告示贴出后,看告示的百姓络绎不绝,但没有一个人去扛这个大幕住子。后来商鞅干脆吧赏金增加到五十两黄金。看这告示,在看看旁边放着的黄金,有个小伙子心动了。他俯下身子,扛起大幕住就走。看热闹的百姓人山人海,跟着小伙子来到北门。商鞅一言九鼎,立刻赏小伙子五十两黄金。这件事情是最好的广告。商鞅说话算数,赏罚分明。从此以后,商鞅在秦国变法得到了施行,后来秦国变的强大起来。我联想到盲人到银行办银行卡,南方经济发达,那里的办事人员见多识广,对外交流很多,服务意识强。所以盲人办银行卡相对就比较容易。其他地区的银行正好相反。那里的银行工作人员,不懂得怎样为来办理银行卡的盲人服务。他们怕单责任,也不知道怎样来帮助盲人,为盲人服务,岗前服务通常没有这个项目。在加上银行领导熟悉国家法律,知道盲人民事能力受限。做领导的不敢月线,否则自己要受到上级部门惩罚。所以有个别地方的银行就有一个共识,帮盲人没有任何好处,自己还要承担风险。不帮盲人自己不会受到惩罚的。这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没有工作人员去做。除非你能证明,他帮盲人自己没有任何风险,他才愿意去做。抱着这样的态度,小地方的盲人去办银行卡,难免会受委屈。在加上盲人也是千差万别,自身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盲人个人去和银行打交到,维权是比较难的,自己也不敢轻易得罪银行,否则会被列入不诚信记录,那会给自己带来无尽的烦恼。这时候,我们就会想起自己的娘家人,中国盲人协会,他们应该帮我们出面和银行领导协调,解决盲人办银行卡遇到的问题。作为盲人协会领导先要了解情况,做个问卷调查,看看哪些盲人到银行办理银行卡很顺利。了解后,派人到那家银行具体了解那里的办事人员是怎样为盲人服务的全过程。是怎样做到双方满意的。了解后,盲人协会吧全过程写成简单的工作报告,就吧服务过程用简明扼要的语言表达清楚。这时候中国忙协向中国残疾人组织申请,寻求他们的帮助,请中国残联出面和中国银行上级部门打交到。吧自己列出的怎样为盲人服务的全过程让银行总部的领导研究,看看可行性,然后请他们在全国银行领导开会的时候,在会上甲乙宣传。请银行领导回到地方后,在自己的单位给自己的工作人员做岗前培训。这样做,会形成良好的互动,解除双方由于信息不了解产生的误会。另外中国盲人协会还可以拿出一些资金,来奖励那些为盲人服务好的银行工作人员,找一些典型的案例就行,加以表彰,请记者在新媒体大力宣传,在金融报纸上刊登帮助盲人典型的案例报道。如果盲人协会这样做,银行领导是很高兴的。有人愿意掏钱奖励他们的员工,自己也有了政绩。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帮助盲人是有好处的,会向一缕春风刮变全国银行系统。到那时候盲人在到银行办业务,工作人员态度上会转变,万事开头难,有了好的态度,时间长了,也就形成习惯了。那么中国盲人协会为什么要帮全国盲人,他们做这件事情的动力在哪里。因为他们是我们自己的组织,全国盲人要团结起来,如果忙协不帮我们,就告他们不作为,如果他们帮我们了。对他们工作就加以肯定。其实领导没有我们想的那么坏,为官一任,照福四方。做领导的,通常在自己的位子上,也是要有所作为的。那些盲人按摩短训班,就是中国盲人协会促成的,虽然有一部分盲人不满意,但它实实在在帮助了许多盲人摆脱了贫困。在大的环境不能改变的情况下,靠着人脉资源,让盲人的日子好过一些,是切实可行的。等到有一天中国从法律层面上没有了盲人,到那时候就没有了歧视。这是许多盲人目前无法启迪的梦。世界很小,是个家庭,总有那么一天,中国也会和世界上发达国家接轨,盲人也会融入世界主流潮流。让我们带着梦想出发,盼望着这一天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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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7:43
这是个纸上谈兵的帖子,目的是活动一下脑子的思维,谁让我特别会幻想呢。如果你反对这样的说法,我真的希望你能有更好的办法,让所有的盲人到银行都能顺利的办银行卡,不受到阻扰。有人说过,不是不人道,而是不知道,故意为难盲人的工作人员,我想是级个别的,多数只是不知道怎样和盲人打交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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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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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焱瑜
时间:
2020-11-25 08:13
在民法上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刑法上面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办个银行卡这种参考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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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5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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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8:18
标题:
板凳温岭盲人天才01
你说的话不接地气。中国人绝大多数是工薪阶层,这些人也需要到银行办业务,也渴望能有优质的服务。银行牌子是人民银行,这个人民当然也包括我。我们地方上的民营医院我是不去看病的。那是为有钱人服务的,和我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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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8:22
标题:
地板顾焱瑜
民法通则明确指出盲人民事能力受到限制,是人代会通过的,许多盲人都不了解。民法刑法盲人民事能力都受到限制,说明我们还不如那些公务员更了解我们在法律上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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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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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迷
时间:
2020-11-25 08:26
标题:
5楼风中之叶
你先了解中国法律是怎样产生的,你可能不服去,但你无法改变,每一行法律通过的时候,就不麻烦我们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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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读过几年书
时间:
2020-11-25 08:30
都不知道你们讨论这个有什么意义 一个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会议上面的提案建议 即使是国家采纳 也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情 虽然我不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但是你们也不要把一个人大代表想得那么厉害 虽然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在地方 还是比较有威信力 但是如果他的一个提案想要上升到国家法律政策 那孩子很遥远的事情 举个简单的例子 年底地方上马上就要开两会了 你看看那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所提出的提案建议 到了第2年有几个可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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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强康
时间:
2020-11-25 08:33
我也希望残疾联合会残联。这些部门发挥他们的作用。
来自
畅游助手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8:39
标题:
10楼读过几年书
你和我们一样,表面上是个读书人,但真的不了解盲人在中国法律上的定义。他说的话从法律上早就通过了。作为盲人什么时候从整个社会都能得到尊重,这是我们关心的。当盲人低层次得到满足的时候,就向往高层次的需要。暂时得不到,那么就幻想一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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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8:43
标题:
11楼强康
我们的话太多,残联大领导的话太少,如果是这样,我们依靠谁。就算你拥有几套房,拥有数百万资产,用天才的一句话,在法律上所有的盲人只不过是个脑残。不能独立思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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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侠
时间:
2020-11-25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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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08:56
标题:
回13楼球迷
民法通则里有说到盲人是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我还真不知道,刚才我在百度里查看了一下,也没找到民法通则里把盲人纳入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你在哪里看到的呢,能帖上来吗,我还真有点不太相信,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盲人创业,公司法人代表,盲人是不是也是无法担任的,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08:57
以前王永德开公司,他是不是法人代表呀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8:59
标题:
14楼键盘侠
每个国家的移民法都不要盲人移民。所以发达国家在好,和我们盲人没关系。我们这些人,只有生我养我的祖国要我们。现在他比过去换了人间,盲人的日子要好过了许多。现在只不过盲人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是希望他不断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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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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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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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09:03
标题:
回19楼温岭盲人天才01
开公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能担任法人代表的
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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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9:03
标题:
15楼水仙花
那你就看看文公子发的律师达盲人民事能力的帖子,也来和你普及一下民法通则对盲人的定义。但愿那个帖子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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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9:12
标题:
21楼温岭盲人天才01
你想非法移民,你的胆子太大了,大概以前你们的祖先非法偷渡的太多了。你想移民,走合法程序,要提供健康证,没有犯罪记录,还需要一大笔资金。盲人合法移民,太难了,几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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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09:13
标题:
回22楼球迷
那个帖子我没具体看那个律师是怎么说的,他说的民事行为受限,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不是等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是这两个说法完全划等号,我不想看某一个律师或者某一个老师是怎么说的,他们个人的见解个人的看法,不能代表法律,我只想看民法通则里的条款具体是怎么说的,反正我是没在百度里看到民法通则里说盲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我也是大概的刚才查看了一下,也许我没准确的查看到,我只是在百度知道里看了十几条答复,他们的答复也不一定就对,但我还是不相信,民法通则会把盲人纳入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要是查看到民法通则里的条款,你可以贴上来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9:19
标题:
24楼水仙花
明智的选择,还是不看的好,否则心都凉透了。就是一句话,。当然我知道你,内心足够强大,无所谓,只是一句话而已,也不影响我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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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11-2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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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09:21
标题:
回25楼球迷
那既然这样,说明民法通则里是没这个说法的,你把那个律师的话当做是他放屁就行了,,,我就不信,民法通则里会把忙人纳入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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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9:23
标题:
24楼水仙花
有一弊就有一利。如果盲人犯罪,是因为眼睛引起的,会减轻或免除刑法的惩罚。你看了不知道是否是个福音。盲人就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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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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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11-25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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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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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5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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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09:32
标题:
31楼笑看茶凉
你明天就可以出去,到越南拿一个旅游签证,力克就饱览越南的风光。但是你想拿枫叶卡,如同摘天上的星星。当然如果你是民运份子,不走寻常路,想移民国外就有了可能。但绝大多数是手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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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09:35
标题:
回29楼球迷
这个没什么与众不同的,盲人聋哑人,由于身体上这些感受器官不健全,,接受到的外界信息不完整,容易引起对外界事物情况等等的误解或错误判断,做出错误的反应,造成过失或者犯罪,从这点来说,对他们减轻处罚,你说是不是合理呢,我觉得没什么不合理的,,这也体现了国家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29楼 球迷说:24楼水仙花
有一弊就有一利。如果盲人犯罪,是因为眼睛引起的,会减轻或免除刑法的惩罚。你看了不知道是否是个福音。盲人就是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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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11-25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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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11-2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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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千里寻情
时间:
2020-11-25 09:49
建议有能力的朋友想移民就要去发达国家,越南又不发达去那里还不如留在自己国家,
作者:
陶良毛
时间:
2020-11-25 10:54
回复 25楼 球迷
不懂就不要瞎说。盲人出国到国外上班的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要求高1点而已。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qq956375407
时间:
2020-11-25 10:58
标题:
回楼主球迷
额,看起来好像是在做梦,我只想说,我今年才三十多岁,希望在有生之年真的能看到楼主幻想的这样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1:16
标题:
39楼陶良毛
我说的是移民,是永久居留权,是改换国籍,享受那个国家的福利待遇。你说的是打工。请理解别人要表达的意思。如果打工和移民,在加上旅游,那就混为一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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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指尖世界
时间:
2020-11-25 11:29
这两天让这个话题给我弄得,突然觉得我这么多年的努力都白费了。我们为何要接受教育,为何要工作赚钱,不就是希望用我们自己的能力养活自己吗。不就是希望尽可能的减轻盲人给我带来的不变吗。现在好了,突然发现我的所有努力都白费了,感觉如同皮球泄了气。
本帖来自pc秘书
作者:
飞烟2009
时间:
2020-11-25 11:37
不知道你们怎么觉得盲人犯罪会减轻处罚,我之前就说过了,同是反杀昆山那个判了无罪,之前论坛发的那个老盲判刑四年。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飞烟2009
时间:
2020-11-25 11:39
官字两张口,怎么整不还是别人说了算。
来自:
掌上乐园
作者:
蜻蜓点水
时间:
2020-11-25 11:43
标题:
回楼主球迷
又一个趁热度的来了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飞翔在梦想乡
时间:
2020-11-25 12:00
标题:
回楼主球迷
民法没有规定盲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有在刑法上有这个规定,而办理银行业务无论如何也扯不到刑事上。所以楼主的论断不成立。其次,盲人办理各类金融业务受限也就是这几年的事情。以前根本不存在这些,不要说银行卡,就是证券账户当年我也帮同学开过几个。从没有人提出过异议,归根结底,怕麻烦而已。至于那个人大代表,也就是在中国。换一个选举制的国家,他就该辞职道歉了。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2:05
标题:
42楼指尖世界
我们这些人要想活得好,心思不要太沉重,我们最大的困难不怕,这些闲言碎语就更不在乎了。享受当下的快乐。吧烦恼的事情留给明天。其他改变不了,心态是自己能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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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2:11
标题:
46楼飞翔在梦想乡
@齐波律师
联合整理
·
2020.05.28
·
1877人看过
导读:肯定是无效的,因为这样的情形属于主体不合格,盲人在民法上的界定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如果盲人签订合同,因为看不见,可以成为合同无法生效的要件,如果有监护人,可以找其追认。
一、盲人签下空白协议有效吗?
不需要
证据
,空白合同条款有与现行法律违背,肯定无效。
根据我国《
合同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
合同无效
。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根据《
劳动法
》第16条第1款的规定,
劳动合同
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
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关系着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空白合同上签字,是合同当中尚未明确具体的合同内容,而一方当事人就先行签署,而后才在其已经签署的合同上面把合同内容添加上去,那么这时所添加上去的合同内容,有可能是双方当事人事前已经进行约定的,也有可能是一方当事人单独的意思表示,这些都有可能。
二、限制行为人订立的合同效力如何?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也必须要求
合同当事人
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无效,特殊情况除外。由
法定监护人
决定,监护人如果认定则有效,不认定则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下面两种情形:
1、如果订立合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也是为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身利益的,其所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其法定监护人是否予以追认。追认的,合同有效,不追认的,合同则无效。
2、但如果是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要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所谓“纯获利益”在我国一般是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某合同中只享有权利或者利益,不承担任何义务,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上规定了,限制行为人从事法律行为,一般是效力待定的,如果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是监护人追认的话,那么行为可以归于有效,此处的盲人就属于限制行为人,需要监护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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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2:17
公务员考试中法律部分的考查比重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尤其是民法与刑法的考查;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个民法与刑法中的易考易混点--民事行为能力与刑事责任能力的区分。这两部分有相似的地方,但分属于不同的法律。
民事行为能力年龄: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精神正常的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人;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在2017年10月1日我国的《民法通则》更改为《民法总则》,对于这部分有了新的修改,把原来无民事行为人的年龄节点由10岁改为了8岁。这是不同于以往的地方。法律上一旦有新的修改就会成为我们考试的亮点,所以同学们应多注意这部分。
刑事责任年龄: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年满16周岁的精神正常人。
2、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满14周岁的人;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3、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已满75周岁的人。
5、特殊情况: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这部分知识要求考生有一个整体的准确把握,考生尤其要着重注意两个考点。首先以上两个的划分总的来说是两条线路:一是按照年龄;二是按照精神状况;然而两者之间的区分大家要注意,它们的年龄界限是不相同的,一定要分清两者各自的年龄划分。其次考生一定要准确把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相对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这两种人的特殊情况,这是考试中的非常重要的考点。希望大家能对上述的重要知识点有一个细致的把握,相信大家在考试中会轻松解决这部分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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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2:21
标题:
回46楼飞翔在梦想乡
刑法上也没这个规定吧,你从哪里看到的呀,刑法没有规定说盲人是属于没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呀,,只要是精神正常的,盲人也属于具有完全责任能力的人呀,,只要是犯罪,也会同样受到处罚的,只是可能会减轻点处罚而已,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2:29
不要怪我给大家天堵,我是不识庐山真面目,只元身在此山中。我初中的时候就学过了法律常识了。人大代表没有这样的法律条纹,他那番话是不敢说的,新闻媒体也不敢报道。每一个公务员这些法律条纹是必考的。怪不得我们单位领导每次和我谈话,都需要家长陪同,直到今天我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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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2:32
标题:
50楼水仙花
耽误你几分钟,和你普及一下法律常识,看看下面两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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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2:40
标题:
回52楼球迷
你这个四十九楼,我看了,那我问你,这里面说的,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年满16周岁的精神正常人。,,你属于不属于这个第一种的人呀,,难道减轻了处罚,你就不是个精神正常的人了吗,你就不是个十六岁以上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了吗,还有你那个四十八楼,我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不想看某一个律师某一个老师说的,他的说法代表不了法律的,你可以把民法通则里说的条款帖上来呀,
作者:
球迷
时间:
2020-11-25 12:47
标题:
53楼水仙花
你吧这一层楼读完,最后可是提到了盲人和聋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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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黑煤面子
时间:
2020-11-25 13:24
标题:
回46楼飞翔在梦想乡
其实那个鸟代表的行为比拒绝盲人办卡的银行还可恶,在中国也可以起诉他,只是没人那么干罢了。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3:25
标题:
回54楼球迷
好吧,你说的是不是这个, 4、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又聋又哑的人;盲人;尚未完全丧失辨认
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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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3:30
回复球迷,我还真觉得这句话是个病句,什么叫,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你没发现这一句话是个病句吗,,比如说某人失去了部分的劳动能力,你把它说成,减轻劳动能力人,这句话,是不是个病句呀,我是真的理解不了这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算是个什么意思,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5 13:40
标题:
回复58楼水仙花
本帖最后由 银色宇宙 于 2020-11-25 13:41 编辑
如果这都理解不了,那你还是别老较真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3:58
标题:
回59楼银色宇宙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5 14:23 编辑
一个病句,你看懂了,是你的能耐,,你是个高人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4:36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5 14:45 编辑
应该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或者,减轻刑事责任人,,这才是语法上通顺的句子,,这个,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人,这还不是个病句吗,好了,你文化水平高,你能看懂,我是看不懂,我文化够不上,,向楼上那位学习,
作者:
温岭盲人天才01
时间:
2020-11-25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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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4:48
标题:
回62楼温岭盲人天才01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5 14:49 编辑
哈哈,我不要办银行卡呀,我银行卡已经够用了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5:10
标题:
回49楼球迷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5 16:06 编辑
他这个里面,第四条,虽然是个病句,但他的意思就是说盲人聋哑人犯罪可以减轻刑事责任,但是,你要注意,这个并不是说,残疾人就是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或者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而是说,残疾人犯罪,可以减轻处罚,只要残疾人脑子正常,精神正常,他就是个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是这里面的第一条里说的,十六岁以上,精神正常的人,,,你不要把减轻形式责任,等同于限制形式责任能力,这两个是不一样的,不能划等号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5:19
回复球迷,你看他的第一条,,你只要精神正常,就是符合第一条的这个的,我复制过来给你再看一下,53楼 水仙花说:回52楼球迷
你这个四十九楼,我看了,那我问你,这里面说的, 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年满16周岁的精神正常人。,,你属于不属于这个第一种的人呀,,难道减轻了处罚,你就不是个精神正常的人了吗,你就不是个十六岁以上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了吗,还有你那个四十八楼,我上面已经说过了,我不想看某一个律师某一个老师说的,他的说法代表不了法律的,你可以把民法通则里说的条款帖上来呀, 分组 Alt+x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5:30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5 15:41 编辑
回复球迷,那第一条,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完全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就是十六岁以上,精神正常的人,这还不清楚吗,这个跟犯罪后减轻不减轻处罚,有什么关系呀,难道他减轻了处罚,你就是个只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了吗,他如果不减轻处罚,你就马上又变成是个完全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了吗,你是不是具有完全刑事行为责任能力,难道是因他处罚你的程度大小来决定的吗,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5 16:18
标题:
回复61楼水仙花
减轻刑事责任能力又称限制刑事责任能力、限定刑事责任能力、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其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中间状态,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或降低的情况。
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几种
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有四种: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3)又聋又哑的人;
(4)盲人。
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5 16:44
标题:
回复66楼水仙花
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整体法律术语,你不能拿日常语法来评价专业术语,不然按你的说法,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直接叫完全刑事责任人就行了,还加能力干什么?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竹林听雨
时间:
2020-11-25 17:31
回67楼 银色宇宙
是不是我们就可以去杀人越货,犯了饭还可以减轻,或者是免去刑事责任。
本楼来自
掌中世界IOS版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17:46
标题:
回68楼银色宇宙
对呀,我就是觉得语法不通,听起来别扭,如果是专门学法律的,听习惯了也就正常顺耳了,68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66楼水仙花
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整体法律术语,你不能拿日常语法来评价专业术语,不然按你的说法,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直接叫完全刑事责任人就行了,还加能力干什么?
本帖来自微秘 分组 Alt+x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5 18:22
标题:
回复69楼竹林听雨
你可以这样理解,但不可能全部犯罪行为都给你减轻或免除刑罚,估计和视力无关的犯罪像网络诈骗什么的不会减轻。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读过几年书
时间:
2020-11-25 18:54
请不要在这里乱带节奏,,民法典只是说民事能力受到限制 并不是说是限制民事能力人,,,还有我们这里有一个从小都失明的 现在就是在美国工作?哪来的不允许去国外工作 移民什么的说法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老大哥
时间:
2020-11-25 19:59
标题:
回复楼主球迷
天天唱爱国歌吧,要对咱们的党实时歌功颂德,这样说不定哪位大人知道了就会给你恩赐。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5 20:13
标题:
回复72楼读过几年书
另外限制民事能力也有排除项的,纯受益行为和符合自身认知能力的行为是不受限制的。纯受益就是指个人财产权、继承权等,让他们说的连自己的钱都做不了主了,就算你有法定监护人,他也没权力侵犯你的合法利益。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5 20:15
所以,敬告那些瞎BB的人,先提升下自己的认知能力再上来说,别让说出来的话贻笑大方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老大哥
时间:
2020-11-25 20:22
标题:
回复48楼球迷
这倒好,老忙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漏洞,有条件的可以好好利用一下。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20:42
标题:
回75楼银色宇宙
这有什么贻笑大方的,上论坛来就是来学习的,说的不对很正常,,,瞧你这个说话的口气,就像是个法律权威似得,真是好笑,,我看没必要这样吧,这样有点像是傻逼,哈哈,,,你不觉得你很搞笑吗,75楼 银色宇宙说:
所以,敬告那些瞎BB的人,先提升下自己的认知能力再上来说,别让说出来的话贻笑大方
本帖来自微秘 分组 Alt+x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21:13
标题:
回72楼读过几年书
是呀,我也是在上面二十四楼问过球迷,这个民事行为受限,那个是不是等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我就想让球迷贴出民法通则里是怎么说的,72楼 读过几年书说:
请不要在这里乱带节奏,,民法典只是说民事能力受到限制 并不是说是限制民事能力人,,24楼 水仙花说:回22楼球迷
那个帖子我没具体看那个律师是怎么说的,他说的民事行为受限,是什么意思,意思是不是等同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是这两个说法完全划等号,我不想看某一个律师或者某一个老师是怎么说的,他们个人的见解个人的看法,不能代表法律,我只想看民法通则里的条款具体是怎么说的,反正我是没在百度里看到民法通则里说盲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我也是大概的刚才查看了一下,也许我没准确的查看到,我只是在百度知道里看了十几条答复,他们的答复也不一定就对,但我还是不相信,民法通则会把盲人纳入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你要是查看到民法通则里的条款,你可以贴上来 分组 Alt+x
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0-11-25 21:26
标题:
回31楼笑看茶凉
盲人想出去真的挺困难,陈光诚是个例外,说好听点那是例外,说不好听的是,他把国家给卖了出去的,国家已经把它给驱逐出去了,那时候听说他老婆被强制结扎,然后去上访n次,都没人帮他,他就在美国大使馆外边哭,说老共没人权,想想看,哪怕中国和美国的关系不怎么好,但是美国的影响力摆在那里,人权组织就在西方,不管怎么自证清白,陈光诚在那哭了也是事实,一个弄不好他们就可以拿这个来对老共大做文章,所以那时候听说把很多相关人员给罚的罚,辞职的辞职,那件事情老共做的确确实不对。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老大哥
时间:
2020-11-25 21:27
标题:
回复74楼银色宇宙
这个符合自生认知能力就是个含糊其辞的条率,人家高兴就觉得你有这个认知能力,不高兴说你没有这方面的认知能力你也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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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5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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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21:32
标题:
回68楼银色宇宙
好了好了,我只学过普通的日常用语,没专门学过法律,不懂专业法律用词,我认为他是个病句,你说是不是也属很正常,你不要拿我这个没专门学过法律的人跟你这专业的比了,,68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66楼水仙花
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整体法律术语,你不能拿日常语法来评价专业术语,不然按你的说法,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直接叫完全刑事责任人就行了,还加能力干什么?
本帖来自微秘 分组 Alt+x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5 21:33
标题:
回68楼银色宇宙
好了好了,我只学过普通的日常用语,没专门学过法律,不懂专业法律用词,我认为他是个病句,你说是不是也属很正常,你不要拿我这个没专门学过法律的人跟你这专业的比了,,68楼 银色宇宙说:回复66楼水仙花
刑事责任能力是一个整体法律术语,你不能拿日常语法来评价专业术语,不然按你的说法,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直接叫完全刑事责任人就行了,还加能力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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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笑看茶凉
时间:
2020-11-26 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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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浪漫的小雨
时间:
2020-11-26 08:45
标题:
回81楼风中之叶
你说的好,有些专业术语就是糊弄人的。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6 08:54
本帖最后由 水仙花 于 2020-11-26 08:57 编辑
民事权限受限,这个说法是从哪里来的呀,什么时候开始有的这个说法呀,民法通则里不知道有这个说法没有呀,哪位知道呢,盲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凭什么被扣上一顶民事能力受限的帽子呀,银行要规避责任,可以办卡的时候录音录像,就可以了,把这些应该做的服务,推卸到所谓的监护人身上,这个根本就是说不通的,盲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监护人吗,那个狗屁律师需要不需要监护人的呀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6 08:59
盲人要向残联提意见,凭什么在残疾证上加上个监护人的项目,,这个本身就是违反法律,跟法律抵触的,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6 09:07
标题:
回复81楼风中之叶
本帖最后由 银色宇宙 于 2020-11-26 09:16 编辑
我就问你办银行卡签合同时,你知道合同内容吗?假如银行破产了,你存了五百万,按照合同,最多赔你五十万,或者因为某一方过错造成银行资金损失,合同规定上都有相应条款,但你事后不认可,告到法院就可能因为你是盲人而宣布合同无效。这是不是有可能因为看不到合同而损害到你的利益
本帖来自微秘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6 09:09
如果银行提供盲文合同,或语音版电子版,让你有渠道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你办银行卡就可以自己负责了,但这些目前来看属于楼主说的人文关怀,不属于法律范畴。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永燃之火
时间:
2020-11-26 09:54
标题:
回84楼笑看茶凉
是的,某种程度上说,他是被驱逐出去的,当然我也不知道现在老共有没有人文关怀,有没有大肚能让他回来。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6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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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指尖世界
时间:
2020-11-26 10:26
标题:
回88楼银色宇宙
你说的这个确实是一个大的问题。但是科技的发展,不就是在解决人们面对的问题吗。所以我们要想办法解决盲人面对的问题而不是在逃避问题。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今天所有的努力都不算数了,盲人就不应该接受教育,更不应该参加工作,当然也就更别提上网发帖子了。
本帖来自pc秘书
作者:
水仙花
时间:
2020-11-26 10:46
标题:
回72楼读过几年书
你看这个新闻里的律师,都在说,盲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是不是法律上真是这样说的,,6楼 枫林说:
盲人横穿公路引发交通事故,能否用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法规来规范他们?日前,发生在成都市的一起车祸撞出了道法中的又一空白。1月13日,在法庭上成都一律师尖锐指出,我国现行道法不应忽视全国1270多万盲人的合法利益,希望今后能就如何认定盲人的事故责任予以明确。
据了解,目前我国有1270多万名盲人,分布在全国各地。但在我国城市市政设施和道路设施尚不健全情况下,不少出行盲人每天都面临着被汽车撞上的危险。1月13日,成都市锦江法院向媒体通报了一起刚刚审结的全国罕见被撞盲人状告司机案。
游泽臣和张月英是一对盲人夫妇,住在南大街高架桥侧的东桂街。2003年11月7日下午,夫妻两人在高架桥北端下方的公交站下车准备回家。如同平常一样,游泽臣在前面用盲杖探路,张月英则拉着丈夫的衣角横穿马路过街。
“砰!”只听见一声巨响,一辆从衣冠庙方向驶往红照壁的汽车,下高架桥时不幸将两人撞上,张月英当场被撞死,游泽臣则右腿骨折。事后,双方对赔偿事情各执一辞。最后游泽臣于2004年8月,将司机禚女士告上法院,要求禚女士赔偿损失23万余元。
由于事故发生地段没有设置行人过街横道标志,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以及人行道虽有可视交通警示标志,但也没有设立立体隔离栏。作为盲人夫妇,如何能知道这一切?因此当2004年2月交管部门认为是游泽臣夫妇违反《道条》规定,因此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后,这一结论在法庭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游泽臣的律师认为,交管部门没考虑到游泽臣夫妇是盲人这一特殊事实,因此用《道条》中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条款要求游泽臣夫妇,这显然有失公平。司机禚女士则认为,交管部门对这一事故的责任认定结果是客观、公正的。
目前,成都锦江法院一审判决禚女士赔偿游泽臣及其亲属损失9万多元。那么,法院在判断此案时是怎么认定的呢?为此四川新闻网记者采访了法院的主审法官。
主审法官告诉记者说,在司法实务中,按规范正常人交通义务的条款来评价盲人的行为责任确有不当,但这不等于应让对方去承担超过法律的责任,因为这对司机也不公平。
所以,法院认为交管部门认定双方各自承担一半责任比较公平。对此多元律师事务所的徐小中律师认为,盲人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行时应由监护人陪同,因此游泽臣夫妇是有过错的。但市政、交通等政府职能部门未能给盲人出行提供相应的便利措施,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同样存在过错。“我认为正常人和盲人的交通义务应区别对待。由于现行道法中没考虑到这一点,因此说明该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还体现得不够,建议今后修改道法或出台细则时予以考虑。”
当记者完成对游泽臣的采访返回单位时,仍能不时看见有盲人在冒险横穿城区公路。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分组 Alt+x
作者:
最浪漫的小雨
时间:
2020-11-26 11:06
标题:
回复89楼银色宇宙
你说的不对,这个属于无障碍问题。不是人文关怀。就是我们的法律不健全,如果把无障碍立法,银行就应该无条件给盲人提供电子版合同。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6 11:07
标题:
回复92楼指尖世界
所以说那个人大代表不是个东西,可以推动立法强制银行类服务行业向盲人聋哑人提供信息了解渠道,不应该嫌麻烦直接拒之门外。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蜻蜓点水
时间:
2020-11-26 11:09
标题:
回88楼银色宇宙
我说你真会装逼啊,感觉好像是大义凛然的样子,所谓的让盲人了解合同那是银行的事情,比方说可以做电子书之类的,因为银行有对所有消费者公式合同的基本义务,按照你这么一说,如果银行的合同用繁体字写,那么那只能是简体字的是不是要找监护人呢,如果说外国人到中国,比如说港台的他不认识简体字,那他是不是要办银行卡的时候要找一个认识简体字的监护人啊,哈哈,真能扯,我觉得现在很多人还喜欢把那种委托人和监护人他混为一谈,比方说盲人能不能看懂合同第1个银行应该通过各种方式起到告知义务,比如说电子书之类的,或者电子合同,如果暂时技术做不到的情况下可以由委托人,这个委托人可以是律师什么的,但不是属于监护人。
本帖来自安卓秘书
作者:
银色宇宙
时间:
2020-11-26 11:10
标题:
回复94楼最浪漫的小雨
法律是不健全,但在法律健全之前,银行没有这个义务,只能归到人文关怀上来,真要哪天这些法律都完备了,那脑残代表也不会这样乱喷了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风中之叶
时间:
2020-11-26 11:11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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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浪漫的小雨
时间:
2020-11-26 11:12
标题:
回复92楼指尖世界
还是无障碍不立法造成的。说白了,国家不重视小众群体的需求。根本就不是法律如何如何的。说难听点,就算是法律不合理也是能修改的。真正其事盲人的不是法律,而是人心。中国人或某组织就从人性上瞧不上盲人。就算是宪法都可以修改的。某皇帝想一辈子当,但是宪法不允许,这不就前几年修改宪法了吗。在说难听的,还是盲人群体无能。
本帖来自微秘
作者:
最浪漫的小雨
时间:
2020-11-26 11:14
标题:
回复96楼蜻蜓点水
你没理解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从法律上银行没那个义务帮你实现电子版或语音版合同。
本帖来自微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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